在職個人專利
1、在職在員工申請設計專利需要取得公司同意嗎
如果是利用單位的資源發明的,則屬於職務行為,屬於該專利應當單位申請,但應當寫上你的名字,並向你支付一定的費用。如果沒有利用單位資源的,則屬於個人發明專利的,可以自行申請專利
2、在職期間以個人名義申請專利,專利權屬於誰?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屬職務發明創造:
(1)在本職工作中作出的發明創造;
(2)履行公司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作出的發明創造;
(3)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後1年內作出的,與其在公司承擔的本職工作或公司分配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也就是說,如果你申請的專利是在工作期間,並且使用了公司的物質資料或設備完成的發明,那專利權應該屬於公司。如果發明內容和公司沒有任何關系,利用自己的業余時間和資源完成的發明專利權則屬於自己。
3、我想了解公務員(在職)是否可以自已申請專利?
在職公務人員完全可以申請專利,但以下人員不能申請專利:具有專利代理資格證的人回及其代答理資格取消後的一年內、在知識產權局工作且在專利公開之前有權查看、審閱專利申請文件的相關人員及其離職後的一年內不能申請專利,其餘合法中外公民均可申請專利,這樣做,不違法違紀,法律保護。
另外,在職公務人員申請專利時,如果申請的內容是在完成本職工作或履行企業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或主要是利用企業的物質技術條件等做出的發明創造,以及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後一年內做出的,與其在企業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均應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的專利權將歸企業所有,與工作無關的專利才能歸個人所有。
4、在職人員若個人專利犯什麼罪
您說的這個罪名不存在。
國專利法把發明創造分為職務發明創造和非職務發明創造兩類。根據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下列情況下完成的發明創造都是職務發明創造。
(1)發明人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發明創造;
(2)履行本單位交付的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任務時所完成的發明創造;
(3)主要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條件(包括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開的技術資料等)完成的發明創造;
(4)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一年內作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上述情況以外作出的發明創造是非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屬於單位;非職務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歸個人所有。
特別要指出的是, 「本職工作」不僅僅局限於職工個人的任務范圍,而要擴大到職工所在單位的業務(主業)范圍;另外,即使職工作出的不屬於所在單位的業務(主業)范圍的發明創造而取得的非職務發明,油田公司也享有有限的優先受讓權。需要說明的還有,職工的「提前退休」、「內部退養」和非正式的離(辭)職不屬於專利法所說的「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
5、在職員工申請的專利,算公司的,還是個人的?
一般都是屬於單位的,專利法規定:
第六條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被批准後,該單位為專利權人。
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准後,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
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七條 對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申請,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壓制。
第八條 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一個單位或者個人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託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被批准後,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
第九條 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授予一項專利權。但是,同一申請人同日對同樣的發明創造既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又申請發明專利,先獲得的實用新型專利權尚未終止,且申請人聲明放棄該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可以授予發明專利權。
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
6、在職員工申請的專利算公司的還是個人的?
一般都是屬於單位的,專利法規定:
第六條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被批准後,該單位為專利權人。
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准後,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
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七條 對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申請,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壓制。
第八條 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一個單位或者個人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託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被批准後,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
第九條 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授予一項專利權。但是,同一申請人同日對同樣的發明創造既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又申請發明專利,先獲得的實用新型專利權尚未終止,且申請人聲明放棄該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可以授予發明專利權。
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