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摘要附圖要求
1、專利申請中的摘要附圖必須是說明書附圖之一嗎?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規定:有附圖的專利申請,還應當提供一幅最能說明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技術特徵的附圖。因此,說明書有附圖的,申請人應當提交一幅最能說明該發明技術方案主要技術特徵的附圖作為摘要附圖。摘要附圖應當是說明書附圖中的一幅。
2、專利申請文件書寫有哪些要求
法律分析:專利申請文件專利申請文件書寫規則(一)打字或印刷請求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說明書摘要以及說明書附圖和摘要附圖中文字部分應當打字或者印刷。上述文件中的數學式和化學式可以按照制圖方式手工書寫。其他文件除另有規定外,可以手工書寫,但字體應當工整,不得塗改。(二)字體及規格各種文件應當使用宋體、仿宋體或者楷體,不得使用草體或者其他字體。字高應當在3.5毫米至4.5毫米之間,行距應當在2.5毫米至3.5毫米之間。(三)書寫方式各種文件除另有規定外,應當單面、縱向使用。自左至右橫向書寫,不得分欄書寫。一份文件不得涉及兩件以上專利申請,一頁紙上不得包含兩種以上文件(例如一頁紙不得同時包含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四)書寫內容文件各欄目應當如實、詳盡填寫,同一內容在不同欄目或不同文件中應當填寫一致。例如地址欄目應當按照行政區劃填寫完整,郵政編碼與地址相符;申請人的簽字或者蓋章應當與申請人欄目中填寫的內容一致。(五)字體顏色字體顏色應當為黑色,以適合用於照相製版、縮微、靜電復印等方法直接、大量復制該文件。字跡應當清晰、牢固、不易擦、不褪色。(六)編寫頁碼各種文件應當分別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寫頁碼。頁碼應當置於每頁下部頁邊的上沿,並左右居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十六條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准;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人應當在專利申請文件中說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申請人無法說明原始來源的,應當陳述理由。
3、申請專利發明的文件有哪些要求
法律分析:1、申請發明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發明專利請求書、說明書(必要時應當有附圖)、權利要求書、摘要及其附圖,各一式兩份。
2、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實用新型專利請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權利要求書、摘要及其附圖,各一式兩份。
3、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外觀設計專利請求書、圖片或者照片,各一式兩份。要求保護色彩的,還應當提交彩色圖片或者照片一式兩份。提交圖片的,兩份均應為圖片,提交照片的,兩份均應為照片,不得將圖片或照片混用。如對圖片或照片需要說明的,應當提交外觀設計簡要說明,一式兩份。件應當包括:發明專利請求書、說明書(必要時應當有附圖)、權利要求書、摘要及其附圖,各一式兩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十二條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於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第二十三條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不屬於現有設計;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外觀設計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告的專利文件中。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與現有設計或者現有設計特徵的組合相比,應當具有明顯區別。
4、專利說明書附圖與摘要附圖有什麼要求?
說明書附圖要求:
1、應當使用包括計算機在內的制圖工具和黑色墨水繪制,線條應當均勻清晰、足夠深,不得著色和塗改,不得使用工程藍圖。
2、剖面圖中的剖面線不得妨礙附圖標記線和主線條的清楚識別。
3、幾幅附圖可以繪制在一張圖紙上。一幅總體圖可以繪制在幾張圖紙上,但應當保證每一張上的圖都是獨立的,而且當全部圖紙組合起來構成一幅完整總體圖時又不互相影響其清晰程度。
4、附圖的周圍不得有與圖無關的框線。附圖總數在兩幅以上的, 應當使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 並在編號前冠以「圖」 字,例如圖1、圖2。該編號應當標注在相應附圖的正下方。附圖應當盡量豎向繪制在圖紙上,彼此明顯分開。標記應當使用阿拉伯數字編號。
5、同一附圖中應當採用相同比例繪制。附圖中除必需的詞語外,不得含有其他注釋。附圖中的詞語應當使用中文,必要時,可以在其後的括弧里註明原文。
6、流程圖、框圖應當作為附圖,並應當在其框內給出必要的文字和符號。一般不得使用照片作為附圖。
7、說明書附圖應當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寫頁碼。
摘要附圖要求:
摘要附圖應當是說明書附圖中的一幅。申請人未提交摘要附圖的,審查員可以通
知申請人補正,或者依職權指定一幅,並通知申請人。審查員確認沒有合適的摘要附圖可以指定的, 可以不要求申請人補正。
1、摘要附圖明顯不能說明發明技術方案主要技術特徵的,或者提交的摘要附圖不是說明書附圖之一的,審查員可以通知申請人補正, 或者依職權指定一幅, 並通知申請人。
2、摘要附圖的大小及清晰度應當保證在該圖縮小到4厘米×6厘米時,仍能清楚地分辨出圖中的各個細節。
3、摘要中可以包含最能說明發明的化學式,該化學式可被視為摘要附圖。
5、專利申請文件的要求有哪些?
專利申請文件的具體要求是:
1、請求書的具體要求為,包括發明創造的名稱、發明人的基本信息等相關事項;
2、說明書的具體要求為,對發明作出清楚的解釋說明;
3、權利要求書的具體要求為,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
【法律依據】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六條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准;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
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
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人應當在專利申請文件中說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申請人無法說明原始來源的,應當陳述理由。
6、專利申請摘要附圖必須是說明書附圖之一嗎?
1·是的,摘要附圖必須是說明書附圖中的一幅;
2·根據《專利審查指南》的規定:說明書有附圖的,申請人應當提交一幅最能說明該發明技術方案主要技術特徵的附圖作為摘要附圖。摘要附圖應當是說明書附圖中的一幅。申請人未提交摘要附圖的,審查員可以通知申請人補正,或者依職權指定一幅,並通知申請人。審查員確認沒有合適的摘要附圖可以指定的,可以不要求申請人補正。
7、對摘要附圖有哪些要求
申請人應當指定並提供一幅最能說明該發明技術方案主要技術特徵的附圖作為摘要附圖。摘要附圖應當是說明書附圖中的一幅。
摘要附圖的大小及清晰度應當保證在該圖縮小到4厘米×6厘米時,仍能清楚地分辨出圖中的各個細節。摘要中可以包含最能說明發明的化學式,該化學式被視為摘要附圖。
【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准;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
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
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人應當在專利申請文件中說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申請人無法說明原始來源的,應當陳述理由。
8、專利申請附圖要求
法律分析:(一)說明書第一頁第一行應當寫明發明名稱,該名稱應當與請求書中的名稱一致,並左右居中。(二)說明書的格式應當包括以下各部分,並在每一部分前面寫明標題;(三)涉及核苷酸或者氨基酸序列的申請,應當將該序列表作為說明書的一個單獨部分,並單獨編寫頁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十六條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准;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人應當在專利申請文件中說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申請人無法說明原始來源的,應當陳述理由。
9、專利申請的附圖有什麼特別的要求?
以下是專利實施細則裡面涉及附圖的相關內容,詳細的還請參看《審查指南》的相關內容。第十八條 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幾幅附圖應當按照「圖1,圖2,……」 順序編號排列。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說明書文字部分中未提及的附圖標記不得在附圖中出現,附圖中未出現的附圖標記不得在說明書文字部分中提及。申請文件中表示同一組成部分的附圖標記應當一致。附圖中除必需的詞語外,不應當含有其他注釋。第十九條 權利要求書應當記載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徵。權利要求書有幾項權利要求的,應當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權利要求書中使用的科技術語應當與說明書中使用的科技術語一致,可以有化學式或者數學式,但是不得有插圖。除絕對必要的外,不得使用「如說明書……部分所述」 或者「如圖……所示」 的用語。權利要求中的技術特徵可以引用說明書附圖中相應的標記,該標記應當放在相應的技術特徵後並置於括弧內,便於理解權利要求。附圖標記不得解釋為對權利要求的限制。第二十三條 說明書摘要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所公開內容的概要,即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和所屬技術領域,並清楚地反映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解決該問題的技術方案的要點以及主要用途。說明書摘要可以包含最能說明發明的化學式;有附圖的專利申請,還應當提供一幅最能說明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技術特徵的附圖。附圖的大小及清晰度應當保證在該圖縮小到4厘米×6厘米時,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圖中的各個細節。摘要文字部分不得超過300個字。摘要中不得使用商業性宣傳用語。第三十九條 專利申請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不予受理,並通知申請人:(一) 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缺少請求書、說明書(實用新型無附圖) 或者權利要求書的,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缺少請求書、圖片或者照片、簡要說明的;(二) 未使用中文的;(三) 不符合本細則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四) 請求書中缺少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或者缺少地址的;(五) 明顯不符合專利法第十八條或者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的;(六) 專利申請類別(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 不明確或者難以確定的。第四十條 說明書中寫有對附圖的說明但無附圖或者缺少部分附圖的,申請人應當在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內補交附圖或者聲明取消對附圖的說明。申請人補交附圖的,以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交或者郵寄附圖之日為申請日;取消對附圖的說明的,保留原申請日。第六十九條 在無效宣告請求的審查過程中,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專利權人可以修改其權利要求書,但是不得擴大原專利的保護范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專利權人不得修改專利說明書和附圖,外觀設計專利的專利權人不得修改圖片、照片和簡要說明。第一百零四條 申請人依照本細則第一百零三條的規定辦理進入中國國家階段的手續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一) 以中文提交進入中國國家階段的書面聲明,寫明國際申請號和要求獲得的專利權類型;(二) 繳納本細則第九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申請費、公布印刷費,必要時繳納本細則第一百零三條規定的寬限費;(三) 國際申請以外文提出的,提交原始國際申請的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的中文譯文;(四) 在進入中國國家階段的書面聲明中寫明發明創造的名稱,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和發明人的姓名,上述內容應當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以下簡稱國際局) 的記錄一致;國際申請中未寫明發明人的,在上述聲明中寫明發明人的姓名;(五) 國際申請以外文提出的,提交摘要的中文譯文,有附圖和摘要附圖的,提交附圖副本和摘要附圖副本,附圖中有文字的,將其替換為對應的中文文字;國際申請以中文提出的,提交國際公布文件中的摘要和摘要附圖副本;(六) 在國際階段向國際局已辦理申請人變更手續的,提供變更後的申請人享有申請權的證明材料;(七) 必要時繳納本細則第九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申請附加費。符合本條第一款第(一) 項至第(三) 項要求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給予申請號,明確國際申請進入中國國家階段的日期(以下簡稱進入日),並通知申請人其國際申請已進入中國國家階段。國際申請已進入中國國家階段,但不符合本條第一款第(四) 項至第(七) 項要求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通知申請人在指定期限內補正;期滿未補正的,其申請視為撤回。第一百一十三條 申請人發現提交的說明書、權利要求書或者附圖中的文字的中文譯文存在錯誤的,可以在下列規定期限內依照原始國際申請文本提出改正:(一) 在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好公布發明專利申請或者公告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准備工作之前;(二) 在收到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發出的發明專利申請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通知書之日起3個月內。申請人改正譯文錯誤的,應當提出書面請求並繳納規定的譯文改正費。申請人按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通知書的要求改正譯文的,應當在指定期限內辦理本條第二款規定的手續;期滿未辦理規定手續的,該申請視為撤回。第一百二十一條 各類申請文件應當打字或者印刷,字跡呈黑色,整齊清晰,並不得塗改。附圖應當用制圖工具和黑色墨水繪制,線條應當均勻清晰,並不得塗改。請求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附圖和摘要應當分別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申請文件的文字部分應當橫向書寫。紙張限於單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