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每年繳費
1、專利權一定要繳納年費嗎?
專利年費是在專利權被授予後的期間內,專利權人為維持其專利權的有效性而在每年都應當繳納的費用。根據我國《專利法》第43條、第44條的規定,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由此可知專利費是必須繳納的,如果專利權人沒有在規定期限內繳納規定數額的年費,其專利權將會終止。專利權終止後,將成為社會公用技術,任何人都可以免費使用。
2、專利費每年交多少錢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我國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三種,交納的費用也有所不同。專利每年需要交的費用如下,個人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年費:1-3年每年600元,4-5年每年900元,6-8年每年1200元,9-10年每年2000元。申請發明專利費用年費:1-3年 每年900元,4-6年每年 1200元,7-9年 每年 2000元,10-12年每年 4000元,13-15年 每年6000元,16-20年,每年8000元。申請外觀設計專利年費:1-3年每年600元,4-5年每年900元,6-8年每年1200元,9-10年每年20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三條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手續時,應當繳納下列費用:
(一)申請費、申請附加費、公布印刷費、優先權要求費;
(二)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復審費;
(三)專利登記費、公告印刷費、年費;
(四)恢復權利請求費、延長期限請求費;
(五)著錄事項變更費、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費、無效宣告請求費。
前款所列各種費用的繳納標准,由國務院價格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七十五條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手續,應當按照規定繳納費用。
3、申請成功專利之後每年都要交專利年費嗎?
需要的。
專利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無法獲得專利權或者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
專利申請被授權專利權之後,每一年都需要繳納年費以維持專利權的有效性。專利法的立法宗旨源於鼓勵創造發明,推動科技進步,而繳納年費與專利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持一致的,都是為了能持續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免受侵害。
4、專利每年要交多少錢年費
法律分析:費用可以直接向專利局繳納,也可以通過郵局匯付。凡向專利局繳納的費用應當寫明正確的申請號、費用名稱簡稱及分項金額,未寫明的視為未辦理繳費手續。所以一定要在匯款留言中寫清楚正確的申請號、費用名稱簡稱及分項金額。未按時繳納年費或者繳納數額不足的,可在年費期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補繳,同時繳納滯納金;滯納金的金額按照每超過規定的繳費時間1個月,加收當年全額年費的5%計算。
法律依據:《專利年費減免辦法 》 第四條 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為個人的,可以請求減緩繳納85%的申請費、發明專利申請審查費和年費及80%發明專利申請維持費和復審費。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為單位的,可以請求減緩繳納70%的申請費、發明專利申請審查費和年費及60%的發明專利申請維持費和復審費。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個人或者個人與單位共同申請專利的,可以請求減緩繳納70%的申請費、發明專利申請審查費和年費及60%的發明專利申請維持費和復審費。
5、專利權下來之後每年還要交年費是嗎?
對的,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
授予專利權當年的年費應當在辦理登記手續的同時繳納,以後的年費應當在上一年度期滿前繳納。繳費期限屆滿日是申請日在該年的相應日。
6、發明專利每年交多少年費
法律分析:依據專利法的規定,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是二十年,如果申請人想發明專利在二十年內都受保護的,就要每年都要交納年費。年費的數額與發明創造本身的價值大小無關,而與專利種類有關也與繳納年費的年度有關。在3種專利中,發明專利的年費最高,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的年費相同。例如,發明專利第八年的年費為2000元,而同期的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年費為1200元。對同一類別的專利權來說,應當繳納的年費數額相同,年費的數額隨保護時間的延續而遞增,實行遞進制。例如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第一至第三年的年費為每年600元,第四至第五年為每年900元,第六至第八年為每年1200元,第九至第十年為每年2000元。年費的數額,應當根據授予專利權的「當年」是整個專利權期限的第幾年來確定。例如,一項實用新型專利,其申請日為2000年3月1日,授權日2001年5月1日,那麼在被授予專利權的時候應當繳納的是第二年的年費,而不是第一年的年費。次年繳納的是第三年的年費,依此類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四十二條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7、專利需要每年交費用嗎
法律分析:專利是需要每年繳納費用的。費用可以直接向專利局繳納,也可以通過郵局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四十三條 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
(一)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
(二)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其專利權的。
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