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使用費用費率
1、知識產權使用費標准
法律分析:知識產權使用費標准:根據專利實施難易程度、收益高低等情況,通常專利獨占許可收費可高達專利實施預期年收益總額的5~8倍,甚至更高;而專利普通許可費的收取,也是依據專利本身價值的大小,若專利價值很高,則專利普通許可費收取比例可按專利實施預期年收益總額的50%~100%收取。當然,也有超出上述兩種許可費的收取比例的情況,主要還是要根據雙方的友好協商結果來定。互利互惠、排他共享專利成果是終極目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三條 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後,申請人可以要求實施其發明的單位或者個人支付適當的費用。
2、專利使用費納稅標准
法律分析: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專利使用費增值稅稅率為6%,應扣繳稅額等於接受方支付的價款除以(1+稅率)乘以稅率。
根據「營改增」試點的相關政策,營業稅改徵增值稅的應稅服務中包括商標著作權(特許權使用費)轉讓服務、知識產權服務等服務。其中,商標著作權轉讓服務包括商標的使用權轉讓服務。因此,特許權使用費屬於提供現代服務業適用的增值稅稅率是6%。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3、專利使用費是百分之幾
法律分析:專利的使用費是是由雙方協商確定的,沒有統一的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百四十六條 技術合同價款、報酬或者使用費的支付方式由當事人約定,可以採取一次總算、一次總付或者一次總算、分期支付,也可以採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預付入門費的方式。約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產品價格、實施專利和使用技術秘密後新增的產值、利潤或者產品銷售額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約定的其他方式計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採取固定比例、逐年遞增比例或者逐年遞減比例。約定提成支付的,當事人可以約定查閱有關會計賬目的辦法。
4、專利技術使用費增值稅稅率
法律分析:營改增後,企業轉讓專利技術,屬於無形資產,繳納的增值稅稅率是6%。個人所得稅、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及其他特許權取得的所得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所列舉的應稅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之一,應當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其計稅方法是:納稅人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為2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5、專利使用費如何收取 怎樣精打細算你的專利許可使用費
在專利許可過程中,通常一方認為收取的專利許可費過高,一方則認為專利許可費公平、合理;一方希望專利許可合同透明,一方則稱涉及商業秘密,不願公開。那麼專利許可費,到底誰說了算?
目前各國專利法基本上都是規定專利權人依法享有專利許可的權利,但沒有規定專利許可費的計算方式和支付方式。
專利許可費的計算需要綜合考慮專利所屬的技術領域、法律狀態、權利期限、專利質量、市場需求等。此外,許可方和被許可方的市場地位也是影響專利許可費的重要因素,誰處於主動地位,誰就擁有話語權。也形成了一些約定俗成的專利許可收費方式
上面所說的例子是標准必要專利的許可,即標準的實施者為了使其產品符合標准並進入市場而必須實施標准中包含的專利。在標准必要專利的許可費用設定中,專利權人需按照「公平、合理、無歧視」原則(FRAND原則)對標准實施者給予許可。
技術標準的實施者應當為其中的必要專利支付多少專利許可費才是適當的?
最令人滿意的答案恐怕是總結出一套計算公式,然後再作數學運算就行了。但是,由於專利許可使用費問題本身的復雜性,研究出這樣的一套數學模型可能並不具有現實可行性。
因此,只能在研究國內外專利許可費實踐的基礎上,總結出專利許可使用費計算的若干原則。
1.專利權人不能因其專利被納入標准而獲得額外收益。
專利權人當然可以依據其擁有的專利獨占權而獲益。但是如果該專利技術被納入技術標准,專利權人不能因此而獲得額外的收益。
這是因為技術標準是其他市場主體進入該市場時不能繞開而必須採用的技術,因此技術標准會增強專利的壟斷性,也增加了專利權人獲得更高收益的潛在可能性。
如果對這類收益不加以限制將會讓技術標准淪為加強壟斷的工具,不利於技術的應用發展,有損公眾利益,更有悖於標准專利設置的初衷。因此如果專利權人借標准專利設置不合理的許可使用費或者提高許可使用費則可能受到制裁。
2.密切注意技術標准中有效專利的數量。
引起技術標准中有效專利數量的主要因素是地域差異和時間差異。
地域差異:由於各國法律存在差異使得知識產權保護具有地域性,同時世界上各個國家的技術發展水平也差異很大。即便是技術標准中的必要專利也並不是在全
3.限制總體最高專利許可費率。
雖然技術標准中只包括必要專利,但是總體數量仍然相當可觀。如果技術存在發展前景,還會有越來越多的必要技術被納入進來。對於被許可方來說,即便一項專利的使用費佔比極低,但是積累起來也能刮盡所有的利潤。因此在簽訂許可合同的時候,約定總體最高專利許可費率可能會更加有力。
對於非必要標准專利來說,專利許可使用費只需要許可與被許可雙方達成合意即可。
根據現行數據統計,專利獨占許可和排他許可方式的收費通常為:
專利實施預期年收益總額的5—8倍;專利普通許可的收費通常為:專利實施預期年收益總額的0.5-1倍。
在上述區間內,影響專利許可費的因素包括:
(1)技術領域、專利權類型、保護范圍、權利穩定性、技術規避難易程度、有效期限、創新高度以及產業化成熟程度等
(2)許可期限、許可范圍、許可方式等;
(3)被許可人的技術需求程度、生產規模和專利實施能力等;
(4)開發專利技術的難易程度和費用大小
(5)實施專利後所能獲得的預期收益大小
(6)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提成支付還是入門費加提成
影響資產價值的因素非常多,要想把握每個要素來確定專利許可費非常困難。比較簡單易行的辦法是利用成本法來確定專利許可費。
成本法的原理在於,資產的價值無論如何變動都將低於其重置(重構)成本費用。先估測被評估資產的重置( 重構)成本,然後估測被評估資產業已存在的各種貶損因素,並將其從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
了解更多可咨詢撰撰網
6、發明專利年費收費標准
發明專利年費的收費標准如下:
1、發明專利申請官費,官費原價3450元包含。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為一個個人或一個單位可減繳80%,為其他情況可減繳70%;
2、發明專利申請年費標准,發明專利申請1-3年,全額繳費900元;發明專利申請4-6年,全額繳費1200元;發明專利申請7-9年,全額繳費2000元;發明專利申請10-12年,全額繳費4000元;發明專利申請13-15年,全額繳費6000元;發明專利申請16-20年,全額繳費800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四十三條
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
(一)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
(二)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其專利權的。
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和公告。第五十一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有意願實施開放許可的專利的,以書面方式通知專利權人,並依照公告的許可使用費支付方式、標准支付許可使用費後,即獲得專利實施許可。
開放許可實施期間,對專利權人繳納專利年費相應給予減免。
實行開放許可的專利權人可以與被許可人就許可使用費進行協商後給予普通許可,但不得就該專利給予獨占或者排他許可。
7、專利許可使用費增值稅稅率
法律分析:專利轉讓稅收計算 專利轉讓稅規定如下:
1、轉讓專利收入需要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繳納營業稅、城建稅與教育費附加。
2、同時按轉讓專利收入扣除相關稅收、費用後,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稅目繳納20%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