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抄襲專利
1、我發現別人申請的專利抄襲我已在先申請的專利,我能起訴他侵權嗎?
1、首先區分專利類型:
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只有在授權後才獲得專利權,如果構成侵權可要求對授權後的侵權行為承擔賠償責任;
發明除了授權後獲得的專利權,在公開後授權前還有臨時保護權,可以要求實施你專利方案的人支付使用費,如對方拒不支付,則仍需在授權後訴諸法律。
2、看對方是否將你的專利方案用於生產經營行為,即為生產經營目的的製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進口專利產品或依據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此外還有假冒你專利的行為,
除了這些其它行為是不構成侵犯專利權的。
3、如果行為符合第2點,實施的技術方案又落入你專利的保護范圍內,在授權和臨時保護期前,建議做好時間點監控和取證准備工作,一旦到達保護時間點立即保全證據,為日後維權做准備,還可根據需要隨時發出警告函。
4、「抄襲」一詞用在專利上是沒有確切含義的:
如果你想說的是侵犯你的專利權,請比照上述;
如果你想說的是著作權意義上的抄襲,也就是說對方在看到你的方案後抄襲並發表論文,則要看該論文與你之前發表過的文章或專利申請文件的相似程度有多少;
如果你想說的是對方用和你相同或相近的技術方案又申請專利,則要看他是否有所改進,如無改進的可主動提交意見陳述書給審查員以期阻礙該在後申請授權,或在其授權後將其無效,即使有改進,該在後申請一旦用於生產經營行為,則仍可能構成對你專利權的侵犯。
5、上述都是基於你問題的字面含義,即在你專利申請提出後出現的抄襲行為做出的分析,如上面幾位同仁說的,如果對方是在你提出申請之前已經製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作好製造、使用的必要准備,可以在原有范圍內繼續製造、使用。
——Litecarve專利
2、專利在申請過程中有被抄襲的可能嗎?
發明人發明專利後,應該到專利管理部門注冊登記,這樣申請人才能取得專利權,而申請人在申請專利期間,要注意保持專利的安全,如果給竊取的,會產生比較多的麻煩,那麼專利在申請過程中有被抄襲的可能嗎?專利在申請過程中有被抄襲的可能嗎?申請人在申請權利過程中,專利是有可能被他人剽竊的,如果專利被剽竊後,造成申請人申請專利不受理的,申請人可以向專利管理部門請求專利無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四條 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由商標局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商標局做出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當事人對商標局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並限期提出答辯。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維持注冊商標或者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裁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商標裁定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以上知識就是我們對專利在申請過程中有被抄襲的可能嗎?問題進行的解答,申請人在申請權利過程中,專利是有可能被他人剽竊的,如果專利被剽竊後,造成申請人申請專利不受理的,申請人可以向專利管理部門請求專利無效。
3、湖北一大學教授被舉報剽竊科研成果申報專利,剽竊科研成果有什麼後果?
湖北一大學教授被舉報剽竊科研成果申報專利,剽竊科研成果有什麼後果?
隨著我國教育事業的發展,許多高校已經培養了許多科技人才,甚至有的學生的科研成果已經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這也使得一些作風不良的導師產生了歪心思。有的大學教授,看到自己的學生的科研成果時,想要將其,占為己有,不得不說這樣的事情令我們感到震驚和憤怒,作為一個大學教授,是一個受到高等教育的人,居然也會做出這樣令人不恥的事。
湖北大學的一位教授,就是因為要借學生的科研成果去申請專利,這種被人舉報,這給這位教授帶來的影響是巨大的,作為一位教授,本身已經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了,不管是在職位還是薪資上,所以完全沒有必要去剽竊學生的科研成果。因為被發現之後,他不僅要受到懲罰,還將身敗名裂,給自己的一生留下污點。那麼這位教授到底會受到什麼樣的懲罰呢?
首先在學校方面,學校絕對不會容許這樣的老師繼續在這個校園里教學生。因為這關乎這個校學校的名聲,不管是迫於學生還是社會的壓力,這個學校都不敢收留這位教授了。並且這位教授將剽竊的科研,申報專利,說獲得的獎金也需要如數奉還,將它賠償給那位學生。並且應該公開的向那位學生道歉。但是我認為,這位老師的懲罰,絕對不止於此,在他的內心上,肯定也是受到了極大的譴責,要遭受社會的壓力,在以後選擇工作時,恐怕也是難以找到一份好的工作,即使他是一位教授。但是因為他的行為,很多學校可能不會再去招他。除此之外,當大家在大學或者在社會,自身的權益受到危害時,應當及時舉報,可以去尋求法律的幫助。千萬不要縱容這樣的人。
4、專利要是抄襲有什麼後果
法律分析:專利剽竊是否會產生刑事責任,依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盜用他人的專利如果情節嚴重的,是有可能構成犯罪的,按假冒專利罪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權利要求的記載,結合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閱讀說明書及附圖後對權利要求的理解,確定專利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權利要求的內容。
第三條 人民法院對於權利要求,可以運用說明書及附圖、權利要求書中的相關權利要求、專利審查檔案進行解釋。說明書對權利要求用語有特別界定的,從其特別界定。
以上述方法仍不能明確權利要求含義的,可以結合工具書、教科書等公知文獻以及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的通常理解進行解釋。
第四條 對於權利要求中以功能或者效果表述的技術特徵,人民法院應當結合說明書和附圖描述的該功能或者效果的具體實施方式及其等同的實施方式,確定該技術特徵的內容。
第五條 對於僅在說明書或者附圖中描述而在權利要求中未記載的技術方案,權利人在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中將其納入專利權保護范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六條 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在專利授權或者無效宣告程序中,通過對權利要求、說明書的修改或者意見陳述而放棄的技術方案,權利人在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中又將其納入專利權保護范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七條 人民法院判定被訴侵權技術方案是否落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應當審查權利人主張的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徵。
被訴侵權技術方案包含與權利要求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徵相同或者等同的技術特徵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落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被訴侵權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徵與權利要求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徵相比,缺少權利要求記載的一個以上的技術特徵,或者有一個以上技術特徵不相同也不等同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沒有落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第八條 在與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相同或者相近種類產品上,採用與授權外觀設計相同或者近似的外觀設計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被訴侵權設計落入專利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的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第九條 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外觀設計產品的用途,認定產品種類是否相同或者相近。確定產品的用途,可以參考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國際外觀設計分類表、產品的功能以及產品銷售、實際使用的情況等因素。
5、如果我們企業用自己的技術方案去申請專利,專利公開後,會被別人抄襲嗎?
專利的本質就是「防禦性公開」,別人直接抄襲是可以提起訴訟的。
但是,單一專利其實很容易被突破,比如別人在你的技術上增加一些新的設計,因此核心技術的專利保護一般都需要建立專利池,盡可能保護的范圍越基礎越好,相反,權利要求越細致,越具體,保護的強度就越低。
6、抄襲國外現有技術產品申請並授權的專利可以拿來起訴同行嗎?
首先,提起訴訟是基本權利,因此起訴必然是可以的,只是法院在判定是否侵權時,會考慮對方的現有技術抗辯,導致起訴失敗。此外,對方也可以提起專利權無效請求,如果真是抄襲的現有技術,則專利權就應該會被無效,該專利權被認為不存在,更無法贏得侵權訴訟。
7、專利在申請過程中有被剽竊的可能嗎
專利在申請過程中有被剽竊的可能嗎,發明人發明專利後,應該到專利管理部門注冊登記,這樣申請人才能取得專利權,那麼專利在申請過程中有被剽竊的可能嗎?專利在申請過程專利在申請過程中有被剽竊的可能嗎申請人在申請權利過程中,專利是有可能被他人剽竊的,如果專利被剽竊後,造成申請人申請專利不受理的,申請人可以向專利管理部門請求專利無效。商標局做出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當事人對商標局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專利在申請過程中有被剽竊的可能嗎?以上內容是關於該問題的討論,想要了解更多內容,歡迎撥打八戒知識產權在線客服。八戒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專註:商標、專利、版權、域名等知識產權業務方向。主營業務三大板塊:常規知識產權、涉外知識產權、知識產權交易。互聯網+知識產權行業的黑馬型企業。
8、職務發明的專利涉嫌抄襲,那發明人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職務發明的專利涉嫌抄襲的,發明人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依照《專利法》和《刑法》的相關規定,情節嚴重的,對發明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關於專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一條 為了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鼓勵發明創造,推動發明創造的應用,提高創新能力,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二、職務發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六條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被批准後,該單位為專利權人。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准後,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三、專利侵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一十六條 【假冒專利罪】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二百二十條 【單位犯侵犯知識產權罪的處罰規定】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一十三條至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9、如果是抄襲別人專利的產品,自己又拿去申請專利,這是不是犯法的呢?
首先,失去了專利申請的新穎性。
其次,這種做法屬於侵犯別人的專利權。
第三,如果是對原有產品進行了改進,則可以判定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或發明專利),合理申請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