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開發專利權歸屬
1、團隊共同研發項目申請的專利歸誰所有?
在專利申請的過程中我們一定會遇到這種問題:雙方合作開發的發明創造,最後專利申請權到底歸誰?接下來小知就為大家回答這個問題。雙方有約定的依照約定辦理;無約定的,如果屬於合作開發,申請權歸各方共有,如果屬於委託開發,則申請權歸受託方。
根據專利法規定,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一個單位或者個人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託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被批准後,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
根據合同法規定,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合作開發的當事人共有。當事人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合作開發的當事人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
申請人取得專利權的,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合作開發的當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2、合作完成的發明專利權屬於誰?
根據《
專利法
》規定,兩個以上單位或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外,
申請專利
的權利屬於完成或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批准後,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
專利權人
。也就是說,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如果雙方事先簽訂了
書面合同
,除非
合同無效
,應當按照合同規定確定權利歸屬,如果事先沒有簽訂合同,申請專利的權利則屬於完成方所有。
3、合作開發合同的技術成果能歸誰所有
法律分析:1、委託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研究開發人。
研究開發人取得專利的,委託人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如果研究開發人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託人可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受讓專利申請權。
2、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合作開發的當事人共有。如果當事人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其他各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
如果合作開發的當事人一方聲明放棄其專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則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但申請人取得專利權後,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實施專利。
如果合作開發的當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則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3、委託開發或者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當事人均有使用和轉讓的權利,但委託開發的研究開發人不得在向委託人交付研究成果之前,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據前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強制性國家標准履行;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按照推薦性國家標准履行;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的,按照行業標准履行;沒有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准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依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請求履行,但是應當給對方必要的准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因債權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第八百六十條 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合作開發的當事人共有;當事人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合作開發的當事人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申請人取得專利權的,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
合作開發的當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第八百六十一條 委託開發或者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收益的分配辦法,由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在沒有相同技術方案被授予專利權前,當事人均有使用和轉讓的權利。但是,委託開發的研究開發人不得在向委託人交付研究開發成果之前,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人。
4、委託開發軟體知識產權歸屬
一、委託開發知識產權歸屬、委託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的權益歸屬
委託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當事人對發明創造的權益歸屬沒有約定的:
1、專利申請權屬於研究開發人。
2、研究開發人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託人享用優先受讓權。
3、研究開發人取得專利權的,委託人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
二、合作開發知識產權歸屬、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的權益歸屬
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當事人對發明創造的權益歸屬沒有約定的:
1、申請專利的權利由合作開發的當事人共同享有。
2、當事人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其他各方享有優先受償權。
3、合作開發當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4、合作開發的當事人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其他各方共同申請。
申請人取得專利權的,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五條 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
(一)科學發現;
(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
(五)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六)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對前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規定授予專利權。
5、合作開發發明專利是否可以共有?
合作發明專利是可以共有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共有,但另有約定除外。且申請被批准後,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八條
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一個單位或者個人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託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被批准後,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
第十四條
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共有人對權利的行使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共有人可以單獨實施或者以普通許可方式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的,收取的使用費應當在共有人之間分配。
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應當取得全體共有人的同意。
6、在技術開發合同中,合作開發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 )。
合作抄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歸屬:
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位或者個人互相配合,共同進行研究和開發形成的發明創造。
根據專利法的相關規定,對於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其申請專利的權利歸屬分為兩個方面:
1.當事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也就是當事人對申請專利的權利作出事先約定的,就依照約定來執行。申請被批准後,約定的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
2.當事人沒有約定的,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被批准後,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
綜上,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可以由各方在合作開發合同中約定其申請專利的權利的歸屬,如沒有約定,由共同完成方享有。
此外,根據《合同法》第340條的規定,合作開發的當事人一方轉讓其共有的申請專利的權利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合作開發的當事人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申請專利的權利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申請人取得專利權的,放棄申請專利的權利的一方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合作開發的當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提交專利申請。
7、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什麼人
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歸屬:
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是內指兩個或容兩個以上的單位或者個人互相配合,共同進行研究和開發形成的發明創造。
根據專利法的相關規定,對於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其申請專利的權利歸屬分為兩個方面:
1.當事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也就是當事人對申請專利的權利作出事先約定的,就依照約定來執行。申請被批准後,約定的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
2.當事人沒有約定的,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被批准後,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
綜上,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可以由各方在合作開發合同中約定其申請專利的權利的歸屬,如沒有約定,由共同完成方享有。
此外,根據《合同法》第340條的規定,合作開發的當事人一方轉讓其共有的申請專利的權利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合作開發的當事人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申請專利的權利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申請人取得專利權的,放棄申請專利的權利的一方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合作開發的當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提交專利申請。
8、合作專利權所有人是誰呢?三人合作的專利,所有權如何劃分
根據《專利法》規定,兩個以上單位或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完成或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批准後,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也就是說,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如果雙方事先簽訂了書面合同,除非合同無效,應當按照合同規定確定權利歸屬,如果事先沒有簽訂合同,申請專利的權利則屬於完成方所有。##都是專利權人,都可以以普通許可的方式許可他人使用、實施該專利技術。合作開辦工廠生產,實際上就是以專利作為股權出資,應視同為轉讓,需要所有專利權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