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誤區
1、申請專利常見的誤區有哪些?
一、投入生產後才申請專利新的專利產生前,很多人想這個技術方案都沒還有投入生產,市面上也沒這樣的產品,現在申請是不是太早了,等我們生產了佔領市場再來申請專利,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專利會處於不穩定的狀態。如果發現有人侵權,打官司也會耗費不少時間的。二、自認為有知識產權有些技術人員認為只要是自己的創新,就會有自主的知識產權,當然不是這樣的,自己研發的技術成果如果沒有申請專利,是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的,也不會具有專利權的,如果有人盜用你的研究成果,就沒法追究盜用者的法律責任。三、先去發表論文再申請專利取得新的研究成果後就急於去發表論文,而且很多發表的論文都是公開的,公開的技術成果是沒法得到有利的保護。四、新改進的專利產品不需要再申請專利申請一項產品專利後並不是高枕無憂的,後期研發出新的產品,或是對之前的產品有新改進,是需要進行再申請新的專利的,不然就會變成了原專利權人變成了侵權人。
2、專利申請的十大誤區你一定要知道!
專利申請的十大誤區你一定要知道!專利申請的十大誤區你不得不知道! 近兩年,國家大力推動萬眾創新的政策,同時也帶動著知識產權行業的發展。據統計,中國發明專利申請量突破100萬件,同比增長18.7%,連續5年位居世界首位。但是在專利申請中,你知道專利申請的誤區嗎? 今天小編就總結了專利申請的十大誤區你一定要知道!專利申請的十大誤區你一定要知道!專利申請的十大誤區你一定要知道!誤區一、自主發明並不需要申請專利有些人天真的認為,自主發明的成果就擁有知識產權。我們申請專利是為了得到法律的保護。有效的防止他人侵犯自己的權利,專利是一種壟斷權。如果我們沒有申請專利的話,你的自主發明得不到有效的保護,如果被他人盜用之後法律是很難判斷的。所以我們的自主研發成果一定要申請專利,在我國商標專利都採用的在先申請原則,所以我們需要有很好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提早申請專利,防止他人惡意侵犯。誤區二、專利申請等大規模生產之後再進行少數人認為,專利可以在進行大規模生產之後再進行申請。那麼這一想法肯定是錯的。我們在研發了某項成果之後,就應該向專利局進行申請。產品還沒有面向市場,等產品大規模生產之後,此時你的產品沒有歡樂,處於不受法律的保護狀態,如果有人一旦侵權,你就沒有翻身的餘地。侵權人將會以專利申請之日技術已經被公開為由進行抗辯。你打贏官司的機率就非常小,而且還會捲入一場官司中讓你精力金錢都浪費掉。所以專利申請非常重要。誤區三、一項技術成果只能申請一類專利專利申請人會偏見的認為,一項技術成果那麼就只能申請一類專利呀。不過這個想法也是錯誤的。專利分為三類: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及外觀專利。對於我們的技術發明,我們可以同時申請這幾項專利。技術方案也可以同時申請實用新型和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批得快,可盡快獲得相應保護,通常需1年左右時間;發明專利則通常需2~5年審查批准時間。誤區四、保護技術成果唯一辦法就是專利申請專利申請是保護技術成果的有效方式。但是專利申請不是唯一方法。申請人還可以通過技術秘密由技術持有人自己加以保護。專利申請是獲得法律的有效保護手段,當別人侵權時可以通過法律的強制性制裁侵權人保護專利權人的利益。但是劣勢就是必須將技術方案必須進行公開。而技術成果通過採用技術秘密加以保護,就不會公開技術方案,讓別人無法了解到該項技術。
3、專利申請的十大誤區,你中招了嗎
專利申請的十大誤區:
誤區1:自主研發的成果不申請專利就有知識產權。
一些技術人員認為只要是自主創新,就有了自主知識產權。其實不然,專利是一種壟斷權,自主研發的技術成果如果不申請專利,就得不到法律確認和保護。
當他人盜用其研究成果時,因研發者對成果不具有專利權,得不到法律保護,就無法追究盜用者的法律責任。同時,在我國,專利申請採用的是先申請原則,具有創造性、新穎性和實用性的發明創造誰先申請了,專利就授予誰。
因此,研發者如不及時申請,而被他人搶先申請並被授予專利權,研發者就無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責任。這樣的案例在中國可以說是數不勝數。
誤區2:產品投入大規模生產後才申請專利。
在與發明人就申請專利的技術內容進行交流時,他們中有很多人都有這樣的想法:這一技術方案還未投入生產,也沒有產品問世,此時申請專利是為時過早,等產品大規模投入生產後再申請專利更合適。
殊不知,這時已經晚了,即使你僥幸獲得授權,專利也處在不穩定狀態之中。此時如果你發現有人侵權並提起訴訟,侵權人則會以專利申請之日技術已經被公開為由進行抗辯。
你不但打不嬴官司,而且以前為申請專利所花費的精力、時間、金錢統統付之東流。專利申請的基礎不是已經在市場上存在的產品,也不一定是已經成型的產品。只要有了切實可行的想法,就可以著手申請文件的撰寫了。
誤區3:專利產品的改進不需再申請專利。
有部分發明人認為申請了一項專利後,就可「高枕無憂」,從而忽視了後期的繼續研發工作,即使開發出了新產品或有了新改進,也不再申請專利。這種錯誤認識的後果不異於未申請專利。
因為當他人對該產品有了改進並申請了專利,反過來就限制了原專利權人產品的更新換代,這就會導致原專利權人不經意間反而變成了侵權人。此時,原專利權人就喪失了自己的知識產權。
誤區4:一項技術成果只能申請一類專利。
有部分發明人認為一項技術成果一次只能申請一類專利,即只能申請發明專利或只能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只能申請外觀設計專利。
我國專利法規定的專利類型有三類: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及外觀設計專利,一項產品發明可同時申請多種專利,技術方案也可以同時申請實用新型和發明專利。
從近兩年的審查情況看,實用新型專利通常4-7個月左右即可授權;發明專利則需1年多。因此,對於一些重要的產品發明,若發明人只申請了發明專利,而此時他人「雙管齊下」,同時申請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那麼他將先獲得實用新型專利,擁有了產品的專利權。發明人若使用該產品,反而構成了侵權。
誤區5:得到了專利證書就獲得了有效的專利權。
這是多數專利權人的普遍認識誤區。在我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不進行實質審查,即使在你申請之前已經有人就相同的技術方案申請過相同的專利,你的申請仍可能會被批准。
如果沒有人提出異議,你的專利權會維持下去。一旦有人對你的專利提出無效宣告,那麼你的專利會百分之百地被無效掉,也就是說你並沒有取得有效的專利權。
就發明專利而言,雖然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它進行過實質審查,但誰也不能保證發明專利審查部門對世界范圍內所有相關的文獻資料都檢索過。所以得到專利證書,並不代表你的專利是真正有效的專利,只是代表國家知識產權行政機關對該專利申請的批准。
只有在你的專利有效期內沒有人對你的專利提出無效宣告或者有人提出無效宣告但復審委員會經過復審後維持了你的專利權,此時你的專利才是真正有效的專利。
誤區6:技術方案交待不清楚。
很多單位的發明人提交的專利申請文件非常簡單,有的甚至只有幾句話,技術方案完全沒有交待清楚,這給專利代理人製作正式專利申請文件帶來很大困難。
要求發明人提供更多的技術方案時,他們會以技術保密為由迴避,表明這些發明人沒有把握好保密與公開的度。他們只是一味要求保密,害怕多透露一點技術信息,而恰恰忽視了公開不充分的問題。
大量的案例表明,如果一件專利申請被審查員以技術方案公開不充分為由而發出審查意見通知書,則這件專利申請有98%的可能被駁回。這一點希望引起發明人的高度重視。
誤區7:專利申請前不做任何檢索。
有些發明人提交的專利申請文件沒有做查新檢索,對技術方案的新穎性如何不確定,根本不知道其技術方案有沒有公開過或公開使用過,這也是我國技術人員的通病——信息檢索和收集信息的能力極低。
就公開而言,全世界范圍內的任何文獻都可影響技術方案的新穎性。就公開使用而言,只有國內的使用才影響技術方案的新穎性。也就是說,國外已經普遍使用過的東西,如果國內沒有出現,各種文獻也沒有相關記載,那你就可以申請專利。
如果他人已經就某一技術方案申請過專利或者在相關文獻中公開,你沒有做檢索也去就這一技術方案申請專利,那隻能是白白浪費時間、金錢和精力了。
誤區8:先發表論文或成果鑒定再申請專利。
有些發明人取得研究成果後急於發表文章或成果鑒定,而沒有想到先申請專利保護。
因為發表文章或成果鑒定不可避免地要公開技術內容,使專利申請失去新穎性而得不到保護。
誤區9:對專利缺乏有效的管理。
有些企業申請了很多專利,但無專人管理。專利文件之間有的互相沖突,有的已無市場價值還在交納年費。有的專利權已經遭受侵犯但企業管理者對專利特徵不了解,不能及時提起訴訟,還有的則是專利文書撰寫的申請質量差,不能起到應該有的保護作用。
誤區10:缺乏長遠的專利戰略規劃。
有計劃地實施專利戰略對企業來說非常重要。首先,可以避免時間和精力的浪費。一些企業毫無目的的申請大量專利,結果導致授權率低,並產生大量的垃圾專利,浪費時間和精力。
其次,可以突破國外企業的專利包圍。一個企業應該對自己行業內的基本專利狀況及外圍專利狀況有十分明確的認識,只有這樣才能找到技術突破口,排除他人專利障礙,確立自己的專利優勢,從而贏得市場競爭。
4、企業申請專利一定要注意這些誤區!
專利對於企業提高核心競爭力的影響已經不言而喻,很多企業積極的加入申請專利的行列中,不過在申請專利過程中,很多企業仍存在許多誤區。下面八戒知識產權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企業申請專利一定要注意這些誤區!企業申請專利一定要注意這些誤區!企業申請專利一定要注意這些誤區!比如,很多企業認為其自主研發的成果不申請專利就有知識產權。企業一些技術人員認為只要是其自主創新,就會自動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其實並不是,專利具有壟斷權,如果自主研發的成果不申請專利,將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其次,往往很多企業在產品投入大規模的生產後才去申請專利,這種做法並不妥當,因為即便你僥幸獲得授權,專利也處在不穩定狀態之中。假如這個時候你發現有人侵權了,提起訴訟,侵權人則會以專利申請之日技術已經被公開的理由與其抗辯,對企業來說只會造成更大的麻煩。最後,很多企業認為得到了專利證書就獲得了專利權,這其實是很多企業存在的認識誤區。在我國,即便可能在你之前,有人也用相同的技術方案申請過專利,可能你的申請也會被批准。假如沒有人提出異議,你的專利權將會一直維持下去,如果有人提出異議,你的專利權有可能視為無效。因此說你並沒有取得該項專利的有效專利權。關於企業申請專利一定要注意這些誤區!這一問題小編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有更多關於專利申請的問題,大家可以繼續關注八戒知識產權,或電話聯系我們。
5、專利申請的十大誤區你知道是哪些嗎?
專利申請的十大誤區你知道是哪些嗎?專利申請的十大誤區 專利申請的十大誤區你知道是哪些嗎?近年來,國家對知識產權保護愈益重視,大家逐漸認識到專利才是企業的核心競爭力,那麼,在申請專利時有哪些誤區呢?請往下看。專利申請的十大誤區你知道是哪些嗎?誤區一、自主研發成果不申請專利有知識產權一些技術人員認為只要是自主創新,就有了自主知識產權。其實不然,專利是一種壟斷權,自主研發的技術成果如果不申請專利,就得不到法律確認和保護。當他人盜用其研究成果時,因研發者對成果不具有專利權,得不到法律保護,就無法追究盜用者的法律責任。同時,在我國,專利申請採用的是先申請原則,具有創造性、新穎性和實用性的發明創造誰先申請了,專利就授予誰。因此,研發者如不及時申請,而被他人搶先申請並被授予專利權,研發者就無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責任。這樣的案例在中國可以說是數不勝數。誤區二、產品投入大規模生產後才申請專利在與發明人就申請專利的技術內容進行交流時,他們中有很多人都有這樣的想法:這一技術方案還未投入生產,也沒有產品問世,此時申請專利是為時過早,等產品大規模投入生產後再申請專利更合適。殊不知,這時已經晚了,即使你僥幸獲得授權,專利也處在不穩定狀態之中。此時如果你發現有人侵權並提起訴訟,侵權人則會以專利申請之日技術已經被公開為由進行抗辯。你不但打不嬴官司,而且以前為申請專利所花費的精力、時間、金錢統統付之東流。專利申請的基礎不是已經在市場上存在的產品,也不一定是已經成型的產品。只要有了切實可行的想法,就可以著手申請文件的撰寫了。誤區三、專利產品的改進不需再申請專利有部分發明人認為申請了一項專利後,就可高枕無憂,從而忽視了後期的繼續研發工作,即使開發出了新產品或有了新改進,也不再申請專利。這種錯誤認識的後果不異於未申請專利。因為當他人對該產品有了改進並申請了專利,反過來就限制了原專利權人產品的更新換代,這就會導致原專利權人不經意間反而變成了侵權人。此時,原專利權人就喪失了自己的知識產權。誤區四、一項技術成果只能申請一類專利有部分發明人認為一項技術成果一次只能申請一類專利,即只能申請發明專利或只能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只能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我國專利法規定的專利類型有三類: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及外觀設計專利,一項產品發明可同時申請多種專利,技術方案也可以同時申請實用新型和發明專利。對於一些重要的產品發明,若發明人只申請了發明專利,而此時他人雙管齊下,同時申請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那麼他將先獲得實用新型專利,擁有了產品的專利權。發明人若使用該產品,反而構成了侵權。
6、專利申請過程中遇到的誤區有什麼
專利申請過程中遇到的誤區有什麼,專利申請代理過程中,存在一些誤區,有礙申請進程,需要及時地改進。那麼專利申請過程中遇到的誤區有什麼?專利申請過程中遇到的誤區如果大家需要專業的專利服務,八戒知識產權幫您支招!八戒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業務發展迅速,專注商標、專利、版權、域名等知識產權業務方向,八戒知識產權專利申請,專利轉讓代理服務受業內認可,您有專利轉讓,專利申請的交易的需求,就趕快咨詢八戒知識產權客服。專利申請過程中遇到的誤區有什麼誤區一:自主研發的成果不需申請專利一些技術人員認為只要是自主創新,就有了自主知識產權。其實不然,專利是一種壟斷權,自主研發的技術成果如果不申請專利,就得不到法律確認和保護。誤區二:投入規模生產後才申請專利有部分發明人認為申請了一項專利後,就可高枕無憂,從而忽視了後期的繼續研發工作,即使開發出了新產品或有了新改進,也不再申請專利。誤區三:專利產品改進不需再申請專利在與發明人就申請專利的技術內容進行交流時,他們中有很多人都有這樣的想法:這一技術方案還未投入生產,也沒有產品問世,此時申請專利是為時過早,等產品大規模投入生產後再申請專利更合適。誤區四:一項成果只能申請一類專利有部分發明人認為一項技術成果一次只能申請一類專利,即只能申請發明專利或只能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只能申請外觀設計專利。誤區五:專利申請是保護成果惟一方法這是因為很多人對技術成果保護的方法不太清楚。對技術成果的保護可以採用兩種方式:申請專利通過法律加以保護和通過技術秘密由技術持有人自己加以保護,兩者各有利弊。誤區六:有專利證書等於有效的專利權這是多數專利權人的普遍認識誤區。誤區七:技術方案交待不清楚很多單位的發明人提交的專利申請文件非常簡單,有的甚至只有幾句話,技術方案完全沒有交待清楚,這給專利代理人製作正式專利申請文件帶來很大困難。誤區八:專利申請前不做任何檢索有些發明人提交的專利申請文件沒有做查新檢索,對技術方案的新穎性如何不確定,根本不知道其技術方案有沒有公開過或公開使用過,這也是我國技術人員的通病;;信息檢索和收集信息的能力極低。專利申請過程中遇到的誤區有什麼?
7、申請專利的誤區有哪些
申請專利過程中的誤區如下:
誤區1:自主研發的成果不申請專利就有知識產權。
誤區2:產品投入大規模生產後才申請專利。
誤區3:專利產品的改進不需再申請專利。
誤區4:一項技術成果只能申請一類專利。
誤區5:得到了專利證書就獲得了有效的專利權。
誤區6:技術方案交待不清楚。
誤區7:專利申請前不做任何檢索。
誤區8:先發表論文或成果鑒定再申請專利。
誤區9:對專利缺乏有效的管理。
誤區10:缺乏長遠的專利戰略規劃。
8、企業在專利申請問題上容易有的誤區?
誤區一:自主研發的成果不申請專利就有知識產權。一些技術人員認為只要是自主創新,就有了自主知識產權。其實不然,專利是一種壟斷權,自主研發的技術成果如果不申請專利,就得不到法律確認和保護。當他人盜用其研究成果時,因研發者對成果不具有專利權,得不到法律保護,就無法追究盜用者的法律責任。同時,在我國,專利申請採用的是先申請原則,具有創造性、新穎性和實用性的發明創造誰先申請了,專利就授予誰。因此,研發者如不及時申請,而被他人搶先申請並被授予專利權,研發者就無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責任。這樣的案例在中國可以說是數不勝數。 誤區二:產品投入大規模生產後才申請專利。在與發明人就申請專利的技術內容進行交流時,他們中有很多人都有這樣的想法:這一技術方案還未投入生產,也沒有產品問世,此時申請專利是為時過早,等產品大規模投入生產後再申請專利更合適。殊不知,這時已經晚了,即使你僥幸獲得授權,專利也處在不穩定狀態之中。此時如果你發現有人侵權並提起訴訟,侵權人則會以專利申請之日技術已經被公開為由進行抗辯。你不但打不嬴官司,而且以前為申請專利所花費的精力、時間、金錢統統付之東流。專利申請的基礎不是已經在市場上存在的產品,也不一定是已經成型的產品。只要有了切實可行的想法,就可以著手申請文件的撰寫了。 誤區三:專利產品的改進不需再申請專利。有部分發明人認為申請了一項專利後,就可「高枕無憂」,從而忽視了後期的繼續研發工作,即使開發出了新產品或有了新改進,也不再申請專利。這種錯誤認識的後果不異於未申請專利。因為當他人對該產品有了改進並申請了專利,反過來就限制了原專利權人產品的更新換代,這就會導致原專利權人不經意間反而變成了侵權人。此時,原專利權人就喪失了自己的知識產權。 誤區四:一項技術成果只能申請一類專利。有部分發明人認為一項技術成果一次只能申請一類專利,即只能申請發明專利或只能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只能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我國專利法規定的專利類型有三類: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及外觀設計專利,一項產品發明可同時申請多種專利,技術方案也可以同時申請實用新型和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批得快,可盡快獲得相應保護,通常需1年左右時間;發明專利則通常需2~5年審查批准時間。隨著國家對知識產權程度的提高,專利審查批準的時間也相對縮短。從近兩年的審查情況看,新型專利通常10個月左右即可授權;發明專利則需1年半左右。因此,對於一些重要的產品發明,若發明人只申請了發明專利,而此時他人「雙管齊下」,同時申請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那麼他將先獲得實用新型專利,擁有了產品的專利權。發明人若使用該產品,反而構成了侵權。 誤區五:專利申請是保護技術成果的惟一方法。這是因為很多人對技術成果保護的方法不太清楚。對技術成果的保護可以採用兩種方式:申請專利通過法律加以保護和通過技術秘密由技術持有人自己加以保護,兩者各有利弊。如果技術成果申請了專利,當別人侵權時可以通過法律的強制性制裁侵權人保護專利權人的利益;不利之處就是必須充分公開技術方案,公開到使這一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能通過公開的技術方案加以實施的程度,這就給別人提供了在此技術方案基礎上進一步研發的機會。如果技術成果採用技術秘密加以保護,不用像申請專利那樣公開技術方案,如果保護措施得當,別人難以了解。它的弱點就是一旦因為技術持有人保護不力導致泄密或被他人竊取,就很難追究他人的責任。或者他人也開發出同樣的技術並申請了專利,你再用這一技術就構成了侵權,此時無論從技術上還是市場上都將處於被動狀態。因此技術成果持有人可以在專利保護和技術秘密保護兩者之間加以權衡,選擇合適的方式。對那些容易保密、他人難以知曉的技術成果可以採用技術秘密保護,可口可樂的配方就是如此,直到今天仍處於很好的保護之中。而對那些業內行家看一眼就明白、很難保密的技術成果最好採用專利保護。 誤區六:得到了專利證書就獲得了有效的專利權。這是多數專利權人的普遍認識誤區。在我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不進行實質審查,即使在你申請之前已經有人就相同的技術方案申請過相同的專利,你的申請仍可能會被批准。如果沒有人提出異議,你的專利權會維持下去。一旦有人對你的專利提出無效宣告,那麼你的專利會百分之百地被無效掉。也就是說你並沒有取得有效的專利權。就發明專利而言,雖然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它進行過實質審查,但誰也不能保證發明專利審查部門對世界范圍內所有相關的文獻資料都檢索過。所以得到專利證書,並不代表你的專利是真正有效的專利,只是代表國家知識產權行政機關對該專利申請的批准。只有在你的專利有效期內沒有人對你的專利提出無效宣告或者有人提出無效宣告但復審委員會經過復審後維持了你的專利權,此時你的專利才是真正有效的專利。 如果說以上幾大誤區是技術人員在認識方面經常出現的,那麼下面的誤區則是經常在操作上出現的。 誤區七:技術方案交待不清楚。很多單位的發明人提交的專利申請文件非常簡單,有的甚至只有幾句話,技術方案完全沒有交待清楚,這給專利代理人製作正式專利申請文件帶來很大困難。要求發明人提供更多的技術方案時,他們會以技術保密為由迴避,表明這些發明人沒有把握好保密與公開的度。他們只是一味要求保密,害怕多透露一點技術信息,而恰恰忽視了公開不充分的問題。大量的案例表明,如果一件專利申請被審查員以技術方案公開不充分為由而發出審查意見通知書,則這件專利申請有98%的可能被駁回。這一點希望引起發明人的高度重視。 誤區八:專利申請前不做任何檢索。有些發明人提交的專利申請文件沒有做查新檢索,對技術方案的新穎性如何不確定,根本不知道其技術方案有沒有公開過或公開使用過,這也是我國技術人員的通病——信息檢索和收集信息的能力極低。有調查機構對我國沿海某發達地區的科技人員進行過調查統計,發現這些地區有近一半的科研人員不知道或從未用過國外的科技報告、標准、專利等情報價值很高的文獻。這也是我國科研項目的重復率大大高於發達國家的原因。國外有人統計,在一項新的技術或新的發明中,其中約90%的知識是通過各種文獻信息而獲得的,真正創造性的工作僅佔10%左右。這里筆者想強調的是,就公開而言,全世界范圍內的任何文獻都可影響技術方案的新穎性。在美國,就曾經發生過一個孩子的塗鴉否定了一件發明專利新穎性的案例。就公開使用而言,只有國內的使用才影響技術方案的新穎性。也就是說,國外已經普遍使用過的東西,如果國內沒有出現,各種文獻也沒有相關記載,那你就可以申請專利。這一點在將來的專利法修改中可能有所變動。可見,檢索工作在專利申請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環,如果他人已經就某一技術方案申請過專利或者在相關文獻中公開,你沒有做檢索也去就這一技術方案申請專利,那隻能是白白浪費時間、金錢和精力了。 誤區九:先發表論文或成果鑒定再申請專利。有些發明人取得研究成果後急於發表文章或成果鑒定,而沒有想到先申請專利保護。因為發表文章或成果鑒定不可避免地要公開技術內容,使專利申請失去新穎性而得不到保護。筆者在專利管理過程中就曾遇到過本單位五件非常具有市場前景的專利申請因發表文章或成果鑒定而不得不放棄。一個單位如此,放眼全國,這樣的實例還有多少呢!如果我國的雜交水稻技術當初先申請專利,那麼現在會有多少收益呢! 誤區十:掛名現象普遍。在專利檢索的時候,筆者發現國外的企業申請專利不管是在我國還是在別的國家,發明人或設計人很少有超過五人的,再回頭看看我國企業申請的專利,發明人或設計人少則七八人,多則十幾人甚至更多。雖然我國的《專利法》對發明人或設計人的多少沒有做出明確規定,但《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專利法所稱發明人或設計人,是指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創造性貢獻的人。在完成發明創造過程中,只負責組織工作的人、為物質技術條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從事其他輔助工作的人,不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而我國企業申請專利的發明人或設計人中很多人都屬於負責組織工作、為物質技術條件的利用提供方便或者從事其他輔助工作的人,對發明創造沒有作出實質性的貢獻,有的專利甚至把企業的主要領導放在發明人的前幾位,這也許就是「中國特色」吧!有一位發明人道出了其中原因:我們中國是禮儀之邦,向來注重人情關系,你在搞發明創造的時候,他人給你提供這樣那樣的幫助,領導給你大力支持,你在申請專利的時候自然要考慮他們了,否則下次沒有他人幫助、沒有領導支持,你就很難再搞發明創造了。所以就出現了一個很簡單的實用新型專利的發明人有十七八人的「奇觀」。這種掛名現象所導致的直接後果就是在企業落實專利獎酬政策時,真正的發明人得不到實惠,嚴重打擊他們發明創造的積極性。
9、申請專利的誤區有哪些?
誤區1:申請了專利可在全球受保護
誤區2:專利的技術含量必須很高
誤區3:專利產品的改進不需再申請專利
誤區4:申請專利導致技術被泄密
誤區5:只申請一個專利就萬事大吉了
10、申請專利常見的誤區有哪些
一、投入生產後才申請專利
新的專利產生前,很多人想這個技術方案都沒還有投入生產,市面上也沒這樣的產品,現在申請是不是太早了,等我們生產了佔領市場再來申請專利,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專利會處於不穩定的狀態。如果發現有人侵權,打官司也會耗費不少時間的。
二、自認為有知識產權
有些技術人員認為只要是自己的創新,就會有自主的知識產權,當然不是這樣的,自己研發的技術成果如果沒有申請專利,是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的,也不會具有專利權的,如果有人盜用你的研究成果,就沒法追究盜用者的法律責任。
三、先去發表論文再申請專利
取得新的研究成果後就急於去發表論文,而且很多發表的論文都是公開的,公開的技術成果是沒法得到有利的保護。
四、新改進的專利產品不需要再申請專利
申請一項產品專利後並不是高枕無憂的,後期研發出新的產品,或是對之前的產品有新改進,是需要進行再申請新的專利的,不然就會變成了原專利權人變成了侵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