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的攤銷年限
1、專利權攤銷年限 ,是按法律保護年限,還是預計使用年限?
法律規定有年限的,按法律規定年限進行攤銷,按10年
2、專利權攤銷年限的確定
法律分析:通常情況下,無形資產成本應在其預計使用年限內攤銷;(即法律規定的年限和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哪個時間較短就以哪個為准),如果預計使用年限超過了相關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規定的有效年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七條 無形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准予扣除。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於10年。
3、無形資產專利權攤銷年限
法律分析:
無形資產按合同規定受益年限(法律未規定)或法律規定使用年限(合同未規定)或合同規定與法律規定(兩者均規定)受益年限中較短者作為其攤銷年限進行攤銷,再或者,合同、法律均未規定,則攤銷年限不應少於10年。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五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自發明專利申請日起滿四年,且自實質審查請求之日起滿三年後授予發明專利權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專利權人的請求,就發明專利在授權過程中的不合理延遲給予專利權期限補償,但由申請人引起的不合理延遲除外。為補償新葯上市審評審批佔用的時間,對在中國獲得上市許可的新葯相關發明專利,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專利權人的請求給予專利權期限補償。補償期限不超過五年,新葯批准上市後總有效專利權期限不超過十四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四十二條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五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自發明專利申請日起滿四年,且自實質審查請求之日起滿三年後授予發明專利權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專利權人的請求,就發明專利在授權過程中的不合理延遲給予專利權期限補償,但由申請人引起的不合理延遲除外。
為補償新葯上市審評審批佔用的時間,對在中國獲得上市許可的新葯相關發明專利,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專利權人的請求給予專利權期限補償。補償期限不超過五年,新葯批准上市後總有效專利權期限不超過十四年。
衍生問題:
_專利權的入賬價值包含哪些方面?無形資產入賬價值主要包括開發過程中的研發支出、開發過程中領用的材料、開發過程中發生的人工費。外購的無形資產,應以實際支付的買價、手續費及其他資本性支出作為入賬價值等等。
4、專利權的攤銷年限 為什麼要進行知識產
專利權的攤銷年限是按照法律保護年限而不是預計使用年限。專利權如果沒有法律保護了那就失去專利權的用處了,自然預計不能為企業帶來經濟效益了
5、1月1日,以300000的價格將一項購入專利權產品用於生產,專利權攤銷期為10年,每年末攤銷一次
購買專利時: 借項:無形資產——XX專利30項 貸方:銀行存款 ,年底攤銷: .借方:管理費用 信用:累積攤銷,攤銷它是指對其他可以長期使用的經營性資產,按其使用壽命分配其購置成本的會計處理方法,類似於固定資產折舊。攤銷費用被計入管理費用,以減少當期利潤,但對經營現金流沒有影響。 一般攤銷資產,如大型軟體、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和啟動費用,可以長期貢獻公司的業務和收入,因此其購置成本也應每年分攤。 攤銷期一般不超過10年。
拓展資料
1. 與折舊一樣,無形資產的攤銷也可以選擇直線法和加速法。從金額上看,一般攤銷費用要比折舊費用小得多,也就是說,大多數公司的固定資產要比無形資產大得多。因此,攤銷和折舊通常是一起披露,沒有區別。根據稅法細則第四十九條的規定,企業籌備費用應當從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期限不得少於五年。土地使用權應當作為無形資產單獨核算攤銷。無形資產的攤銷期限,合同約定攤銷期限的,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攤銷;無合同的,不少於10年。 標準的變化 新舊會計准則中攤銷方法的變化 2006年2月,財政部正式發布會計准則,其中無形資產標准更加明確的定義而言,無形資產的范圍和研究與開發費用的會計處理無形資產標准實現的1月1日,2001年。
2. 新的無形資產標准在無形資產攤銷方法的選擇上更加合理。無形資產不再按照平均使用壽命進行統一攤銷,而是考慮企業對無形資產產生的未來經濟效益的預期消費方式。與舊的無形資產標准相比,新的無形資產標准無疑更加關注無形資產產生經濟效益的方式,這使得會計信息的提供更加符合會計信息質量的要求,使會計信息更加客觀真實。舊的無形資產標准第15條規定,無形資產的成本應當在收購月起的預期使用壽命內平均攤銷。即無形資產的攤銷採用直線法。與固定資產相比,無形資產有許多相似之處。
3. 兩者都是長期資產,經濟效益的釋放形式多種多樣。《固定資產准則》規定,企業應根據固定資產所包含的經濟效益的預期實現方式,合理選擇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可供選擇的方法包括直線法、工作量法、雙余額遞減法和年限總和法。隨著知識經濟的到來,無形資產在企業經濟活動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從理論上講,無形資產的攤銷方法還應與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進行比較,也就是說,它還應反映企業消費無形資產所包含的經濟效益的方式。
6、攤銷年限
法律分析: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低於十年;財務軟體的攤銷年限:不低於兩年。無形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准予扣除。 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於10年。 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企事業單位購進軟體,凡符合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核算,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准,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年。所以 ,企業在經過主管稅務機關的核准,財務軟體攤銷年限可為2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三條 生產性生物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准予扣除。
企業應當自生產性生物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生產性生物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應當根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預計凈殘值。生產性生物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第六十五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二條所稱無形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
7、什麼是專利權攤銷費,怎麼計算的
專利權攤銷費是指專利權的價值,專利權屬於無形資產,一般沒有凈殘值。計算方式是按其入賬價值和年限(使用年限和法律保護年限,哪個短按哪個計算)進行攤銷,一般採用直線法。價值除以年限等於每年折舊額,再除以12就是每月折舊額。
專利權簡稱「專利」,它是發明創造人或其權利讓人對特定的發明創造在一定期限內依法享有的獨占實施權,是知識產權的一種。我國於1984年公布專利法,1985年公布該法的實施細則,對有關事項作了具體規定。
拓展資料:
一、 專利攤銷期限的確定
(一) 通常情況下,無形資產成本應在其預計使用年限內攤銷;
(二) 如果預計使用年限超過了相關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規定的有效年限,該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按有關原則確定。
二、 專利攤銷的賬務處理
(一) 專利攤銷期限的確認原則:
1. 專利的攤銷年限一經確定,就不得隨便更改,根據現行制度,專利攤銷期限的確認原則為: 法律和合同以及企業申請書分別規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規定的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則確定
2. 法律沒有規定有效年限,而企業合同或者合同申請書種有規定受益年限的,按規定的受益年限確定;法律或合同以及企業申請書均示規定存放期限或者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於10年的期限規定。
(二) 專利攤銷方法。專利一般採用分期等額攤銷法進行攤銷,其攤銷方法如下
1. 某項專利年攤銷額=該項專利實際支出數/有效年份,月攤銷額=年攤銷額/12
2. 專利攤銷的賬務處理。以月實際攤銷額: 借:管理費用——專利攤銷
3. 貸:累計攤銷
三、 專利權人包括的權利
(一) 禁止權,即專利權人有權禁止他人製造、使用、銷售的權利;
(二) 許可權,即專利權人有條件地允許他人使用其專利技術;
(三) 轉讓權,即專利權人有權對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依法進行轉讓的權利;
(四) 其他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