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轉讓2個月內登記
1、專利權轉讓生效時間
專利權轉讓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核准登記之日時起生效。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轉讓專利權的,應當訂立書面轉讓協議,並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申請登記。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要求的,予以登記並公告。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條
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
2、專利轉讓多久才可以公告?
專利轉讓多久才能公告?專利轉讓對於專利權的轉讓,專利法第10條作出了明確規定,該條第四款規定: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必須訂立書面合同。同時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相應專利的著錄項目變更書,國家專利管理機關在專利公報上予以公告後,此項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轉讓才正式生效。時長大概在1-2個月。也就是說轉讓專利權,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合同並且進行登記公告,合同生效以後專利權的轉讓才會生效。因此,專利權的轉讓時間是在登記公告之後。發明專利轉讓,要取得專利轉讓合格通知書一般需要2-6個月。
3、專利轉讓如何進行登記
法律分析:專利轉讓進行登記的方式是當事人訂立書面合同後,到專利局登記。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專利權人在轉讓其專利權之前可能已經實施或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在轉讓完成後,原專利權人失去其專利權,因此除轉讓合同另有約定外,原專利權人不得再實施其原有專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三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負責管理全國的專利工作;統-受理和審查專利申請, 依法授予專利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利管理工作。
4、國內專利轉讓的流程是怎樣的
我國專利轉讓通常以以下三種表現形式:
1、整體的專利轉讓,實施獨占許可,所謂的轉讓專利的所有權,10年的自主產權。如專利權人(發明人)將整體專利轉讓給一個企業,在雙方簽訂轉讓合同之後,發明人(專利權人)僅剩發明權。
2、專利實施排他許可,是一家企業買斷該專利,僅專利權人與這個家企可以使用該項技術,不可以將該專利再次轉方給第三方。
3、專利實施普通許可,是專利權人授權於某個企業或個人生產該專利,亦可授權多家企業或個人。
二、專利轉讓填寫資料有哪些
1、需填寫「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可在專利局網站下 載),明確專利號(或者申請號)、專利權人(或申請人)、發明創造名稱以及轉讓人和受讓人信息。
2、提交證明文件:專利權人因權利的轉讓或者贈與發生權利轉移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轉讓或者贈與合同。該合同是由單位訂立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公民訂立合同的,由本人簽字或者蓋章。有多個專利權人的,應當提交全體權利人同意轉讓或者贈與的證明材料
3、將上述兩份文件郵寄,或者面交至專利局,或者專利局位於地方的代辦處
4、自提出請求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著錄項目變更手續費200元。轉讓手續的辦理比較簡單,可以自己直接辦理,也可以委託代理機構。專利局一般會在2到6個月內發手續合格通知書(告知專利權人或申請人由轉讓人變更為受讓人),雙方也可以通過專利局網站查詢到變更結果,表明轉讓成功。如果雙方想要通過文件來證明,可以請求專利局辦理一個專利登記簿副本,上面會詳細記載該專利的法律狀態。
專利權的轉讓意味著專利的所有權或者持有權已經轉移,專利權的受讓人成為專利權人,享有專利的所有權或者持有權,而出讓人即原專利權人不再享有專利的所有權或者持有權;專利的實施許可則意味著專利的所有權或者持有權並沒有轉移,該專利權仍由專利權人保留,被許可人只是取得了該專利的實施權。
5、專利權轉讓時間
專利權轉讓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核准登記之日時起生效。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轉讓專利權的,應當訂立書面轉讓協議,並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申請登記。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要求的,予以登記並公告。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條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第三十四條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