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獎金個人所得稅
1、給發明人的專利獎獎金還需繳個人所得稅嗎
給發明人的專利獎獎金是否需繳個人所得稅,符合:屬於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免納個人所得稅。如果不符合以上規定需繳個人所得稅。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2、專利獎勵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關於專利獎勵的稅收問題
答:個人所獲的專利發明獎勵是需要納稅的。
一般情況可分為應分兩種:
a、如果是屬於公司對職務發明並取得專利號的員工進行獎勵,其獎勵應視為工資薪金性收入,按取得當月的工資與獎金合並繳納個人所得稅。
b、如果是發明人取得的獎金屬於獨立個人勞動所得,按勞務報酬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根據相關規定,納稅人的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的書面合同應到省級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認定,並將認定後的合同及有關證明材料文件報主管地方稅務局備查。未申請認定登記和未予登記的技術合同,不得享受國家對有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規定的稅收、信貸和獎勵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答:專利補貼收入計入營業外收入,這是屬於專項用途的財政性資金了吧,若是,則准予作為不征稅收入,免企業所得稅。
根據財稅[2011]70號規定,一、企業從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一)企業能夠提供規定資金專項用途的資金撥付文件;
(二)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對該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
(三)企業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
二、根據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上述不征稅收入用於支出所形成的費用,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用於支出所形成的資產,其計算的折舊、攤銷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三、企業將符合本通知第一條規定條件的財政性資金作不征稅收入處理後,在5年(60個月)內未發生支出且未繳回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的部分,應計入取得該資金第六年的應稅收入總額;計入應稅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發生的支出,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3、科技局獎勵的專利獎金是否要繳稅?
按相關法律規定,科技局獎勵的專利獎金,屬於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免納個人所得稅。
相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四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准免稅的所得。
4、專利費需要交所得稅嗎
法律分析:個人所獲的專利發明獎勵是需要納稅的。
一般情況可分為應分兩種:
1、如果是屬於公司對職務發明並取得專利號的員工進行獎勵,其獎勵應視為工資薪金性收入,按取得當月的工資與獎金合並繳納個人所得稅。
2、如果是發明人取得的獎金屬於獨立個人勞動所得,按勞務報酬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5、專利獎金怎樣交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取得的獎金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8]293號)的規定,個人因在各行各業作出突出貢獻而從省級以下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取得的一次性獎勵收入,不論其獎金來源於何處,均不屬於稅法所規定的免稅獎金範疇,應按「偶然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
6、獎金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獎金是要交個人所得稅的。根據我國個人所得稅法的相關規定,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屬於個人所得稅的徵收范圍,而相關實施條例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獎金」歸入到「工資、薪金所得」這個范圍里,所以獎金屬於個人所得稅規定應交稅款的個人所得范圍,應當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以下幾項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個人所得稅是由企業在發放給職工前進行代扣代繳,然後統一到當地地稅局申報繳納的。所謂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則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的繳納方法包括:1、要了解個人所得稅的稅率標准;2、對納稅主體進行准確判定,再根據判定標准採取適宜的繳納方式;3、查閱相關法律法規,了解個人所得稅徵收范圍;4、判定自己屬於那種納稅主體,根據相應的標准確定納稅方式;5、掌握稅額的計算方法;6、對納稅工作引起高度重視,千萬不要漏稅偷稅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五條(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三)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等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7、專利獎金要交稅嗎
專利獎金屬於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的免徵項目,不用交稅。但專利許可後,發明人獲得的報酬則屬於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第六款的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交稅。
8、甘肅省專利獎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原標題:《甘肅省專利獎勵辦法》自三月一日起施行
甘肅省專利獎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本報訊】(蘭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趙萬山)《甘肅省專利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辦法》指出,省人民政府對獲得甘肅省專利獎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頒發證書和獎金,甘肅省專利獎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辦法》指出,甘肅省專利獎由省人民政府設立,包括專利獎和專利發明人獎。專利獎從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中評選產生;專利發明人獎從專利發明人或者設計人中評選產生。
《辦法》明確,專利獎的申報主體應當是本省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專利權人或者實施單位。申報專利獎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專利已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二)專利權有效,權屬明確
(三)在本省實施應用兩年以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者生態效益顯著;(四)專利有完善的保護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專利獎:(一)保密專利或者涉及國防、國家安全的;(二)存在權屬爭議的;(三)已獲得中國專利獎、甘肅省專利獎的;(四)專利權處於無效宣告程序中的。
《辦法》指出,甘肅省專利獎每年評選一次。專利獎設一等獎、二等獎和三等獎,授獎比例為1比4比5,授獎項目總數不超過50項。專利發明人獎授獎名額不超過15個。甘肅省專利獎勵委員會根據評審意見,提出擬獎勵名單並向社會公示,公示期15日。公示期內,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以書面形式實名向省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提出。
《辦法》指出,省人民政府對獲得甘肅省專利獎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頒發證書和獎金。專利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獎金額度分別為8萬元、4萬元、2萬元。專利發明人獎的獎金額度為5萬元。獎勵經費納入省級財政年度預算安排。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甘肅省專利獎參照同級科學技術獎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業績考核等工作的依據之一。獲得專利獎的技術得到進一步轉移轉化,並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者生態效益的,可以繼續給予獎勵。
《辦法》強調,剽竊、冒充、侵佔他人的專利技術成果,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甘肅省專利獎的,由省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撤銷其獎勵,追回獎勵證書和獎金並公告。有過錯的專利權人、發明人或者設計人五年內不得申報甘肅省專利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