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怎麼攤銷
1、轉讓專利權的使用權的會計分錄
轉讓專利的使用權屬於無形資產的出租問題,具體的會計分錄分為以下幾步:
1、取得出租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2、結轉應交增值稅: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3、攤銷專利權成本:
借:其他業務成本
製造費用
貸:累計攤銷
(1)專利權怎麼攤銷擴展資料:專利權屬於財產權,專利轉讓是指專利權人作為轉讓方,將其發明創造專利的所有權或將持有權移轉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約定價款所訂立的合同。通過專利權轉讓合同取得專利權的當事人,即成為新的合法專利權人,同樣也可以與他人訂立專利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包括專利申請權轉讓。
使用權,是指所有人以自主的意思運用或利用其物的法律可能性。大陸法民法中所有權的權能之一。作為所有權權能的使用權具有最廣泛的概括性,所有人可以在法定限度內依任何目的和方式使用其物。他物權人依特定目的和方式運用或利用他人之物的法律可能性。
參考資料:專利權 網路2、企業購買個人專利使用權的支出如何攤銷?
您好抄,會計網為您服務: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企業所得稅第十二條所稱無形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包括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按照規定計算的無形資產攤銷費用,准予扣除。
若專利所有權歸個人所有的,不是企業資產,不能作為無形資產攤銷。企業購買專利使用權的支出,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在專利使用期限內平均攤銷。
3、專利權攤銷多少年
法律分析:專利權屬於無形資產,根據我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專利的攤銷年限不得低於10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 無形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准予扣除。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於10年。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外購商譽的支出,在企業整體轉讓或者清算時,准予扣除。
4、專利權攤銷怎麼做?
專利權屬於會計准則中的無形資產,根據2006年新會計准則第6號規定,按其購入原值扣除預計殘值後的金額及使用壽命計算每月攤銷額,作攤銷分錄借方: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貸方:累計攤銷。
企業攤銷無形資產,應當自無形資產可供使用時起,至不再作為無形資產確認時止。
企業選擇的無形資產攤銷方法,應當反映與該項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無法可靠確定預期實現方式的,應當採用直線法攤銷。
無形資產的攤銷金額一般應當計入當期損益(管理費用、其他業務成本等)。某項無形資產所包含的經濟利益通過所生產的產品或其他資產實現的,其攤銷金額應當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
(4)專利權怎麼攤銷擴展資料:
會計准則關於無形資產攤銷的後續計量:
無形資產的應攤銷金額為其成本扣除預計殘值後的金額。已計提減值准備的無形資產,還應扣除已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准備累計金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殘值應當視為零,但下列情況除外:
1、有第三方承諾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購買該無形資產。
2、可以根據活躍市場得到預計殘值信息,並且該市場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很可能存在。
企業至少應當於每年年度終了,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及攤銷方法進行復核。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及攤銷方法與以前估計不同的,應當改變攤銷期限和攤銷方法。
5、無形資產專利權攤銷年限
法律分析:
無形資產按合同規定受益年限(法律未規定)或法律規定使用年限(合同未規定)或合同規定與法律規定(兩者均規定)受益年限中較短者作為其攤銷年限進行攤銷,再或者,合同、法律均未規定,則攤銷年限不應少於10年。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五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自發明專利申請日起滿四年,且自實質審查請求之日起滿三年後授予發明專利權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專利權人的請求,就發明專利在授權過程中的不合理延遲給予專利權期限補償,但由申請人引起的不合理延遲除外。為補償新葯上市審評審批佔用的時間,對在中國獲得上市許可的新葯相關發明專利,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專利權人的請求給予專利權期限補償。補償期限不超過五年,新葯批准上市後總有效專利權期限不超過十四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四十二條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五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自發明專利申請日起滿四年,且自實質審查請求之日起滿三年後授予發明專利權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專利權人的請求,就發明專利在授權過程中的不合理延遲給予專利權期限補償,但由申請人引起的不合理延遲除外。
為補償新葯上市審評審批佔用的時間,對在中國獲得上市許可的新葯相關發明專利,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專利權人的請求給予專利權期限補償。補償期限不超過五年,新葯批准上市後總有效專利權期限不超過十四年。
衍生問題:
_專利權的入賬價值包含哪些方面?無形資產入賬價值主要包括開發過程中的研發支出、開發過程中領用的材料、開發過程中發生的人工費。外購的無形資產,應以實際支付的買價、手續費及其他資本性支出作為入賬價值等等。
6、專利權的會計分錄
取得專利權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無形資產——專利權
貸:銀行存款
無形資產攤銷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
貸:累計攤銷
7、會計分錄……攤銷專利權2500元
1、攤銷專利權2500元會計分錄是: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 2500
貸:累計攤銷 2500
2、專利權屬於無形資產。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無形資產具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無形資產包括貨幣資金、應收帳款、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專利權、商標權等,因為它們沒有物質實體,而是表現為某種法定權利或技術。
3、但是,會計上通常將無形資產作狹義的理解,即將專利權、商標權等稱為無形資產。
(7)專利權怎麼攤銷擴展資料:
職務發明創造分為兩類:
1.執行本單位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包括三種情況:
(1)在本職工作中作出的發明創造;
專利權
(2)履行本單位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作出的發明創造;
(3)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後1年內作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原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在第(3)種情況中,只有同時具備兩個條件,才構成職務發明創造:第一,該發明創造必須是發明人或設計人從原單位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後1年內作出的;第二,該發明創造與發明人或設計人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原單位分配的任務有聯系。
2.主要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是指本單位的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等。
3.一般認為,如果在發明創造過程中,全部或者大部分利用了單位的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料以及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這種利用對發明創造的完成起著必不可少的決定性作用,就可以認定為主要利用本單位物質技術條件。
4.如果僅僅是少量利用了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且這種物質條件的利用,對發明創造的完成無關緊要,則不能因此認定是職務發明創造。
5.對於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如果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