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專利查詢
1、如果在外包裝上註明專利字眼一定要註明專利號嗎?
外包裝上只註明專利字眼,不一定是獲得專利的東西,必須得註明專利號,因為專利號是獨一無二的,可以查找到的,所以應該有專利號。
2、請幫查專利號查詢大米包裝專利號201030703523.5
[外觀] 包裝袋 - 201030703523.5 有權
申請人:林秉抓 - 申請日:2010-12-30 - 主分類號:09-05
摘要:1.該外觀設計的名稱是包裝袋;2.該外觀設計是一種用於包裝大米的袋子;3.該外觀設計要點在於其圖案;4.該外觀設計的主視圖為最能表明設計要點的視圖;5.該外觀設計是平面產品,省略其它視圖。
SOOPAT 可以下載具體的專利文獻。
3、如何查詢專利號,產品包裝上寫著:專利200910210412.7
沒有檢索來到相關專利!
沒有檢索到相源關專利的原因可能是:
1.該發明創造處於未公開(指發明專利申請)、未公告(指實用新型或外觀專利申請)、是保密專利申請的狀態。
2.輸入的檢索條件過於嚴格,請您使用一個更寬的檢索條件,重新檢索。
3.檢索條件輸入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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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專利)號 200910210412.7 授權公告號
法律狀態公告日 2010.07.28 法律狀態類型 文件的公告送達
文件的公告送達
IPC(主分類):A61K 36/804
收件人:喬海燕
文件名稱:手續合格通知書
4、百度搜索專利查詢2006100812601
已經視為撤回而無權。因此若在產品上標注為專利,違反專利法實施細則的以下規定。
第八十四條 下列行為屬於專利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的假冒專利的行為:
(一)在未被授予專利權的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注專利標識,專利權被宣告無效後或者終止後繼續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注專利標識,或者未經許可在產品或者產品包裝上標注他人的專利號;
(二)銷售第(一)項所述產品;
(三)在產品說明書等材料中將未被授予專利權的技術或者設計稱為專利技術或者專利設計,將專利申請稱為專利,或者未經許可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公眾將所涉及的技術或者設計誤認為是專利技術或者專利設計;
(四)偽造或者變造專利證書、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
(五)其他使公眾混淆,將未被授予專利權的技術或者設計誤認為是專利技術或者專利設計的行為。
專利權終止前依法在專利產品、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注專利標識,在專利權終止後許諾銷售、銷售該產品的,不屬於假冒專利行為。
銷售不知道是假冒專利的產品,並且能夠證明該產品合法來源的,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停止銷售,但免除罰款的處罰。
5、想知道怎麼查詢專利產品?
百度「國家知識產權局」,官方網站上面就可以查詢的
6、牛欄山外包裝有設計專利嗎
牛欄山外包裝有設計專利。
可以在專利網站查詢得到:牛欄山二鍋頭包裝盒專利,該外觀設計產品的名稱是:包裝盒(牛欄山二鍋頭)。該外觀設計產品的用途是:用於酒的外包裝。該外觀設計的設計要點:產品正上方採用流線型圓角設計,左右兩側設有古銅釘門把手形狀的扣子,底座鏤空。最能表明設計要點的圖片是立體圖。
設計專利的規定: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具備新穎性、區別性且不與他人在先合法權利相沖突。
新穎性,是指外觀設計應當不屬於現有設計,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外觀設計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告的專利文件中。現有設計,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設計。
區別性,是指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與現有設計或者現有設計特徵的組合相比,應當具有明顯區別。區別性是一種學理上的概括,根據《專利審查指南》的規定,是否具有區別性的判斷主體為一般消費者。
不與在先合法權利相沖突是指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不得與他人在申請日以前已經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對於在申請日後取得,即便現在依然有效的權利,或者是申請日前取得,但在專利申請日已經失效的權利,均不屬於這里的在先合法權利。
7、如何查詢外包裝專利
外包裝專利直接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了就可以了
百度輸入:「專利搜索」就出來了。。。
您有問題選我時候百度hi問我 願意幫助您
謝謝
8、產品專利查詢網
包裝盒 無權
申請號:200530013139.1 申請日:2005-04-25
申請人 方海
地址 410001湖南省長沙市嶽麓區湘許嘉園北棟1003房
發明(設計)人 方海
主分類號 09-03
分類號 09-03
9、發明專利號:201330485771.0
你好,幫你檢索了一下,下面是關於這個專利號的檢索結果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