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專利三性及不授予專利的情形
1、專利授予有哪些情形不授予專利權
不授予專利權的情形有:
1、申請的發明創造違反法律規定的;
2、申請的標的物屬於動物和植物品種、疾病的診斷方法、疾病的治療方法、原子核變換方法、科學發現的;
3、申請人主體不適格的;
4、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五條
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
(一)科學發現;
(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
(五)原子核變換方法以及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六)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對前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規定授予專利權。
2、不能授與專利權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能被授予專利權的情形有哪些
專利法所規定的不授予專利權的情形包括:
第一是科學發現;
第二是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第三是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第四是動物和植物品種;
第五是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第六是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所作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對動物和植物品種產品的生產方法,是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授予專利權的。
此外,專利法還規定:對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對於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獲取或者利用遺傳資源,並依賴該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另外,專利法還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將在中國完成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向外國申請專利的,應當事先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進行保密審查。對違反規定向外國申請專利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申請專利的,是不授予專利權的。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五條規定 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
(一)科學發現;
(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
(五)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六)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對前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規定授予專利權。
要想被授予專利權,那麼就需要滿足三性,即實用性、新穎性以及創造性。而其中對發明專利的授予可以說更為嚴格,同樣《專利法》中對發明專利規定的最長保護期限也是比較長的,可以達到20年。而對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的最長保護期限,則僅僅只有10年。
3、不得授予專利權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授予專利權的情形:1、申請人不享有專利申請資格的;2、申請的技術不是專利權所保護的對象。即該技術非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中的一種;3、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不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4、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條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第二十二條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於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本法所稱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
4、什麼情況下專利權不授予
如下情況下不授予專利權:
1、申請客體不合格的。例如,屬於動物和植物品種、疾病的診斷方法、疾病的治療方法、原子核變換方法、科學發現范圍;
2、申請人主體不適格的;
3、申請材料不合法、不齊全的;
4、其他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五條
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
(一)科學發現;
(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
(五)原子核變換方法以及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六)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對前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規定授予專利權。
5、國家專利法規定哪些情形不能授予專利
如下情形不能授予專利:
1、申請授予專利的客體非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之一;
2、發明或實用新型,不具有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
3、申請人不享有申請授予專利的資格;
4、其他不能授予專利的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整體或者局部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第二十二條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第四十五條
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可以請求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宣告該專利權無效。
6、專利權不授予的情況有哪些
不能授予專利權的情況有:1、發明和實用新型,不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的;2、申請專利授權的發明創造不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3、申請人不享有專利申請權;4、其他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條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第二十二條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於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本法所稱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
7、不授予專利權的情形有哪些?
專利法規定,一項發明創造只要具備了取得專利的實質條件,就可以獲得專利權。我國專利法根據專利保護的特點和我國經濟,對一些主題作了不能取得專利權的例外規定。那麼不授予專利權的情形有哪些呢?專利授予情形1、科學發現。科學發現僅僅是對自然規律的認識,而不是利用自然規律所作出的發明創造,它不能直接應用於生產實踐,不具備工業上的實用性,因此不授予專利權。2、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它僅僅是指導人們對其表達的信息進行思維、識別、判斷和記憶,而不需要採用技術手段或者遵守自然法則,不具備技術的特點,因此不能授予專利權。3、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是指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動物為直接實施對象,對之進行識別、確定或消除病因或病灶的過程。無法在產業上利用,不具備實用性,不屬於專利法意義上的發明創造,因而這類方法不能被授予專利權。4、動物和植物品種。動物和植物品種指的是動物和植物品種本身,不包含生產動物和植物品種的方法。如果人工技術的介入對該方法所要達到的目的或效果起了主要的控製作用或決定性作用,則這種方法不屬於主要是生物學的方法,可以授予專利權。5、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由於可以用於軍事目的,出於國家重大利益的考慮,專利法規定不授予專利權。需要指出的是,不僅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不能獲得專利保護,而且原子核變換方法本身也不能獲得專利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