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專利強國
1、為什麼我國專利申請數全球第一,卻並非專利強國
因為我國人口基數是全世界最大的,申請專利可以是個人行為,所有人都可以申請專利,所以專利申請量是全球第一並不奇怪,而且這里僅僅說的是專利申請量,並非授權量,專利申請有很大一部分是無法通過的,所以專利申請量第一並沒有什麼,專利強國主要是看專利的質量。
2、什麼是國家級專利?
國家級專利是指我國專利法規定可以獲得專利保護的發明創造有發明、實用新型和外專利法書籍觀設計三種,其中發明專利是最主要的一種。
我國《專利法》第二條第二款對發明的定義是:「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 的技術方案。」這種產品是指工業上能夠製造的各種新製品,包括有一定形狀的固體、液體、氣體之 類的物品。 所謂方法是指對原料進行加工,製成各種產品的方法。
國家級專利和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的專利是一樣的。所有的專利必須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通過以後才會有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的專利證書,可以換個角度理解,只要有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證書的,就可以說是獲取了國家專利認證。專利沒有國家級和地區級區別的。
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中指出「專利法所稱的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發明人只有將這種技術方案向專利局提出申請,並且通過一系列嚴格的審查,特別是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的審查;對符合規定的發明專利申請授予專利權。
申請人還應按期辦理登記手續和繳納當年年費,這項發明專利申請才能正式成為一項具有專利多種屬性的發明專利。
(2)什麼是專利強國擴展資料:
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分為:受理、初審、公布、實質審查和授權五個階段:
(1)、受理階段
專利局收到專利申請後進行審查,如果符合受理條件,專利局將確定申請日,給予申請號,並且核實過文件清單後,發出受理通知書,通知申請人。
(2)、初步審查階段
經受理後的專利申請按照規定繳納申請費的,自動進入初審階段。初審前發明專利申請首先要進行保密審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處理。
(3)、公布階段
發明專利申請從發出初審合格通知書起進入公布階段,如果申請人沒有提出提前公開的請求,要等到申請日起滿18個月才進入公開准備程序。
(4)、實質審查階段
發明專利申請公布以後,如果申請人已經提出實質審查請求並已生效的,申請人進入實審程序。
(5)、授權階段
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以及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未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審查員作出授權通知,申請進入授權登記准備。
3、「知識產權強國」強在哪
目前,我國已基本實現《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的預期目標:
成為全球第一專利申請大國,發明專利申請量連續4年穩居世界首位;穩居世界商標大國首位,商標注冊量連續十多年保持世界第一;進入版權產業大國行列,版權產業對經濟發展的貢獻率超出世界平均水平。
4、我國已經成為專利強國是否正確?
專利強國還算不上,只能說是專利大國,即專利申請數量很多。
想成為真正的專利強國需要依賴於成為技術強國,專利只是技術的一種表現方式。當我們成為技術強國,必然也會是專利強國。
5、如何成為知識產權強國
一、知識產權保護是實現強國夢的戰略基點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逐步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知識產權制度,完成了發達國家數百年走過的制度變遷之路。特別是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我國全面履行入世承諾,在短短12年間,不斷制定、完善與知識產權制度相關的法律法規,已構建了具有中國特色、體系完整、與國際接軌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體系。2008年6月,國務院正式頒布《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首次將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保護與管理提升到了國家戰略層面,各相關部門通力協作、嚴格執法,開創了知識產權行政與司法保護新局面。
知識產權保護有力地促進了我國自主創新能力的提升。以專利申請量為例,近年來我國專利申請量增長迅速,2013年發明專利申請受理量達到82.5萬件,同比增長26.3%;全年累計完成專利審查131.3萬件,同比增長4.6%;專利審查周期穩中有降,發明專利審查周期縮短為22.2個月。截至2013年底,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並維持有效的發明專利為103.4萬件,同比增長15.4%。2013年,國家知識產權局共受理依據《專利合作條約》(PCT)提出的國際申請22924件,同比增長15%;進入中國國家階段的國際申請7萬余件,同比增長4.6%;全年共收到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申請1561件,予以公告並發出證書1612件。中國已經邁入知識產權大國行列。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階段,知識產權保護促進經濟轉型的功能凸現。針對這一新特徵,我們深入分析知識產權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戰略作用,一方面著力深化各項制度改革,優化審查管理程序,不斷擴大人員規模,提高專利審批能力;另一方面推動各項專利工程與產業促進試點相結合,積極引導知識產權服務業健康發展,發揮專利對產業的導航功能,幫助市場主體實施全球專利布局,著力提升我國的產業地位。2012年,華為和中興兩家通訊企業在專利申請量上分居世界第一和第三,表現出了強勁的自主技術創新能力。這兩家企業主要受益於國家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是我國較早實施知識產權試點示範的企業。華為公司近10年投入的研發費用達1300億元,中興通訊則在國內企業中率先嘗試發明專利資產經營,開創了中國通信企業向跨國通信巨頭進行專利許可的先河。正是在知識產權保護激勵下,我國涌現出越來越多的創新型企業,並正在匯聚成為推動我國邁向經濟強國的中堅力量。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知識產權事業發展的實踐證明,知識產權保護作為一種激勵創新的政策工具,既是國家儲備創新型戰略資源的必經之途,更是未來中國贏得國際競爭優勢的戰略制高點。當前,我國應從自身發展階段出發加快完善有利於促進創新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和政策,努力實現創新投入與創新回報的良性循環,為建設創新型國家進而實現強國夢提供堅實基礎。
二、知識產權保護是大國崛起的必由之路
追溯歷史,世界上大國先後崛起,無不與知識產權保護息息相關。但早期的知識產權實際上就是一種特許權,國家通過授予市場獨占權利,鼓勵本國企業持續創新,以贏得國際競爭優勢。1624年英國頒布了《壟斷法》,以立法取代了由君主賜予特許權的制度傳統,打破了封建社會長期的技術封鎖,促進了技術交流和傳播。正是在這一制度激勵下,英國率先發起了工業革命,成功實現大國崛起。
上個世紀以來,美國立足於全球戰略,將知識產權保護列為其經濟穩定發展和保持全球領先地位的關鍵動力。在國內,美國重視從戰略層面對知識產權事務進行統籌規劃,修改美國專利法等知識產權法律,構建全方位的知識產權保護和轉化體系,推進聯邦及州政府機構間的協作,加強對中小企業的知識產權扶持,提升管理能力從而鼓勵創新。在國際上,美國通過將知識產權國際立法從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體制轉換到關稅與貿易總協定(世界貿易組織)(GATT/WTO)體制,將知識產權與對外貿易相捆綁,產生了空前高水平知識產權保護。同時,美國以對外貿易知識產權保護協議的制定為契機,加大知識產權的國際執法力度,保持其在世界知識產權規則制定中的領導地位,在全球范圍推動建立知識產權新秩序,並藉助在二戰後形成的國際霸主地位,進一步鞏固了其超級大國地位。
在全球化進程加快的今天,有效保護知識產權,發揮知識產權對於科技創新的杠桿作用,成為後發國家崛起的必然選擇。早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日本企業曾是侵犯美國知識產權的被訴重點,如TDK、索尼、東芝、日立等跨國公司,經常是美國「337調查」的對象。但是,日本企業依靠技術引進吸收消化再創新,經歷了從最初的缺席訴訟,到之後的積極應訴,再到後來積極主動地在美國申請專利以防止或避免被調查。時至今日,日本企業已開始憑借知識產權實力,反過來頻頻起訴仿冒其產品的美國企業。藉助於知識產權保護,日本沖破了美國的知識產權封鎖和制裁,逐步成為了知識產權強國,實現了從製造業的底端向附加值較高的價值鏈頂端的嬗變。近年來,韓國作為成功進行技術追隨的典範,業已躋身知識產權強國行列,逐步實現了跟隨者向引領者的過渡;印度也正在以建設全球一流國家為目標,實施全球知識產權戰略,主張建立知識產權國際新秩序,在發展中國家中嶄露頭角。
目前,我國正處於從「中國製造」向「中國創造」的轉型。在這一關鍵時期,我國勞動力、資本和土地資源等傳統生產要素對經濟增長的邊際貢獻率出現遞減趨勢,創新日益成為支撐和引領經濟社會發展的主導因素。但與經濟社會發展的緊迫要求相比,我國自主創新的現實情況遠不盡人意,關鍵技術自給率低,高新技術產業在整個經濟中所佔的比例不高,雖在少數科技領域達到了國際領先水平,但在整體上仍屬於技術引進國和模仿國的事實不容忽視。缺乏自主創新的核心技術是我國經濟的最大軟肋。總結世界大國崛起經驗,依靠知識產權保護激勵創新活動,從而引領經濟增長轉變為主要依靠自主創新能力和科技進步上來,是這一時期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根本任務。
三、從國情出發加快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總體來看,我國已初步建立了中國特色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該體系既基本符合我國國情,也與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相適應。但要成為知識產權強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需要從知識產權保護這一基礎性制度建設做起。
加快完善知識產權保護的體制機制。我國的知識產權法律框架已基本形成,當前的主要任務是根據創新實踐的需要完善各項制度,以發揮知識產權保護激勵創新的制度效能。要充分發揮國家知識產權戰略部際聯席會議作用,進一步完善部門間高層會商機制,加強知識產權政策協調。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競爭政策之間的平衡,著力構建專業化、系統化、公正化相結合的新型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形成政府部門、社會團體和市場主體分工協作的多層次保護途徑,增強知識產權保護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要從制定知識產權基本法入手,強化頂層設計和總體規劃,著力改善知識產權環境,使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提高保護政策的協同效應。
著力促進知識產權對產業發展的支撐作用。知識產權保護必須與國家產業、科技、財稅等政策緊密結合,才能促進創新投入和創新回報的良性循環,使全社會的創新活力迸發出來。因此,要深刻理解現階段經濟社會發展對自主創新的內在要求,依託知識產權保護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以創新推動產業加快轉型升級。要加快知識產權向現實生產力轉化,引導各級政府更加重視專利信息的利用,在產業發展規劃和重大科技活動中注重加強專利工作,增強知識產權對產業發展的引領作用。要通過稅收、財政、金融等政策引導,推動企業建立現代知識產權管理制度,鼓勵企業以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多種方式全面運用知識產權,提高專利布局能力,增強核心競爭力。
不斷提升知識產權保護的公共服務能力。大力發展知識產權服務業是建設知識產權強國的基礎工作。要加強知識產權信息服務,鼓勵發展各類知識產權信息服務機構,向市場主體提供更加全面的知識產權信息;積極構建公正有效的知識產權交易秩序,逐步實行統一的知識產權標准體系,強化知識產權交易平台建設,活躍交易市場,提升交易功能,服務實體經濟;大力發展知識產權金融,推廣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工作,幫助企業尤其是科技型小微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指導企業制定貫穿開發、生產、經營、管理、運用、保護全過程的知識產權工作規劃,引導企業將知識產權與企業管理、技術創新、市場開拓、資本運作、經營戰略緊密結合,全面提升企業知識產權制度運用能力和水平,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知名品牌。
積極參與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的制定與修改。現行的知識產權國際規則主要體現了西方發達國家的利益訴求,某些方面不利於像我國這樣的發展中國家。要深入研究現行知識產權國際規則,以維護國家核心利益為根本目標,積極參與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的制定和修訂,擴大影響力,增加話語權;完善我國與對外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盡快制訂和實施相關具體規則和措施,加快形成知識產權境內保護、邊境保護和境外保護的統一協調機制,盡最大努力為我國商品出口創造更有利的內部和外部環境;立足於維護我國企業的海外權益,積極推進開展多層次、多形式、多內容的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在雙邊及多邊的貿易與投資談判中增強話語權,推動知識產權保護國際規則的調整和完善。
加快構建知識產權海外維權體系。近年來,隨著「走出去」戰略的深入實施,我國企業知識產權保護薄弱等問題暴露無遺,屢屢在國際競爭中遭受重大損失。為此,要加快建立知識產權海外維權援助中心,形成政府、駐外機構、中介組織、企業、專家學者有效聯動的維權機制,及時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加強與國內外權利人的溝通協調,從建立企業海外維權熱線入手,加快建立海外知識產權保護網路服務平台,引導我國企業在海外進行有效的知識產權戰略布局;推動設立海外知識產權保險,建立知識產權海外訴訟風險基金,對專利訴訟在內的法律費用進行保險,提高企業的整體抗風險能力;加強企業海外知識產權培訓,為中小型企業在海外開展業務提供便捷指導,幫助其克服法律障礙,避免遭遇專利陷阱。
6、如何建設知識產權強國
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日前,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以下簡稱《綱要》),9月30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發布會,介紹奮力開啟知識產權強國建設新征程相關情況。
將健全重大項目知識產權管理流程
《綱要》提出要健全運行高效順暢、價值充分實現的知識產權運用機制。對此,科技部科技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司負責人黃聖彪表示,科技創新是知識產權的重要來源,近些年,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科技部會同有關部門,把支持知識產權創造與運用作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的重要任務。2020年,全國技術市場共簽訂技術合同54.9萬項,成交額2.8萬億元,其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合同18.6萬項,成交額1.1萬億元,佔全國技術合同成交總額的39.8%。
黃聖彪具體介紹道,第一,從科技創新供給側大力支持高質量知識產權創造:對科技活動在選題、研發、評估等環節,提出明確的知識產權要求;建立科研活動知識產權清單制度,將知識產權融入科技成果轉化與科技創新創業活動中,促進創新鏈與產業鏈融合。
第二,成果轉化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改革取得新突破。科技部會同知識產權局等八部門聯合開展40家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使用權試點,激發科研人員創新和轉化積極性,成果轉化的政策環境得到進一步改善。
第三,加快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提升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轉化服務能力。目前,全國已建有全國性或區域性技術交易市場40餘家,400多家專業性和區域性國家技術轉移示範機構,36家國家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基本形成覆蓋全國縣級及以上地區的技術轉移服務網路。
第四,面向應用場景,支持具有知識產權的先進技術成果轉化。其中,科技部、財政部聯合實施百城百園成果轉化行動,面向基層疫情防控、復工復產、穩就業等應用場景,開展針對性的示範推廣。同時,大力推進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創新,與財政部聯合實施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與國開行聯合設立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工程專項債,引導更多資源支持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轉化。
黃聖彪表示, 「十四五」期間,按照《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安排,科技部將加強與有關部門的配合,積極推進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重點是兩方面:第一,下功夫促進高質量知識產權創造與轉化。健全重大項目知識產權管理流程,加大高質量專利轉化應用績效的評價權重,支持不涉及秘密和國防科技成果轉化,把技術交易合同額作為主要的評價指標。
第二,下功夫推進市場化科技成果轉化。重點推動技術要素市場發展,加強科技成果轉移服務網路建設,完善技術交易與監管體系,有序推進區域性技術交易市場互聯互通,支持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交易中心建設。
加強互聯網領域和大數據、人工智慧、基因技術等新領域知識產權保護
知識產權審判是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司法審判如何服務知識產權強國建設?
「《綱要》明確提出,要健全公正高效、管轄科學、權界清晰、系統完備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體制,這對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林廣海說。
他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將發布服務保障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有關意見,就加強新時代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提出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為建設知識產權強國提供有效司法服務和保障。
一是依法公正高效嚴格保護知識產權。牢固樹立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的理念,依法平等保護中外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營造開放、公平、公正、非歧視的科技發展環境。依法嚴格保護各類知識產權,依法審理專利等技術類案件,加強科技創新成果保護。加大農業、中醫葯等重點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加強互聯網領域和大數據、人工智慧、基因技術等新領域知識產權保護,積極回應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知識產權保護司法需求。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司法,發布典型案例,適時出台相關司法解釋,維護大中小型企業公平競爭的市場法治環境。加強科技創新主體合法權益保護,依法保護科研人員享有的技術路線決定權、經費支配權、資源調度權,激發創新創造活力。
二是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整體效能。依法適用懲罰性賠償,加大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力度和懲治力度,及時有效阻遏侵權行為。完善知識產權刑事司法解釋,依法懲治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加大對於知識產權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等行為的規制力度,防止濫用知識產權,推進知識產權訴訟誠信體系建設。健全知識產權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積極探索依當事人申請的知識產權糾紛行政調解協議司法確認制度。積極參與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程,健全知識產權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銜接機制,推動構建大保護工作格局。
三是深化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加強高水平知識產權審判機構建設,推動健全完善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深入推進知識產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機制改革。研究制定符合知識產權審判規律的訴訟規范,完善符合知識產權案件特點的訴訟證據制度。健全知識產權審判人才培養、遴選和交流機制,加強知識產權審判隊伍的專業化培養和職業化選拔。加強「智慧法院」建設,提升知識產權審判信息化和現代化水平。
開展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
針對「全紅嬋」等奧運冠軍姓名遭遇商標搶注的現象,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申長雨介紹道,國家知識產權局對此類行為堅決反對,及時打擊。8月19日,該局已經發布通告,對「楊倩」「陳夢」「全紅嬋」等109件惡意搶注商標,依據商標法相關規定予以快速駁回,並曝光了申請人和代理機構名單,在全社會營造了嚴厲打擊商標惡意搶注的高壓態勢,受到公眾的廣泛認可。
「目前,有關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已經約談了相關代理機構,並作出了行政處罰。未來,國家知識產權局將繼續保持對商標惡意搶注和囤積行為的高壓態勢。」申長雨說。
申長雨同時強調,對2022年北京冬奧會的知識產權保護,國家知識產權局始終高度重視。自冬奧會成功申辦以來,已經會同有關部門做了大量工作,包括推動修訂《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對奧林匹克標志進行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立體化保護,對冬奧會和冬殘奧會會徽、吉祥物等奧林匹克標志實施專門保護。同時,指導北京市、河北省開展跨地區、跨部門的冬奧會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申長雨稱,國家知識產權局將聯合有關部門,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加大對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