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葯專利
1、中國院士放棄專利讓救命葯入醫保,這位院士身上有哪些可貴的品質?
中國院士放棄專利讓救命葯入醫保,這位院士身上有哪些可貴的品質?下面就我們來針對這個問題進行一番探討,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到有需要的朋友們。
這一行為早已超過了一般科技人員的崗位職責和當擔,乃至是一種沒法用語言表達評書大全的創舉。新葯開發的早期資金投入極大,關鍵是資金投入周期時間十分悠長,因而葯物一旦發售便會根據專利維護的方式,保證專利每個人可以得到相對應收益,但價錢規范會依據病人群體的經營規模而轉變,針對一些病人總數較小的病症而言,一旦葯物得到了專利,那麼標價會高的嚇人,而王振義做為中國工程院院士,自知這種領域要求對病人和親屬產生的經濟壓力是無以言表的,為了更好地能讓大量病人獲救,毫不猶豫放棄專利的個人行為,無論從哪一個視角而言是高於一切的良知之舉。
可以憑著自身的專業技能和科學知識,產品研發出足夠救人的葯物,足夠表明王振義院士是值得尊重乃至欽佩的科研工作者,就算他不放棄一定專利,做為一般群眾或是病人親屬,也沒有一切資質說三道四。但王振義院士,卻沒有將金錢做為自身拼搏的總體目標,反而是為了更好地讓越來越多的病人根據自身的葯品而獲救,現如今在放棄專利之後,病人只必須290元就能開展用葯治療,這己經並不是簡易的意義上的善行,反而是超過了一切正常仁義的傑出創舉。
大家都知道,價格不菲的葯物通常難以進到到國家醫保目錄,本來就價格不菲的葯物,假如沒法根據醫療保險緩解病人的經濟壓力,針對病人家中而言相當於始料不及或是生存遙遙無期。恰好是由於考慮到到了病人的真實需要和艱難,王振義院士才毫不猶豫的挑選了放棄專利,如此一來就算沒有進到國家醫保目錄,不上300元的價錢對惡性腫瘤類疾患的病人而言也是彌足珍貴的。
換一個視角而言,就算王振義院士沒有放棄專利,無論從社會道德方面或是法律法規方面都無可指摘,也正是因為這般,才更為突顯了王院士的崇高和不求回報。實際上可以產品研發出救人的葯品就早已是在為人們做出貢獻,而一定專利則是對這類奉獻的投入的收益,孰料王振義院士出乎意料的將這一收益再次感恩回饋給了病人,這般之高的社會道德水準,當然是一切贊美之詞都沒法歸納的。
2、中國院士放棄專利,讓救命葯入醫保,你如何看待他的善舉?
這一舉動已經超出了普通科研人員的職責和擔當,甚至是一種無法用語言評書的壯舉。葯品研發的前期投入巨大,關鍵是投入周期十分漫長,因此新葯一旦上市便會通過專利保護的形式,確保專利所有人能夠獲得相應回報,但價格標准會根據患者人群的規模而變化,對於一些病人數量較小的疾病來說,一旦新葯獲得了專利,那麼定價會高的離譜,而王振義作為中國院士,深知這些行業規定對病人和家屬造成的經濟負擔是無以言表的,為了能夠讓更多病人得救,毅然決然放棄專利的行為,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說都是至高無上的正義之舉。
能夠憑借自己的專業知識和科學素養,研發出足以救命的葯品,足以說明王振義院士是值得尊敬甚至崇拜的科研工作者,即便他不放棄千萬專利,作為普通民眾或者病人家屬,都沒有任何資格說三道四。但王振義院士,卻沒有將金錢作為自己奮斗的目標,而是為了讓更多的患者通過自己的葯物而得救,如今在放棄專利以後,病人只需要290元就能夠進行葯物治療,這已經不是簡單意義上的善舉,而是超越了正常道義的偉大壯舉。
眾所周知,價格不菲的葯品往往很難進入到醫保目錄,原本就價格不菲的葯品,如果無法通過醫保減輕病人的經濟負擔,對於病人家庭來說無異於雪上加霜或者求生無望。正是因為充分考慮到了病人的實際需求和困難,王振義院士才毅然決然的選擇了放棄專利,如此一來即便沒有進入醫保目錄,不到300元的價格對腫瘤類疾病的患者來說也是難能可貴的。
換個角度來說,即便王振義院士沒有放棄專利,無論從道德層面還是法律層面都無可指摘,也正因為如此,才更加凸顯了王院士的高尚和無私。其實能夠研發出救命的葯物就已經是在為人類做貢獻,而千萬專利則是對這種貢獻的付出的回報,孰料王振義院士出人意料的將這一回報重新回饋給了病人,如此之高的道德水平,自然是任何溢美之詞都無法概括的。
3、辯論論點徵集:救命類葯物不應享有專利
1、如何區分哪個是救命,哪個不救命,實際操作起來太困難
2、如果不享有專利,誰有動力繼續推動葯物創新,到時候受害的就不僅僅是需要救命葯物的人,而是整個社會
4、王振義院士放棄專利,讓白血病救命葯一盒僅290元,他的善舉有何意義?
王振義院士放棄專利,讓白血病救命葯一盒僅290元,他的善舉有何意義?下面就我們來針對這個問題進行一番探討,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到有需要的朋友們。
白血病是一種造血幹細胞惡變復制病症。白血病患者身體內的血夜、人體骨骼中,都具有著很多的白血病體細胞,他們雀占鳩巢,佔有了造血細胞的部位,使患者的人體喪失造血功能的功能,最終只有痛楚去世。數年,全球的醫生和護士都是在苦尋白血病的妙方而不可,但是辦法總比問題多,白血病的痊癒方式 總算被一位科學研究很多年的中國醫師找到,他的名字叫王振義。
1924年,王振義出世在上海的一個小康家庭中,他的老爸是安平保險公司的主管,家境貧寒,家教老師甚嚴。此外,王振義有7個兄妹,一家人一起住在一幢3層的小別墅里,生活幸福快樂而富裕。殊不知,在他7歲的情況下,奶奶卻悲劇沾染寒症,久治難愈過世。自那時候起,王振義便塑造了讀醫的理想化。18歲時,學習培訓成績優良的王振義獲得了免考進到震旦大學的機遇,他想到自身當時的承諾,因此果斷地選取了醫葯學。
大學畢業以後,王振義披著了深愛的白大褂工作服,在抗美援朝戰爭爆發之時,王振義參與了抗美援朝醫療隊,作為東北軍區內科巡迴醫療組的主任醫師,前去黑龍江勃利縣後才醫院門診救護受傷者。之後,因為王振義立即救護了60多位患有肺吸蟲病的志願軍,因而被賦予了中國人民解放軍二等功的殊榮。二戰結束,王振義返回了廣慈醫院,從業血液學的科學研究。
兩年以後,王振義碰到了人生道路中的極大難點:白血病。1959年,持續獲得重大進展的王振義,信心滿滿地指出了「3年以內攻破白血病」的宣傳口號,他想在短期內攻破瓶頸問題。但是,伴隨著60多位白血病患者的持續去世,王振義總算意識到自身的念頭多麼的純真。因此,王振義吸取教訓,一心埋在刻苦鑽研白血病的知識海洋,顛沛顛沛的生活沒有讓王振義停住步伐,他自始至終將攻破白血病作為一生的長遠目標。
1983年,王振義從一個美國權威專家的畢業論文中獲得設計靈感,有一種名叫「亞急性早幼粒細胞」的白血病體細胞,在「13順維甲酸」的誘發下能向一切正常體細胞反轉。殊不知,那時候的中國卻沒法生成「13順維甲酸」,王振義迫不得已應用「全反式維甲酸」作為代用品開展試驗。大半年以後,王振義獲得了開創性的成效,「亞急性早幼粒細胞」在全反式維甲酸的效果下,取得成功能化成了一切正常體細胞。
1985年的一天,王振義碰到了一個患有白血病的5歲小姑娘,小女孩通過一個星期的放化療,病況仍然沒有獲得轉好。因此,王振義冒著眾叛親離的風險性,測試著問小姑娘的親人,需不需要試著一下他研製開發出的葯物——一瓶13元錢30粒的葯。女生父母死馬當活馬醫,遵從了王振義的提議。一個星期以後,5歲小姑娘取得成功根據內服全反式維甲酸,痊癒了白血病。
之後,王振義又尋找病況相近的患者,持續救下了24例白血病患者,恢復率超出90%。大獲取的成功以後,王振義將科研成果發布在了國際性血液學學術期刊——《血液》上,造成了全球醫療界的振動。兩年後,王振義再度發覺氧化砷(毒葯),比全反式維甲酸,擁有更強的功效,可以做到95%恢復率。
值得尊重的是,盡管王振義研製開發出了白血病專用葯,但他卻放棄了專利權,他想讓全球的人,只需花上13元錢就能購買到救命葯。1994年,王振義得到了美國通用公司授予的凱特林獎,等同於國際性惡性腫瘤界的「諾貝爾獎」,而他也是第一位得到該獎的中國人。現如今的王振義,早已是一位96歲的老年人,但他依然專注於白血病的科學研究,從沒停息。
5、為什麼不少類似於《我不是葯神》中的「救命葯」會產自印度?
葯品的成本都很便宜,但是配方是受知識產權法保護的,所以葯品都有它的專利保護期,這也是為了鼓勵創新,只有利益,才會有更多的葯物創新。
印度是美國境外擁有最多FDA認證葯廠的國家,印度仿製葯也都是嚴格按照FDA標准,直接仿製原研葯生產的仿製葯,是屬於物美價廉的好葯。
印度葯企都有國家政府法律保護,印度政府為了降低葯價,能順利製造仿製葯,只支持1995年後的葯品專利,不支持現有葯物混合或者衍生葯物申請專利。
比如格列衛新開發的版本被認為只做了改進,屬於衍生葯物,缺少創新性,不應當享受專利,所以在印度沒有專利保護,印度葯企可以自由進行仿製。
同時印度還有專利強制許可制度,可以忽略某些葯品專利從而強制進行仿製葯的生產。
6、院士放棄專利讓救命葯一盒僅290元,此舉給患者某來了怎樣的福音?
此舉給患者帶來了能夠及時得到治療的福音,而且也大大減少了治療的費用,讓更多的患者能夠獲取痊癒。
7、院士放棄專利讓救命葯一盒僅290元,院士這么做對患者有什麼影響?
院士放棄專利讓救命葯一盒僅290元,院士這么做對患者有什麼影響?仿製葯。但是進了醫保非常好。如果還賣二十多就更好了。全反式維甲酸之前在國內賣的最多的是某廠的維A酸片,從90年代開始到17年1月1日的售價在20到30之間。之所以現在賣290了,是因為該廠計劃20年上市把價格漲到了298。之前北方大部分地區的中標價格在25元,廠家漲到298之後醫院就無法采購,開始在院外銷售。後來其他某些葯企發現這玩意漲了12倍之後銷量根本不受影響,畢竟使用者都是白血病患者,哪怕賣298也是最便宜的。然後其他有批文的公司又開始生產。中間出現了很多奇妙的商業行為,最終在21年某個大廠做出了同樣的葯,進了醫保。其實患者應該感謝這個大廠。如果沒有它,這個葯進不了醫保。
其實這個是有特殊原因的,因為當時這個發現相當於是「老葯新用」,維a酸和砒霜都是幾十年甚至幾千年的老葯了,(PS:維a酸還是治療青春痘的關鍵葯物)。對於砒霜而言,本身是無所謂專利可言的,而維A酸在約二十年前,已經作為治療皮膚疾病的葯物而被別的公司發明出來了,這個化合物分子的專利已經被之前的公司申請了。所以,其實院士當年就算是想申請專利,在實踐層面上也是很難做到的。一般而言,這種情況在實踐層面的操作方法都是:在原有的葯物分子基礎上,找一些效果更好的修飾分子,然後再去申請專利。但是可能這個疾病挺特殊的,一直沒能找到很多更好效果的葯物,一直到現在也還是ATRA和砷劑換言之,如果院士當年是發現或發明了一種從來沒有進入醫學和生命科學視野的化合物可以治療M3這個病的話,那完全是可以申請專利的。
8、院士放棄專利讓救命葯一盒僅 290 元,給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患者治療帶來哪些幫助?
僅需要290元,而且還可以使用醫保。
那麼,這種「救命葯」是什麼?它又治癒了哪種腫瘤疾病呢?
這種讓王振義院士放棄專利的「救命葯」,是主治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的維A酸膠丸。
這是一種較為常見的白血病類型,它的主要發病人群,集中在30到38之間,在我國東北地區,人群的發病率相對要更高。
目前,國際上還無法徹底搞清楚導致「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在中年人群體中發病的主要 誘因,不過,患者一旦發病,在沒有獲得及時治療的情況下,一般最多半年的時間,就會死亡了,而且在過去,國際上對於「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也沒有什麼好的辦法。
從發病的情況來看,往往患者是突然就出現了較為嚴重的貧血症狀,然後出現了局部出血,這個時候,通過血常規檢查,就可以確診,在過去,主要的治療手段,就是通過化療和葯物結合的手段,大約可以緩解80%以上的症狀,但是卻無法治癒。
當然,如果患者經濟條件允許,並且自身情況也較為理想,也可以通過骨髓移植的方法來治療,但是,這種辦法雖然可以治癒,但是,在治療方面,也是存在著一些無法解決的問題,這也讓一些患者在骨髓移植後,也是仍然存在著復發的可能性。
那麼,在過去,如果治療「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又要花費多少錢呢?對於普通接受化療葯物治療方式的患者而言,前期治療一共需要3年左右的時間,治療費用算下來,大約在數十萬元左右,當然,如果前期3年的治療期結束後,患者5年內沒有復發,那麼,後續復發的可能性就非常小了。
不過,這樣的價格對於很多患者家庭來說,都是承受不起的,所以,王振義院士多年來,也是一直從事相關葯物治療方面的研究,並且在成功研究出來「救命葯」之後,絲毫不考慮個人的名利問題,一切以病人為前提。
根據介紹,王振義院士的日常生活,都是非常節儉的,作為一名傑出的血液專家,王振義院士多年來獲得的獎金,也達到上千萬元,而王振義院士卻將自己的獎金都捐了出去,並且老人的遺囑上,還寫著自己去世後,所有的積蓄也都要留給有需要的病人。
不得不說,王振義院士真的是一名偉大的科學家,他也拯救了很多因為患上了「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而陷入困境的病人,值得我們每一個人對他表示感謝。
9、關於辯論賽的 救命葯是否應該申請專利,急!
這個辯題看似簡單,其實牽扯到三個很專業的領域:知識產權、醫葯研發和公共衛生。
救命葯應該申請專利,救命葯不該申請專利,首先要明白客體是救命葯,隱藏的主體則是國家、組織等規則制定者,而不是個人,如果將辯題理解為發明人該不該申請,則跑題。
正方:應該申請專利。重點從救命葯作為一種葯品,是科技研發成果的性質去深入討論,強調對科研成果的保護有助於推動醫葯科學的發展,人類社會的進步。再談談創新之火,人類智慧,把醫葯研發水平搞上去,救命葯自然就成了普通葯,平價葯,治本……
反方:不該申請專利。重點從救命葯作為一種治病救人的手段,從社會公平正義的道德層面展開,並強調「救命」葯不同於普通葯,有其特殊性。談談人性光輝,談談社會穩定,政府可以補貼發明人,發明人也可以少賺點,不要專利,又不是要發明人白乾……
具體還要小隊員們自己思考。
這個辯題所研究的恰恰不是主體,也不是客體,而是專利法。如果了解各國專利制度就會知道,專利法本身就是依據國情、時代發展來制定的,是一個取捨和權衡的結果。現在大部分國家的專利法都在「該與不該」之間,比如限制部分葯物的專利申請和保護時間,為的就是在社會穩定和科技發展之間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