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族清算專利
1、高通起訴魅族關於專利授權的事件中,魅族是怎麼樣應對的?
在高通發起訴訟沒多久,魅族就召開發布會稱魅族沒有使用高通的處理器,在相關專利上應該降低授權費,高通依舊按照正常比例收取是沒有誠意。看得出來魅族還是在狡辯的。
2、魅族不交高通的專利費,為何會掀起如此大的關注?
如果說技術創新所著眼的還是未來發展的話,魅族對於專利授權的無視在當下就有可能引發更大的問題,那就是相對於其他與高通達成正常合作廠商的不正當競爭優勢。手機廠商作為行業中處在下游的企業,本身所依靠的就是多方整合上游供應鏈的先進技術最終給用戶們提供良好的使用體驗,這其中每一項先進技術的整合都會在最終的手機生產成本(BOM)中得到體現,如果用一句中國的俗語來打比方那就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可是貨到了但是不給錢,顯然不符合正常的商業規則。魅族當然可以利用拖欠專利費用的方式在某一時間段獲得成本乃至售價上的的優勢,但這種近乎無賴的方式對於老老實實做生意的華為以及小米們,則成為了徹頭徹尾的不公平競爭:大家站在同樣的起跑線上,憑什麼只有你要違反規則搶跑?當然,相比較被「搶跑」,小米和華為們更擔心的是,如果裁判對於這種惡意搶跑的行為不管不問,又該怎麼辦?高通對於這樣的情況當然不會坐視不理。
3、高通和魅族關於專利授權費的事情,魅族怎麼回應?
魅族副總裁李楠公開回應稱:「沒有任何一家公司在生產通訊設備的時候不會用到他人專利。」雖然銷量攀新高,但與高通的糾紛卻折射了魅族的專利之傷。
4、魅族有什麼專利
魅族(MEIZU)是中國智能手機廠商,因夢想而立,因熱愛而極致;致力於製造設計優雅、簡單易用的智能手機。魅族科技於2014年推出全新子品牌「魅藍」,魅藍將帶給年輕人更好的產品。
5、對於魅族不繳納專利費用的事件,我們應該有什麼啟示?
產業規則必須遵守,必須尊重專利保護知識產權,企業在公平公正的商業環境中才能走得更遠。一個企業如果不過知識產權的坎,就無法真正強大起來。要成為大企業,就要以誠信為基本原則,做研發,形成知識產權的積累,既承擔責任與憂,又要利用規則來白虎自己,這才是中國企業應該有的姿態。
6、對於高通公司起訴魅族侵權一案,主要還是圍繞高通專利為中心,專利的意義有多大?
到現在為止已經與華為、中興、TCL、小米、聯想、宇龍和海信等100多家中國商業合作夥伴簽署了專利許可協議。而個別公司的行為傷害了整個商業環境,破壞了市場秩序,因為他們通過侵權獲得了不公平、不正當的競爭優勢。高通積極與魅族談判但無效果,因此只能尋求司法機構的裁決。專利也是對研發的保護。一方面,專利能帶來經濟價值才能促使人們在研發上投入,不斷探索新市場,新發現。另一方面,對於一時無法積累大量專利的公司,通過授權的方式獲取新技術,也是一種快速獲得新技術的途徑。
7、魅族的專利有哪些?
這個內容比較多的。還有幾年前的專利應該就搜索不到了。
最近的專利可以在網上查詢到的,申請人「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8、魅族拖欠高通專利費,魅族給出的原因是認為高通的收費不合理,會打擊民族企業,事實真的如魅族所言嗎?
雖然魅族整篇聲明都打著「民族企業」的旗號,但實際上,在 6月份高通提起訴訟之後專,屬OPPO、vivo 都已經與高通簽署了專利授權許可,魅族可以說是「最強釘子戶」。所以魅族的這種說法顯然有些顧左右而言他,魅族的情緒化正在把自己逼進死胡同,專利糾紛應該交給職業的律師和技術專家進行處理,而不是用對抗的態度煽動情緒,這是一件很專業化的事,和民族情緒無關。因此,魅族的行為和態度對於其處理和解決問題沒有任何實質性的幫助。國內其他廠商可以與高通達成協議,魅族也該以實際行動表明對知識產權的尊重。
9、mback魅族有專利嗎
目前魅族mback的專利是已經通過了,mback的交互功能給人機體驗上帶來了極大的便利,得到了魅友的稱贊,友商對該功能的使用,也說明了對mback的認可。
10、魅族被罰賠354萬元,HTC起訴侵權一審獲勝,對雙方造成了什麼影響?
魅族科技官微宣布,魅族將於3月2日~3日發布Flyme 9和18系列5G雙旗艦。
昨日,魅族公司卻迎來了一個壞消息,因為其一款手機侵權HTC關聯公司的一項專利,不僅敗了訴,還要賠償354萬余元。
天眼查App顯示,HTC關聯公司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宏達公司)起訴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簡稱魅族公司)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一案的一審民事判決書正式公告,案號(2017)京73民初245號 。
判決書顯示,魅族公司於2016年12月發布的一款手機——魅藍 Note5,被指侵害宏達公司一項專利,專利名稱為“移動裝置”,專利號為201310032515.5。
該專利通常應用在手機外殼上,包括金屬層、金屬外殼等技術特徵。
截至發稿前,魅族並未對上述侵權事件予以回復。
2017年,宏達公司將魅族公司及魅藍 Note5手機的銷售公司一起告上法庭,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於4月正式受理該案,並於2019年10月開庭進行了審理。
宏達公司認為魅族公司生產、銷售的魅藍Note5手機侵害了自己的一項外觀專利權,要求魅族公司立即停止侵害行為,並停止製造、銷售魅藍Note5手機。
並請求按照專利法第六十五條規定來計算侵權損害賠償數額,通過計算魅藍Note5手機的銷量、利潤率、價格、專利貢獻度等,得出賠償金額為9000萬元,但只主張賠償3000萬元。
魅族公司則主張魅藍Note5手機不構成專利侵權,認為原告訴請賠償金額過高。
魅族公司稱,魅藍Note5手機已經在2018年4月30日停止銷售,其實際激活量為360餘萬個,實際列印的進網許可標簽為370餘萬個,認為宏達公司主張的損害賠償金額過高。
裁判文書顯示,一台魅藍Note5手機當時售價為1099元,3000萬的賠償金額約占魅藍Note5手機銷售額的0.76%。
根據工信促司鑒中心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法院認為,魅藍 Note5落入了涉案專利的保護范圍。最終法院判定,魅族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宏達公司的“移動裝置”發明專利權的行為,停止製造、銷售、許諾銷售魅藍Note5手機。判定魅族公司賠償宏達公司經濟損失300萬元及其他支出54萬元。
魅藍Note5是魅族2016年12月發布的一款產品,屬於子品牌魅藍系列。魅藍系列是魅族於2014年成立的新產品線,其歷代產品大都面向中低端智能手機市場,業內表示是在對標小米的“紅米”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