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研究的研究員李某向專利局
1、請教經濟法的選擇題《C》
21 D
22 A
23 A
24 A
25 ABCD
26 B
27 C
28 C
29 A
30 B
1、C (1883年3月20日簽訂的《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規定)
2、B(「新」的技術方案)
3、B
4、D(A化學元素發現不是,B速算方法不是;C都不是)
5、C(違背能量轉化與守恆定律,這是物理學常識)
案例:
優先權原則。
根據《專利法》第二十九條 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又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
第三十條 申請人要求優先權的,應當在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並且在三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專利申請文件的副本;未提出書面聲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專利申請文件副本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3、各位高手幫我分析一下這些嘛 急呀
1.評析:《著作權法》第11條規定:著作權屬於作者,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就是說作者的身份是基於這一特定事實確定的,著作權是作者的一項專有的、獨占的和排他性的權利,是作者智力勞動的成果,只能歸作者享有。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13要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但本案中李某夫妻離婚時,專著還未發表,李某也沒有獲得報酬,所以李某之妻提出分享李某的著作權是不合理的。當然,李某如果將來出版了專著並獲得了報酬,應該給予其妻一定的補償,但這只是對其妻勞動的補償,而不是著作權的分割。
2.評析:《著作權法》第32條第2項規定:作品刊登後,除著作權人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外,其它報刊可以轉載或者作為文摘、資料刊登,但應當按照規定向著作權支付報酬。這一規定既滿足了公眾的文化需求,又給予著作權人一定的補償。而文摘編輯部所稱的合理使用根本不包括這種轉載。按《著作權法》第22條規定,為報道實事新聞而轉載已發表的社論、評論員文章,才屬合理使用。所以《某某文摘》編輯部應按《著作權法》第32條第2項規定,向劉某支付轉載費。以前文摘沒付過轉載費,是因為沒有《著作權法》明文規定,現在有了這種規定,就應依法辦事。
3.評析:1、廣告語如果具備文字作品的要件,應屬於文字作品。一般來說,有獎徵集的廣告語藝術上具有獨創性、新穎性等,故而這樣的廣告語應屬於文字作品。
2、本案實際上是廣告語著作權歸屬的糾紛。
3、不是一種委託創作合同。
4、被告的聲明無法律依據。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首先應由創作者享,除了法律規定的幾種著作權不屬作者的情況之外,本案原告與被告之行為表明該廣告語著作權應由原告所有,被告的單方聲明是無效的,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也不產生任何法律效力。
5、被告對原告應征的廣告語並不當然享有專有使用權。因為法律規定,著作權的使用許可必須簽訂書面合同,法律規定的情況除外。本案中,被告若需使用原告的廣告語,必須與原告簽訂使用許可合同;若合同中約定被告享有專有使用權,則被告享有專有使用權;若合同約定被告不享有或者根本就沒有約定,那麼被告不享有專有使用權。從本案看,被告是不享有專有使用權的。因為雙方未簽訂任何有關的使用合同。
4.評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22條規定:申請專利的發明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其中第2款規定:「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外版物上公布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專利局提出過申請並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某光機研究所將其發明創造在某學報上發表,就已經不具備新穎性了,所以不能獲得專利權。
5.評析:這里說的地名,在我國通常是指行政區劃縣級以上地理名稱,在某些國家是指多數消費者所知曉的地理名稱。用地名作商標,常常會同商標的廠商名稱、原產地名等發生混淆和沖突。這些地名也不應該由一家企業作為商標專用,否則既失去商標的區別作用,也容易使消費者產生錯誤的聯想。在不少國家和地區,地名不能作為商標申請注冊的。
4、2010年福建電大本科的《知識產權法》形考答案
《知識產權法》形成性考核冊作業1
一、名詞解釋(每小題2分,共20分)
1、知識產權法:知識產權法是調整因創造、使用智力成果而產生的,以及早確認、保護和形式治理成果所有人的知識產權的過程中所發生的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2、商品裝潢:是指在商品或其包裝、容器以及其他附著物上所進行的裝飾。
3、商品商標:指使用於商品之上的商標,根據使用者的不同,分為製造商標和銷售商標。
4、證明商標:也稱保證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服務具有檢測和監督能力組織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務上,用以證明該商品或服務的原產地、原料、製造方法、質量、精確度或其他特定品質的商品商標或服務商標。
5、注冊商標:經國家商標主管機關核准注冊的商標。
二、簡答題(每小題10分,共40分)
1、請按你的理解給知識產權概念下個定義。
答:知識產權是治理成果所有人和使用人給予自己所擁有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各項民事權利的總和,包括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閥線圈、發明權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權。知識產權是一個隨著科學技術、文學藝術的發展而不斷拓展和深化的概念
2、請試述知識產權的法律性質。
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財產權,是一種特殊的民事權利,這就是知識產權的法律性質。
3、請試述知識產權的范圍。
知識產權的范圍,有廣義和狹義兩種。
廣義的知識產權范圍,為兩個主要的保護知識產權的國際公約所界定。
第一:1967年簽訂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指出,知識產權應包括下列權利:1關於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權利;2關於表演藝術家的表演、錄音和廣播的權利;3關於人類在一切領域內的發明的權利;4關於科學發現享有的權利;5關於工業品外觀設計的權利;6 關於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商號及其他商業標記的權利;7關於制止不正當競爭的權利;8其他一切來自工業、科學及文學、藝術領域的智力創作活動所產生的權利。
第二:1995年1月1日成立的世界貿易組織(WTO)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規定的范圍,包括:1版權與鄰接權2商標權3地理標志權4工業品外觀設計觀5專利權6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7未公開的信息專有權,主要是商業秘密權.
目前基本上國際上都是以這兩個協議所界定的范圍為知識產權的范圍。
狹義的知識產權,指傳統意義上的知識產權,即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卓越人社區
o4.你認為知識產權法有哪些作用(最少四條)。
答:(1)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權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調動了人們從事科學技術研究和文學藝術作品創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2)為智力成果的推廣應用和傳播提供了法律機制,為智力成果轉化為生產力,運用到生產建設上去,產生了巨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3)為國際經濟技術貿易和文化藝術的交流提供了法律准則,促進人類文明進步和經濟發展。(4)知識產權法律制度作為現代民商法的重要組成部分,隊對完善我國法律體系,建設法治國傢具有重大意義。
三、案例(40分)
某公司新生產一種環保型純天然礦泉水。經試銷顧客反響很好,銷售業績不斷上升,為防止他人假冒並樹立市場形象,取得信譽,公司決定申請商標注冊。公司想起名注冊商標為「神怡」,但又怕別人利用法律侵害其商標權益,如何注冊也不清楚。如果你作為商標代理人將提出哪些建議,並提供注冊咨詢服務。
要求:寫一篇咨詢意見書(包括怎樣注冊、程序是什麼、如何防止權益被侵害、可採取哪些方案。)
根據我國商標法及相關法規,我作為商標代理人,謹對貴公司申請「神怡」牌礦泉水注冊商標一事,出具咨詢意見如下:
一、 怎樣申請注冊商標及申請程序。
我國商標法規定,我國國內申請人可以通過兩種渠道辦理商標注冊,一是由申請人委託商標代理機構代為辦理注冊商標申請事宜,二是由申請人直接辦理。貴公司可以選擇其中之一進行辦理。若選擇委託辦理,貴公司首先應當注意選擇具有商標代理資質的商標代理機構就代理事項與之協商一致,簽訂委託代理合同,出具授權委託書,並向該機構交納代理費以及貴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等有效證件的復印件。若選擇直接辦理,則應持企業介紹信、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有關申請文件,直接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申請手續。無論採用哪種渠道,都必須填寫統一的《商標注冊申請書》報商標局,並提交商標圖樣及申請人身份證講的復印件。商標局在收到商標注冊申請之後,將依法對該申請進行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經審查,對符合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並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無異議者,予以核准注冊。對不符合規定的,予以駁回。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駁回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復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對復審結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復審結果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 關於防止貴公司合法權益受損害的措施
這個問題的實質是貴公司一旦獲得「神怡」牌礦泉水注冊商標後,應採取哪些措施予以保護的問題。關於商標保護,我國法律規定主要有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兩種方式。行政保護是指商標管理機關通過行政程序依法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來保護商標專用權。貴公司一旦發現自己擁有的注冊商標權益受到損害,如市場上出現假冒產品,就應當及時向商標管理機關報告,並積極搜集相關證據,配合商標管理機關打擊任何人對貴公司注冊商標合法權益的侵權行為。司法保護是指司法機關通過司法程序依法審理商標侵權案件,制裁商標侵權人,打擊假冒注冊商標犯罪來對商標專用權予以保護。如有必要,貴公司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司法保護。此外,貴公司也應加強注冊商標自我保護,包括通過學習增強商標保護意識,配備商標管理人員,採取各種預防措施,發生侵權事件後及時請求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等。
╳╳商標事務所
商標代理人:╳╳╳
年 月 日
《知識產權法》形成性考核冊作業2參考答案
王某在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於1990年4月1日向中國專利局受理處有幾名為「保溫鞋」的實用新型申請文件,郵戳日為1990年4分月1日,中國專利局受理處收到該申請文件的日期為1990年4月6日。李某在北京於1990年4月2日向中國專利局額受理處直接遞交一份與王某同樣的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文件,也名為「保溫鞋」的實新型專利申請。
問:如何處理?為什麼?
答:本題的考點是依法判斷王某與李某誰是該項專利的最先申請人,該項專利的申請權應當歸誰所有。
我國《專利法》規定,兩個以上主題相同的發明創造分別向專利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的,實行先申請原則。即誰是最先申請人,誰就是請求權人。確定的方法是,以申請日作為申請時間先後的判斷標准,以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受到專利申請文件之日為申請日,但是申請文件是郵寄的,以寄出的郵戳日為申請日。在本題中,王某是以郵寄方式申請的,郵戳日是1990年4月1日,因此他的申請日依法應確定為1990年4月1日。而李某是以直接遞交方式申請的,遞交時間是1990年4月2日,申請日為1990年4月2日。由此可見,王某是該項專利的最先申請人,因此國家專利局應確定該項專利的申請權歸王某所有。
《知識產權法》形成性考核冊作業3參考答案
案例答案要點:
關於故宮博物館國務院和某出版社糾紛的案例,考核的是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要求寫以原告的代理人身份寫一篇代理意見和以被告的律師身份寫一篇答辯意見。本題無標准答案,只要言之有理,能自圓其說,予以發揮即可
代理意見參考要點:我受某某律師事物所委託,擔任原告故宮博物館的代理人,現根據《民法通則》和《著作權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以事實為基礎,以法律為准繩,發表以下代理意見:
1、故宮博物館將900多套珍貴文物進行攝影、測量,編寫文字形成作品並經過「兩家出版社」出版,從而享有該作品的著作權。理由:(1)被告非法使用的原告790張圖片是經過原告故宮博物館對文物進行攝影、編寫文字而成,原告對每一張圖片享有攝影作品的著作權。(2)原告對900多張圖片配以文字,予以整理編輯,擁有對900套圖片文字匯編而成的匯編作品即出版物的著作權。
2、出版社侵犯了故宮博物館的著作權,構成了權利的侵犯,應當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理由:(1)出版社未經原告許可,擅自使用其圖片,不僅是一種剽竊抄襲的侵權行為,而且是一種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復制發行原告作品的侵權行為。結合教材283頁內容。被告的行為侵犯了原告的使用權,不屬於著作權法中合理使用的情形。結合教材314-316內容(2)被告未經原告同意,擅自匯編790張圖片,侵犯了原告的復制權和演繹權中的匯編權。結合教材288頁內容論述。(3)被告侵犯了原告的作品完整權,原告擅自使用790張圖片,編寫《宋清瓷器圖錄》一書,是對包含900張圖片的原告出版作品的篡改。結合教材281頁內容(4)被告侵犯了原告取得報酬權。原告向社會出租圖片資料版權費400遠,加工製作費400元,被告擅自使用圖片,造成原告經濟損失
3、根據《著作權法》等法規的規定,被告應當立即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原告的作品系珍貴文物,因此被告應按每張800遠乘2予以賠償,應賠償共計元。
答辯參考要點:我接受某某律師事務所,作為被告出版社的辯護人,就故宮博物館訴出版社侵犯著作權一案,答辯如下:
1、出版人未侵犯故宮的著作權,不付賠償責任,原告的理由有漏洞。(請對以上原告代理意見從四個方面進行反駁,闡述了個人理由,接合教材有關內容根據自己理解論述)。
2、該書有作者,出版社只是出版了他人的作品,出版社沒有侵權圖書的著作權。作者非法使用原告圖片790張,是作者天津某教授具有侵犯原告著作權行為,應為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不應由出版社承擔。原告應起訴作者的侵權行為
3、故宮博物館享有該作品的著作權,但原告故宮博物館提出的按每張800元乘2方式予以賠償,沒有法律依據,賠償額顯然跟我國法律規定相違背。作為被告的辯護人認為這種賠償方式是不應該成立的。就賠償問題來說,這個價格不應該這樣計算,相關法律法規並沒有規定翻兩倍的演算法,對於賠償損失范圍,《著作權法》規定,以被害人的實際損失為限。
《知識產權法》形成性考核冊作業4參考答案
一、名詞解釋:
1、知識產權:是治理成果所有人和使用人給予自己所擁有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各項民事權利的總和,包括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閥線圈、發明權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權。知識產權是一個隨著科學技術、文學藝術的發展而不斷拓展和深化的概念
2、商標權:根據我國商標法的有關規定,商標權也可稱為商標專用權是指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商標所享有的權利。
3、專利權:是發明基於發明創造,通過申請專利的方法,公開自己發明創造的技術內容,經審查程序而取得的專有有權,是發明人在一定期限內對其發明享有的獨占權。
4、著作權:也稱版權,指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權利。
5、侵犯商業秘密行為:是指行為人採取不當手段獲取、披露、使用權利人的商業秘密或者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允許他人使 用別人的商業秘密的行為。
二、填空:1、國家知識產權局 2、自願注冊強制注冊 3、商標國際注冊逐一國家注冊 4、個案認定被動認定 5、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 6、形狀圖案色彩 7、責任視為作者 8、同意報酬同意報酬 9、一種直接
三、選擇 1、AB 2、B 3、BCD 4、ABD 5、ABC 6、AD 7、D 8、ABCD
四、簡答
1、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具備的條件
(1)申請注冊的商標必須具備構成要素;(2)申請注冊的商標應具備顯著性;(3)申請注冊的商標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標志。(4)申請注冊的商標不得與他人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已經注冊或者初步審定商標相同或者近似。(5)申請注冊的商標不得與被撤銷或者注銷未滿一年的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
2、授予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實質條件
我國專利法第22條也規定:「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1)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的發明或實用新型的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專利局提出申請並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2)中國專利法第22條第3款規定:「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3)實用性包括實踐性、再現性和有益性.
3、著作權人享有哪些著作人身權利
答:根據著作權法第10條規定,著作人身權主要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四項人身權利。
發表權:是作者決定是否將作品公之於眾的權利。
署名權:是作者在自己創作的作品和復製件上標記姓名的權利。
修改權:是指修改或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保護作品完整權:是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論述無標准答案,結合自己學習體會作答,以下僅供參考。
1、原因:考慮:(1)經濟因素:如剽竊他人新技術能夠減少開發成本,不用支付他人新技術的許可使用費,從而降低產品的成本,獲得巨大的利益。如可以使自己的產品提高技術含量,使老產品更新換代,迅速佔領國內國際市場,贏得巨大的商機與經濟利益。(2)精神因素:通過剽竊他人新技術,搶先進行專利申請,成為專利權人,獲得精神上的滿足。(只要大家從「追名逐利」 上分析原因即可)
2、重要性:(1)保護發明創造推動技術創新,調動人們從事專利開發研究的積極性和創造性。(2)促進新技術的推廣使用,促使智力成果轉化為生產力,產生巨大的經濟利益和社會效益;(3)促進新技術的公開和傳播,促進人類文明的進步。(4)為外國投資提供保障,促進國際交流;(5)為智力成果的完成人的權益提供保證
3、保護措施:(1)自我保護(2)司法保護:行政救濟和司法救濟(予以展開即可)
5、李某對國家知識產權局駁回其發明專利申請的決定不服,請求復審。下列哪種說法是錯誤的?(
D是錯的
6、專利權相關案例
專利侵權案例
1992年11月10日,重慶康復醫學工程研究所(下稱研究所)將其"攜帶型電磁波輻射治療器"實用新型專利授權給中亞廠全國獨家生產、經營、銷售。此後,中亞廠根據該專利技術生產了"中亞聖燈治器".1994年12月6日,研究所又將"攜帶型電磁波輻射治療器"實用新型專利有償許可西山廠使用,該協議同時規定雙方無不得將此專利技術轉讓給第三方。西山廠根據該專利技術生產了"東方勝燈治療 器".次年3月7日,研究所又與中亞廠簽訂專利專有權轉讓協議,協議規定中亞廠享有"攜帶型電磁波輻射器"的全國獨家所有權。此外中亞廠的法定代表人王某擁有使用於該治療器上的兩項外觀設計專利權,王將此兩項專利於1994年4月5日轉 讓給中亞廠,但雙方未到國家專利局辦理有關手續。
原告中亞廠訴 稱被告西山廠生產的"東方勝燈"與其生產的"中亞聖燈"完全相同,且外觀設計也 基本相同,侵犯了其專利權,要求法院判令西山廠停止、賠禮道歉、賠償損失30 萬元,原告同時還提出了財產保全申請。被告西山廠辯稱,"東方勝燈治療器"與" 中亞聖燈治療器"在實用新型專利技術上雖有相同,但本廠是經專利權人同意而生產的,故不構成侵權。至於兩項外觀設計,經對比與"中亞聖燈"造型及形狀均有 差異,既不相同也不近似,亦不構成侵權。因此,原告申請財產保全是錯誤的, 並據此提出反訴,要求中亞廠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57萬元。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被告西山廠並未構成對原告專利侵權。理由是,西山廠的"東方勝燈 "是根據其與專利權人研究所簽訂的實施許可合同而生產的,故不構成侵權。至於兩項外觀設計專利,雖然專利權人王某與中亞廠簽有專利轉讓協議,但未到國家專利局辦理有關手續,故該協議未生效。中亞廠既非專利權人,又非利害關系人 ,其不具備訴訟主體資格。因中亞廠的訴訟請求無法律依據,其申請財產保全是錯誤的,中亞廠應對西山廠因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西山廠的反訴因與本 訴不是基於同一事實或同一法律關系,其反訴不當,應承擔相應責任。據此,一 審判決駁回原告中亞廠的訴訟請求,由原告中亞廠賠償因錯誤申請財產保全給被告西山廠造成的損失299139.6元;被告西山廠的反訴請求不予支持。原告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判決駁回原告上訴,維持原判。
專利權(Patent Right),簡稱「專利」,是發明創造人或其權利讓人對特定的發明創造在一定期限內依法享有的獨占實施權,是知識產權的一種。我國於1984年公布專利法,1985年公布該法的實施細則,對有關事項作了具體規定。
專利(patent)一詞來源於拉丁語Litterae patentes,意為公開的信件或公共文獻,是中世紀的君主用來頒布某種特權的證明,後來指英國國王親自簽署的獨占權利證書。專利是世界上最大的技術信息源,據實證統計分析,專利包含了世界科技信息的90%-95%。
7、李某可否作為申請人提出專利申請?為什麼?
我來簡單回答一下: 1. 李某完全可以以個人名義申請專利。(也就是申請人和專利權人都是李某) ——李某的職務是銷售(兼翻譯),並非技術研究設計。 ——李某在業余時間做的。 (與公司有合同的例外) 2. (無論李某利用了什麼技術,他經過了改進和創新,可以申請專利)我們要清楚專利申請以及專利發展史。 ——專利作為技術壁壘,防止不正當競爭的多次發生; ——為了推進技術革命和進步,在以有專利的基礎上進行創新還可以另外申請專利; (一路好運版權 復制必究!) 第二十二條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 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採納哦
8、專利法案例
1,如果沒有達成協議,專利申請權還是歸A大學享有。因為專利法實施細則中規定在退休後1年內作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原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是屬於職務發明創造,而職務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歸單位所有。李某是發明人,有在專利申請中註明自己是發明人的權利,也有從A大學取得一定獎勵的權利。(細則第十二條)
2,不可以。專利法中有規定,將在中國完成的發明創造向外國申請專利的,應當事先報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進行保密審查。(專利法第二十條)
3,不應當。專利法中有規定銷售不知道是侵權產品的,能證明其合法來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專利法第七十條)
4,構成。以C公司侵權所得確定賠償數額。(專利法第六十五條)
5,不成立。該專利申請是在不喪失新穎性的寬限期內提出的。(專利法第二十四條)
6,與A大學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並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備案。(實施細則第十四條)。
9、知識產權的一則案例
保溫鞋的新型專利申請應該為王某所有;國家知識產權相關法律規定:對同一項專利的申請,最先申請者擁有該專利的知識產權;如果是郵寄,以郵戳為准,王某的郵戳日為1990年4月1日,而李某是在1990年4月2日向中國專利局遞交專利申請文件,時間晚於王某,所以應該是王某擁有該保溫鞋的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