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異議制度
1、中日專利制度的"異議與無效"有何不同
中國專利制度中只有無效制度,沒有異議制度。
2、專利公眾意見是什麼,有什麼作用?
假如申請的專利是別人已經申請過的重復專利,或者專利根本沒有體現三性的特徵,那麼即使是過了專利審查,但是還是會被大眾異議的可能。什麼是專利公眾意見我們了解下什麼是專利異議審查,它是指專利申請被公告後,允許社會上任何人在法律期限內對該專利申請案提出異議的一種審查制度。通過這種異議審查,專利局廣泛徵求社會公眾對專利申請的評價,及時發現問題,正確的作出授權決定,從而可以減少專利授權後的糾紛。因此專利公眾意見也是非常有用的大眾監督。任何人對不符合專利法規定的發明專利申請向專利局提出的意見,應當存入該申請文檔中供審查員在實質審查時考慮。如果公眾的意見是在審查員發出授予專利權的通知之後收到的,就不必考慮。專利局對公眾意見的處理情況,不必通知提出意見的公眾。專利申請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任何人都可以向專利局對該申請提出異議。當然不是說專利申請是專利審查員和專利公眾意見決定的,無論如何,申請專利主要的體現點還是要往專利三性靠攏;只要有了專利申請的三性依據,如果專利人不服審查結果,可於收到專利局決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即使是專利復審沒有被採納,那麼專利人一樣可以到法院進行相應的訴訟。
3、如果專利在沒有申請之前,是否有證明能確認專利所有權?
所以申請專利一定要盡早,大多數國家的專利申請是先申請制的,誰先申請誰就有機會獲得專利權。並且,在申請之前一定要做好保密工作。
因泄密而無法獲得專利權時,自己是要負擔舉證責任的,證明是他人未經自己同意竊取了技術秘密從而申請了專利。
4、什麼是專利公眾意見?
什麼是專利公眾意見?專利人申請專利成功的原因主要是什麼?專利人既然能成功申請專利就意味著,該專利申請符合專利三性,符合專利的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假如申請的專利是別人已經申請過的重復專利,或者專利根本沒有體現三性的特徵,那麼即使是過了專利審查,但是還是會被大眾異議的可能。什麼是專利公眾意見我們了解下什麼是專利異議審查,它是指專利申請被公告後,允許社會上任何人在法律期限內對該專利申請案提出異議的一種審查制度。通過這種異議審查,專利局廣泛徵求社會公眾對專利申請的評價,及時發現問題,正確的作出授權決定,從而可以減少專利授權後的糾紛。因此專利公眾意見也是非常有用的大眾監督。任何人對不符合專利法規定的發明專利申請向專利局提出的意見,應當存入該申請文檔中供審查員在實質審查時考慮。如果公眾的意見是在審查員發出授予專利權的通知之後收到的,就不必考慮。專利局對公眾意見的處理情況,不必通知提出意見的公眾。專利申請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任何人都可以向專利局對該申請提出異議。當然不是說專利申請是專利審查員和專利公眾意見決定的,無論如何,申請專利主要的體現點還是要往專利三性靠攏;只要有了專利申請的三性依據,如果專利人不服審查結果,可於收到專利局決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即使是專利復審沒有被採納,那麼專利人一樣可以到法院進行相應的訴訟。
5、什麼是專利異議專利異議程序是什麼
法律分析:專利異議是專利申請被公告後,允許社會上任何人在法律期限內對該專利申請案提出異議的一種審查制度。專利異議程序如下:1、異議申請人向專利局遞交異議書以及相關證據材料;2、專利局將異議書副本寄達被異議人專利申請人;3、被異議人作出書面答辯;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三十五條 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
6、專利異議審查范圍是什麼,專利異議審查期限有多長
專利異議審查是指專利申請被公告後,允許社會上任何人在法律期限內對該專利申請案提出異議的一種審查制度。通過這種異議審查,專利局廣泛徵求社會公眾對專利申請的評價,及時發現問題,正確的作出授權決定,從而可以減少專利授權後的糾紛。
一、專利異議審查范圍
專利申請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任何人都可以向專利局對該申請提出異議。提出異議的理由主要限於以下幾點:
(1)申請專利的主題不是專利法保護的對象;
(2)申請專利的主題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
(3)申請案不具備新穎性、創造性或實用性;
(4)申請人無權申請專利;
(5)發明說明書沒有揭示發明的全面內容,或者權利要求書沒有以說明書為依據;
(6)申請案的修改或分案超過了原申請的范圍。
二、專利異議審查期限
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專利復審委員會復審後,作出決定,並通知專利申請人。
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7、專利異議申請時需要注意什麼?
專利異議申請時需要注意什麼?專利異議是專利申請被公告後,允許社會上任何人在法回律期限內對該專利答申請案提出異議的一種審查制度。那麼專利異議申請時需要注意什麼?專利異議申請專利異議申請時需要注意什麼?提出異議的理由主要限於以下幾點:(1)申請專利的主題不是專利法保護的對象;(2)申請專利的主題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3)申請案不具備新穎性、創造性或實用性;(4)申請人無權申請專利;(5)發明說明書沒有揭示發明的全面內容,或者權利要求書沒有以說明書為依據;(6)申請案的修改或分案超過了原申請的范圍。專利異議申請時需要注意什麼?想要了解更多內容,歡迎撥打八戒知識產權在線客服。八戒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專註:商標、專利、版權、域名等知識產權業務方向。主營業務三大板塊:常規知識產權、涉外知識產權、知識產權交易。互聯網+知識產權行業的黑馬型企業。
8、知識產權的審核爭議
商標爭議是指已經注冊的商標(核准注冊商標)在與在先注冊商標(以下簡稱在先商標)在相同或近似商品或服務存在相同或近似情況時,在先商標權利人對核准注冊商標提出的爭議,商標爭議其目的在於公平、公正進行商標確權。
商標爭議申請的必備條件:申請爭議的人必須是商標注冊人,而且商標核准注冊的日期先於被爭議人商標核准注冊的日期;爭議的兩個注冊商標核定的商品或服務必須是相同或近似的商品或服務;爭議的兩個注冊商標核準的圖形、文字或其組合必須是相同或者是近似的。被爭議商標必須是核准注冊不滿五年的商標(惡意注冊除外),但是,對於核准注冊前已經提出異議並經過裁定的商標,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實和理由申請爭議裁定。如果有新的事實和理由,方可以申請爭議裁定。
提出商標爭議人需要准備:申請人簡介、已注冊商標使用和宣傳情況;提出爭議的理由,其理由必須是初步審定的商標與已注冊在先的商標(在相同或近似商品或服務上)存在相同或近似的情況。《商標異議申請書》;企業的身份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或身份證復印件)。如委託代理申請,還需要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
提交爭議申請後,一個月左右,商標局會發出《商標爭議申請受理通知書》; 一年半到兩年左右的時間,商標局會發出《商標爭議裁定書》。 爭議當事人中任何一方對爭議裁定結果不服的可以提出爭議復審,對爭議復審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專利有異議程序。專利申請被公告後,允許社會上任何人在法律期限內對該專利申請案提出異議的一種審查制度。通過這種異議審查,專利局廣泛徵求社會公眾對專利申請的評價,及時發現問題,正確的作出授權決定,從而可以減少專利授權後的糾紛。中國《專利法》第41條規定,專利申請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任何人都可以向專利局對該申請提出異議。提出異議的理由主要限於以下幾點:(1)申請專利的主題不是專利法保護的對象;(2)申請專利的主題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3)申請案不具備新穎性、創造性或實用性;(4)申請人無權申請專利;(5)發明說明書沒有揭示發明的全面內容,或者權利要求書沒有以說明書為依據;(6)申請案的修改或分案超過了原申請的范圍。對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案提出異議的理由與發明、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案異議理由基本相同,如果申請專利的外觀設計是抄襲、剽竊他人作品的,也屬於提出異議的范圍。異議人提出異議時,應當向專利局提交異議書。異議書的內容應符合專利法的規定,不符合法律的異議書,專利局有權不予受理。專利局決定受理的異議案,應將異議書副本送交申請人,申請人應在收到異議書副本之日起3個月內就異議作出答復。無正當理由逾期不作答復的,專利申請視為撤回。專利局在異議審查階段,要依法對異議是否成立進行審查。如認為異議成立,即可作出駁回申請的決定。如果認為異議不成立,或者在異議審查期間無人提出異議的,則作出授予專利權的決定。申請人對駁回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復審申請。異議人對授權決定不服的,不能立即請求復審,只能在專利權取得以後,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宣告該項專利權無效。
9、專利異議期限持續多長時間?
專利異議期限持續多長時間,專利異議審查是指在專利申請被公告後,允許社會上任何人在法律期限內對該專利申請案提出異議的一種審查制度。那麼專利異議期限持續多長時間?專利異議期限專利異議期限持續多長時間?異議審查的目的是藉助在專利申請審查中實行專門機關與群眾結合的辦法,吸收群眾參與審查,以彌補審查員審查之不足。實行遲延審查制的多數國家專利法均規定,自審定公告之日起,在規定的時限內(中國原專利法為3個月、日本為2個月、荷蘭為4個月)任何人均可對公告的專利(申請)提出異議,專利局在收到異議陳述書後,成立異議審查組對異議進行審查。無論是發明專利申請,或者是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專利局對異議的審查都僅限於異議書所涉及的問題。審查決定一經作出,專利局即通知申請人和異議人。申請人對專利局異議審查決定不服的,可於收到專利局決定的通知之日起一定期限內(我國規定原為3個月),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在實踐中,專利異議程序面臨異議期過長或過短的兩難選擇,過長則會延長專利權的審批周期,導致專利申請人無法盡快獲取專利權;過短則使第三方根本無法知曉公告的內容和提出意見,以致影響異議程序功能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