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變更所有權人
1、專利如何轉讓
專利轉讓需要雙方需要雙方簽署《專利權轉讓合同》,然後向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著錄項目變更手續。辦理著錄項目變更手續應當提交1、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2、證明材料(《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權人因權利的轉讓或者贈與發生權利轉移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轉讓或者贈與合同。該合同是由單位訂立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公民訂立合同的,由本人簽字或者蓋章。有多個專利權人的,應當提交全體權利人同意轉讓或者贈與的證明材料。3、自提出請求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著錄項目變更費200元。
2、專利變更轉讓怎麼操作
專利變更轉讓的操作方法: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專利局登記,由專利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奏效。專利轉讓是指專利權人作為轉讓方,將其發明創造專利的所有權或將持有權移轉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約定價款所訂立的合同。通過專利權轉讓合同取得專利權的當事人,即成為新的合法專利權人,同樣也可以與他人訂立專利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條
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3、專利所有權人和發明人
法律分析:專利權人:專利權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統稱。即專利申請被批准時,被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既可以是單位也可以是個人。專利發明人:專利法規定,在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中,對發明創造具體實質性特點做出貢獻的人稱為發明人。發明人為自然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整體或者局部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4、公司名稱變了,專利上的所有權人怎麼變更,需提交哪些資料?
需要填寫「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同時提供著錄項目變更證明材料(是專利權人變更,要說明理由),並且應當自提出請求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著錄項目變更費。題目所說情況是屬於單位的組織形式的變化,不是專利權轉讓,不需要專利權轉讓協議。
具體變更手續:
1、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首頁左邊的「辦事區、表格下載」一欄中有《100016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下載)。
2、提交著錄項目變更證明文件:申請人(或專利權人) 是單位,因其合並、分立、注銷或者改變組織形式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3、自提出請求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著錄項目變更手續費200元。
1、2項的材料可通過郵局掛號信寄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受理處(北京市海淀區薊門橋西土城路6號 100088)。
著錄項目變更費可通過郵局匯款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收費處(北京市海淀區薊門橋西土城路6號 100088),注意,在匯款單附言欄中寫明: 「專利號,(變)200元」。
(4)專利變更所有權人擴展資料:
專利權與專利保護:是指一項發明創造向國家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經依法審查合格後,向專利申請人授予的在規定時間內對該項發明創造享有的專有權。
根據中國專利法,發明創造有三種類型,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被授予專利權後,專利權人對該項發明創造擁有獨占權,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和進口其專利產品。外觀設計專利專利權被授予後,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銷售和進口其專利產品。
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當然,也存在不侵權的例外,比如先使用權和科研目的的使用等。專利保護採取司法和行政執法「兩條途徑、平行運作、司法保障」的保護模式。
參考資料:網路-專利知識產權
5、專利所有權問題?
1、首先要看你的專利是不是職務發明,專利法規定:
職務發明創造分為兩類,一類是執行本單位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包括下列三種情況: (1)發明人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發明創造; (2)履行本單位交付的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任務時所完成的發明創造; (3) 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後1年內做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另一類是主要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條件(包括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開的技術資料等)完成的發明創造;如果僅僅是少量利用了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且這種物質條件的利用,對發明創造的完成無關緊要,則不能因此認定是職務發明創造。
2、 如果是屬於職務發明,專利權屬於公司,公司對你應當有獎勵。
《專利法實施細則》 對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獎勵和報酬如下
第七十四條 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未與發明人、設計人約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規定專利法第十六條規定的獎勵的方式和數額的,應當自專利權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發給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獎金。一項發明專利的獎金最低不少於3000元;一項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獎金最低不少於1000元。
3、如果這些專利不屬於職務發明,你有權要求單位辦理變更手續,將專利權人變更給你個人。
6、專利轉讓發明人也要變更嗎
法律分析:專利轉讓是擁有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人把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讓給他人的一種法律行為。專利轉讓如果只是簡單的所有權轉讓,那麼發明人就不會變更,如果受讓方要求變更發明人,雙方協商一致,也是可以變更的,只不過專利局審查比較嚴,要求出具充分的證據證明變更後的發明人對該項發明的創造性貢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十條 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7、如何變更發明專利中的權利人
發明專利專利權人的變更方式:當事人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交申請文件。然後,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審查申請文件。對符合變更條件的,應當核准變更,並發給新的專利證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一百一十九條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交申請文件或者辦理各種手續,應當由申請人、專利權人、其他利害關系人或者其代表人簽字或者蓋章;委託專利代理機構的,由專利代理機構蓋章。請求變更發明人姓名、專利申請人和專利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國籍和地址、專利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代理人姓名的,應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辦理著錄事項變更手續,並附具變更理由的證明材料。
8、專利轉讓是不是專利變更,兩者有什麼區別?
專利轉讓就是是指轉讓方為專利權人,將它的專利所有權或持有權轉移給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約定的價格。專利轉讓包括專利權的專利和專利申請權的轉讓。
專利變更可以是專利人本身的一些信息變更,但在進行專利變更程序時我們往往經常叫做變更專利人。
而二者的重點也不一樣。專利轉讓是進行專利交易買賣的方式,或者說是將專利技術直接給別人。但專利變更跟它就不一樣了,它可能只是變更專利當中的一些細節問題,也有可能就只是轉讓交易,一般專利轉讓等同於專利變更,但是專利變更並不等同於專利轉讓。這個要看具體的內容了,不是一概而論,所以這概念上會有模糊。
9、專利權人變更流程是怎樣的?專利權人變更流程容易不?
專利權人變更流程是怎樣的?專利權人變更流程容易不?想要變更專利所有權該怎麼操作?專利人經常遇到這樣的問題,專利申請成功後想把專利繼續轉讓獲取專利經濟效益,但是如何將專利轉手,如何變更專利權人呢?其實不不難,我們所說的專利權人變更流程就是專利轉讓、專利交易的形式,只要簽署相關合同就直接交至知識產權局就基本完成了。關聯文章《專利代理合同》專利權人變更流程是怎樣的一般而言發生權利變更情況的,只能辦理專利登記簿副本。也就是說專利權轉讓以後,專利局不再發新證書,要證明是權利所有人,需要專利局出具專利登記簿副本,這是有效的法律文件,其實與專利證書沒有什麼區別。1.我國個人或單位(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單位)向外國轉讓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必須經國家專利管理機關批准;2.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人要與受讓人共同簽署一份書面的、符合專利法及有關法律的轉讓合同;3.必須到專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認定、登記手續;4.應向國家專利管理機關提交轉讓合同和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同時繳納費用。國家專利管理機關在專利公報上予以公告後,此項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轉讓才正式生效。如果專利人正在實施專利轉讓,或者在有關專利平台的進行專利買賣的話就可以根據以上方式進行專利權人變更,專利權人變更流程很簡單,可以自己辦理專利變更手續,假如專利人覺得變更專利權人有些麻煩的話還可以找有資質的代理機構進行專利變更手續,通過委託專利代理機構就可全權有代理機構代辦
10、專利權人變更的流程是怎樣的呢?
專利權人變更流程為:正常的專利轉讓由雙方當事人訂立書面合同、雙方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進行公告。因專利權權屬糾紛造成的專利權人變更,因協商解決的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交全體當事人簽名或蓋章的權利轉移協議書,因訴訟解決的提交發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決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條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