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沒有實用性
1、專利的實用性是如何體現的
專利的實用性是如何體現的,如果發明創造了新的事物,可以主動申請專回利權,更好的保護答自己的作品。那麼專利的實用性是如何體現的。專利的實用性是如何體現的專利權,簡稱專利,是發明創造人或其權利受讓人對特定的發明創造在一定期限內依法享有的獨占實施權,是知識產權的一種。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要求申請專利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具有實用性,並不是要求這種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時已經實際予以製造或者使用,由此來證明產生了積極效果。只是根據申請人在說明書中所做的清楚、完整的說明,所屬領域的技術人員根據其技術知識或者經過慣常的試驗和設計後,就能夠得出申請專利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予以製造或者使用,並能夠產生積極效果的結論。一般來說,在對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進行審查時,首先判斷是否具有實用性,進而對其新穎性和創造性進行判斷。但從判斷的內容上看,實用性的判斷與新穎性、創造性的判斷是彼此獨立的,相互之間沒有關聯,因此無論先評價實用性,還是先評價新穎性、創造性,都沒有什麼邏輯上的不當。
2、專利權的性質是什麼,實用性的判斷遵循哪些標准
您好,
專利權的性質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排他性、時間性和地域性。
排他性
排他性,也稱獨占性或專有性。專利權人對其擁有的專利權享有獨占或排他的權利,未經其許可或者出現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則即構成侵權。這是專利權(知識產權)最重要的法律特點之一。
時間性
時間性,指法律對專利權所有人的保護不是無期限的,而有限制,超過這一時間限制則不再予以保護,專利權隨即成為人類共同財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
地域性
地域性,指任何一項專利權,只有依一定地域內的法律才得以產生並在該地域內受到法律保護。這也是區別於有形財產的另一個重要法律特徵。根據該特徵,依一國法律取得的專利權只在該國領域內受到法律保護,而在其它國家則不受該國家的法律保護,除非兩國之間有雙邊的專利(知識產權)保護協定,或共同參加了有關保護專利(知識產權)的國際公約。
實用性的判斷較之新穎性、創造性容易,因為實用性的判斷標准相對確定,而不帶有隨意 性,審查員的自由裁量餘地較小。而且,實用性的判斷也用不著在浩如煙海的現有技術中檢索對比文獻,只要對發明創造應用於實際的可能性作出判斷即可。盡管如 此,在具體判斷實用性時仍應遵循一定的標准,違背了這些標准則可能出現判斷錯誤。
第一,具備實用性的發明創造應當能夠製造或使用,即具備可實施性。一項發明創造要付諸實施,必須具有翔實的具體方案。僅有一個構思,而沒有具體實施方案的 發明創造被稱作未完成發明。未完成發明是不具備可實施性的,故而也就不具備實用性。例如,曾有人設想在南方的天空上修建一個碩大無朋的接雨盤,並在盤下接 一輸水管直通北方,這既可解決南方因雨水過多而導致洪澇之災,又避免了北方久旱無雨之害,這樣便可在宏觀上解決我國南水北調的問題。且不說這一構想是否違 背自然規律,僅就這樣一個設想而言,它沒有具體的實施方案,如接雨盤、輸水管等均不知應如何建造、用什麼材料建造,所以充其量只能算作未完成發明,肯定是 不具備實用性的。如果一個方案本身就違反了自然規律,那麼無論這一發明創造如何精巧,它肯定不具備實用性。因為違背自然規律的發明創造是不可能實施的。如 永動機,無論是違背能量守恆定律的第一類永動機,還是違背熱力學第二定律的第二類永動機,均不可能被製造出來。所以只有那些有翔實、具體的技術方案,且不 違背自然規律的發明創造才具備可實施性。
可實施性的另一層含義則是要求一項發明創造可以重復實施。有些方案盡管翔實、具體,但不可能在產業上重復實施,同樣也不具備可實施性。如武漢長江大橋橫跨 於萬里長江之上、龜蛇兩山之間,這種利用了獨一無二的自然地理條件的方案是難以重復實施的,自然不具備專利法上的實用性。一項發明創造在申請專利時,法律 允許申請人對發明的機理不予解釋,有時發明人可能對其機理全然不知,因為許多發明創造是偶然間發現的,可能還來不及弄清其原理。但是,被授予專利的發明創 造必須能夠重復實施,只要按照申請提出的方案去做,必定能再現所稱的效果,並且可以重復任意次。只有這樣的發明創造才具備可實施性。
第二,具備實用性的發明創造必須能夠帶來積極的效果,即具備有益性。這里的有益性是指一項發明創造對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對物質和精神文明建設所能夠產生的 積極效果。通常,這種積極效果可以表現為提高產品質量。改善工作和生產環境、節約能源、減少環境污染、降低生產成本等等。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有益性與上節創 造性中所述的技術進步分別有其不同的含義。有益性側重的是發明創造為滿足社會需要所帶來的積極效果,而技術進步則僅僅指與現有技術相比在技術特點方面的進 步。如將一座完全由計算機控制的自動化車間全部改用手工作業,這在技術上是絕對不具有任何進步的;但另一方面,這卻可以提高社會的勞動就業率。由此可知, 有益性與技術進步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但是,它們之間又存在著一定的聯系,那種明顯地變劣技術方案是肯定沒有有益性的。
在判斷有益性時需要特別注意,在申請專利時這種發明創造所帶來的積極效果可能還沒有產生,只要有產生積極效果的可能就行了。貝爾在1876年的第 174456號美國專利就是現代電話的鼻祖,但在當時卻被第一流的電氣專家貶斥為「連玩具都不如的無用的專利」。同樣,愛迪生發明第一隻燈泡時,其壽命很 短,似乎並無任何積極效果,但經過燈絲材料的改進並輔之以真空工藝,這一問題也就解決了。所以,對於發明創造不能只看某些表面現象,有些在申請時尚不完善 的發明創造,甚至有的尚存在嚴重缺陷的發明創造,在克服了缺陷後可能會有不可比擬的生命力。
對於我國專利法中所規定的三種專利而言,在實用性審查上沒有太大差異,就外觀設計而言,美感也可以認為是一種廣義的實用性。
3、想申請個專利,但是不知道如何判斷專利是否具有實用性?
只要具有專利的三性: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就可以申請專利,如果僅僅是個模型,沒有實用價值,就沒有必要進行專利申請,但如果能將模型轉化為行業所需,具有實用性還是可以申請專利的。
4、申請專利的發明是否具有實用性與該發明是否已經實施
沒有必然聯系。
實用性, 是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5、問:什麼樣的專利沒有實用性
您好~ 深圳嘉權專利商標事務所為您解答~
專利申請有三種不符合實用性:
(1)、違背自然規律
明顯違背自然規律的申請,典型的有違背能量守恆定律或熱力學第二定律。
(2)、沒有積極效果
明顯無益、脫離社會需要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技術方案不具備實用性。
(3)、獨一無二的自然條件的產品
利用了獨一無二的自然條件獲得的產品如果也是獨一無二的,就無法在產業上製造和應用,從而不具備實用性。
6、如何判斷專利是否具有實用性
你好。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在產業上製造或者使用,並內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容。 意思就是這個產品能多次重復的做出來,而且具有積極效果是有用的,一般來說專利審查時都是先判斷它是否具有實用性,然後再對新穎性和創造性進行判斷。如果你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百度長沙天擇找他們咨詢吧,我在他們那裡申請過專利,服務好而且專業。
7、專利的實用性,是指必須能生產出來的產品,才具有實用性嗎
實用性不是指必須能生產出來的產品,一個構思亦可以申請專利的。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1.新穎性
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於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2.創造性
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3.實用性
判斷要滿足下列條件:
專利法規定:"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能夠製造或者使用,是指發明創造能夠在工農業及其它行業的生產中大量製造,並且應用在工農業生產上和人民生活中,同時產生積極效果。這里必須指出的是,專利法並不要求其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專利之前已經經過生產實踐,而是分析和推斷在工農業及其它行業的生產中可以實現。
8、專利申請如何避免不具備實用性問題
今年實用新型會審查更加嚴格,我們公司前段時間就收到實用性駁回的案子。
那個案子就是改造通風管道的連接方式。
就和慣用手段置換差不多的意思。
怎麼避免不具有實用性呢?
法條有具體介紹,手機打字麻煩,就不贅述。
只要你記得:
第一,永動機肯定不行。再一個,國家現在鼓勵產學研,研究了就是要投入生產,所以,你做的專利最好有市場價值!
可以實施的,可以使用的,對行業有貢獻的,能產生稅收的,就是有實用性。
9、什麼是專利的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
專利法第二十二條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於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本法所稱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