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保護的智力成果
1、《專利法》保護的對象都有什麼?
是指依法應授予專利的發明創造。根據我國專利法第2條的規定,專利法的客體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
2、我國法律對保護公民特別是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有哪些具體規定??
《著作權法》規定,未成年人享有作品的著作權。《專利法》中,若該未成年人的發明創造、實用新型、外觀設計是依靠學校的主要設備完成的,學校享有該專利權;若該未成年人是獨立發明的,則該未成年人享有專利權。一般,我國法律對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的保護同保護成年人是相同的。
3、保護智力成果權的法律
1,智力成果權,也稱知識產權,通常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和商標權,以及反不正當競爭中的商業秘密等。
2,具體保護法律參考:《民法》及《知識產權法》《專利法》《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
4、我國法律保護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有哪些具體規定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36條規定,國家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榮譽權不受侵犯。專利權屬於智力成果權的一種,所以,國家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的專利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作為專利權人享有以下幾方面的權利:
一、專利權人自己實施其專利的權利。即專利權人有自己製造、使用、銷售和進口其專利產品或使用其專利方法的專有權,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他人不得擅自實施其專利。
二、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的權利。即專利權人有權同其他單位或個人簽訂專利許可使用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專利技術,從而獲得專利使用費。
三、轉讓其專利權的權利。即專利權人有權將自己的專利權的所有權轉讓他人,一經轉讓,便喪失了對專利的所有權,而受讓人成為新的專利權人。
四、標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的權利。即專利權人有權在其專利產品上或者該產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目的是告知他人該產品已取得專利,任何人不得侵犯。
五、署名權。即發明人或設計人有在專利文件中寫明自己是發明人或設計人的權利。
實踐當中,侵犯未成年人的專利權的行為具體表現為以下幾種:
一、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為生產經營目的實施他人專利權。包括:(1)對產品專利的侵犯,即製造、使用、銷售、進口專利產品;(2)對方法專利的侵犯,即使用該專利方法或使用、銷售、進口依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二、假冒他人專利。即非專利權人在自己的產品或包裝上弄虛作假地加上專利權人的專利產品標記或專利號,冒充專利產品非法銷售牟取利潤或者把非專利方法冒充為專利方法的行為。
三、專利機關作出了不符合專利法規定的專利實施強制許可決定和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
未成年人按照專利法規定的法定程序依法被授予的專利權,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和范圍內,享有國家行政與司法程序的保護。
一、行政保護。《專利法》第60條規定:「對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的侵權行為,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處理、專利管理機關處理的時候,有權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損失。」依此,當未成年人的專利權被他人非法侵犯時,可以自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或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請求專利管理機關對侵權人的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以獲得行政保護。
二、行政訴訟保護。《專利法》第49條第2款規定:「發明專利權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發明專利權無效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專利法》第58條規定;「專利權人對專利局關於實施強制許可的決定或者關干實施強制許可的使用費的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通過行政訴訟程序,可以使未成年的專利權在遭受專利局、專利復審委員會的侵犯時,能夠獲得有效的法律救濟。
三、民事訴訟保護。《專利法》第60條規定:「對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的侵權行為,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法院經審查,認為被告人的行為構成專利侵權的,則判令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停止侵權行為.賠償損失、沒收非法所得產品、向專利權人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專利權人的信譽等。
5、維護智力成果權方面的法律
《著作權法》第一條 為保護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作者的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鼓勵有益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物質文明建設的作品的創作和傳播,促進社會主義文化和科學事業的發展與繁榮,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三條 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體;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專利法》第一條 為了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鼓勵發明創造,推動發明創造的應用,提高創新能力,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這些都是保護智力成果權方面的法律。
6、哪些智力成果不受專利法
您好,根據《專利法》 第五條 對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版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權專利權。
第二十五條 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
(一)科學發現;
(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
(五)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六)對平面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對前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規定授予專利權。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7、不受專利法保護的智力成果有哪些
【法律分析】:1、反社會公德的發明創造違反社會公德的發明創造不利於我國精神文明建設,不能取得專利權。社會公德可以理解為公眾普遍認為是正當的、並被接受的倫理道德觀念和行為准則。發明創造在客觀上與社會公德相違背的,不能被授予專利權。例如,帶有暴力兇殺或者淫穢的圖片成者照片的外觀設計,不能被授予專利權。
2、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妨害公共利益,是指發明創造的實施或使用會給公眾或社會造成危害,或者會使國家和社會的正常秩序受到影響。例如發明創造的實施或使用會嚴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平衡的,不能被授予專利權。但是,如果因為對發明創造的濫用而可能造成妨害公共利益的,或者發明創造在產生積極效果的同時存在某種缺點的,例如對人體有某種副作用的葯品,則不能以「妨害公共利益」為理由拒絕授予專利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五條 對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獲取或者利用遺傳資源,並依賴該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第二十五條 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
(一)科學發現;
(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
(五)原子核變換方法以及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六)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對前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規定授予專利權。
8、智力成果受到智力成果權保護嗎?
智力成果是屬於知識產權法的保護范圍,不同的智力成果適用不同的法律,比如商標法,著作權法、專利法都是不同的知識產權。
9、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不能授予專利權的智力成果包括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
一、科學發現版;
二、智力活權動的規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
五、有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對上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規定授予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