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性的
1、專利性質的三方面
專利權的性質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排他性、時間性和地域性。專利性質的三方面排版他性權排他性,也稱獨占性或專有性。專利權人對其擁有的專利權享有獨占或排他的權利,未經其許可或者出現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則即構成侵權。這是專利權(知識產權)最重要的法律特點之一。時間性時間性,指法律對專利權所有人的保護不是無期限的,而有限制,超過這一時間限制則不再予以保護,專利權隨即成為人類共同財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地域性地域性,指任何一項專利權,只有依一定地域內的法律才得以產生並在該地域內受到法律保護。這也是區別於有形財產的另一個重要法律特徵。根據該特徵,依一國法律取得的專利權只在該國領域內受到法律保護,而在其它國家則不受該國家的法律保護,除非兩國之間有雙邊的專利(知識產權)保護協定,或共同參加了有關保護專利(知識產權)的國際公約。
2、專利的特性是哪些?
其一為排他性也叫獨占性.指在一定時間(專利權有效期內)和區域(法律管轄區)內,任何單位或個人未專經專利權屬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關聯文章《專利三性》
專利的特性
其二是區域性,指專利權是一種有區域范圍限制的權利,它只有在法律管轄區域內有效.除了在有些情況下,依據保護知識產權的國際公約,以及個別國家承認另一國批準的專利權有效以外,只在專利授予國的范圍內有效,而對其他國家則不具有法律的約束力,其他國家不承擔任何保護義務.
其三是時間性,指專利只有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才有效.專利權的有效保護期限結束以後,專利權人所享有的專利權便自動喪失,不能續展.發明便隨著保護期限的結束而成為社會公有的財富,其他人便可以自由地使用該發明來創造產品.專利受法律保護的期限的長短由有關國家的專利法或有關國際公約規定.
3、如何判斷發明有無專利性?
專利性,即專利法所稱的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前二者是不能從字面看出來的。因為專利性和評科技進步獎時的所稱的創新性、學術水平等是有區別的。
新穎性和實用性通常是客觀指標,也容易達到:只要是自己的發明(不是完全抄襲的)總會與現有技術有不同點,通常發明也都有實用性。但創造性是否具備(實際上是讓審查員認可發明有創造性),就要考驗專利代理人的功底了。
一項申請是否最終獲得專利權,主要是看與對比文件的區別。所以:
第一要做好檢索,知道人家做了什麼,如何做的,我寫申請時才好避開;
第二要把申請與對比文件的區別點重點強調出,圍繞著區別點,我才好做文章。
即使是簡單的小改動,如果檢索不到,申請文件中又有充分的實驗證明此改動的確帶來有益的效果,往往也可以授權。
三、申請文件中背景技術一欄其實很重要,要把最接近的技術寫出來,不怕很相近(知道後我們寫權利要求時才能避開,以免後患),寫一大堆這個病如何治,這種葯的來源等與本發明技術不密切相關的事,雖然寫了無妨,但對專利授權沒有用。這些背景是是否進行葯物開發需要的背景,不是專利的技術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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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授予專利權的專利性要求
法律分析:授予專利權的專利性要求體現為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1、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公開發表過、沒有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專利局提出過申請並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2、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3、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的效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5、專利的特性有哪些
專利權有如下特性:
1、指向對象僅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2、權利具有時效性,即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
3、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4、專利權的其他特性。
【法律依據】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第二十二條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第四十二條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第四十三條
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
(一)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
(二)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其專利權的。
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和公告。
6、專利性包括
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
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7、技術的專利性是指的什麼?
技術的專利性,是指一項技術要申請專利,必須滿足專利的」三性「要求,即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其中:
1. 新穎性,是指該技術不屬於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技術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2. 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擬申請發明的技術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擬申請實用新型的技術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3. 實用性,是指該技術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在這個基礎上,這項技術才可能獲得專利授權。在授權之後,專利權人就可以享有法律賦予他的專有權利了,包括: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