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的先使用原則
1、知識產權的先用權?
對於「先用權」的作用,《專利法》是這樣界定的: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製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作好製造、使用的必要准備,並且僅在原有范圍內繼續製造、使用的,不視為侵犯專利權。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A進行製造、使用該項設計並不涉嫌侵權,但這有個前提,就是A應該提供充足的證據證明其設計早在申請日前就已製造、使用或准備好製造和使用;並且A的設計不能夠是非法或非誠信等不正當手段獲得。對於所提供的證據應該有以下其中之一:1,已經完成製造的應該有相應的工藝文件及產品;2,准備製造和使用的應該有足以完成製造份額的原材料及製造的主要設備;3,被訴侵權產品與專利申請日之前設計、製造的產品屬於相同產品。
如果起訴方B與被起訴方A有業務來往,且能夠提供證據證明B公司以不正當手段獲取的A的相關設計,那麼A甚至能夠起訴B並且宣告B的專利無效。申請人應該在申請專利上做到誠實守信原則,如果將不屬於自己的設計擅自申請專利並冒認為設計人,那麼該項設計就不能夠被授予專利權,授予專利權的亦應該宣告無效。
但無論如何,相應的證據都是必須提供的,證明享有先用權的,應該提供與該項設計有關的證據。例如,設計的原稿、設計中設計人的意見交遞與郵件往來、製造相應產品的工藝文件、製造相應產品的最終成品;准備製造所采購的模具車床以及原材料等、准備宣發該設計的宣發文件等。如果沒有證據,就很難被認為享有先用權了。
因此 ,知識產權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應該保留相應的證據,以備不時之需。
2、中國的專利是使用在先還是注冊在先?
我國對商標注冊申請進行審查公告時,堅持申請在先為主、使用在先為輔的原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並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並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
3、什麼是專利的先申請原則和先發明原則?
什麼是專利的先申請原則和先發明原則?什麼是專利的先申請原則和先發明原則當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位或者個人就同一發明創造分別提出專利申請時,應該如何處理?專利法是以專利權人對其發明創造專利享有獨占權為基本原則的。所以一項發明創造只應授予一個專利權。換言之,一項發明創造若給予兩個以上專利權,就違背了專利權獨占性的原則。在日本將這一原則稱之為一發明一專利原則,在美國稱為排除重復專利原則。當同一內容的發明創造分別由若干個單位或者個人申請專利時,只能對其中一個單位或者個人授予專利權,專利權究竟授予誰?各國專利法對此一直存在著兩種原則。第一種,先發明原則。即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申請專利時,不論誰先提出專利申請,專利權授予最先完成發明的申請人。目前,只有美國和菲律賓採用先發明原則。第二種,先申請原則。即,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申請專利時,不管是誰最先完成的發明,專利權授予最先提出專利申請的申請人。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採用先申請原則。我國採用先申請原則。我國的單位或者個人完成發明創造後,應當及時提出專利申請,過晚提出申請,就有可能被他人搶先提出專利申請而失去取得專利權的機會。但是,發明創造構思尚不成熟,或者申請文件尚未准備充分,則不宜倉促提出專利申請,不然在以後的審批程序中出現問題,也會影響專利權的取得。
4、專利權中的優先使用權是如何的
專利權中的優先使用權:申請人要求發明、實用新型專利優先權的,應當在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並且在第一次提出申請之日起十六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專利申請文件的副本。
申請人要求外觀設計專利優先權的,應當在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並且在三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專利申請文件的副本。
申請人未提出書面聲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專利申請文件副本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二十九條,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
第三十條,申請人要求發明、實用新型專利優先權的,應當在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並且在第一次提出申請之日起十六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專利申請文件的副本。
申請人要求外觀設計專利優先權的,應當在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並且在三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專利申請文件的副本。
申請人未提出書面聲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專利申請文件副本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5、什麼叫先用權和在先使用權?
先用權是指專利申請前,已經有人做好製造或者使用的必要准備,則在批准申請人的專利權之後,上述人員仍可在原范圍內繼續製造或者使用的權利。國際上一般都把「先用權」當作不能視為侵犯的專利情況之一。
在先使用權:依據中國商標法的規定,商標注冊實行自願原則,因此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就產生了注冊商標和未注冊商標,現行商標法只從管理的角度對未注冊商標進行調整,對於未注冊商標的保護主要體現在《商標法》第31條有關制止搶注行為,但對一旦搶注成功後,搶注人能否要求商標在先使用人停止使用或者損害賠償未置可否。
(5)專利的先使用原則擴展資料:
《商標法》第25條規定,商標在中國政府主辦的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該商品展出之日起6個月內,該商標的注冊申請人可以享有優先權。
商標在先使用權界定
確立商標在先使用權制度的意義集中體現在彌補申請在先原則和注冊原則的不足。具體而言包括:
1、保護公平競爭,平衡商標注冊人和在先使用人的利益,避免給在先使用人帶業不公平的後果。
2、就制止搶注而言,商標在先使用權制度賦予在先使用人繼續使用商標的權利,搶注人「注冊商標的限制。同時,為商標在先使用人啟動撤銷注冊不當程序贏得時間。
3、由於商標在先使用權人有權繼續在原商品或者服務上使用其商標,而不構成對商標注冊人的侵權,因此必須符合一定的構成要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先用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商標在先使用權
6、什麼是專利申請的兩先原則
按照專利法的基本原則,對於同一個發明只能授予一個專利權。當出現兩個以上的人就同一發明分別提出專利申請的情況時,有兩種處理的原則:
一個是先發明原則,先發明原則是指,同一發明如有兩個以上的人分別提出專利申請,應把專利權授予最先做出此項發明的人,而不問其提出專利申請時間的早晚。但由於在採取此項原則時,在確定誰是最先發明人的問題上往往會遇到很多實際困難,因此,目前在世界上只有美國、加拿大和菲律賓等少數國家採用這種原則。
一個是先申請原則。所謂先申請原則,是指當兩個以上的人就同一發明分別提出申請時,不問其作出該項發明的時間的先後,而按提出專利申請時間的先後為准,即把專利權授予最先提出申請的人,中國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採用這一原則。
申請原因:
1、通過法定程序確定發明創造的權利歸屬關系,從而有效保護發明創造成果,獨占市場,以此換取最大的利益;
2、為了在市場競爭中爭取主動,確保自身生產與銷售的安全性,防止對手拿專利狀告咱們侵權(遭受高額經濟賠償、迫使自己停止生產與銷售);
3、國家對專利申請有一定的扶持政策(如政府頒布的專利獎勵政策、以及高新技術企業政策等),會給予部分政策、經濟方面的幫助。
1、專利權受到國家專利法保護,未經專利權人同意許可,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能使用(狀告他人侵犯專利權,索取賠償)。
2、自己的發明創造及時申請專利,使自己的發明創造得到國家法律保護,防止他人模仿本企業開發的新技術、新產品(構成技術壁壘,別人要想研發類似技術或產品就必須得經專利權人同意)。
3、自己的發明創造如果不及時申請專利,別人把你的勞動成果提出專利申請,反過來向法院或專利管理機構告你侵犯專利權。
1、可以促進產品的更新換代,亦提高產品的技術含量,及提高產品的質量、降低成本,使企業的產品在市場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
2、一個企業若擁有多個專利是企業強大實力的體現,是一種無形資產和無形宣傳(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既是消費者趨之若鶩的強力企業,同時也是政府各項政策扶持的主要目標群體),21世紀是知識經濟的時代,世界未來的競爭,就是知識產權的競爭。
3、專利技術可以作為商品出售(轉讓),比單純的技術轉讓更有法律和經濟效益,從而達到其經濟價值的實現。
1、專利宣傳效果好。
2、避免會展上撤下展品的尷尬。
1、專利除具有以上功能外,擁有一定數量的專利還作為企業上市和其他評審中的一項重要指標,比如: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評審、科技項目的驗收和評審等,專利還具有科研成果市場化的橋梁作用。總之,專利既可用作盾,保護自己的技術和產品;也可用作矛,打擊對手的侵權行為。充分利用專利的各項功能,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具有極大的促進作用。
一般涉及以下幾個問題:
①違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發明,一般都規定不授予專利。不過這項規定的應用是與國家的階級實質密切相關的。
②科學發現和自然科學基礎原理,因不能在工農業生產上直接應用,不授予專利。許多國家都依專門法律給予獎勵(見發現權)。
③某些物質發明,如以化學方法獲得的物質,以原子核變換的方法獲得的物質以及食品、飲料等,大多數國家不給專利,但少數工業發達國家則授予專利。其製造方法一般也可以取得專利。
④動植物新品種,許多國家不給專利,少數國家規定授予專利。
⑤診斷醫療方法和葯品,也是少數國家授予專利。
⑥計算機程序(軟體),極少數國家授予專利。
實行發明專利制度的國家,有些還採用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保護形式。實用新型指對物品的形狀、構造或其組合作出的革新設計,亦稱「小發明」「小專利」。其特點是,對發明要求較低,申請和審批手續比較簡單,費用較少,保護期限較短。採用實用新型保護的只有少數國家和地區,如聯邦德國、法國、日本、義大利、西班牙、葡萄牙、波蘭、菲律賓、烏拉圭等。外觀設計也稱工業品外觀設計,指對產品的外形、圖案、色彩或其結合作出富於美感而適用工業上應用的設計。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1976年的統計,採用外觀設計保護的國家有61個。有的國家規定在專利法中(如美國、泰國),有的國家則在專利法以外另訂單行法規(如聯邦德國、日本)。中國的《專利法》對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的保護作了明確規定。
http://ke.baidu.com/link?url=iWdt0KPZu63K_f23X7WwTEGgICwhuB1NCcj2w5TNRM-__P_ed9aDLJ5U2f#5_1
7、專利的優先使用權是什麼
專利權中的優先使用權是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國內提出申請的,可享有優先權。而首先在國外申請的,獲得優先權必須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獲取優先權。
【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二十九條
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
8、專利法中優先權原則
專利法中優先權原則:
1) 通過法定程序確定發明創造的權利歸屬關系,從而有效保護發明創造成果,獨占市場,以此換取最大的利益;
2) 為了在市場競爭中爭取主動,確保自身生產與銷售的安全性,防止對手拿專利狀告自己侵權(遭受高額經濟賠償、迫使自己停止生產與銷售);
3) 專利權受到國家專利法保護,未經專利權人同意許可,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能使用(狀告他人侵犯專利權,索取賠償);
4) 自己的發明創造及時申請專利,使自己的發明創造得到國家法律保護,防止他人模仿本企業開發的新技術、新產品(構成技術壁壘,別人要想研發類似技術或產品就必須得經專利權人同意);
5) 自己的發明創造如果不及時申請專利,別人把你的勞動成果提出專利申請,反過來向法院或專利管理機構告你侵犯專利權;
6) 可以促進產品的更新換代,亦提高產品的技術含量,及提高產品的質量、降低成本,使企業的產品在市場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
7) 一個企業若擁有多個專利是企業強大實力的體現,是一種無形資產和無形宣傳(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既是消費者趨之若鶩的強力企業,同時也是政府各項政策扶持的主要目標群體),21世紀是知識經濟的時代,世界未來的競爭,就是知識產權的競爭;
8) 專利技術可以作為商品出售(轉讓),比單純的技術轉讓更有法律和經濟效益,從而達到其經濟價值的實現;
9) 專利宣傳效果好;
10) 避免會展上撤下展品的尷尬;
11) 國家對專利申請有一定的扶持政策(如政府頒布的專利獎勵政策、以及高新技術企業政策等),會給予部分政策、經濟方面的幫助;
12) 專利除具有以上功能外,擁有一定數量的專利還作為企業上市和其他評審中的一項重要指標,比如: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評審、科技項目的驗收和評審等,專利還具有科研成果市場化的橋梁作用。
總之,專利既可用作盾,保護自己的技術和產品;也可用作矛,打擊對手的侵權行為。充分利用專利的各項功能,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具有極大的促進作用。
9、專利侵權案件中先用權如何適用
法律分析:在專利申請日之前已經製造相同的產品、使用相同的方法或者已經作好製造、使用的必要准備,並且僅在原有范圍內繼續製造、使用的,不視為侵犯他人的專利權。此即通常所說的先用權原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六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視為侵犯專利權:(一)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由專利權人或者經其許可的單位、個人售出後,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該產品的;(二)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製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作好製造、使用的必要准備,並且僅在原有范圍內繼續製造、使用的;(三)臨時通過中國領陸、領水、領空的外國運輸工具,依照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互惠原則,為運輸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裝置和設備中使用有關專利的;(四)專為科學研究和實驗而使用有關專利的;(五)為提供行政審批所需要的信息,製造、使用、進口專利葯品或者專利醫療器械的,以及專門為其製造、進口專利葯品或者專利醫療器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