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之間的專利沖突
1、企業和個人之間是否能同時擁有一個專利權
個人和公司不能同為專利權人的。但可以同時享有專利申請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均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但專利權只能授予最先申請的一人。
【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八條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一個單位或者個人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託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被批准後,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第九條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授予一項專利權。但是,同一申請人同日對同樣的發明創造既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又申請發明專利,先獲得的實用新型專利權尚未終止,且申請人聲明放棄該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可以授予發明專利權。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
2、關於公司內部的專利爭奪,有哪些經典案例?
萬科公司的案例啊!在房地產市場調控年(2010年),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000002,以下簡稱萬科)仍實現銷售金額1081.6億元,同比增長70.5%,成為全國首個年銷售額達到千億級的住宅企業。
3、如何避免專利糾紛
法律分析:1、企業或個人可以就專利保護,招聘專業人士或委託專業人士,對專利全局進行風險分析以及防範;2、企業可以與把握專利的勞動者訂立保密或競業協議;3、企業可以將專利分割給不同的人保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十條 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4、如果實用新型專利與發明專利發生沖突怎麼解決?同一個解決方案兩個公司會因此造成專利沖突嗎?
實在不明白什麼叫抄兩個專利的襲沖突,我想你的意思應該是一件實用新型與另一件發明專利的內容是一樣的吧? 如果兩件專利的權利要求是一樣的,那麼根據:一發明一專利的原則,只能有一件專利可維持下去,那就看申請時間,早的留下.如果一件專利的權利要求的內容在另一件專利說明書中有揭示,看是不是抵觸申請,如果是,則無效.
第二個問題不是很明白,那我就繼續猜你的意思,你的意思應該就是兩家公司對同一個技術方案都有專利,這時候應該怎麼辦? 如果兩家公司的兩件專利的權利要求相同,則根據上面所述的先申請原則處理,如果其中一件專利的權利要求被另一件專利說明書揭示,也根據是否為抵觸申請處理.
為清楚此問題,BaiHi我。
5、企業如何避免專利侵權糾紛
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三、企業為減少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應採取哪些措施?(一)通過技術創新來提高企業競爭力我國企業普遍存在人才、技術、資金條件不足的問題,因此,企業應依據自身實際,在傳統產業的基礎上,通過技術創新來提高企業競爭力,還可以通過產業升級,向科技型企業轉變。特別是中小企業,只要看準了機會,易於向科技型企業轉變。現在的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材料等行業非常多,前景都非常廣闊,只要有合適的技術人才及資金就可以發展。(二)知識產權保護措施與企業經營管理緊密銜接企業應針對現已開發或准備開發的產品進行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等方面保護措施的作全面策劃,並體現在注冊、經營、合同、勞動合同等各方面,與企業經營管理緊密銜接。例如,對於研發成功的新產品,可以採用申請專利加以保護,也可選擇作為商業秘密加以保護,還可採用科技成果鑒定、分散零部件加工渠道等等保護措施;具體而言,決定哪部分經過嚴格的措施使之成為商業秘密、哪部分申請專利、哪部分公開,都應該進行具體分析與策劃。例如,對於採用了具有公知特點以及專有特點的技術部分應定為專利技術,而將新產品技術秘密的核心部分及易被仿造和特有部分,申請為商業秘密,將新產品技術及商業信息加以保護。對於新產品開發中的設計、程序、新產品配方、製作工藝、實驗方法,對於與新產品經營密切相關的具有秘密性質及具有經濟價值的信息,包括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財務狀況、招標中的標底等,倚重法律和日常管理,兼以經濟手段加以保護。此外,全面策劃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措施,應包括商業秘密、專利、著作權、商標以及反不正當競爭等多種法律保護手段的妥當衡接,找出最適合市場情況的法律保護手段與策略,並使之成為一個完整的體系。(三)建立和完善企業知識產權預警機制以專利為例,專利預警機制主要包括三個部分,即信息情報收集機制、分析處理機制和告警機制。以專利的跟蹤、預警與監控工作為例,一是對已授權專利,應嚴格執行專利法所規定的為維護專利所必需的各項措施,包括:在專利產品或該產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記、專利號、專利權人;轉讓專利技術給他人時,應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專利局辦理登記手續,妥善收集和保管專利證書和有關標明專利的證據,按時繳納專利年費等;適時評估已授權專利的創新點,弄清已授權專利的發明高度,按其不同的價值,區分哪些是構建戰略性保護用,哪些是為了占近期地盤的,哪些是能實施的,有無必要進行後續開發工作等。二是評估對手或合作夥伴的授權專利,也應區別對待,區分可自己開發或合作開發的技術、可以參與競爭的技術,值得購買技術等。並安排專人進行信息搜集,及時發現他人提出的可能損害本單位利益的專利申請,及時向專利局提出意見,對已授予專利權的,要請求專利局撤消該專利權或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無效。三是密切關注國內、國外同行業中是否有擅自使用本單位專利技術的情況,一旦發現,立即採取措施,制止對方的侵權行為。對專利的申請、授權、糾紛以及貿易中的專利現狀、發展趨勢進行跟蹤和調研分析,制定知識產權預警預案。(四)對抗錯誤授權的救濟手段 法院在處理專利侵權糾紛案時,判定侵權是否成立時所要解決的先決問題是確定涉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作為侵權判定的對比依據。專利保護的一項基本原則是,凡未提出權利要求的技術特徵都不能予以保護。因此,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不得超出權利要求書中的各項必要技術特徵。盡管專利權都是經過專利行政主管部門審查之後才授予的,但仍然不排除被授予的專利權存在不符合專利性的可能。一項錯誤專利權的授予,可能侵害到社會公眾權利,所以很多國家都向社會公眾提供了一種對抗錯誤授權的救濟手段。美國專利法規定可以向法院反訴專利權無效,在中國只能向專利行政主管部門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因此,我國企業對付惡意侵權訴訟,應善於發現知識產權侵權訴訟中的隱性瑕疵。 企業如何對付惡意侵權訴訟,有哪些對抗錯誤授權的救濟手段呢,仍以專利權為例,首先,應搜集對方主體資格方面的證據,包括:掌握對對方是否享有專利權,其次是搜集專利權是否存在瑕疵的具體證據,這些證據可以從專利管理部門通過檢索專利文獻而取得。如果有證據證明控方專利已喪失了新穎性或創造性,被控方就可以向專利復審委員會申請宣告專利權無效,專利權一旦被宣告無效,侵權自然就不能成立。此外,被控方要分析自己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如果被控方確認侵權事實成立,則不應再使用強硬的態度激化矛盾。被控方應主動承認錯誤,力求和解、避免訴訟;通過自行和解的方式來解決企業專利侵權糾紛,也是最常用的方式。通過和解,侵權人對自己的侵權行為可以作適當賠償,有時也可能通過雙方讓步,而使侵權人免除賠償。專利權人還可以根據自己的實施能力和狀況,與對方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使侵權糾紛得以圓滿解決。(五)強化防範意識與法制建設,遏制惡意侵權訴訟惡意訴訟是近年來發生在知識產權訴訟中的特殊現象,是當事人基於惡意,為追求不法、不當利益或達到其他非法目的提起訴訟的違法行為。知識產權惡意訴訟之所以被提起甚至得逞,很大程度上是由於法律制度尤其是訴訟法律制度存在缺損造成的。由於「惡意」有違誠實信用原則並有損善良風俗,各國立法一般都規定惡意行為無效或利用各種法律措施對行為人進行必要的制裁。目前,我國對於知識產權惡意訴訟雖然沒有做出專門的規定,司法機關在制度層面已採取措施。例如,最高院關於專利、商標訴前臨時禁令的兩個司法解釋以及關於「確認不侵權之訴」的批復等,這些措施都積極有效的發揮了作用。同時,我國在修改《專利法》中,應增加刑事打擊惡意侵權的條款,應依法追究造成專利權人重大經濟損失的惡意侵權者的刑事責任,以及經濟賠償責任,罰沒其非法所得;應增加免賠條款,對於無意中涉及專利侵權,被告知後及時停止的非惡意侵權行為,可通過行政調解,免於處罰和賠償,從而,為實現我國企業和諧發展,強化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並提高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水平。在眾多知識產權問題解決方案中,專利侵權檢索( Infringement Search )已成為非常重要的環節,它分為防止侵權檢索和被動侵權檢索。防止侵權檢索是為避免發生專利糾紛而主動對某一新技術新產品進行的專利檢索,其目的是要找出可能受到其侵害的專利。具體說來,防止侵權檢索是一種防止侵犯他人專利權的事前措施,即在生產和銷售之前對現有發明專利保護范圍予以清查,並確定己方擬實施的技術、產品是否落入現有有效專利的保護范圍之內,以便採取合理的應對措施。被動侵權檢索是在被別人指控侵權時進行的檢索,其目的是要找出對受到侵害的專利提無效訴訟的依據。一些專利權人尤其是國外專利權人靠專利獲得的市場壟斷地位,無視專利地域性原則和權利窮竭規則,無端拒絕許可,設定畸高許可費,攫取超額壟斷利潤。因此,企業一旦遭遇專利侵權之訴,應當積極應訴,把那些非必要專利、重復專利、失效專利等挖掘區分出來,或者反訴專利無效。一旦獲得法院的支持,專利侵權之訴將被全盤推翻。美國的司法實踐經驗顯示,除了和解、駁回、撤訴的情況以外,美國專利侵權案件約有 46% 以專利無效結案;剩餘的案件中,約有一半會被裁定不侵權。五、深圳中一專利商標事務所可提供的相關服務:1.防止侵權檢索:提供與待實施產品或技術相關的他人專利調查分析,查明現有專利保護范圍並判斷待實施方案是否落入其內,用於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在實施產品製造、產品銷售、產品進口環節中確定專利侵權風險,及時採取規避措施。 2.被動侵權檢索:提供關於已獲專利授權發明的專利權期限、專利權地域性、專利權是否終止等方面的信息,並搜索可使其無效的文獻依據,用於任何單位或個人抗辯專利侵權訴訟時使用。3. 專利規避設計:即「迴避設計」,幫助企業研究他人的某項專利,然後設計一種不同於受專利法保護的他人專利的新方案,來規避他人的專利權。4. 專利預警分析:以某行業或領域的專利數據為基礎,從總體趨勢、地域、申請人、發明人、技術等多個方面對專利信息進行分析,從熱點跟蹤、專利產出指數、競爭性偵查等多個專利活躍指數的角度對專利信息進行預警。
6、如何避免專利糾紛的發生
避免專利糾紛的方式:
1、企業或個人可以就專利保護,招聘專業人士或委託專業人士,對專利全局進行風險分析以及防範;
2、企業可以與把握專利的勞動者訂立保密或競業協議;
3、企業可以將專利分割給不同的人保管。
【法律依據】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條
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他人專利的,應當與專利權人訂立實施許可合同,向專利權人支付專利使用費。被許可人無權允許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該專利。
第七十七條
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許諾銷售或者銷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製造並售出的專利侵權產品,能證明該產品合法來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7、兩個公司共有的專利,可以同時用於兩個公司報高企么
各地政策不同,可能會有差異,看你報什麼級別的高新,就要看相關層面的政策,我了解的大部分情況都是只能有一家報,另一家不行
8、處理知識產權權利沖突的原則
(一)保護在先權利的原則:這里所說的在先權利是相對於「在後權利」而言的,就同一客體先產生的權利較之於後產生的權利,即為在先權利。保護在先權利是處理知識產權權利沖突最基本的一項法律原則。
(二)維護公平競爭,排除惡意取得原則維護公平競爭是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重要價值目標,在處理知識產權權利沖突問題上,也應堅持這一點。這一原則排除了以欺詐、仿冒、引人誤認或誤解等方式利用他人市場信譽與優勢獲取經濟利益的合法性,也排除了因惡意仿冒他人知識產權或欺詐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而取得權利的合法性。
(三)權利平衡原則 知識產權制度本身是平衡知識產權人個人利益與社會公共利益的調節器,在處理知識產權權利沖突時,兼顧利益之間的平衡是很有必要的,這可以使不同的知識產權各得其所、相互協調,使知識產品得到最有效的利用。
(四)利益兼顧原則 知識產權權利沖突的解決,兼顧權利沖突當事人雙方的效益也是值得考慮的。從我國有關機關近幾年處理的幾個較有影響的涉及權利沖突的案例看,在適用這一原則上還有待於進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