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專利可以恢復嗎
1、專利如果失效了還能恢復嗎?
失效不久可以,但如果失效太久則無法恢復,一般收到專利局的失效通知書後,兩個月內可恢復,官費1000元。
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條
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因其他正當理由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可以自收到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當事人依照本條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應當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附具有關證明文件,並辦理權利喪失前應當辦理的相應手續;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還應當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
2、專利失效後想要恢復權利應該如何操作?請求費用如何計算?
收到專利局失效通知後,兩個月內可以恢復,官方給出的恢復費用為1000元。
專利如果失效不久是可以恢復的,但如果失效太久就無法恢復。專利實施第六條表明,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延誤專利法規定的期限,導致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兩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兩年內,可以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國知局》在發出《終止通知書》時,會給專利權人兩個月期限提出恢復權利的申請。
但恢復專利要遵守以下幾條原則:首先,當事人如果是因為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誤了期限,造成權利喪失的,要向專利局說明理由,並附上恢復權利請求書及專利證明文件,請求專利恢復。二是當事人因正當理由而耽誤了期限,造成權利喪失的,可以自收到專利通知後兩個月內向專利局說明理由,請求恢復權利。另外,不可抗拒的事由主要指天災人禍,除此之外是出差、生病和休假,但如結婚、生子和休假這些理由是不被專利局所承認的。三是未按繳納維持費或年費的,則要辦理專利權恢復手續,提交請求書並附具有關證明,還要繳納相應恢復費用。根據《專利法實施法則》第九十六條,專利權人未按時繳納授予專利權當年以後的年費或者繳納的數額不足時,會通知專利權人從繳納年費期滿之日六個月內補繳,同時繳納滯納金,金額按照每超過規定的繳費時間一個月,加收當年全額年費的5%計算。
如果是以上兩種情況,是可以恢復的,手續也比較簡單。符合條件的,專利局會補發專利證書,但是超過兩年就不能再恢復了。除此之外,專利恢復時除了要繳納請求費用,還要繳納登記費用。
3、專利失效後如何恢復專利權
法律分析:專利失效後恢復專利權的方式是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三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負責管理全國的專利工作一受理和審查專利申請,依法授予專利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利管理工作。
4、專利失效別人可以再申請嗎
法律分析:專利失效別人不可以再申請。失效的專利產品不再受保護。因為失效的專利均已獲得過專利權,並已向社會公開了,因此,重新提交的專利申請不具有新穎性。但在原專利基礎上經改進後的發明創造,凡是符合授予專利權的條件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後有可能被授予專利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條 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因其他正當理由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可以自收到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當事人依照本條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應當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附具有關證明文件,並辦理權利喪失前應當辦理的相應手續;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還應當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當事人請求延長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說明理由並辦理有關手續。本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規定不適用專利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九條、第四十二條、第六十八條規定的期限。
5、專利權失效多久可以恢復
專利權失效2個月可恢復。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申請人請求恢復專利權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條
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當事人依照本條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應當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附具有關證明文件,並辦理權利喪失前應當辦理的相應手續;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還應當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
本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規定不適用專利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九條、第四十二條、第六十八條規定的期限。
6、專利權失效多久可恢復
專利權失效2個月可恢復。可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當事人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的,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請求恢復權利。
【法律依據】
《關於專利、商標、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受疫情影響相關期限事項的公告》一
當事人因疫情相關原因延誤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適用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當事人可以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請求恢復權利。請求恢復權利的,無需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但需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說明理由,附具相應的證明材料,同時辦理權利喪失前應當辦理的相應手續。
7、專利權終止後多久可以恢復
法律分析:專利權終止後可以恢復。國知局在發出《終止通知書》時,會給專利權人一個合理期限(2個月)來提出恢復權利的申請。專利權人逾期不申請,專利權最終喪失;除非專利權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逾期。專利權的終止是指專利權保護期限已滿或由於某種原因專利權失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
(一)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
(二)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其專利權的。
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