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利要求書範本
1、專利的權利要求書怎麼寫?
有嚴格的格式要求,書寫要求,內容太多了,一句兩句說不清楚,建議找本專利法,專利實施細則看一下。
2、專利權利要求書有哪些內容
法律分析: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准;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十六條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准;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
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
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人應當在專利申請文件中說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申請人無法說明原始來源的,應當陳述理由。
3、專利權利要求該怎麼寫呢?
專利權利要求該怎麼寫呢? 在專利申請的過程中需要經過一個重要的流程,他就是專利撰寫,專利撰寫中需要對專利說明書還有專利權利要求書進行撰寫,說明書表現出來的是需要詳細讓審查員了解專利的基本概況,而權利要求書則需要以精準的描述讓該專利獲取相應的專利權,什麼是專利權利要求,需要如何要求呢?關聯文章《專利實質審查》專利權利要求該怎麼寫權利要求是指專利或專利申請中除說明書部分之外,由一系列有編號的表達式,或者更准確的說是名詞片語組成的部分。權利要求以科學術語定義該專利或專利申請所給予的保護范圍。它們不論在專利申請還是專利訴訟中都起著最關鍵的影響。權利要求經常包含精確的語言。權利要求中廣泛使用的某些詞語具有由之前的法庭裁判所決定的很特別的含義。這些含義與日常所用的含義可能有出入。例如,在美國專利的權利要求中,comprise的意思是至少包括。相反的,詞語consists的意思是僅僅包括,而這可以導致專利的保護范圍有極大的不同可能剛涉及專利的申請的專利人不是很了解專利申請的詳請,對於專利權利要求書的理解更是一頭霧水,所以對於沒有經驗的專利人來說強烈建議不要隨便寫,還是交給專業額代理機構幫忙撰寫專利比較好,其實為了專利的成功,只需花錢辦事,專利成功率大大提高,而不必在意眼前,因為專利獨占市場影響更為深遠
4、專利申請 權利要求 怎麼寫?
怎樣撰寫專利權利要求書
發布時間:2005-4-6 游覽人次:13362
權利要求書是申請文件最核心的部分,是申請人向國家申請保護他的發明創造及劃定保護范圍的文件,一旦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撰寫好權利要求書直接涉及申請人的利益,十分重要。
(1)權利要求書的一般要求
a.應當簡要、清楚、完整地列出說明書中所描述的所有新的技術特點。否則,就會縮小專利保護范圍。說明書中沒有涉及到的內容,也就不能寫入權利要求,因為要求保護的范圍必須得到說明書的支持。
b.權利要求書中使用的技術名詞、術語應與說明書中一致。權利要求書中可以有化學式、數學式,但不能有插圖。除有絕對必要,不得引用說明書和附圖,即不得用「說明書中所述的…」「或如圖三所示的……」方式撰寫權利要求書。為了表達清楚,權利要求書可以引用設備部件名稱和附圖標記。
c.一項權利要求要用一句話來表達,中間可以有逗號、頓號,不能有分號和句號。以強調其意思不可分割的單一性和獨立性。
d.權利要求只講發明或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徵,不允許陳述發明或實用新型的目的、功能等.
e.權利要求又分為獨立權利要求和從屬權利要求兩種。獨立權利要求應從整體上反映出發明或實用新型的主要技術內容,包括全部的必要技術特徵,它本身可以獨立存在。從屬權利要求是引用獨立權利要求或引用包括獨立權利要求在內的幾項權利要求的全部技術特徵,又含有若干新的技術特徵的權利要求,從屬權利要求必須依從於獨立權利要求或者在前的從屬權利要求。
f.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只應當有一項獨立權利要求。屬於一個總的發明構思,符合合案申請要求的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可以有兩項以上的獨立權利要求。
每一個獨立權利要求可以有若干個從屬權利要求。
有多項權利要求的應當甩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編號時獨立權利要求應排在前面,它的從屬權利要求緊隨排在後面。
(2)權利要求書的寫法
a.權利要求書頂端不用書寫發明或實用新型名稱,可以直接書寫第 1 項獨立權利要求,它的從屬權利要求從上往下順序排列。有兩項以上獨立權利要求的,則各自的從屬權利要求應分別寫在各獨立權利要求之後。
b.獨立權利要求分兩部分撰寫:
前序部分:寫明發明或實用新型要求保護的主題名稱和該項發明或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共有的必要技術特徵;
特徵部分:寫明發明或實用新型區別於現有技術的技術特徵,這是權利要求的核心內容,這部分應緊接前序部分,用「其特徵是……」或者類似用語與上文聯接。
前序部分和特徵部分共同限定發明或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c.從屬權利要求也分兩個部分撰寫:
引用部分:寫明被引用的權利要求的編號及發明或實用新型主題名稱。例如:「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
限定部分:寫明發明或實用新型附加的技術特徵,它是獨立權利要求的補充,以及對引用部分的技術特徵作進一步的限定。也應當以「其特徵是……」連接上文。
從屬權利要求的引用部分,只能引用排列在前的權利要求。同時引用兩項以上權利要求時,只允許使用「或」連接。例如:「根 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這樣的權利要求稱為多項權利要求。一項多項從屬權利要求不能作為另一項多重從屬權利要求的引用對象。
d.同一構思的兩項發明或實用新型可以合案申請,因而可能存在兩項獨立權利要求。這時應當確定一項為主要的,作為第一項權利要求,另一項排在後面成為與第一項獨立權利要求平行的、有獨立的法律意義的權利要求。例如:一項產品發明和製造該產品的方法發明可以合案申請,這時一般把產品作為第一獨立權利要求,把方法作為第二獨立權利要求。
(3)權利要求書撰寫中常見的錯誤
a.純功能式極利要求,這是初寫者常出現的錯誤。一般情況下,產品必須用結構式權利要求,方法必須用步驟或條件式權利要求,不能採用功能或混合式,這種寫法容易超出說明書范圍,擴大了保護范圍。
b.對一般的改進發明,沒有前序部分和特徵部分之分。實質是沒有劃清與現有技術的界限。
c.在獨立權利要求中,有多個前序部分和多個特徵部分,這種情況是沒有弄清撰寫要求。一個獨立權利要求只能有一個前序部分和一個特徵部分。
d.從屬權利要求中沒有引用部分和特徵部分,或者是其中引用部分的「引證」有錯誤。
e.使用了不準確、不明確的詞彙。如「等等」、「高」、「強」、「弱」、「性能好」、「最好是」等等。
f.權利要求書得不到說明書的支持。即在權利要求書中寫的技術特徵,在說明書中無相應的文字記載,或是沒有清楚、完整的說明。
(4)撰寫好權利要求書的一般方法
a.詳細分析發明或實用新型。分析內容包括是屬於產品發明還是方法發明,對實用新型只能是產品發明,確定技術領域,研究技術方案,分析技術特徵。最重要的是把技術解決方案和全部技術特徵分析透。
b.做好檢索或查新工作,特別是申請發明專利一定要查新,查是否存在同樣發明,是否具有先進性。
c.認真研究相關文獻的全部技術特徵,特別是與本發明或實用新型相關的技術特徵尤其要注意分析。
d.多寫幾個方案,反復比較,同一發明可能寫出多種權利要求書,但要達到既符合法津要求,又能恰到好處地保護申請人的利益是很不容易的。多寫幾個方案,有利於在反復比較過程中,確定一種正確合理的方案。最後,相確定的權利要求書與寫好的說明書相比較,仔細檢查兩者的關系,這一點對初寫者尤為重要。
5、申請專利權利要求書
在包括請求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必要時應當有附圖)及其摘要等一系列文件的專利申請文件中,權利要求書作為法律文件之一無疑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權利要求書本質的作用之一在於確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無論是專利的代理、審查、推廣,還是在無效宣告及侵權訴訟等程序中,都是以權利要求書所提出的技術方案為基礎[1]。由此可以看出,撰寫出高質量的權利要求書對於專利新申請是十分重要的[2]。有質量的專利就是有效的專利,而對專利質量的評價主要分為技術評價、法律評價和市場評價三個指標。通過專利申請文件撰寫的技巧,能夠對某些專利質量指標進行改進。
專利的保護范圍由權利要求進行限定,而權利要求的限定具有廣度與深度兩個維度,一項權利要求本身的保護范圍,更多的是體現廣度,一項專利或其申請中權利要求數量的多少,體現了申請人在深度這一維度的策略性布局。
二、專利申請權利要求書的概述
《專利法》第59條第1款規定: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准,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於解釋權利要求的內容[3]。因此,權利要求書是確定專利權保護范圍的依據,也是判斷他人是否侵權的依據。
權利要求書和權利要求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更不能簡單的劃等號。權利要求書是專利申請人為獲取專利權而撰寫並向專利行政部門提交的一項重要文件。權利要求則是指權利要求書中記載的具體的技術特徵,一項權利要求書中可以包含多個權利要求。權利要求書是權利要求的載體。
專利申請獲得授權後,權利要求是作為限定專利保護范圍的依據,其對專利的概括程度與專利保護范圍的大小有密切關系。為了充分保護申請人的利益,權利要求應能夠謀求盡可能大的保護范圍。一般而言,權利要求數量越多,專利的保護范圍越大,說明專利的原創性越高,專利質量也越高,同時遭遇侵權和訴訟的頻率也越高[4]。
三、關於專利申請權利要求書的撰寫
權利要求的撰寫有多種撰寫方式,應當要和技術交底材料的內容相適應[5]。
1.撰寫前排除明顯不能獲得專利保護的主題
撰寫以前,首先要排除不符合《專利法》第2條有關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定義的主題,排除明顯屬於《專利法》第5條或者第25條不能授予專利權的客體,排除明顯不符合《專利法》第22條第4款有關實用性規定的主題。
2. 撰寫要求
(1)權利要求書應當包括獨立權利要求和從屬權利要求(《專利法實施細則》第20條第1款)。
(2)獨立權利要求應當滿足下列要求:①在合理的前提下具有較寬的保護范圍,能夠最大限度地體現申請人的而利益;②清楚簡明地限定其保護范圍(《專利法》第26條第4款);③記載解決技術問題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徵(《專利法實施細則》第20條第2款);④對於現有技術具備新穎性和創造性(《專利法》第22條第2款、第3款);⑤符合《專利法》及《專利法實施細則》關於獨立權利要求的其他規定。
(3)從屬權利要求應當滿足下列要求:①從屬權利要求的數量適當、合理;②與被引用的權利要求之間有清楚的邏輯關系(《專利法》第26條第4款、《專利法實施細則》第22條);③當授權後面臨不得不縮小權利要求保護范圍的情況時,能提供充分的修改餘地;④符合《專利法》及《專利法實施細則》關於從屬權利要求的其他規定。
(4)撰寫多個獨立權利要求的,多個獨立權利要求之間應當具有單一性。
3. 權利要求撰寫的方式
(1)不考慮概括的撰寫方式
撰寫的核心任務是找到技術交底材料中的區別技術特徵,並圍繞區別技術特徵撰寫權利要求書,將起到基礎、根本作用的區別技術特徵作為發明點。技術交底材料如果針對發明點只有一個實施例,一般不需要考慮對實施例的概括。
1)不需要對多個實施例的概括情形
以下幾種情況,一般不需要對涉及同一技術內容幾個實施方式進行概括:①如果技術交底材料只給出一個技術主題之下的一個實施例的情況,一般不進行上位概括或者功能性概括;②如果技術交底材料給出了多個實施例,但是多個實施例的之間為主從關系,可針對基礎結構的產品撰寫獨立權利要求(不需要概括),而將其他幾種結構的產品作為該獨立權利要求的從屬權利要求撰寫;③如果交底材料中明確給出了上位或者功能概括的方式,也不需要考慮多個實施例的概括問題。
2)權利要求不需要概括的情形下的撰寫步驟
針對不需要概括的權利要求,通過以下6個步驟撰寫:
第一步:技術特徵分析。第一步技術特徵分析中包括兩個方面:列出全部技術特徵;分析技術特徵之間的邏輯關系。
第二步:找發明點。找發明點的步驟中包括兩個方面:技術對比,找出區別技術特徵;在區別技術特徵中確定發明點。
第三步:確定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第三步中,應當根據第二步中確定的發明點所產生的技術效果,與最接近的現有技術對比,確定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第四步:確定必要技術特徵。必要技術特徵是解決最根本技術問題必不可少的特徵,實際產品必不可少的特徵不一定是必要技術特徵。
第五步:撰寫獨立權利要求。在第四步確定必要技術特徵的基礎上,完成獨立權利要求的撰寫。獨立權利要求的撰寫分為兩個方面:①確定主題名稱。主題名稱一般限於技術交底材料提供的產品或者方法的名稱,主題名稱一般不需要概括。主題名稱注意不要出現區別特徵;② 對必要技術特徵在語言上進行調整。將第四步確定的必要技術特徵進行組合,與最接近的現有技術做比較,將它們共同的必要技術特徵寫入獨立權利要求的前序部分,區別於最接近現有技術的必要技術特徵寫入特徵部分。
第六步:撰寫從屬權利要求。對其他附加技術特徵進行分析,將那些對申請創造性會起作用的附加技術特徵寫成相應的從屬權利要求。如果從屬權利要求的數目不多,現有技術的特徵也可以寫入從屬權利要求中。
(2)多個實施例的概括撰寫方式
如果針對發明點有兩個以上的實施例,盡可能將其共性在一個權利要求中進行概括。
1)多個實施例需要概括的判斷
對於具有多種不同結構的產品權利要求而言,在撰寫權利要求時,首先應當分析這些不同結構的產品之間的關系:
①多個實施例的改進之間為主從關系;②多個實施例為並列改進,各改進方案之間具有相同的構思。a.多個實施例可以進行概括。如果這些不同結構產品之間是並列的、且滿足單一性要求的技術方案,則應當盡可能對這些不同結構的產品採用概括方式(上位概括或者功能性概括)的技術特徵加以描述,從而將這些不同結構的產品都納入獨立權利要求中;在此基礎上再分別針對這些不同結構的產品的區別撰寫相應的從屬權利要求;b.多個實施例無法進行概括,可以分別針對這些具有不同結構的產品撰寫獨立權利要求:③多個實施例為並列改進,各改進方案之間不具有單一性。如果幾種不同結構的產品是並列的技術方案,且彼此之間不屬於一個總的發明構思,則只能分別在兩件專利申請中以獨立權利要求方式撰寫。
2)需要概括的權利要求的撰寫步驟
針對需要概括的權利要求,仍然通過前面介紹的6步法進行撰寫,在第4步確定必要技術特徵時,需要對多個實施例的共同點進行概括。
對於針對發明點有兩個以上並列實施例的,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概括:①功能性概括,採取具有……的功能的裝置/部件/結構的概括方式;②功能性概括,但是不出現部件名稱,而是直接以功能代替具體結構;③上位概括,採取部件的上位名稱代替具體部件;④上位概括,不出現上位名稱,而是用省略具體結構的方式表述。
(3)並列發明點的寫法
如果最根本的區別特徵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則屬於並列發明點。
1)並列發明點的判斷。出現以下情形時,需要考慮並列發明點獨立權利要求的布局問題:①技術交底材料中明確給出了發明所要解決的多個最根本的技術問題,多個根本的技術問題是並列的,無依存或者主從關系,實施方式之間也沒有相同構思;②雖然技術交底材料中只有一個最根本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但是有多個實施方式,多個實施方式之間不具有相同的構思,無法進行概括,撰寫為多個並列的獨立權利要求又不具有單一性。
2)並列發明點的布局方式。對於技術交底材料有多個發明點的撰寫,首先在第一件專利申請中,技術交底材料給出的技術內容都要寫入到權利要求中。這時,第二個發明可能會寫為從屬權利要求。但是為了充分的保護發明創造,還需要針對第二個發明點撰寫成另一項獨立權利要求及其相應的從屬權利要求,並建議委託人在同日另行提出一件專利申請。
3)撰寫步驟。並列發明點的撰寫與前面介紹的6步法基本相同,只是多了一個步驟7。在第二步確定發明點時發現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並列發明點時,在第五步撰寫獨立權利要求先以第一個發明點為核心撰寫獨立權利要求。在步驟7中,以第二個發明點為核心再撰寫第一個獨立權利要求。
(4)並列主題
如果技術交底材料中出現了產品、製造方法、化學成分、配套的設備等內容,則考慮為並列主題。對於每一個主題,都需要寫成並列獨立權利要求。如果技術交底書給出發明創造的若干技術主題,則首先要確定技術主題,在每個技術主題下,分別按照6步法進行撰寫。
1)判斷技術主題的類型及數量
在閱讀技術交底書的過程中,首先應當判斷出技術交底書中描述的技術主題的類型,是產品還是方法?如果技術交底材料中涉及多個技術主題,在技術特徵分析後,通過特定技術特徵的比較確定多個主題之間是否具有單一性。對於不具有單一性的並列技術主題,需要撰寫另案申請的權利要求。
2)並列獨立權利要求的撰寫方式。並列獨立權利要求有兩種撰寫方式:①引用式並列獨立權利要求,例如,多個獨立權利要求寫為:
「1.一種XX設備,其特徵在於,包括ABCD。
2.一種使用如權利要求1所述XX設備的方法,其特徵在於:A』B』C』D』」
3.一種YY設備,其特徵在於:將權利要求1所述的XX設備與M設備連接起來。」
引用式撰寫方式一般用於相互有專屬配合關系的獨立權利要求。
②相互不引用的獨立權利要求,例如,多個獨立權利要求寫為:
「 1.一種XX設備,其特徵在於,包括ABCD。
2.一種XX方法,其特徵在於,包括A』B』C』D』。」
四、權力要求書撰寫注意事項
1.從創造性的角度看
為滿足發明專利的創造性,在申請文件撰寫中需注意:充分檢索和分析現有技術、權利要求撰寫要提煉發明點、說明書撰寫應證明發明創造性的證據。
(1)充分檢索和分析現有技術
一般而言,專利發明人在研發過程中已經對先期技術有了一定的檢索和了解,然而在專利撰寫過程中仍有必要進一步全面檢索,並深入分析現有技術,看在研發過程中是否有相關文獻披露,是否仍然對現有技術具有貢獻點,這不僅讓撰寫者更全面和客觀地理解現有技術,更能讓撰寫者明白專利申請相對現有技術的改進之處即發明點,這有利於後續的權利要求書和說明書撰寫中對核心內容的把握。
(2)權利要求撰寫應提煉發明點
權利要求書是申請人對所保護的技術內容和保護范圍給出清楚、准確限定的法律文件,是發明專利申請文件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權利要求的撰寫應注意表達具有創造性的發明創造的內容與范圍,在撰寫中需提煉發明點,即為專利申請的技術帶來創造性的技術特徵或者技術特徵的組合。一般情況下,建議專利申請人在撰寫時對說明書中的技術方案進行合理有度的概括,不要一味追求大的保護范圍而過度地抽象概括,使方案本身發生畸變,從而影響對整個方案的理解和技術性的判斷,為其後續審查以及專利申請人的利益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2.從獨立權利要求和從屬權利要求的角度看
(1)獨立權利要求與從屬權利要求的關系
權利要求書是申請人對技術方案中的技術特徵用法律語言進行的描述,也是授權後專利保護的技術范圍,它分為獨立權利要求與從屬權利要求。獨立權利要求應從整體上反映技術方案的主要內容,應包含全部必要技術特徵,可以獨立存在。在一份權利要求書中,獨立權利要求主題的類型必須是明確的,或是方法獨立權利要求,或是產品獨立權利要求,而不能在一個獨立權利要求中既包括方法又包括產品。從屬權利要求是對其獨立權利要求的補充限定,限定的技術特徵一定 是已經出現於在前的權利要求中。獨立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應當體現寬,主要是起到專利「進攻」的作用;而從屬權利要求則是對獨立權利要求進行補充限定,起到專利 「防守」的作用。所以,一個好的權利要求書中應當有獨立權利要求和多個從屬權利要求。
(2)獨立權利要求保護范圍的「度」的把握
雖然獨立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應當體現寬,但並不是越寬越好,應該有一個度的把握。在撰寫獨立權利要求時切勿將權利要求寫得較為寬泛,特別是實用新型專利的權利要求書,獨立權利要求的范圍太寬,所涵蓋的必要技術特徵過多,可能會涉及他人專利已有的技術特徵,使權利不穩定,易於被他人宣告無效。同時獨立權利要求的范圍太寬,也容易導致與公知技術發生沖突,遭遇公知技術抗辯。
(3)獨立權利要求切忌寫入非必要技術特徵
必要技術特徵是指生產產品時技術上必不可少的技術特徵,獨立權利要求應從整體上反映出發明全部的必要技術特徵,把非必要技術 特徵寫入獨立權利要求,將導致專利保護范圍過窄,使專利的保護陷入被動,很難指控他人侵權。
(4)對權利要求書的自查和優化選擇
在撰寫獨立權利要求後,應該從技術問題和技術效果的角度進行自查,獨立權利要求中的技術問題和技術效果應相互對應,盡量刪除不必要的用語和限制。在對從屬權利要求進行自查時,應審視從屬權利要求是否盡可能引用了獨立權利要求,是否附加技術特徵,是否對其獨立權利要求進行補充限定,二者之間的層次是否相差過大。對同一項發明申請,申請人可以撰寫幾個不同的權利要求書進行比較,因為要達到既符合國家專利局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的要求,又能恰到好處地保護申請人的利益是很不容易的,多撰寫幾個權利要求書,有利於申請人在反復比較過程中確定一個相對合理的方案。
另外,從屬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比其引用的獨立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窄,所以獨立權利要求如果能夠滿足新穎性和創造性的要求的話,從屬權利要求也同樣能夠滿足這一條件。從屬權利要求應當具有新穎性和創造性,因為從屬權利要求包含了獨立權利要求中所有的技術特徵,並增加了一些新的限定特徵[6]。
3.從權利要求的數量來看
將獨立權利要求中的技術特徵概括得恰到需要注意:(1)獨立權利要求的數量:數量越多越能從不同角度如產品和方法上對技術進行充分保護;(2)從屬權利要求的數量:數量越多越能對抗他人申請同樣或類似的專利,從而與獨立權利要求共同構成完整的權利保護體系;(3)獨立權利要求中相對於現有技術的區別特徵的數量:在專利技術創造性確定的情況下,撰寫的獨立權利要求中區別特徵數量越多,一般會導致專利保護范圍越小[6]。在符合「清楚」要求的前提下,專利申請獨立權利要求的撰寫比較上位或者比較概括,專利的保護范圍就較寬,如果寫得過於具體或加進了非必要技術特徵,則專利權利范圍變小。但也不能認為撰寫得越上位越好,其原因是獨立權利要求中的技術特徵過於上位會導致權利要求的不支持,無法有效對抗他人的無效宣告請求,降低專利的穩定性,以至於專利質量同樣會受到影響。因此,只有將獨立權利要求中的技術特徵概括得恰到好處才算合理。
6、權利要求書怎麼寫
書寫權利要求書的方式:依據說明書內容,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寫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不明說明來源的,必須寫明原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六條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准;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
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
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人應當在專利申請文件中說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申請人無法說明原始來源的,應當陳述理由。
7、什麼是專利權利要求書?專利權利要求書該怎麼寫?
什麼是專利權利要求書?專利權利要求書該怎麼寫?我國權利要求書一般是指發明專利申請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中必須提交的專利文件,顧名思義,權利要求書就是對權利的要求,要求如何去保護專利人自身的專利,保護專利中存在的某些技術,一般來說發明專利申請的權利要求不比較多,實用新型要求偏少。什麼是專利權利要求書?專利權利要求書該怎麼寫?這個專利權利要求書已經保護就直覺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了,專利要求書一般是維護專利技術的重要證據,那麼如何寫專利權利要求書呢?專利權利要求書怎麼寫好點呢?專利權利要求書一般是經過專利代理機構撰寫,撰寫一般都會伴隨這專利說明書一起代理撰寫,一般來說專利撰寫需要有專業的人撰寫好點。專利權利要求書也是一樣的,那為什麼說找專利代理人撰寫好點呢?難道自己就撰寫不了嗎?也不是這么講的,專利撰寫這回事對於人員上沒有什麼限定的,重要的是是否自己能夠撰寫得和代理人呢那麼專業,前提條件是需要有專利撰寫功底,要不然再好的專利申請下來也會大打折扣。其實討論專利要求書怎麼寫不是一句兩句話就能夠說的清楚的,專利撰寫是很容易,但是能夠撰寫的很專業,那樣的水平卻很難。專利撰寫一般要求轉要言簡意賅,直接反映專利要求的權利,而不是長篇大論,長篇大論是只適用於專利說明書的撰寫。自己有信息撰寫專利的話那也可以,但是需要注意專利撰寫關乎申請成敗。關於什麼是專利權利要求書?專利權利要求書該怎麼寫?這一問題我們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有更多關於專利的問題,大家可以繼續關注八戒知識產權,或電話聯系我們。
8、專利權利要求書應該怎麼寫?
1、獨立權利要求分兩部分撰寫。一是前序部分:寫明發明或實用新型要求保護的主題名稱和該項發明或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共有的必要技術特徵;二是特徵部分:寫明發明或實用新型區別於現有技術的技術特徵,這是權利要求的核心內容,這部分應緊接前序部分,用「其特徵是……」或者類似用語與上文聯接。前序部分和特徵部分共同限定發明或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2、從屬權利要求也分兩個部分撰寫。一是引用部分:寫明被引用的權利要求的編號及發明或實用新型主題名稱。例如:「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二是限定部分:寫明發明或實用新型附加的技術特徵,它是獨立權利要求的補充,以及對引用部分的技術特徵作進一步的限定。也應當以「其特徵是……」連接上文。通常,從屬權利要求書應盡可能從多方面角度來補充、完善該專利的技術特徵。
3、權利要求書撰寫中常見的錯誤。純功能性的權利要求,這是初寫者常出現的錯誤。通常情況下,產品必須用結構型的技術特徵來撰寫權利要求,方法必須用步驟或條件式權利要求,不能採用功能或混合式,這種寫法容易超出說明書范圍,擴大了保護范圍。
9、專利權利要求書怎麼寫
專利申請中的專利權利要求書的寫法: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前述的說明書內容包括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必要時,應當附相應圖紙或簡要說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六條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准;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
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
第二十七條
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以及對該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