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專利里的日本優先權號
1、日本、美國和歐洲專利號中哪位上的字母代表專利類型
美國是用系列碼/申請順序號來區分專利類型和不同申請年代的:XX/XXXXXX,前面的兩位XX就表示申請的種類,01-28用於發明和植物專利申請,29用於外觀設計專利申請,60用於臨時專利申請,90用於單方再審查請求,95用於雙方再審查請求,比如說:08/101841就是一件發明專利申請
日本的話,申請號格式=種類+申請+年代+當年序號,比如發明申請就是特願。。。。,實用新型就是実願。。。。,外觀就是意願。。。。(願是申請的意思)
歐洲專利號沒研究,貌似外觀是另外申請的,不算在「專利」的范疇,屬於工業設計
2、專利優先權中,國內優先權和國外優先權分別是什麼?
國內優先權,又稱為「本國優先權」,是指專利申請人就相同主題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又向我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在我國優先權制度中不包括外觀設計專利。
國外優先權,又稱「外國優先權」,其內容是:專利申請人就相同主題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或者就相同主題的外觀設計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又在中國提出專利申請的,中國應當以其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為申請日,該申請日即為優先權日。
簡單的說本國優先權就是你之前申請過,但是寫的不好,給你個重來的機會,申請日還按之前的算,但是范圍不能超出前一次
外國優先權就是外國人之前在國外申請過專利了,來到中國申請,只要不超過優先權期限,申請日就給你按在國外申請時的算.
3、專利申請的國際優先權問題
首先兩個公司必須都要求了優先權,在此前提下,法國公司乙的優先權日為2013年1月1日,美國公司甲的優先權日為2013年1月10日。乙的優先權日早於甲的優先權日,乙公司可以獲得授權。
專利法規定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然後就要看申請日誰在前誰有權,專利法實施細則又規定有優先權日的看優先權日,即專利法所稱申請日,有優先權的,指優先權日。在本情況下,就比誰的優先權日在前。
具體法律依據如下:
專利法第二十九條規定:
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又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
專利法第九條規定:
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授予一項專利權。但是,同一申請人同日對同樣的發明創造既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又申請發明專利,先獲得的實用新型專利權尚未終止,且申請人聲明放棄該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可以授予發明專利權。
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一條規定:
除專利法第二十八條和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專利法所稱申請日,有優先權的,指優先權日。
本細則所稱申請日,除另有規定的外,是指專利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申請日。
4、有一篇專利文件,要求了美國專利的優先權,請問怎麼找到那篇美國專利
要求優先權的話會有優先權文獻號,就是你上面給的那個號。上美國專利商標局查詢就行了,網址給你http://www.uspto.gov/我順便查了下,你說的那件優先權專利是PROTECTIVE CASE FOR AN ELECTRONIC DEVICE,已經授權了
5、專利號為US6861102B2和US6617011B2的美國專利的申請人,優先權日,申請日,授權公開日等
你給的號有問題,不是美國那邊的標准查詢號,格式都不對,
All patent numbers must be seven characters in length, excluding commas, which are optional. Examples:
Utility -- 5,146,634 6923014 0000001
Design -- D339,456 D321987 D000152
Plant -- PP08,901 PP07514 PP00003
Reissue -- RE35,312 RE12345 RE00007
Defensive Publication -- T109,201 T855019 T100001
Statutory Invention Registration -- H001,523 H001234 H000001
Re-examination -- RX29,194 RE29183 RE00125
Additional Improvement -- AI00,002 AI000318 AI00007
6、專利法所稱的優先權日是怎樣規定的?
專利法的:
第二十九條 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又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
第三十條 申請人要求優先權的,應當在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並且在三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專利申請文件的副本;未提出書面聲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專利申請文件副本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優先權日是對應於專利(或實用新型)申請過程中的要求優先權的日期。優先權分為外國優先權和本國優先權兩種類型。
外國優先權指專利申請人就一項發明在一個締約國提出申請專利後,在規定時間內又向其他締約國提出申請時,申請人有權要求以第一次提出的日期作為後一個提出申請的申請日期的權利。提出這一申請的日期要求,稱為優先權日。
優先權日也可以針對本國優先權而言。下面針對本國優先權對優先權日進行解釋。假設某個人在2012年1月1日向中國國家版權局申請了一個專利,但由於某些原因(比如:當時寫這個專利的申請文件寫得不夠好,或者是所寫的保護范圍過小,或者是當時所申請的專利存在漏洞),造成這個專利的申請被版權局駁回,或者是自己覺得不好而主動撤回,然後在一年之內(也就是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經過完善以後,此人再次向國家版權局提出一個類似的專利的申請。那麼此人就會擔心,在自己的第一次申請到第二次申請的時間之間,如果有其它人了解了自己的專利技術,也跑去申請了一個專利,且在自己第二次申請的時間之前,那麼自己的第二次申請豈不是就作廢了嗎?在這種情況下,此人在第二次申請的時候,就可以在專利請求書中要求優先權聲明,聲明自己對第一次申請的專利有優先權。此時第一次申請的日期(2012年1月1日)就是第二次申請的優先權日。
要求優先權以後,國家版權局要進行核查,如果確實的話(第二次申請是在第一次申請的基礎上進行的),對於優先權日以後的其它人的類似專利申請,可以駁回,這樣就可以起到保護本人的第二次申請的目的。
但是並不是第二次申請的全部內容都享有優先權。如果其中有新的不同於第一次申請的內容,新的內容不享有優先權。
優先權客觀上可以起到延長專利的保護期限的作用。比如上述的案例,此人第二次申請的專利,其授權的保護期限從第二次申請的日期開始算起(201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0日)。實際操作過程中,不少人就是這樣操作的,在有了一個好的創意以後,先申請一個專利,然後在一年之內再申請第二個專利,同時要求第一個專利的優先權日。
對外國優先權的定義也差不多。比如某人先在美國申請了一個專利,然後又在中國申請這個專利,此時就可以要求以在美國申請專利的日期為在中國申請專利的優先權日。根據最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外國優先權日目前為三十個月。
7、境外專利的申請號和優先權號的區別是什麼?
申請號就是該專利申請提交時,該國知識產權局給的一個編號。
優先權號是該專利要求優先權的申請文件的申請號。
8、請教高手:已知日本的優先權數據,怎樣查找其美國專利???
上歐洲專利網,使用advanced search,選優先權號選項priority number輸入你知道的日本優先權號,在一系列的同族專利中找到US開頭的美國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