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行政執法實施的公開范圍
1、專利行政執法辦法(2010)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規范專利行政執法行為,保護專利權人和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開展專利行政執法,即處理專利侵權糾紛、調解專利糾紛以及查處假冒專利行為,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專利侵權糾紛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遵循公正、及時的原則。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調解專利糾紛,應當遵循自願、合法的原則,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相互諒解,達成調解協議。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查處假冒專利行為,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給予的行政處罰應當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第四條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設置專門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執法人員開展專利行政執法。
案件承辦人員應當持有國家知識產權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頒發的專利行政執法證件。案件承辦人員執行公務時應當嚴肅著裝。第五條 對有重大影響的專利侵權糾紛案件、假冒專利案件,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必要時可以組織有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查處。
對於行為發生地涉及兩個以上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重大案件,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報請國家知識產權局協調處理或者查處。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開展專利行政執法遇到疑難問題的,國家知識產權局應當給予必要的指導和支持。第六條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依據本地實際,委託有實際處理能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設立的專利管理部門查處假冒專利行為、調解專利糾紛。
委託方應當對受託方查處假冒專利和調解專利糾紛的行為進行監督和指導,並承擔法律責任。第七條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指派的案件承辦人員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迴避,當事人有權申請其迴避。當事人申請迴避的,應當說明理由。
案件承辦人員的迴避,由管理專利工作部門的負責人決定。是否迴避的決定作出前,被申請迴避的人員應當暫停參與本案的工作。第二章 專利侵權糾紛的處理第八條 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請求人是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
(二)有明確的被請求人;
(三)有明確的請求事項和具體事實、理由;
(四)屬於受案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的受案和管轄范圍;
(五)當事人沒有就該專利侵權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一項所稱利害關系人包括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專利權人的合法繼承人。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中,獨占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單獨提出請求;排他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在專利權人不請求的情況下,可以單獨提出請求;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普通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不能單獨提出請求。第九條 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的,應當提交請求書及下列證明材料:
(一)主體資格證明,即個人應當提交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單位應當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副本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二)專利權有效的證明,即專利登記簿副本,或者專利證書和當年繳納專利年費的收據。
專利侵權糾紛涉及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要求請求人出具由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的專利權評價報告(實用新型專利檢索報告)。
請求人應當按照被請求人的數量提供請求書副本及有關證據。第十條 請求書應當記載以下內容:
(一)請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委託代理人的,代理人的姓名和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
(二)被請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
(三)請求處理的事項以及事實和理由。
有關證據和證明材料可以以請求書附件的形式提交。
請求書應當由請求人簽名或者蓋章。第十一條 請求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規定條件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在收到請求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立案並通知請求人,同時指定3名或者3名以上單數承辦人員處理該專利侵權糾紛;請求不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規定條件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在收到請求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知請求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
2、專利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怎麼規定的
法律分析:專利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如下:
1、當事人因不服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的維持駁回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或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而提起的行政訴訟;
2、當事人不服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包括行政復議決定)而以其為被告的行政訴訟;
3、當事人不服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關於停止侵權行為的處理決定、關於假冒他人專利或冒充專利作出的處罰決定而提起的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四十一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設立專利復審委員會。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專利復審委員會復審後,作出決定,並通知專利申請人。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3、廣州市專利行政執法辦法(2015修改)
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專利行政執法行為,保護專利權人和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廣東省專利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專利行政部門處理專利侵權糾紛、調解專利糾紛及查處假冒專利行為,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市專利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辦法,並管轄下列專利案件:
(一)發明專利案件;
(二)涉外案件;
(三)跨區域專利案件;
(四)其他重大、復雜或者在全市范圍內有較大影響的專利案件。
區專利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專利行政執法工作,依法處理專利侵權糾紛、調解專利糾紛、查處假冒專利等違法行為。第四條 當事人向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專利行政部門提出請求的,由最先受理的部門管轄。區專利行政部門對管轄權發生爭議的,由市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管轄。
對區專利行政部門管轄的案件,市專利行政部門認為確有必要的,可以直接受理。屬於區專利行政部門管轄的案件,相關區專利行政部門認為情況復雜需要由市專利行政部門處理的,可以報請市專利行政部門處理。第五條 工商、版權、公安、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葯品監管、科技、海關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照各自職責協助專利行政部門進行專利行政執法。
區專利行政部門應當積極開展區域執法協作。第六條 市專利行政執法部門應當會同工商、版權等有關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對重點地區、重點領域、重點市場進行定期巡查,及時發現和查處違法行為。第七條 請求專利行政部門處理侵犯專利權的糾紛案件,由被請求人所在地或者侵權行為地的專利行政部門管轄。
專利糾紛調解案件由被請求人所在地的專利行政部門管轄。因履行涉及專利的合同糾紛,由被請求人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專利行政部門管轄。
查處假冒專利行為由行為發生地的專利行政部門管轄。第八條 專利行政部門指派的案件承辦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迴避,當事人有權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申請其迴避:
(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
(二)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
(三)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的。
前款規定適用於證人、鑒定人。第九條 專利行政部門可以通過直接送達、郵寄送達、留置送達、公告送達或者其他方式送達有關法律文書和材料。第十條 請求專利行政部門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的,應當提交請求書及下列證明材料:
(一)主體資格證明,個人應當提交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單位應當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副本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二)專利權有效的證明,包括專利登記簿副本和專利證書等。
請求人是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當事人的,應當履行相關證明手續;請求人是外國當事人的,應當向專利行政管理部門提供符合我國法律要求形式的身份證明,拒不提供的,不予受理。請求已經受理的,專利行政部門可以要求請求人在指定期限內補充提供相關資料,期滿無正當理由仍未提供的,可以駁回請求。
涉及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侵權糾紛,專利行政管理部門可以要求請求人出具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的專利權評價報告。
請求人應當按照被請求人的數量提供請求書副本及有關證據。第十一條 在侵權糾紛處理中,當事人可以委託一至兩人作為代理人。委託代理人的,當事人應當向專利行政部門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委託事項和代理許可權。
代理人行使承認、放棄、變更請求,進行和解等涉及當事人重大權益的代理許可權,應當有被代理人的特別授權。
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當事人提交授權委託書的,應當履行相關的證明手續;外國當事人提交的委託授權書,應當經所在國家公證機關證明並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該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後,才具備效力。第十二條 專利侵權糾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共同參加案件的處理:
(一)涉案專利權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專利權人的,全體共有專利權人為共同請求人,部分共有專利權人明確表示放棄有關實體權利的除外;
(二)被請求人為個人合夥的,全體合夥人為共同被請求人;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行政執法事前公開包括
行政執法機關應當在作出或者變更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在互聯網上公開行政處罰結果信息。
《行政處罰結果信息網上公開暫行辦法》第八條規定,行政執法機關應當在作出或者變更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在互聯網上公開行政處罰結果信息。
原行政處罰決定被依法撤銷、確認違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行政執法機關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撤下在互聯網上公開的行政處罰結果信息並作出說明。
5、行政處罰公開范圍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以浙江省為例。除以下情形之外,其他行政執法機關適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處罰,都應當在互聯網上主動公開行政處罰結果信息。
(一)被處罰人是未成年人的;
(二)案件主要事實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
(三)公開後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
(四)省級以上行政執法機關認為不適宜網上公開的其他行政處罰結果信息。
法律依據:《浙江省行政處罰結果信息網上公開暫行辦法》
第四條 行政執法機關適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處罰,應當在互聯網上主動公開行政處罰結果信息。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處罰結果信息,不予網上公開:
(一)被處罰人是未成年人的;
(二)案件主要事實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
(三)公開後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
(四)省級以上行政執法機關認為不適宜網上公開的其他行政處罰結果信息。
第六條在互聯網上公開行政處罰結果信息,可以公開行政處罰決定書全文或者摘要信息。
前款所稱摘要信息,應當包括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案件名稱、被處罰人姓名或者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違法事實、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等內容。
第七條 在互聯網上公開行政處罰結果信息時,應當隱去下列內容:
(一)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信方式、身份證號碼、銀行賬號、健康狀況等個人信息,以及被處罰人以外的自然人姓名;
(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銀行賬號;
(三)其他不宜公開的內容。
6、專利的信息公開中包括哪幾方面
法律分析:集技術、法律、經濟信息於一體,是一種數據量巨大,內容廣博的信息資源。它能包含最新科學技術信息。專利文獻格式統一規范,高度標准化,並且具有統一的分類體系,便於檢索,閱讀和實現信息化。特別是對所記載的發明創造的揭示完整而詳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三條 對其授權條件進行了規定,「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不屬於現有設計;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外觀設計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公告的專利文件中。」,相對於以前的專利法,最新修改的專利法對外觀設計的要求提高了。
7、專利公開的方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專利公開的方式有自行公開和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開兩類。自行公開指專利申請人採用出版物方式,由其本人主動向社會公開;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開是指該部門將發明專利申請的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說明書附圖和權利要求書以及有關的著錄項目全文出版發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三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負責管理全國的專利工作;統一受理和審查專利申請,依法授予專利權。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利管理工作。
第四條 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條 對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獲取或者利用遺傳資源,並依賴該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