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與標準的關系和區別
1、國家標准與 專利 的關系?
國家標准與專利 的關系是:1、國家標准可能包含專利;2專利以轉化為國家標准。3、專利不是國家標准,標准本身也不是專利。
2、如何判定專利成功寫入標准?專利標准化對企業有哪些重要意義
如果制定的標准採納、引用了專利權利要求書所表述的技術方案,就說明專利已成功寫入標准。
專利寫入標准後對專利權人來講,意義非常重大,因為標准就是某一行業的門檻,是進入這個行業必須遵循的准則,專利一旦寫入標准,就意味著要進入這個行業,就必須按照這個標准去做,而按照這個標准去做,就繞不開標准中所描述的專利,就應該獲得專利權人的許可,專利權人就可以從中獲取巨大的經濟利益。
3、我國的專利一共分幾類,有什麼區別?
我國專利有以下的種類:
專 利的種類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規定,在我國專利法中規定有: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在香港專利法中規定有:標准專利(相當於大陸的發明專利)、短期專利(相當於大陸的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在部分發達國家中分類:發明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
1.發明專利
所謂產品是指工業上能夠製造的各種新製品,包括有一定形狀和結構的固體、液體、氣體之類的物品。所謂方法是指對原料進行加工,製成各種產品的方法。發明專利並不要求它是經過實踐證明可以直接應用於工業生產的技術成果,它可以是一項解決技術問題的方案或是一種構思,具有在工業上應用的可能性,但這也不能將這種技術方案或構思與單純地提出課題、設想相混同,因單純地課題、設想不具備工業上應用地可能性。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主要體現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取得專利的發明又分為產品發明(如機器、儀器設備、用具)和方法發明(製造方法)兩大類。
2.實用新型專利
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同發明一樣,實用新型保護的也是一個技術方案。但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范圍較窄,它只保護有一定形狀或結構的新產品,不保護方法以及沒有固定形狀的物質。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更注重實用性,其技術水平較發明而言,要低一些,多數國家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都是比較簡單的、改進性的技術發明,可以稱為「小發明」。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授予實用新型專利不需經過實質審查,手續比較簡便,費用較低,因此,關於日用品、機械、電器等方面的有形產品的小發明,比較適用於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3.外觀設計專利
我國《專利法》第二條第四款對外觀設計的定義是:「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並在《專利法》第二十三條對其授權條件進行了規定,「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不屬於現有設計;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外觀設計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告的專利文件中。」,相對於以前的專利法,最新修改的專利法對外觀設計的要求提高了。
外觀設計與發明、實用新型有著明顯的區別,外觀設計注重的是設計人對一項
產品的外觀所作出的富於藝術性、具有美感的創造,但這種具有藝術性的創造,不是單純的工藝品,它必須具有能夠為產業上所應用的實用性。外觀設計專利實質上是保護美術思想的,而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是技術思想;雖然外觀設計和實用新型與產品的形狀有關,但兩者的目的卻不相同,前者的目的在於使產品形狀產生美感,而後者的目的在於使具有形態的產品能夠解決某一技術問題。例如一把雨傘,若它的形狀、圖案、色彩相當美觀,那麼應申請外觀設計專利,如果雨傘的傘柄、傘骨、傘頭結構設計精簡合理,可以節省材料又有耐用的功能,那麼應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對象,是產品的裝飾性或藝術性外表設計,這種設計可以是平面圖案,也可以是立體造型,更常見的是這二者的結合,授予外觀設計專利的主要條件是新穎性。
4、如何將企業標准上升到行業標准和國家標准?專利技術和這些標准有什麼關系?
要將企業標准上升到行業標准和國家標准,必須先申請立項。專利技術和這些標准有什麼關系?1、標准可能包含專利;2專利以轉化為標准。3、專利不是標准,標准本身也不是專利。
5、技術標准和專利費有關系嗎?
專利費用一般都是確定的,不會隨意改變
6、技術標准可以申請專利,或者賣錢嗎?
專利與標準的關系如下:
1、一般來講,企業是先申請專利,在行業內進行技術壟版斷;
2、專利申權請下來後,將核心專利做標准,成為行業標准,乃至國家標准,所有同行都要執行次標准;
3、至於經濟利益,專利實施後本身就可以產生經濟利益,沒有必要通過標准來實現;
將專利做成標準的終極目的是統一技術統一介面,讓同行按照你的標准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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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香港標准專利與國內申請的普通專利的區別是什麼
1、香港標准專利
標准專利是指由指定專利局審查、授權後在香港獲得注冊並授予的專利。被指定的專利局有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英國專利局和歐洲專利局(指定英國)。
香港標准專利申請的基礎是一個在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或英國專利局提交的專利申請,或是一個在歐洲專利局提交的指定英國的專利申請,或是一項PCT國際申請進入中國、英國或歐洲並指定英國的國家階段的發明專利申請。
標准專利,保護期為20年;
2、香港短期專利
短期專利是指申請人直接向香港特別行政區知識產權署提交,經形式審查後獲得注冊的發明專利。旨在保護商業壽命較短的發明,只需經過一次形式審查和辦理一次注冊手續。短期專利的保護期限為自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申請日起最長8年(須在第4年屆滿後,續期一次),自被香港特別行政區批准之日起生效(需提交指定的檢索單位的檢索報告)。
短期專利則可在申請的提交日期起計4年後續期,能續展一次,有效期最長達8年。
3、在中國香港,標准專利的批予,是以下述三個專利局(稱為「指定專利當局」)所批予的專利注冊為基礎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
歐洲專利局(就指定聯合王國的專利而言)
聯合王國專利局
4、在中國香港申請標准專利的程序分為兩個階段,申請人須提交下述兩項請求∶
指定專利申請的記錄請求,指定專利申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歐洲專利局(指定聯合王國)或聯合王國專利局發表的專利申請(第一階段);以及
就已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歐洲專利局(指定聯合王國)或聯合王國專利局批予的專利,在香港提交注冊與批予請求(第二階段)。
5、申請短期專利
中國香港短期專利的批予,以其中一個國際查檢主管當局或其中一個指定專利當局所制備的查檢報告為基礎。如擬在中國香港申請短期專利,便須提交批予請求,並輔以所需的文件和資料以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