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軟著專利
軟體著作權是專利嗎?軟體著作權與軟體的專利是兩個概念,不是一回事。軟體專利是權利人通過申請軟體的專利,達到軟體的設計方面受到法律的保護。軟體專利的保護范圍,不包括對軟體本身的保護。軟體著作權是專利嗎作為開發軟體的人,對於自己開發出來的計算機軟體,其實是享有一定的權利,而這種權利就屬於軟體著作權。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這是對於軟體所具有的專有權利,軟體著作權屬於民事權利。但軟體著作權並非是從開發完成之日就自動取得的,還需要辦理手續。開發完成的軟體作品,要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經過登記備案的軟體,可以有效地保證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比如在軟體著作權發生正義的時候,可以根據登記備案的信息來確定軟體完成的時間等重要的內容。經過登記備案的軟體作品,登記機構會定期發出公告,向社會宣傳該軟體產品,針對軟體產品從事相應的版權貿易活動時,經過登記備案認證的軟體產品,其軟體產品的價值會大大的增加。關於軟體的登記,權利人申請著作權登記的計算機軟體,首先應當是是申請人自己獨自開發完成(這里也包括了合作開發的情況)的軟體產品,或者是經過自己修改的軟體產品,但是要經過原著作人的同意才可以。都可以進行軟體產品是由多人合作開發研究完成的,要有全體軟體著作人進行協商,選出一名為代理人進行辦理登記備案。如果著作權人協商的結果沒有達到一致,在不對其他著作權人利益構成損害的情況之下,其中的任何一名著作人都可以進行申請登記備案,同時要註明其他著作人。軟體著作權與軟體的專利是兩個概念,不是一回事。軟體專利是權利人通過申請軟體的專利,達到軟體的設計方面受到法律的保護。軟體專利的保護范圍,不包括對軟體本身的保護。軟體的著作權是根據我國的《著作權法》還有《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來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而軟體專利權是根據《專利法》來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利。軟體著作權和軟體專利權在法律上保護原則是不一樣的。軟體著作權在軟體產品創作完成的時候,軟體著作權就已經產生了,而且軟體著作權的登記備案,也是權利人自願進行軟體登記本案的,自願進行軟體產品登記備案可以更好的體現公證的效力,對以後維護自己的權利也是有很大的幫助。軟體專利權,權利人要向專利局提出申請,軟體專利權才會發生,而且申請軟體專利,是按照申請在線的原則執行。軟體專利權對於軟體著作權的保護,法律方面在給予的保護力度上面還是比較大的。因為軟體專利權是一種對軟體產品,思想上面的一種保護機制。
2、軟體著作權和專利有什麼區別?
軟體著作權和專利有什麼區別?軟體著作權和專利有什麼區別?(2) 軟體著作權和專利有什麼區別?計算機軟體著作權是指軟體的開發者或者其他權利人依據有關著作權法律的規定,對於軟體作品所享有的各項專有權利。專利,從字面上是指專有的權利和利益,一般是由政府機關或者代表若干國家的區域性組織根據申請而頒發的一種記載發明創造內容的文件,我們來詳細的看一下軟體著作權和專利有什麼區別。一、軟體著作權和專利區別:申請方式不同(1)軟體著作權在軟體創作完成後即可獲得,就是常說的進行軟著登記,以起到類似公證的作用。(2)其一,專利必須向專利局提出申請才能獲得。其二,軟體專利申請描述的是軟體的構思。二、軟體著作權和專利區別:通過制度不同(1)軟體著作權採取登記制,基本是100%可以通過的,軟著是對作品的外在表現形式進行保護。(2)專利採取審查制,必須滿足專利授權的條件才行,專利是對技術的功能,性能等進行保護。三、軟體著作權和專利區別:法律依據不同(1)軟體的著作權保護依據是《著作權法》和《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2)軟體的專利權保護依據是《專利法》
3、plc控制系統申請軟著好還是專利好
可以參考以下資料
軟著與專利的相同點是:申請成功都能獲得政府資助,並且都可以作為申請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條件等。軟著與專利的不同點是:
1、法律依據不同。軟體著作權保護是依據《著作權法》和《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來實行的;專利保護是依據《專利法》來實行的。
2、保護原則不同。軟體著作權是在軟體創作完成後自動產生的,也是自願進行軟體著作權登記。專利則必須向專利局提出申請才能獲得保護。
3、保護對象不同。軟體著作權申請提交的資料是源代碼及用戶操作手冊,所以軟體著作權保護的是表現形式,不保護思想。如果競爭對手吃透了軟體改變代碼重新編寫功能一樣的軟體,那麼也算不侵權。專利則不同,在申請時描述的是軟體的設計構思,一旦獲權後,他人只要採用了軟體專利的設計構思或方案,就可能構成侵權。
4、申請通過率不同。軟體著作權登記通過率極高,專利申請要求技術性高,並且要滿足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等諸多要求,申請難度較高,通過率低。
5、申請提供資料不同。軟體著作權需提供: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申請表、源代碼及說明手冊;專利需提供: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委託說明書、技術交底書(外觀專利則提供圖片或照片)。
6、申請周期不同。軟體著作權申請周期短,可做加急,最快能1天下證;專利申請周期長,尤其是發明專利,往往需要1-2年才能授權下證。
7、保護期限不同。軟體著作權保護期為自然人終生及其死亡後50年,跟著作保護期限差不多。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保護期限從申請日起算10 年,發明專利則是20年。
8、申請和維護費用不同。軟體著作權只有前期申請費用,沒有後續的維護費用;專利除了要交前期的申請費用之外,每年都需要繳納年費,過期不繳納即視為放棄專利權。專利年費交幾年才能交完
軟體可以申請為專利,也可以申請為軟著,專利保護價值更高,但專利申請費用也高。軟著相對來說沒有專利的保護好。
4、軟著屬於專利嗎
軟著屬於專利。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計算機軟體作品享有的財產權利和精神權利的總稱,通常語境下,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又被簡稱為軟體著作權、計算機軟著或者軟著。
具體如下:
1、軟體著作權人是指依照法律的規定,對軟體享有著作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通常,軟體的開發者是軟體著作權人,具體指實際組織開發、直接進行開發,並對開發完成的軟體承擔責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條件獨立完成軟體開發,並對軟體承擔責任的自然人;
2、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中任職期間所開發的軟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軟體著作權由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對開發軟體的自然人進行獎勵針對本職工作中明確指定的開發目標所開發的軟體開發的軟體是從事本職工作活動所預見的結果或者自然的結果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資金、專用設備、未公開的專門信息等物質技術條件所開發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軟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三條 本法所稱的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一定形式表現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視聽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體;
(九)符合作品特徵的其他智力成果。第八條 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可以授權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行使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依法設立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是非營利法人,被授權後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為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主張權利,並可以作為當事人進行涉及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訴訟、仲裁、調解活動。
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根據授權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費。使用費的收取標准由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和使用者代表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國家著作權主管部門申請裁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應當將使用費的收取和轉付、管理費的提取和使用、使用費的未分配部分等總體情況定期向社會公布,並應當建立權利信息查詢系統,供權利人和使用者查詢。國家著作權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對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進行監督、管理。
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的設立方式、權利義務、使用費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對其監督和管理等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5、軟著和專利的區別
法律分析:軟著就是著作權,著作權保護的是內容不被抄襲,專利保護的是方法不被盜用。著作權在作品完成即可受保護,專利必須通過申請審核後才能受到保護。軟體受版權保護,但是只有有創造性、新穎性、實用性軟體技術才能申請專利。高新企業認定及相關政府項目認可的軟體著作權,可加急辦理,相對於專利的長周期性,著作權在這方面具有一定的優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整體或者局部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6、軟著是專利么
法律分析:1、軟體著作權屬於著作權的范圍,受《著作權法》保護,不是專利的一種,不受《專利法》保護 ;
2、兩者是同屬於知識產權概念,種類不同而已,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是軟體證明材料通過國家認可機構「版權保護中心」審核取得的,而專利是受法律規范保護的發明創造,它是指一項發明創造向國家審批機關「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經依法審查合格後向專利申請人授予的在規定的時間內對該項發明創造享有的專有權;
3、計算機軟體著作權是指軟體的開發者或者其他權利人依據有關著作權法律的規定,對於軟體作品所享有的各項專有權利;就權利的性質而言,它屬於一種民事權利,具備民事權利的共同特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
7、軟著和專利有什麼區別?
1、定義不同:
軟體著作權是指軟體的開發者或者其他權利人依據有關著作權法律的規定,對於軟體作品所享有的各項專有權利。
專利是由政府機關或者代表若干國家的區域性組織根據申請而頒發的一種文件。
2、所依據的國家法律不同:
軟體著作權保護主要依據《著作權法》、《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
專利的保護主要依據《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法》。
3、保護的形式不同:
軟著是對作品的外在表現形式進行保護。
專利是對技術的功能,性能等進行保護。
對於相同的軟體,著作權的價值遠小於專利的價值。
著作權在作品完成即可受保護,專利必須通過申請審核後才能受到保護。
4.獲取的難度不同:
軟體著作權採取登記制,基本是100%可以通過的。
專利採取審查制,必須滿足專利授權的條件才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軟體著作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專利
8、軟著和專利有什麼區別
軟體著作權和專利的區別主要表現為:
1、著作權保護的是內容不被抄襲,專利保護的是方法不被盜用;
2、著作權在作品完成即可受保護,專利必須通過申請審核後才能受到保護;
3、軟體都受版權保護,但是只有有創造性、新穎性、實用性的軟體技術才能申請專利;
4、高新企業認定及相關政府項目軟體著作權也是認可的,且可加急辦理,相對於專利的長周期性,著作權在這方面具有一定的優勢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計算機軟體(以下簡稱軟體),是指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第四條
受本條例保護的軟體必須由開發者獨立開發,並已固定在某種有形物體上。第五條
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所開發的軟體,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條例享有著作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第二十二條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9、發明、實用專利與軟著的區別是什麼?
你好,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根本區別 發明 專利法所稱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1)發明是一項新的技術方案 技術方案是指運用自然規律解決人類生產、生活中某一特定技術問題的具體構思,是利用自然規律、自然力使之產生一定效果的方案。技術方案一般由若干技術特徵組成。例如產品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徵可以是零件、部件、材料、器具、設備、裝置的形狀、結構、成分、尺寸等等;方法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徵可以是工藝、步驟、過程,所涉及的時間、溫度、壓力以及所採用的設備和工具等等。各個技術特徵之間的相互關系也是技術特徵。
(2)發明分為產品發明和方法發明兩大類型 產品發明包括所有由人創造出來的物品做出的發明。 方法發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規律的方法,又可以分為製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兩種類型,例如對加工方法、製造方法、測試方法或產品使用方法等所做出的發明。 專利法保護的發明也可以是對現有產品或方法的改進。絕大多數發明都是對 現有技術的改進,例如對某些技術特徵進行新的組合,對某些技
術特徵進行新的選擇等,只要這些組合或選擇產生了新的技術效果,就是可以獲得專利保護的發明。 實用新型 專利法所稱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與發明的相同之處在於,實用新型也必須是一種技術方案,而不能 是抽象的概念或者理論表述。實用新型與發明的不同之處在於,第一,實用新型只限於具有一定形狀的產品,不能是一種方法,例如生產方法、試驗方法、處理方法和應用方法等,也不能是沒有固定形狀的產品,如葯品、化學物質、水泥等;
第二,對實用新型的創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實用性較強。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專利法所稱的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它是指通過發明人的構思,利用自然規律創造出的針對各種技術問題的新的解決方案。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還規定:「專利法所稱的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也就是說,實用新型專利是對機器、設備、裝置、用具或器件的形狀、構造或其結合提出新的方案,並且該新的方案能夠在工業上製造出具有實用價值或實際用途的產品。 實用新型專利同發明專利相比,
一是實用新型與形狀有關,保護范圍窄;
二是發明具備「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的條件,而實用新型只需「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的條件。實用新型的創造性水平要求比發明低,因此,有人把實用新型專利稱為「小發明」專利,把取得專利的實用新型稱為「小專利」。《專利法》對實用新型的專利申請規定了比發明專利簡化的審批程序。在收費方面,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應繳納的各種費用比申請發明專利應繳納的各種費用低,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限比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短。
一、取得保護的方式不同
著作權多實行重要作品獨立完成,不論他們之間是否相同、類似,都受著作權保護,而商標權則不同,凡與已注冊的同類或類似商品的商標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標志,依照各國商標法往往不能取得專用權。而對於同一內容的發明專利法只授予先申請人,要求「首創性」。
二、權利客體范疇不同
著作權保護文學、藝術、科學作品;專利權保護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商標權保護注冊商標。著作權客體較專利權、商標權廣泛得多。
三、權利的內容不同
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具有不可轉讓性、永久性的特點,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等。著作財產權主要包括復制權、發行權、展覽權、表演權、廣播權等。相比之下,專利權、商標權的內容簡單,著作財產權的使用方式復雜。
四、權利的排他性不同
只要是獨創的作品,不論其是否與已發表的作品相似,均可獲得獨立的著作權。相比之下,專利權、商標權具有較強的排他性。如果發明人就一項技術成果獲得專利,其他人未經他的許可,不能隨便在生產、經營中使用這項技術。未經商標權人的許可,他人不得在同一商品或者類似的商品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相似的商標。
五、權利受保護的期限不同
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的保護期限一般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後50年:發明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限為10年,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期滿可續展10年,續展的次數不限,希望能幫助到你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