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入國外專利技術需要交增值稅所得稅
1、轉讓專利權要交增值稅嗎
法律分析:專利技術轉讓應當交增值稅,因為專利技術屬於無形資產。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2、國外公司提供的專利技術的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嗯嗯,可以看下這個:
代收所得稅,不繳納營業稅。
根據國稅函發[1998]757號及國稅函[1999]788號文件規定,國內支付單位與外國企業簽訂借貸、技術轉讓、財產租賃等合同或協議,按合同或協議規定支付的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等款項,凡已計入本期國內支付單位的成本、費用的,無論是否實際支付上述款項,均認同為已支付,並應按照稅法的規定代扣代繳外國企業預提所得稅。其中,對按合同規定未到期或延期支付的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等款項,企業按照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計提列入企業本期成本、費用在稅前扣除的,凡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申報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也作為本期成本、費用的,應在財務上提取該費用時代扣代繳外國企業預提所得稅。(原作者:幸福)
小象知產——商標、專利、軟著專注者
3、購進一項專利技術,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繳納增值稅的條件是銷售貨物和提供應稅勞務,購買專利技術屬於購買無形資產,不需要繳納增值稅的。
4、購入國外的專利權,價稅合計106萬元,由本企業代扣代繳增值稅,如何做會計分錄?
購入國外的專利權,價稅合計106萬元,由本企業代扣代繳增值稅的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已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同時:
借:應付賬款-XXXX
貸:應交稅費-已交增值稅
5、向國外付專利費或是認證費,國內企業需要代扣代繳納企業所得稅嗎?
代收所得稅,不繳納營業稅。 根據國稅函發[1998]757號及國稅函[1999]788號文件規定,國內支付單位與外國企業簽訂借貸、技術轉讓、財產租賃等合同或協議,按合同或協議規定支付的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等款項,凡已計入本期國內支付單位的成本、費用的,無論是否實際支付上述款項,均認同為已支付,並應按照稅法的規定代扣代繳外國企業預提所得稅。其中,對按合同規定未到期或延期支付的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等款項,企業按照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計提列入企業本期成本、費用在稅前扣除的,凡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申報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也作為本期成本、費用的,應在財務上提取該費用時代扣代繳外國企業預提所得稅。
6、若一個單位要從國外購買一個專利技術,要交哪些稅
1、轉讓專利收入需要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繳納營業稅、城建稅與教育費附加。
2、同時按轉讓專利收入扣除相關稅收、費用後,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稅目繳納20%個人所得稅。
收入扣除繳納的相關稅金(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後,區別不同收入分別處理:
(1)、不到4000元的,扣除費用800元:
應納稅所得=收入-800元
(2)、收入超過4000元的,扣除20%的費用:
應納稅所得=收入*(1-20%)
(3)、應納稅款=應納稅所得*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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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專利技術轉讓是否交增值稅
法律分析:專利技術轉讓一般是不需要繳納增值稅的;增值稅是以商品 (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稅。
法律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21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相關規定,現就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四)項規定,享受減免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技術轉讓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享受優惠的技術轉讓主體是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居民企業;
(二)技術轉讓屬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范圍;
(三)境內技術轉讓經省級以上科技部門認定;
(四)向境外轉讓技術經省級以上商務部門認定;
(五)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8、專利使用費納稅
法律分析: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專利使用費增值稅稅率為6%,應扣繳稅額等於接受方支付的價款除以(1+稅率)乘以稅率。根據「營改增」試點的相關政策,營業稅改徵增值稅的應稅服務中包括商標著作權(特許權使用費)轉讓服務、知識產權服務等服務。其中,商標著作權轉讓服務包括商標的使用權轉讓服務。因此,特許權使用費屬於提供現代服務業適用的增值稅稅率是6%。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9、專利技術使用費增值稅稅率
法律分析:營改增後,企業轉讓專利技術,屬於無形資產,繳納的增值稅稅率是6%。個人所得稅、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及其他特許權取得的所得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所列舉的應稅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之一,應當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其計稅方法是:納稅人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為2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