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欠費終止了怎麼辦
1、專利欠費2年還能恢復么
【法律分析】:專利權終止通知書後可以有兩個月的時間進行恢復,恢復費1000元。但超過兩個月期限後,專利權就徹底失去了。如果再用同樣的方案去申請新的專利,則原有已經失去了專利權的專利會影響到後申請的新穎性,因此,新申請的專利是不能獲得專利權的。
專利權的終止是指專利權保護期限已滿或由於某種原因專利權失效。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
2、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專利權;
3、專利權期滿,專利權即行終止。
專利年費滯納期滿仍未繳納或者繳足專利年費和滯納金的,自滯納期滿之日起兩個月內,最早不早於1個月,作出專利權終止通知,通知專利權人,專利權人未啟動恢復程序或恢復未被批準的,在終止通知書發出4個月後,在專利登記簿和專利公報上分別予以登記和公告。之後,專利申請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庫。專利權終止日應為上一年度期滿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三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負責管理全國的專利工作;統一受理和審查專利申請,依法授予專利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利管理工作。
2、專利權終止後怎麼恢復?
專利權終止後的恢復辦法: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當事人可以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但必須說明理由,必要時需要附具有關證明文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條第一款、第三款、第五款
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當事人依照本條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應當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附具有關證明文件,並辦理權利喪失前應當辦理的相應手續;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還應當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
本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規定不適用專利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九條、第四十二條、第六十八條規定的期限。
3、專利沒交年費,過期了怎麼辦,再申請有用嗎,還是怎樣
6
4、專利權終止了怎麼恢復
法律分析:國知局在發出《終止通知書》時,會給專利權人一個合理期限(2個月)來提出恢復權利的申請。專利權人逾期不申請,專利權最終喪失;除非專利權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逾期。專利權的終止是指專利權保護期限已滿或由於某種原因專利權失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六條 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因其他正當理由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可以自收到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5、專利年費忘記繳了怎麼辦?
專利繳費是有期限的。超過期限的六個月之內(包括剛好六個月)還可以繼續補繳。詳細情況如下:(1)超過規定期限1天至1個月(含1個整月),只需要補繳年費,不用補繳滯納金;(2)超過規定期限1個月至2個月(含2個整月),需繳納的滯納金數額為全額年費的5%;(3)超過規定期限2個月至3個月(含3個整月),需繳納的滯納金數額為全額年費的10%;(4)超過規定期限3個月至4個月(含4個整月),需繳納的滯納金數額為全額年費的15%;(5)超過規定期限4個月至5個月(含5個整月),需繳納的滯納金數額為全額年費的20%;(6)超過規定期限5個月至6個月(含6個整月),需繳納的滯納金數額為全額年費的25%。不過超過了6個月之後,專利權就終止啦。
6、專利沒及時繳納費用被終止後過多久時間可以辦理恢復
專利沒及時繳納費用,被終止後二個月內可以辦理恢復,並且需要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規定如下:
第六條 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因其他正當理由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可以自收到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當事人依照本條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應當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附具有關證明文件,並辦理權利喪失前應當辦理的相應手續;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還應當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
當事人請求延長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說明理由並辦理有關手續。
本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規定不適用專利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九條、第四十二條、第六十八條規定的期限。
(6)專利欠費終止了怎麼辦擴展資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規定:
1、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
一、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
二、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其專利權的。
專利權的終止,由專利局登記和公告。
2、第四十八條 自專利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滿六個月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都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
3、第四十九條 專利復審委員會對宣告專利權無效的請求進行審查,作出決定,並通知請求人和專利權人。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由專利局登記和公告。
對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發明專利權無效或者維持發明專利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專利復審委員會對宣告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無效的請求所作出的決定為終局決定。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7、專利權終止了還能恢復嗎?
專利權終止一般不能恢復。但若專利權人因不可抗力而導致權利終止的,可以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提供相關證據,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法律依據】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條
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當事人依照本條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應當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附具有關證明文件,並辦理權利喪失前應當辦理的相應手續;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還應當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
本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規定不適用專利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九條、第四十二條、第六十八條規定的期限。
8、專利權終止後怎麼做恢復
專利權終止恢復的方式:專利權人可以根據相關規定,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請求恢復權利。並且當事人請求恢復權利的,無需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僅需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
《關於專利、商標、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受疫情影響相關期限事項的公告》
一、當事人因疫情相關原因延誤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適用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當事人可以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請求恢復權利。請求恢復權利的,無需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但需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說明理由,附具相應的證明材料,同時辦理權利喪失前應當辦理的相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