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問題研究
1、專利權案例分析
1、【案情介紹】 「哈佛鼠」又叫「腫瘤鼠」,它是哈佛大學兩位科學家在上個世紀80年代通過轉基因技術培育出來的一種老鼠。由於該老鼠易患癌症,因此具有重大的科學和醫學研究價值。歐盟各國、美國等已先後批准授予「哈佛鼠」專利權。 1993年,加拿大知識產權辦公室在審核「哈佛鼠」在加拿大的專利權時裁定,「哈佛鼠」作為老鼠不能被授予專利,但哈佛大學可以獲得易致癌基因及相關試驗的專利權。這一裁定引起哈佛大學的不滿。但加拿大專利申訴委員會和聯邦法院均維持了加拿大專利辦公室的裁決。到2000年8月,加拿大聯邦上訴法院又以2比1的表決結果,裁定「哈佛鼠」可以獲得專利權。不過聯邦上訴法院的判決也沒有讓人信服,關於「哈佛鼠」的官司一路打到加拿大聯邦最高法院。2002年12月5日「哈佛鼠」可否獲得專利案最終由加拿大聯邦最高法院作出判決。判決認為專利法中所使用的製程、機器與構成物質等概念並不能涵蓋高等生物本身。使加拿大成為西方國家唯一沒有給哈佛鼠授予專利的國家。 「哈佛鼠」專利案對不同的群體具有不同的意義。 對於加拿大專利界來說,這起案件代表著高等生命形式是否屬於「發明」。加拿大專利申訴委員會表示「高等生命形式」不是發明,不能被賦予專利,但加拿大聯邦上訴法院卻認為「哈佛鼠」符合專利法中關於發明的定義。加拿大以前曾對微生命授予過專利,但從沒有對高等生命形式授予專利的先例。現在加拿大知識產權辦公室中還有500多件關於轉基因動植物的專利申請,「哈佛鼠」的判決將對它們產生重大影響。 對哈佛大學來說,專利意味著財富。目前全球實驗室每年進行試驗需要老鼠2500萬只,而非常適合用於癌症研究的「哈佛鼠」,其「錢」途自然是不可限量。 對加拿大科學界來說,專利意味著科研經費。如果專利不能被批准,必將使一些企業對科研資助的興趣大減,特別是在美、歐已批准這一專利的情況下,加拿大對專利的否決意味著科研經費的流失。 宗教界擔心授予「哈佛鼠」專利會引起倫理和道德上的混亂。加拿大教會聯盟的一位律師表示,僅僅知道如何排列它的基因,就宣布擁有這種生物,人類在道義上是沒有這項權力的。 環保界則擔心轉基因技術會給自然界帶來災難。他們擔心某種轉基因動植物融入到自然界的動植物中後,會改變物種的平衡,他們更擔心一個物種平衡的破壞會帶來「多米諾骨牌」一樣的效應,從而改變整個自然界。
【問題】 「哈佛鼠」在我國能夠獲得專利權嗎?為什麼?
【評注】 動植物品種可以分為天然生長和人工培育兩種。自然界生長的動植物不是人類智力成果的產物,而專利法的重點在於鼓勵創新,因此不能對動植物新品種授予專利權。經過人工培養的動植物新品種雖然是人類智力勞動的產物,但是任何一種動植物新品種的培育都必須經過較長的時間,並且經過好幾代的篩選才能夠獲得顯著性、穩定性和一致性。因此,我國的專利法暫時沒有授予動植物新品種以專利權。1997年3月20日,國務院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該條例第1條明確規定:「保護植物新品種權,鼓勵培育和使用植物新品種,促進農業、林業的發展」是本條例制定的目的。在本條例頒布之後,在我國,植物新品種可以根據本條例得到保護。但就動物新品種而言,我國的現行的法律法規並沒有賦予動物新品種的發明人專利權的規定。相反,我國的專利法第25條規定,對於動物新品種,不授予專利權。 「哈佛鼠」的權利人所主張的權利是典型的動物新品種的專利權,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專利法暫時不保護動物新品種,因此,「哈佛鼠」在我國現階段不可能被授予專利權。依據我國專利法第25條的規定,我國的專利法暫時不授予動植物新品種以專利權,但是,對於動物新品種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專利法的規定授予專利權。
2、【案情介紹】 1985年4月1日,葉某向中國專利局申請了名為「新的現代漢字速查法與編碼法」的發明專利申請。1985年8月6日,中國專利局以該申請屬於一種信息的表述,這種信息的表述只需要人們對它去進行理解和思維,其中沒有使用任何自然力為由,未能授予專利權,駁回了葉某的專利申請。葉某於1985年7月5日向中國專利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了復審請求。復審委員會經審理認為,申請人提交的原始說明書所載的全部實質內容為:本編碼法只用六個號碼組成漢字,按六類筆形號碼表重點記住三句話,對筆形多的漢字只取頭三後三的號碼,但對筆形如何分類、究竟是哪六個號碼、每個號碼各代表哪些筆形等無規定。盡管後來申請人分別提交了補正說明書,但其內容都超出了原始說明書記載的范圍,不符合專利法第33條關於「申請人可以對其專利申請文件進行修改,但是不得超出原始說明書記載的范圍」的規定,因此對超出原始說明書記載范圍的修改不予考慮。復審委員會仍認為該申請的內容是一種指導人們進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根據專利法的有關規定,該申請不屬於專利法所規定的可以授予專利權的法定主題,故復審決定,維持中國專利局的決定,駁回復審請求。葉某不服復審決定,起訴至法院,法院作出維持專利復審委員會決定的判決。
【問題】 1、沒有同計算機相結合的漢字編碼方法能否獲得專利授權?
2、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是否可以獲得專利授權?
【評注】 所謂智力活動,是指人的思維活動,它源於人的思維,經過推理、分析和判斷產生抽象的結果,或者必須經過人腦思維活動作為媒介才能間接地產生結果。智力活動僅是指導人們對信息進行識別、判斷和記憶的規則和方法,由於其沒有採用技術手段或者利用自然法則,也未解決技術問題和產生技術效果,因而不構成技術方案。《專利審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對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進行了進一步解釋:「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是指包括數學方法以及一切屬於以人的抽象思維、主觀意念或者感覺為特徵的非技術方案。」按照這一界定,要獲得專利授權必須是一個技術方案,而且這一方案應該解決技術問題,利用非顯而易見的技術手段,並能夠產生實用的技術效果。 本案中,葉某向中國專利局提交的「新的現代漢字速查法與編碼法」發明專利申請,因為「新的現代漢字速查法與編碼法」的原始說明書在實質內容上存在著嚴重的缺陷,所以葉某的補正說明書的內容超出了原始說明書的范圍,不符合法律規定。此外,該項申請的原始說明書內容過於簡單,沒有清楚、完整地提出漢字編碼法與計算機技術有機結合的技術方案,其作為單純的漢字速查法和編碼法由於缺乏利用自然規律的技術構思,只能被確認為是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依法不能授予專利權,專利復審委員會和人民法院的判決啟示我們,申請人向中國專利局提出的專利申請,其內容必須屬於專利法規定的授予專利權的主題,並且從形式上到實質上應符合法律要求。在區分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與涉及計算機程序的發明時,應以「技術」二字為核心。凡是對現有技術作出了技術上的貢獻的發明創造,都可以成為專利保護的客體。相反,如果該方案不是「技術」的,則不能得到保護。
2、有關專利權問題
1、秘方的問題跟專利關系不大。
2、一項技術如果已經有他人研究出來並申請專利了,你即內使自己再獨容立研究出來也不能營利用,哪怕你先研究出來先保密而沒申請專利,但別人後申請了專利,你的使用也會有限制。專利制度本來就是用公開換保護的,做研發前最好先查一下有沒有人已經做出來了,如果前人做出來的,你再來一遍不是浪費資源嗎,直接買人家的授權就好了,如果不想,就只能做一個跟人家不一樣的技術路線。當然如果他的專利無效了,比如過了保護期或者他不再交專利維持費了,你就可以直接拿來用了。
3、你覺得造核彈的技術會申請專利嗎?即使申請會公開嗎?不公開怎麼證明我用了你的技術?就算世界上只有一種造核彈的技術,對於核彈這種東西,誰會在乎侵你的權嗎?
3、對我國專利法幾個問題的探討
專利法是調整因發明而產生的一定社會關系,促進技術進步和經濟發展的法律規范的總和。就其性質而言,專利法既是國內法,又是涉外法;既是確立專利權人的各項權利和義務的實體法,又是規定專利申請、審査、批准一系列程序制度的程序法;既是調整在專利申請、審査、批准和專利實施管理中縱向關系的法律,又是調整專利所有、專利轉讓和使用許可的橫向關系的法律;既是調整專利人身關系的法律,又是調整專利財產關系的法律。
4、關於發明專利的幾個問題
1、是否侵權,看專利權所請求保護的范圍確定,對那些沒有看到具體文件的情況下給出的結論,還是不要相信的好。另外,的確落入一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也不一定就意味著要放棄。因為,當前中國的專利權中,有相當一部分都是可以被無效掉的。
2、改進後的技術,如果可以申請到專利,改進後的專利權歸改進者所有。典型的概念為「從屬專利」。
3、「按說公開的專利文本只是一個簡單的概括,並不具體」這句話,不知道是按的哪裡。如果是按專利法,專利授權文本應該是「對該專利技術充分公開,以達到所屬技術領域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的標准」。在專利權穩定並保護恰當的情況下,利用其公開的「上位的」專利信息,自己摸索研發出具體的工藝技術,並用於生產,會涉嫌侵權的可能性較大,具體結論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5、我國專利法幾個問題的探討
專利法是調整因發明而產生的一定社會關系,促進技術進步和經濟發展的法律規范的總和。就其性質而言,專利法既是國內法,又是涉外法;既是確立專利權人的各項權利和義務的實體法,又是規定專利申請、審査、批准一系列程序制度的程序法;既是調整在專利申請、審査、批准和專利實施管理中縱向關系的法律,又是調整專利所有、專利轉讓和使用許可的橫向關系的法律;既是調整專利人身關系的法律,又是調整專利財產關系的法律。
6、專利交易的常見問題有哪些?
專利交易的常見問題有哪些?隨著我國對保護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中小企業認識到市場的競爭實際就是企業科技創新的競爭,就是知識產權的競爭。雖然認識到了知識產權的重要性,但是許多中小企業在購買專利技術的成績上犯難了。由於他們不理解專利價值幾許,更不懂如何去經過專利來發掘技術。那麼專利交易的常見問題有哪些?專利交易的常見問題有哪些專利交易的常見問題有哪些?1、選擇適宜的代理公司和專利價值評價公司。企業假如要購買專利,可經過專業的知識產權代理公司購置,並委託專利價值評價公司停止事前評價。由於這些公司在斷定專利內容和價值上,具有相當豐厚的經歷。並且這些公司都是備案運營的,具有很好的波動性。2、思索專利自身的無效性、波動性。在簽署合同之前,一定要核實該項專利的最新法律形態。專利普通都是有無效期的,專利的法律形態很能夠隨著工夫的推移而發作變化。簽署專利購置合同時,需展開專利權波動性評價,否則能夠存在日後被有效掉的風險。3、要看專利是中心專利還是核心專利。核心專利復雜意義上說就是絕對於中心專利來說的,其研討改良是基於中心專利來停止的。二者的價值有很大的差異,核心專利和中心專利可以構成穿插許可,單方相互運用對方的專利,而不相互訴訟專利侵權。4、要看專利權的維護范圍。專利權的維護范圍是指專利權法律效能所觸及的創造發明的范圍。創造或許適用新型專利權的維護范圍以其權益要求的內容為准,闡明書及附圖可以用於解釋權益要求。外觀設計專利權的維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許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准。確定專利權維護范圍的法律文件是權益要求書、闡明書、外觀設計的照片或圖片。5、引進專利需求選擇適宜企業的引入方式。專利出售的方式包括了很多品種。如獨占許可、排他性許、普通許可、完全出售等等。每一種合同類型都具有不同的效能及特點,企業應依據本身的實踐用處、產業特徵等停止適宜的選擇。例如企業購買專利請求高企的時分如需專利許可,必需是五年以上的獨占許可,而且必需是近三年內受權的。
7、專利問題
什麼是專利
專利主要是指專利權。專利權是一種獨占權,指國家專利審批機關對提出專利申請的發明創造,經依法審查合格後,向專利申請人授予的、在規定時間內對該項發明創造享有的專利權。
為什麼要取得專利
專利可以保護技術創新和革新。任何人發明創造了具有創新性及實用性的工藝方法、機器、產品或物料成分,或者對它們的改進,都可以申請專利。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均擁有自己的專利制度。在一個國家獲得了專利,專利擁有人在這個國家就擁有了阻止別人實施其發明的權利。在大多數國家,最長的專利保護期限是二十年。為了維持專利的有效性,必需繳納年費,通常是每年一次。美國之外的許多國家拒絕為那些在申請專利前就公開其發明的發明人提供專利保護,因此發明人應該避免在申請專利之前公布或銷售其發明。
專利的種類、保護期限及審查方式
我國專利法規定的專利有三種: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發明專利申請實行早期公開、延遲審查制度,保護期限為二十年,自申請日起算。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實行初步審查制度,保護期限為十年,自申請日起算。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外觀設計專利實行初步審查制度,保護期限為十年,自申請日起算。
申請人應結合發明創造的技術水平、商業價值、市場壽命、費用等情況考慮申請何種專利更為適宜。
授予專利權的條件
1.不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不妨礙公共利益2.專利法規定的不授予專利權的內容和技術領域:1〕科學發現2〕智力活動3〕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4〕動物和植物品種5〕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對以上第4)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專利法授予專利權。
3.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創造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它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
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4.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同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者國內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申請專利前的准備
1〕注意保密2〕進行可行性分析:檢索國內外專利,查閱相關專業刊物,了解掌握同類技術或產品的現狀,進行能否獲得專利的可行性分析,避免人力、物力、財力的浪費。
申請專利的兩種途徑
1.自行申請
專利申請人自己直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郵寄申請,或到其代辦處辦理專利申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受理處的地址是:北京市海淀區薊門橋西土城路6號,郵編是:100088.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廣州設有專利代辦處,地址是廣州市先烈中路100號大院省知識產權局內。
2.委託代理申請
專利申請人委託國家審批成立的合法代理機構以委託人的名義按照專利法規定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或其代辦處辦理專利申請。
委託代理申請專利的手續是:
1)與專利事務所簽訂專利代理委託合同
2)提供申請專利所需技術材料(法律規定:專利代理人負有保密責任)
3)交納代理費和申請費
申請專利需提交哪些文件
1、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
請求書、說明書(實用新型專利必須有附圖)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
2、申請外觀設計專利
請求書以及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等
3、注意事項
請求書可以到國家知識產權局的網站(<A href="http://www.sipo.gov.cn">www.sipo.gov.cn</A>)下載
所有申請文件必須按國家規定的格式撰寫或准備
申請日的確定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或其專利代辦處收到專利申請文件之日為申請日。如果申請文件是郵寄的,以寄出的郵戳日為申請日。
專利申請受理機關對符合條件的申請給出申請號、確定申請日、發受理通知書。
授權
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專利局即作出授予專利權的決定,發給專利證書,並予以登記和公告。
向國外申請專利的一般程序
1.必須先申請中國專利
2.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辦理優先權證明和手續
3.委託涉外專利代理機構代理
4.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發明創造向國外申請專利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8、發明專利常見的問題有哪些?
1.什麼是專利優先權?
專利優先權是指專利申請人就其發明創造第一次在某國提出專利申請後,在法定期限內,又就相同主題的發明創造提出專利申請的,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其在後申請以第一次專利申請的日期作為其申請日,專利申請人依法享有的這種權利,就是優先權。專利優先權的目的在於,排除在其他國家抄襲此專利者,有搶先提出申請,取得注冊可能。
專利優先權可分為國內優先權和國際優先權。
1)國內優先權
國內優先權,又稱為「本國優先權」,是指專利申請人就相同主題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又向我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在我國優先權制度中不包括外觀設計專利。
2)國際優先權
國際優先權,又稱「外國優先權」,其內容是:專利申請人就同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或者就同一外觀設計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又在中國提出專利申請的,中國應當以其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為申請日,該申請日即為優先權日。
2.什麼是專利的許諾銷售?
我國《專利法》第11條規定,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
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法釋(2001)21號,上述許諾銷售,是指以做廣告、在商店櫥窗中陳列或者在展銷會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銷售商品的意思表示。
許諾銷售與銷售的區別在於,銷售一般經過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訂立合同,標的物發生轉移,買方支付或許諾支付貨款等過程,實踐中當事人雙方習慣於標的、價金交付後銷售合同才算履行完畢。而許諾銷售只是提供銷售願望的意思表示,這種意思表示,既可以是一種要約,也可以是要約邀請。要約需要向特定的相對人發出,而要約邀請,通常向不特定的人發出,也可以向特定的人發出。根據合同法第十五條規定,寄送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等屬於要約邀請,商業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條件的,也視為要約。無論是要約還是要約邀請,其實施都不構成完整的銷售行為,都是一種提供銷售的意思表示,即許諾銷售。之所以將許諾銷售權賦予權利人,最直接的意義是使專利權人能夠把侵犯專利權的行為,及時地制止在萌芽階段,防止侵權產品的傳播,從而最大程度地減少損失。
3.什麼是發明專利?
4.什麼叫實用新型?哪些發明創造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5.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會為專利的實施做些什麼嗎?專利局是否收到錢才辦事?申請人資金有困難怎麼辦?
6.什麼是外觀設計專利?
7.申請人(個人)與發明人或設計人可否為不同的人?
8.職務發明與非職務發明是怎樣界定的? 我國《專利法》第六條規定:「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被批准後,該單位為專利權人。
9.專利申請人為單位,設計人不屬於該單位時,是否需要轉讓證明或其他文件?計人屬於該單位人時又該如何?
9、關於專利申請的幾大疑難問題!
.是否必須需要實物圖?純文字描述行嗎?線稿圖或者4視圖可以否?
實用新型必須有附圖。有圖能表達清楚就可以。不要實物圖
2.使用現有材料可以否?(比如使用熱管,風扇等現有技術)
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只要形式通過就可以授權。但是如果技術沒有新穎性和創造性或者撰寫質量不好,很可能導致權利被無效掉
3.除了外觀尺寸標注外是否需要詳細的性能參數(比如風量等)
可以沒有。看你保護的范圍了
4.怎樣界定發明和實用新型呢?我看發明的審核時間包括繳費都比實用新型要高,是否享有更多權利?
實用新型保護期限為10年,發明為20年,實用新型容易授權,發明要經過實質審查才能授權。但是發明專利一旦授權,權利比實用新型要穩定
5.可以同時申請發明+外觀或者實用+外觀么?
可以,現在很多人都是同時申請實用新型和發明,實用新型授權快,發明授權慢,要2-3年時間。等發明授權了,再放棄實用新型。
6.審核失敗的主要原因里,雷同占的比重多還是資料填寫不規范占的比重多?
主要原因是沒有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審查員審查是通過這三點來考察一個專利。資料填寫不規范可以通過補正來完善,一般不會導致駁回。
7.一式兩份是啥意思?是不是要列印2份資料出來?
是的,同樣的案件一式二份
8.如果這件產品由多個創新發明組成,那麼應該如何申請專利?
可申請多個專利
9.申請里的附圖究竟有多大的法律效益?比如有人看了這個產品,稍微變換一下外形,看起來和附圖不同,那麼如果要打官司是否可以打贏?
這個和撰寫案件的質量有很大的關系,建議找專業代理機構來做。
10.如果無法通過審核,最快要多久才能知道?是不是跟通過審核一樣也要拖幾個月?
這個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但是實用新型只要形式通過,就能通過審核。
11.保護10年是什麼意思?10年以後專利就失效,不能續費了?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