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專利獎勵制度
1、申請專利有什麼獎勵政策嗎?
看你在哪個地方吧。青島市現在這邊是發明專利申請有獎勵,下證書還有補助,區里也有補助。專利繳費幾年之後會有補助。根據你所在的地方應該會有相應的政策。
2、專利,請問福州市有何專利獎勵政策,如何申請專利獎勵
行之知識產權集團
福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福州市自主知識產權獎勵辦法》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4年04月11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公司),閩江學院、福州職業技術學院、福州保稅港區管委會:
新修訂的《福州市自主知識產權獎勵辦法》已經2014年第3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9日
福州市自主知識產權獎勵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大力扶持和培育自主知識產權,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制度在福州市技術創新和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提升國家知識產權示範城市建設水平,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福州市創建國家創新型城市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榕政綜〔2011〕54號)和《福州市開展國家知識產權示範城市工作方案》(榕政綜〔2012〕194號)的要求,對原《福州市扶持和培育自主知識產權獎勵辦法》(榕政綜〔2008〕63號)進行修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福州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納入財政預算安排,由福州市知識產權局具體負責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福州市科學技術局、福州市財政局對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進行監督和檢查。
第三條 專項資金主要用於扶持和獎勵知識產權示範企業、專利申請的資助和獎勵、專利產業化實施、專利權質押貸款貼息、專利保險資助、專利獎的獎勵及知識產權保護、宣傳培訓與戰略研究以及表彰與獎勵先進等。
第二章 知識產權示範企業的獎勵
第四條 對福州市組織申報被列入國家級、省級和市級知識產權示範的企事業單位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以上獎勵執行最高額度或補足差額。
第五條 福州市知識產權示範企業每年評審一次,示範期限為三年,由市知識產權局發布《福州市知識產權示範企業申報指南》,期滿復審合格企業,可繼續授予市知識產權示範企業稱號,不再給予資金獎勵。
第六條 對福州市推薦的列入福建省專利技術實施與產業化計劃的項目按照省項目扶持經費的30%予以資金配套,每項配套資金總額不超過30萬元。
第七條 對福州市推薦的列入福建省專利權質押貸款貼息項目的同一筆貸款給予貼息,貼息比例為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30%,貼息時間從計算貼息之日起最長不超過1年,每家企業享受貼息總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
第八條 對企業購買專利保險所支付的保險費用進行補貼,按實際支出保費的50%給予補貼,每個企業單年獲得的補貼資金總額不超過1萬元。
受補貼專利保險企業主要指市級以上(含市級)知識產權示範企業、高新技術企業。企業在購買專利保險滿一年後,每年6月就已到期的專利保險提出補貼,根據福州市知識產權局發布的申報指南遞交相關文件資料。
第三章 專利申請的資助和獎勵
第九條 對申請人地址在福州市轄區內的專利申請和授權的專利進行資助與獎勵,資助和獎勵經費由福州市財政局預先撥付,福州市知識產權局每季度集中發放。申報的單位或個人應在專利授權後一年內申請辦理資助與獎勵手續,逾期視為放棄。
第十條 專利申請的資助,按福建省知識產權局規定的范圍予以資助與配套;專利授權的獎勵,對企業獲得國內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獎勵5000元,對事業單位或個人獲得國內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獎勵2500元;對企業獲得美國、歐盟、日本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獎勵1萬元,同一授權專利獎勵不超過兩個國家。
第四章 專利獎的設立與獎勵
第十一條 福州市專利獎列入福州市科學技術進步獎序列,每一年評審一次,分為專利金獎和優秀獎兩檔,由福州市科學技術局和福州市知識產權局發布《福州市專利獎申報指南》,評獎辦法參照《福州市科學技術進步獎辦法》規定進行。對獲得福州市專利金獎和專利優秀獎的專利權人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6萬元和2萬元。
第十二條 對福州市組織申報獲得國家專利獎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獎勵。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和中國專利優秀獎的專利權人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和10萬元。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三條 申報單位或個人應提供真實的材料和憑證,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已發放的費用全數退回,3年內不受理其申報,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福州市科技局、福州市知識產權局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發布之日起施行,原《福州市扶持和培育自主知識產權獎勵辦法》(榕政綜〔2008〕63號)文件同時停止施行,符合原辦法規定的項目應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六個月內申請辦理手續,逾期視為放棄。
3、發明專利有多少獎勵?
發明專利獎勵是根據法律規定的;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未與發明人、設計人約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規定專利法第十六條規定的獎勵的方式和數額的,應當自專利權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發給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獎金。如果專利人申請專利成功之後三個月之後沒有收到獎金那麼就需要聯系下官方了。
一般來講,我國專利技術的獎勵和專利技術的含量有關系,由於發明專利含金量高,所以一項發明專利的獎金最低不少於3000元;而其他兩項專利相對來說少一點,一項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獎金最低不少於1000元。 這里講的是不低於,也就是說是一個最低的標准,還可以高於這個標准。
無論是發明專利獎勵還是實用專利和外觀專利的獎勵,還需要根據不同地區給與不同的專利獎勵;例如北上廣深的專利獎勵和資助項目將會比價多,而對於一些小城市由於政策不一樣可能會偏少一點;專利獲取資助是一回事,如果專利人的專利技術適應市場的發展前景,那麼在實施專利許可轉讓的時候將會是另一大收獲。
4、專利獎勵制度有哪些?有什麼作用呢?
專利獎勵制度有哪些?有什麼作用呢?其實專利獎勵制度不外乎就是對專利技術較為突出的人,給出相應的專利獎勵,其獎勵的目的當然是提高專利人的申請專利的積極性,開發專利人創新意識和不斷進取的精神,這有利於科學技術的研發,由於地區不同政策也有不同。關聯文章《專利獎勵方法》專利獎勵制度有哪些專利獎勵也變現在知識產權貫標上,為建立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規范體系,貫徹落實《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加強對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引導,指導和幫助企業進;一步強化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管理和保護,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實現對知識產權的科學管理和戰略運用,提高國際、國內市場競爭能力。企業應當有明確的知識產權管理方針和管理目標。並要知識產權管理領導落實、機構落實、制度落實、人員落實、經費落實。應當建立的專利獎勵制度、職責等公司的專利管理目標;公司內牢固樹立專利意識;技術創新與專利管理緊密結合,專利管理貫穿研究開發、生產和經營的全過程。對於政府實施的還了獎勵也是非常多的,地區不同實施的專利獎勵制度也就不同,可能相對於經濟較為發達的地區,專利獎勵力度可能就大一點,而落後的地區獎勵力度就不是很大,例如在沿海一些經濟的特區,專利獎勵都非常的高,相對於非沿海的可能不會很高,因此其存在著區域性
5、員工為公司研究出專利,應獲得什麼樣的報酬
員工為公司研究出專利,作為職務發明的發明人享有署名權和獲得獎勵報酬的權利。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七十六條規定「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可以與發明人、設計人約定或者在其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規定專利法第十六條規定的獎勵、報酬的方式和數額。企業、事業單位給予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獎勵、報酬,按照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七十七條規定「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未與發明人、設計人約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規定專利法第十六條規定的獎勵的方式和數額的,應當自專利權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發給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獎金。一項發明專利的獎金最低不少於3000元;一項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獎金最低不少於1000元。由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建議被其所屬單位採納而完成的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應當從優發給獎金。」
6、專利發明人可以獲得什麼獎勵?
《專利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未與發明人、設計人約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規定專利法第十六條規定的獎勵的方式和數額的,應當自專利權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發給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獎金。一項發明專利的獎金最低不少於3000元;一項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獎金最低不少於1000元。由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建議被其所屬單位採納而完成的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應當從優發給獎金。」
7、關於專利獎金問題
.專利獎金是由B公司發,理由很簡單,B公司申請B公司受益。
2.你們屬於職務發明,所有權屬於B公司。
3.獎金是否有差別?獎金是為了激勵員工為公司創造創新的,應該根據主要次要發明人員分配,不存在是否正式/非正式員工區別。
4.獎金多少由B公司決定,無這方你要看一下B公司提交的專利申請文件,看看發明人裡面有沒有你的名字。如果真如你所說,你是主要的研發人員,你就要要求把你的名字寫在第一位。一般這個發明人的順序是按照對這個發明的貢獻的大小排序的。你是不是合同工對專利的發明人是不是你沒有直接關系。專利獎金一般是按照對發明的貢獻的大小來區分的。至於專利獎金發不發還是要看B公司的專利制度的規定了。專利法16條中規定授權以後企業要對發明人給予一定的獎勵。一項發明不低於2000元(幾個人分)。但僅申請是否有錢要看企業的具體規定了。專利授權一般距離申請日最快也要半年,最慢要4-5年左右,所以完全按法律規定等授權的時候估計你是拿不到錢了。除非你一直關注這個專利,等授權的時候致電該公司的知識產權部門要獎金~呵呵,不過很有難度啊。國外真正講究的公司專利授權以後會主動聯系發明人(即便該人已經離職),都會給予報酬的。 面規定可參考借鑒。
8、國內大公司在專利方面是怎樣獎勵員工的?
員工為公司研究出專利,作為職務發明的發明人享有署名權和獲得獎勵報酬的權利。《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七十六條規定「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可以與發明人、設計人約定或者在其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規定專利法第十六條規定的獎勵、報酬的方式和數額。企業、事業單位給予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獎勵、報酬,按照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第七十七條規定「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未與發明人、設計人約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規定專利法第十六條規定的獎勵的方式和數額的,應當自專利權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發給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獎金。一項發明專利的獎金最低不少於3000元;一項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獎金最低不少於1000元。由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建議被其所屬單位採納而完成的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應當從優發給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