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使用專利但未辦理手續
1、申請人在法定期限之內未辦理登記手續的,應當如何處理?
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的權利,並通知申請人。該通知應當在期滿後1個月內作出,並指明恢復權利的法律程序。自該通知發出之日起3個月期滿,未收到恢復權利請求的,在專利公報上公告該決定,並將申請專利案卷轉入失效案卷庫。申請人未繳納或未繳足專利登記費、登記附加費和授權當年年費的,視為未辦理登記手續。申請人已繳納上述費用但未繳納專利證書印花稅的,不發給專利證書,但專利授權的登記和公告程序照常進行,待申請人補交專利證書印花稅後補發專利證書。
2、專利實施許可未備案該怎麼辦
專利實施許可未備案合同依然有效,但當事人應當及時在合同生效日起3個月內到國家知識產權局或地方知識產權局辦理備案,對備案審查合格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國家知識產權局或地方知識產權局將給予備案合格通知書及備案號、備案日期,並將通知書送交當事人。
【法律依據】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管理辦法》第五條
當事人應當自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備案手續。
第十二條
備案申請經審查合格的,國家知識產權局應當向當事人出具《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證明》。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五條
以書面形式申請專利的,應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交申請文件一式兩份。以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形式申請專利的,應當符合規定的要求。申請人委託專利代理機構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的,應當同時提交委託書,寫明委託許可權。申請人有2人以上且未委託專利代理機構的,除請求書中另有聲明的外,以請求書中指明的第一申請人為代表人。
3、延誤辦理專利登記手續還能補救么?
12.14+15=12.19
12.19+2=2.19
2.19+2=4.19
恭喜 可以補救
4.19之前 請求恢復權利就可以了 RMB1000+385 恢復權利請求書
4、專利授權後 如果沒及時進行辦理 何時失效?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發出授權通知書後,申請人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是由延誤導致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至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請求恢復權利。當事人因其他正式理由延誤導致權利喪失的,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請求恢復權利
5、專利權何時生效?怎麼辦理專利權登記手續?
法律分析: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發明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相應的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發出授予專利權的通知後,申請人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申請人按期辦理登記手續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授予專利權,頒發專利證書,並予以公告。 期滿未辦理登記手續的,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的權利。發明專利申請人自申請日起滿2年尚未被授予專利權的,自第三年度起應當繳納申請維持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十六條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准;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
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
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人應當在專利申請文件中說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申請人無法說明原始來源的,應當陳述理由。
6、一件實用新型專利因為未忘記交登記費而被視為放棄,怎麼辦?
專利局作出授予專利權的通知後,申請人在規定期限之內未辦理登記手續的,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的權利。專利局會在期滿後一個月內向申請人作出通知,並指明恢復權利的法律程序。自該通知發出之日起四個月期滿,專利局未收到恢復權利請求的,專利申請案卷將被轉人失效案卷庫。
所以,你看看時間。盡快去申請恢復權利請求。如果沒超過恢復期,可以請求辦理恢復,補交費用,就能夠拿到專利證書。
7、我有一個專利產品,但沒有申報過任何手續,請問,在網上可以推銷嗎?如行,有哪些方式?
如果你沒有申報過任何手續,那就不能稱之為專利產品,因為你至少要遞交了專利申請,才能叫專利產品(通常應該得到專利授權後才算)。
作為一種產品或技術在網上交易,最好是有了專利申請號而且別人可以查詢到,這樣才方便別人了解你的東西,才有助於你的交易。網上很多地方都有專利交易平台,比如樓上所說的佰騰技術商城,另外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其類似知識產權服務中心的類似網站上也都有專利交易平台,你可以上各地市知識產權局的網站,通常能找到相關的鏈接。比如在上海市知識產權局的網站上,就有「上海市知識產權信息平台」「上海市專利交易網」等鏈接。
應該說很多地市都有類似平台,但是效果如何很難說。畢竟需要買技術的只是極少數,而有著自以為不錯的技術要賣出的卻大有人在。
8、實用新型專利收到第二年年費繳納通知但未收到辦理登記手續通知和印花稅繳費通知,是否表示已授權
第2年免費繳納通知書應該和辦理登記通知書是一起的,收到這個通知書應該就是表示,只要繳費就可以拿到證書了,恭喜你。
專利代理師回答,滿意請採納。
9、1.申請了專利但沒授權有什麼用啊?
專利申請經過審查程序,就進入授權階段。然而,並非所有的專利申請都能批准為專利。一般來說,專利申請經過審查程序,可能有四種不同的結局:申請被主動撤回、申請被視為撤回、申請被駁回和申請被授予專利權。對於不同的結局,申請人可能需要作出不同的處理或辦理不同的手續。
1.專利申請被主動撤回
申請人提出申請以後,由於情況的變化,申請人可以主動提出撤回專利申請。例如:
(1)發現申請內容不屬於專利保護范圍的;
(2)發現申請文件撰寫存在嚴重缺陷,可能導致申請無法批准,或者保護范圍將受到嚴重限制的;
(3)發現申請缺乏專利性,進行下一步程序已沒有意義的;
(4)申請人要求申請保密專利,國務院主管部門不同意,申請人經考慮認為將發明保密更有利的。
請求撤回專利申請的,應當提交「撤回專利申請聲明」一式兩份,寫明請求撤回的申請的申請號、發明名稱和申請人,並應當有全體申請人簽章。委託專利代理的,可以由專利代理機構代辦手續,但應當附具全體申請人同意撤回申請的證明。
專利申請一經撤回,申請人及其繼受人不得再有要求恢復。
發明專利申請在進行公布准備程序以前撤回的,撤回以後不再公布,但在進入公布准備程序以後撤回的,申請將照常公布。公布准備程序一般從申請日起第15個月開始,但有提前公布請求的,從形式審查合格起即進入公布准備程序,有優先權請求的,從優先權日起第15個月進入公布准備程序。
撤回專利申請的聲明,應當在辦理專利權授權登記手續以前提出。在辦理登記手續以後,專利局立即進入公告准備程序,申請人即使提出要求撤回專利申請,專利局也將照常公告授權,並出版專利說明書。
發明專利申請在公布以前,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申請在辦理登記手續以前撤回的,專利局應當對其申請案卷予以保密;並且按照公布及公告以前的申請案卷一樣進行管理,直至案卷銷毀。
2.申請被視為撤回及其恢復
在審查程序中,申請人無正當理由未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或專利局指定的期限內,辦理某項審批手續的,其申請將被視為撤回。
這裡面有些是申請人基於時間、精力、經濟方面的考慮不願將程序進入下去,故意不去辦理手續而造成的;有些是申請人不了解法律和審批程序耽誤了手續時間造成的失誤;有些則是確有正當理由而耽誤期限的。
在實際操作中,專利局無法區分這些不同情況,所以對逾期未辦理規定手續的,都要發出視為撤回通知書。通知書中寫明視為撤回的原因。申請人如有正當理由,應當在收到視為撤回通知書之日起兩個月內,向專利局說明正當理由請求恢復權利。
請求恢復權利的,應當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一式兩份,說明耽誤期限的正當理由;同時補辦因正當事由的障礙而未完成的各種應當辦理的手續,和補繳應當繳納的費用。補辦手續補繳費用一般應當在上述兩個月內完成。如確有困難無法在兩個月內完成的,應當請求專利局延長期限;請求恢復權利的,還應當繳納規定的費用。例如,申請人因病住院,耽誤了辦理實審請求的期限,因而申請被視為撤回,這時申請人如要求恢復申請,應當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一式兩份,繳納恢復權利手續費,補辦實審請求手續,補繳實審請求費。
請求恢復權利需經專利局批准。專利局審批的主要依據是:
①恢復權利請求書和恢復權利請求費以及其它應當補辦的手續和應當補繳的費用是否在發出視為撤回通知書後兩個半月內完成的;
②提出的正當理由是否成立,一般來說,只有申請人沒有過失或者過失可以原諒的事由才被認為是正當事由。
專利局不同意恢復的,將作出不同意恢復的決定通知申請人。申請人對此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不同意恢復的通知後15天內,向專利局行政復議處提出行政復議。
3.駁回申請及請求復審
在審查程序中,申請人應審查員要求陳述意見或進行修改或補正以後,專利局認為申請仍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應當作出駁回申請的決定,書面通知申請人。
申請人對專利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專利局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
請求復審應當提交「復審請求書」一式兩份,在其中說明復審的理由,復審理由應當針對專利局的駁回決定中提出的事項請求進行申訴,否則不予受理。為了支持復審理由或者消除申請文件中的缺陷,申請人在請求復審時,可以附具有關證明文件或資料,也可以對申請文件的駁回決定中涉及的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復審請求應當由全體申請人共同提出。請求復審的還應當繳納規定的費用。
復審請求書不符合規定的格式,或填寫不符合要求的,復審請求人應當在專利復審委員會指定的期限內補正,期滿未補正的,復審請求被視為未提出。
復審請求被受理以後,一般先要將復審請求書及其附件,特別是經申請人修改過的申請文件送交原審查部門進行復查,稱為前置審查,復審委員會在此基礎上再進行復審並作出決定。復審決定可能有兩種不同的結論:
(1)維持原駁回決定,駁回復審請求。
(2)確認復審請求理由成立,或者確認經申請人修改後,申請文件已克服了原駁回決定指出的缺陷,決定撤消原駁回決定,申請退回原審查部門重新審查。
復審決定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發明專利申請的申請人對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決定之日起3個月內向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
4.授予專利權與辦理登記手續
發明專利申請經過專利局初步審查、實質審查均未發現駁回理由的,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專利局將發出「授予專利權通知書」和「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通知申請人辦理登記手續。申請人按期辦理登記手續的,專利局將授予專利權、頒發專利證書(含授予專利權決定),並同時予以公告。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期滿未辦理登記手續的,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的權利。
所以,辦理登記手續是專利授權階段申請人應當辦理的一項必要手續。現說明如下:
(1)辦理登記手續的期限
登記手續從專利局發出授權通知書以及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之日起啟動。申請人接到這些通知書以後,應當自通知書右上方專利局加蓋的發文章日期起算,於兩個半月內辦理登記手續。期滿未辦理的,專利局將發出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的通知書。
(2)登記啟動後對其它程序的影響
登記手續完成以後,被通知將要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不得再作為要求本國優先權的基礎;也不得再作為新的分案申請的母案。在對該申請辦理登記手續完成後提出的,以該申請為基礎的要求本國優先聲明,專利局將按優先權聲明視為未提出處理。對以該申請為母案提出的分案申請,專利局將予以駁回。
登記手續啟動以後,申請人提出的著錄項目變更手續,除變更地址以外,均暫停辦理,待授權程序結束後,再行辦理。所以這些變更情況將不在專利證書上反映,但將記錄在專利登記簿上,並在專利公報上公告。
(3)頒證日的確定
被通知將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其在專利登記簿上的登記日、公告日和頒證日為同一天。
(4)辦理登記手續時,不必再提交任何文件,申請人只需按規定繳納專利登記費、授權當年的年費、公告印刷費以及專利證書印花稅。發明專利申請還應一並繳納除授權當年之外的各年度的申請維持費。授權當年的年費可以減緩,但不能滯納。
(5)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的權利以後的權利恢復
專利局作出授予專利權的通知後,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未辦理登記手續的,專利局通知申請人,被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的權利。如果申請人耽誤期限是有正當理由的,可以請求恢復權利。
恢復權利的請求應當在接到專利局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通知書之後兩個月內提出,同時應當補辦登記手續(繳納專利登記費和授權當年的年費)和繳納規定的恢復權利請求費。視為放棄後恢復權利的程序和要求與申請視為撤銷後恢復權利的程序和要求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