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獎推薦函
1、誰能給一個專利獎申報書的填寫樣板!!誰能給一個專利獎申報書的填寫樣板!!
中國專利獎申報書
(發明、實用新型)
專利名稱:
專 利 號:
申報單位:
推薦單位/院士:
二○一五年 月 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制
2、廣東省專利獎勵辦法
第一條 為了鼓勵發明創造,推動自主知識產權的運用和保護,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根據《廣東省專利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廣東省專利獎的評審、獎勵和管理。第三條 廣東省專利獎由省人民政府設立,包括廣東專利獎和中國專利獎配套獎。
廣東專利獎設廣東專利金獎、廣東專利優秀獎和廣東發明人獎。廣東專利金獎及廣東專利優秀獎從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中評選產生,廣東發明人獎從專利發明人或者設計人中評選產生。
中國專利獎配套獎是對本省獲得中國專利獎的單位或者個人的配套獎勵。第四條 廣東省專利獎的推薦、評審和獎勵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第五條 省人民政府專利行政部門負責廣東省專利獎評審、獎勵的組織以及日常管理。第六條 省人民政府設立廣東專利獎評審委員會(以下稱評審委員會),負責廣東專利獎的評審工作。
評審委員會成員由相關領域的專家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人選由省人民政府專利行政部門提出,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聘任,每屆任期3年。
評審委員會下設專業評審組和辦公室。各專業評審組由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負責技術領域的專業評審工作。辦公室設在省人民政府專利行政部門,負責評審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第七條 廣東專利獎每年評選一次,每次授獎金獎不超過15項,優秀獎不超過55項,其中授予發明專利的獎項均不少於70%;發明人獎不超過10項。
省人民政府對獲得廣東專利金獎的單位,給予每項10萬元的獎勵;對獲得廣東專利優秀獎的單位,給予每項5萬元的獎勵;對獲得廣東發明人獎的個人,給予每項2萬元的獎勵。
根據本省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省人民政府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會同省人民政府財政等有關部門提出調整廣東專利獎獎勵標準的建議,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廣東專利獎獎金從省知識產權專項資金列支。第八條 申報廣東專利金獎及廣東專利優秀獎,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報單位為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專利權人或者實施單位;
(二)申報項目為已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專利(不含國防專利和保密專利),且該專利權有效、穩定;
(三)該專利創新性強、技術水平高或者設計獨特,實施後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者生態效益;
(四)該專利及其產品符合國家和省的產業及環保政策;
(五)針對該專利有相對完善的保護措施。第九條 申報廣東發明人獎,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報人為本省行政區域內常住的中國專利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二)申報人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社會道德和職業道德;
(三)申報人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較高的發明創造能力,並且為獲得授權專利的第一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四)專利實施後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者生態效益,對促進相關領域技術進步具有實質性貢獻。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廣東專利獎:
(一)專利已獲得中國專利獎或者廣東專利獎;
(二)存在專利權屬糾紛、專利權無效糾紛、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糾紛。第十一條 申報廣東專利金獎及廣東專利優秀獎的,應當填寫《廣東專利獎申報書(項目類)》,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報單位的法人證明材料,申報單位為非專利權人的,還需提供對該專利享有合法實施權的材料;
(二)專利權有效證明材料,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還需提供獨立的專利權評價報告;
(三)專利項目實施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者生態效益的證明材料;
(四)針對該專利採取的保護措施說明;
(五)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樣品或者實物照片;
(六)特殊產品的市場准入證明;
(七)其他有關材料。第十二條 申報廣東發明人獎的,應當填寫《廣東專利獎申報書(發明人類)》,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報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二)申報人發明創造的基本情況說明;
(三)專利權有效證明材料,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還需提供獨立的專利權評價報告;
(四)申報人發明創造取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者生態效益,以及促進相關領域技術進步的證明材料;
(五)其他有關材料。
3、甘肅省發明專利如何評獎?
一、獎項設置
中國專利獎設中國專利金獎及中國專利優秀獎、中國外觀設計金獎及中國外觀設計優秀獎。
中國專利金獎及中國專利優秀獎,從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中評選產生,中國專利金獎本屆擬評出15項。中國外觀設計金獎及中國外觀設計優秀獎,從外觀設計專利中評選產生,中國外觀設計金獎本屆擬評出5項。
二、參評要求
(一)參評條件
凡是已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專利,並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可以參加中國專利獎評選:
1.在201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權公告日為准)被授予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不含國防專利、保密專利);
2.專利權穩定,技術或設計水平高,已實施並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3.未曾獲得過中國專利獎的有效專利;
4.專利權屬關系清楚,無法律糾紛,且全體專利權人均同意申報。
(二)報送程序
請各地知識產權局根據中國專利獎評獎辦法中的評獎標准,擇優向省知識產權局推薦參評項目。
(三) 報送材料及時間
報送材料包括:推薦單位推薦函;書面申報書原件1套(附件2、附件3,以及專利證書復印件、獲獎證書復印件等其他相關證明材料,應裝訂成冊);申報書及項目彩色照片的電子版(可發送郵件或刻錄1張光碟);有關專利產品、模型、圖片或者照片等。
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2011年6月10日。
(四)其他要求
1.一項專利填報一個項目。
2.鼓勵推薦已解決本行業、本領域重要技術難題並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項目,獲國外授權的專利項目,通過加強專利運用和保護擴大市場份額的項目。
3.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項目申報材料中必須附有由專業服務機構出具的專利檢索報告,否則不能參加評獎。
4.外觀設計專利項目,重點申報家電、數碼通訊產品及配件、交通工具、電工照明及家居用品、時尚休閑類產品、機械及工具類產品等領域(具體見附件4)的項目。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國專利獎評獎辦法
2.中國專利獎申報書(發明、實用新型)
3.中國專利獎申報書(外觀設計)
4.中國外觀設計獎重點申報領域
4、中國專利獎必須報授權後的專利嗎
今年的參評條件和報送程序
(一)參評條件
凡是已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專利,並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可以參加中國專利獎評選:
1.在201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權公告日為准)被授予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不含國防專利、保密專利);
2.專利權有效且穩定,技術或設計水平高,已實施並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3.專利權屬關系清楚,無法律糾紛,且所有專利權人均同意申報;
4.未曾獲得過中國專利獎。
(二)報送程序
請各地知識產權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單位知識產權工作管理機構、各有關全國性行業協會(以下簡稱「推薦單位」)、中國科學院院士和中國工程院院士根據參評條件和中國專利獎評獎辦法(附件1),擇優向評審辦公室推薦參評項目(建議先行對本地區、本部門、本行業、本領域的專利項目進行篩選)。
中國科學院院士和中國工程院院士只推薦本專業領域內的發明專利項目參評,由專利權人提供有關材料並填寫中國專利獎申報書,經兩位院士審核並出具推薦意見後,直接報中國專利獎評審辦公室。
來源:國知局官網
5、汕頭市專利獎勵辦法
第一條 為鼓勵和調動本市單位和個人發明創造的積極性,提高技術創新和專利保護水平,推動自主知識產權技術的應用,促進科技進步與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市政府設立汕頭市專利獎(以下簡稱專利獎),用於獎勵為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
專利獎設立如下獎項:
(一)汕頭市專利金獎;
(二)汕頭市專利優秀獎;
(三)汕頭市優秀專利發明人獎。
專利獎每二年評審一次。每次授獎實行限額,汕頭市專利金獎授獎項目不得超過6項,汕頭市專利優秀獎授獎項目不得超過12項,汕頭市優秀專利發明人不得超過10名。第三條 專利獎的推薦、評審和授獎,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的非法干涉。第四條 市專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專利獎評審的組織工作。第五條 市政府設立專利獎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負責專利獎的評審工作。評審委員會由有關方面的專家、學者組成,其人選由市專利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報市政府批准後聘任。
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專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評審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第六條 評審委員會下設若干專業評審組,負責各專業范圍內專利獎的初步評審工作。
評審委員會應當組織各專業評審組,根據各專業的特點,制定專利獎的具體評審標准。第七條 申報專利獎的專利,必須是本市單位和個人擁有的或在本市實施的、並無專利權屬糾紛、發明人或設計人糾紛的有效專利。第八條 汕頭市專利金獎、汕頭市專利優秀獎的評獎標准:
(一)發明專利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做出重大發明創造,對促進本領域的技術進步有突出的作用;實施並取得了顯著或潛在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二)實用新型專利對產品結構、形狀或者其結合做出重大技術創新,對本領域的技術進步有顯著的促進作用;實施並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三)外觀設計專利在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上具有適於應用、富有美感的新設計;實施並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第九條 汕頭市優秀專利發明人獎的評獎標准:
(一)是專利發明人或主要發明人,在發明的總體技術方案中做出了重要貢獻,或在關鍵技術和技術難題的解決中做出了重大技術創新;
(二)其發明專利在本市實施後產生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三)其發明專利無專利權屬糾紛或發明人糾紛。第十條 專利權人或專利實施單位、專利發明人、以及機關、企事業單位可以申報或推薦專利獎的參選項目和候選人。申報或推薦專利獎參選項目和候選人的程序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申報人或推薦單位按要求填寫統一格式的申報書,並按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規定提供相關有效、真實的材料,報送所屬區縣專利行政主管部門或市直有關主管部門;
(二)各區縣專利行政主管部門和市直有關主管部門根據申報條件和評獎標准對參評項目或候選人簽署推薦意見後,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第十一條 申報汕頭市專利金獎和汕頭市專利優秀獎,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汕頭市專利金獎和專利優秀獎申報書》;
(二)專利證書;
(三)專利有效性證明;
專利有效性證明應當是國家專利行政主管部門及其代辦機構出具的專利登記薄副本。
(四)專利公告文件;
(五)專利實施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證明;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第十二條 申報汕頭市優秀專利發明人獎,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汕頭市優秀專利發明人獎申報書》;
(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任職證明;
(三)與本人有關的專利證書復印件;
(四)專利實施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證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第十三條 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對參評項目和候選人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分別提交評審委員會各專業評審組,由各專業評審組進行初步評審後,提出獲獎項目、獎勵等級和獲獎人選的評審意見,報評審委員會。第十四條 評審委員會根據專業評審組的評審意見進行綜合評審,作出獲獎項目、獎勵等級和獲獎人選的評審決議,報市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