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州市專利資助資金申報指南
1、廣州荔灣區專利資助標準是什麼?需要哪些資料?
廣州荔灣區專利資助標準是什麼?需要哪些資料?對於專利的重要性大家都知道,但是礙於的專利申請費用,導致了很多人對於專利申請盡管有想法,最終都會放棄申請專利,這可怎麼行,下面我們八戒知識產權就來給大家介紹下廣州荔灣區專利資助標准,來幫助大家更輕松的申請專利。廣州荔灣區專利資助標準是什麼?1.廣州荔灣區專利資助之個人:國內發明專利資助500元/件;實用新型專利資助300元/件;外觀設計專利資助100元/件;國外發明專利資助2000元/件;PCT國際專利資助1000元/件。2.廣州荔灣區專利資助之法人:國內發明專利資助1000元/件;實用新型專利資助400元/件;外觀設計專利資助200元/件;美國、日本、歐盟等國家或地區發明專利資助10000元/件;其它國家或地區發明專利資助2000元/件;PCT國際專利資助5000元/件。廣州荔灣區專利資助需要哪些資料?1.《荔灣區專利補助資金領取單》(一式二份)2.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3.專利申請請求書首頁; 4.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收費收據;5.單位營業執照或個人身份證明材料; 6.申請人為單位的提供廣州市內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申請人為個人的提供本人工商銀行開戶的銀行卡或存摺復印件。以上附件2、3、4、5、6提交復印件(所有復印件上請註明:與原件相符,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個人簽名),原件備查。關於廣州荔灣區專利資助標準是什麼?需要哪些資料?這一問題我們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想要申請廣州荔灣區專利資助,請聯系我們在線客服,或撥打八戒知識產權全國免費服務熱線。相關閱讀:廣州越秀區專利資助
2、申請專利資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請資助的材料:
(一)單位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書、社團登記證)或個人身份證明(含人才特聘證、學生證)、暫住證(公安局或派出所證明文件、或個人社保繳交證明、個人所得稅繳交證明)等證明材料;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是兩人或以上的,須上傳其他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的委託書。
(二)發明專利證明文件(按專利明細表順序提交);1、已授權發明專利:發明專利證書;2、未授權發明專利: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發明專利請求書首頁、發明專利初步審查合格通知書和申請費、實審費、代理費等費用憑據、發票;
(三)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證書;
(四)港澳台和美國、日本、歐洲等已授權發明專利:專利證書和發明專利說明書扉頁;
(五)《PCT專利合作條約》:PCT專利申請請求書首頁、國際檢索報告(或國際初審報告)
(六)專利代理機構營業執照、代理機構資格證書及相關專利代理合同書(協議)等。
具體的資料可去專利局的網站查找。
3、辦理專利資助申請的條件有哪些
1、目前都台專利資助相關政策同區具體資助內容能所同 2、同區資助政策能隨著同間其資版助內容所變化建權議申報企業具體查看新申報政策便功申報 3、些區級專利資助政策申報比深圳市專利資助政策同深圳市面某區專利資助政策即申報深圳市級資助、申報區級資助 4、般具體申報工作解委託專業政策資助申報服務機構代申請辦理利於提高資助申報功率
4、專利申請資助的辦理
辦理專利申請資助的辦法: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可以與發明人、設計人約定或根據法律規定,進行獎勵或支付報酬。並且該獎勵、報酬按照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七十六條
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可以與發明人、設計人約定或者在其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規定專利法第十六條規定的獎勵、報酬的方式和數額。
企業、事業單位給予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獎勵、報酬,按照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七十七條
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未與發明人、設計人約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規定專利法第十六條規定的獎勵的方式和數額的,應當自專利權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發給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獎金。一項發明專利的獎金最低不少於3000元;一項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獎金最低不少於1000元。
由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建議被其所屬單位採納而完成的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應當從優發給獎金。
5、專利資助
應該去的地方除了深圳市科技局,還有深圳市知識產權局,深圳市人民政府,以及深圳各個行政區的人民政府網站。這些都會有。
其中一個應該是你要的,你看看。
深圳市財政局、深圳市知識產權局關於印發
《深圳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2005年10月9日 深財企[2005]37號)
為加強對我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的管理,規范資金的使用,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完善區域創新體系推動高新技術產業持續快速發展的決定》(深發〔2004〕1號)和《關於貫徹落實〈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建設科技強省的決定〉的實施意見》(深發〔2004〕7號)的有關規定,我們在原《深圳市專利申請資助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制定了《深圳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深圳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深圳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的管理,根據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完善區域創新體系推動高新技術產業持續快速發展的決定》(深發〔2004〕1號)和《關於貫徹落實〈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建設科技強省的決定〉的實施意見》(深發〔2004〕7號)的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知識產權專項資金,是指市政府每年從財政預算中安排用於促進我市知識產權(僅含專利和版權,下同)工作發展的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
第三條 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實行自願申報、專家評審、社會公示、科學決策、績效評價。
第二章 管理職責及分工
第四條 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職責:
(一)向市財政部門提出年度專項資金預算;
(二)編制專項資金年度決算;
(三)受理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專項資金申請,並組織考察、評審、審核;
(四)會同市財政部門下達專項資金計劃,負責專項資金的日常管理;
(五)負責組織項目驗收,並對資助項目進行績效評價;
(六)會同市財政部門制定配套的管理規定與操作規程。
第五條 市財政部門職責:
(一)審核專項資金年度預算,審查專項資金年度決算;
(二)會同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下達專項資金計劃,並辦理資金撥款;
(三)監督檢查專項資金使用情況,負責對專項資金整體使用績效進行評價;
(四)參與制定與本辦法配套的有關管理規定與操作規程。
第六條 項目承擔單位的責任:
(一)編制項目預算;
(二)負責項目實施;
(三)對項目進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
(四)接受專項資金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五)按要求提供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和有關財務報表。
第三章 資助事項、資助方式及支出結構
第七條 專項資金資助范圍:
(一)國內外發明專利、PCT國際專利申請和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
(二)我市重大專利項目;
(三)知識產權的宣傳培訓;
(四)知識產權應急及預警公共平台(以下簡稱公共平台)建設。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專項資金資助:
(一)知識產權項目有爭議的;
(二)申請人因其違反國家專利法規和著作權(版權)法規的行為被依法處罰未逾2年的;
(三)申請人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不得給予資金資助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 專項資金採取補貼和獎勵兩種方式給予資助。
第十條 專項資金80%以上用於資助發明專利、PCT國際專利申請、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和應急及預警公共平台項目建設。
第四章 資助條件及標准
第十一條 申請人申請發明專利及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費用補貼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我市登記注冊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具有我市常住戶籍或者在我市工作、學習並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證》或《出國留學人員來深工作證》的個人;
(二)發明專利及計算機軟體符合我市的產業發展方向;
(三)國內發明專利申請已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受理或授予專利權;涉外專利已獲國外專利局授予專利權;
(四)共同發明專利申請中的第一申請人為本辦法規定的申請人;
(五)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提交PCT國際專利申請,已繳納相關費用;
(六)計算機軟體已通過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登記。
第十二條 發明專利申請及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費用補貼標准:
(一)國內發明專利申請補貼
1.申請人請求實質性審查並繳納有關費用後最高補貼人民幣(下同)2200元(但對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批准費用減緩的,在低於補貼額度下,專利申請費和審查費按實際支出給予補貼);
2.取得專利證書後,每件最高給予補貼2000元,委託深圳專利代理機構代理的,增加補貼1800元;
申請人在取得專利證書後一並申請補貼的,由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按以上補貼標准一次性給付。
(二)境外發明專利申請補貼
在取得專利證書後6個月內提出申請,分別按不同的國家或地區(每件最多補貼2個國家或地區)給予一次性補貼:
1.在美國、歐盟和日本等國取得專利,每件最高補貼5萬元;
2.在設有專利審批機構的其他國家或地區取得專利,每件最高補貼3萬元;
3.在香港和台灣地區申請發明專利的,按照國內申請發明專利資助標准辦理。
(三)PCT申請補貼標准
依照PCT規則提交國際專利申請的發明專利項目,經審查符合資助條件的,在取得國際檢索之後一年內,單位申請的每件最高補貼10000元,個人申請的每件最高補貼6000元。
(四)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資助標准
在計算機軟體開發完成後一年內在國家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機構進行了登記,並在取得《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後6個月內提出申請的,每件補貼300元。
第十三條 專項資金對深圳市重大專利項目實行獎勵,參照國家專利獎的有關辦法和標准,每年評審一次。
獎勵分為專利金獎和專利優秀獎兩種。專利金獎每年評選不超過3項,每項獎金50萬元;專利優秀獎每年評選不超過20項,每項獎金10萬元。
對獲得國家專利獎的項目,深圳市給予配套獎勵,其中:獲國家專利金獎每項配套獎勵50萬元,獲國家專利優秀獎每項配套獎勵10萬元。
市重大專利項目獎勵辦法,由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和市財政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四條 知識產權宣傳培訓經費主要用於下列宣傳、培訓和交流:
(一)根據我市產業和經濟發展的特點,針對知識產權工作出現的熱點、難點問題,組織多種形式和內容的宣傳培訓活動;
(二)在中小學校開展知識產權基礎教育活動;
(三)資助我市知識產權專業人才的培養;
(四)補助參與國家級知識產權重大活動和我市知識產權重大宣傳項目。
第十五條 公共平台應依託知識產權重點及優勢企業、重點行業協會(含專業中介機構)建立。專項資金根據依託單位的不同類型規模及納稅情況給予補貼,每個原則上不超過30萬元。
申請公共平台補貼的依託單位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設立有知識產權管理機構,配備有2名以上專職工作人員,已建立較為健全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和激勵機制;
(二)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工作制度化,員工的培訓率達到60%以上,無惡意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及事件發生;
(三)建立專利檢索制度,有專人負責知識產權情報分析工作,在同行中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咨詢和服務,願意就所承擔的知識產權應急及預警平台建設項目對外開展服務,但涉及本身商業秘密的信息除外;
(四)知識產權申請的數量居該行業前列;專利實施率達到80%以上;
(五)對知識產權管理、保護和運用的投入,包括專利申請、維護、訴訟、信息利用、培訓和獎勵的費用占企業研發投入的5%以上。
第五章 資助申報及審批
第十六條 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編制年度預算,市財政部門提出專項資金支出結構意見,報分管市領導批准後執行。
第十七條 資助申請由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常年受理。申請人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向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按要求提供資料。
第十八條 專利申請費及軟體著作權登記費補貼由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受理審核確定;公共平台項目、重大專利獎勵項目及宣傳培訓項目,由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組織項目考察、篩選、評審,考察評審辦法另行制定。
第十九條 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提出專項資金安排意見,報市財政部門復核。
第二十條 重大專利項目獎勵和公共平台補貼名單應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五個工作日。
第二十一條 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下達專項資金計劃,市財政部門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第六章 資金使用及項目管理
第二十二條 專利申請及軟體著作權登記費用補貼實行預先撥付、專戶管理。由市財政部門預撥200萬元資金到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開立的專利補貼專戶作為周轉,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在受理和審核補貼申請後,可從專利補貼專戶中預先撥付專利申請及軟體著作權登記費用補貼。
第二十三條 專利補貼專項資金必須專款專用,每財政年度結束,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應將專利補貼專戶的資金使用及結余情況報財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四條 宣傳培訓主要委託中介機構進行,所需經費由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專項安排,並提供詳細的資金使用進度安排,市財政部門按經復核的資金計劃和資金使用進度撥付款項。
第二十五條 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應與公共平台項目建設單位簽訂專項資金使用合同。專項資金使用單位在指定的監管銀行開設專戶,實行專款專用。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監管銀行對資金使用單位提出的用款申請進行審查,發現超出合同規定使用專項資金或改變資金用途的,可授權監管銀行拒付。
市財政部門負責確定監管銀行並定期考核。
第二十六條 項目完工後6個月內,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應組織項目驗收。
第七章 監督檢查
第二十七條 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應進行項目日常跟蹤管理,建立項目績效考評制度,及時將考評結果向分管市領導報告,並抄送市財政部門;考評結果將作為審核以後申報資格的依據。
第二十八條 市財政部門應加強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開展資金整體使用績效評價。
第二十九條 項目單位和申報個人違反財經紀律、虛報、冒領、截留、挪用專項資金的行為,由市財政部門責令改正,同時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受資助申請人有本條第一款違規行為的,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3年內不受理其資助申請,並將受資助單位及責任人列入政府資金使用誠信黑名單。
第三十條 受委託的社會中介機構在項目和經費的評審、評估和審計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與受資助申請單位串通作弊等行為並出具相關報告的,由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依法取消其項目和經費的評審、評估和審計資格,市財政部門依照《會計法》、《注冊會計師法》和《深圳經濟特區注冊會計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罰。造成專項資金損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 參與評審專家利用評審機會以權謀私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評審專家資格,在新聞媒體上予以公布並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二條 專項資金管理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沒有認真履行職責,在管理和監督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市財政部門和監察機關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深圳市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專項資金的管理費用按照有關規定列入年度部門預算申報安排。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由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和市財政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深圳市專利申請資助管理辦法》(深財企〔2003〕3號)同時廢止。
發布部門:深圳市其他機構 發布日期:2005年10月09日 實施日期:2005年10月09日 (地方法規)
6、國家專利產品如何申請政府資助資金
國家專利產品申請政府資助資金流程:
1、准備一份2萬——10萬字的可行性報告(報告規模根據項目不同而定),裡麵包含,技術先進性、與其他(國內外)項目的數據對比、市場前景、競爭狀況、企業管理狀況、企業研發狀況以及設想、財務用於研發的現狀以及計劃等;
2 定好企業的目標(於政府而言,是驗收指標)。包括,達到多少銷售額、項目納稅多少、帶動多少就業計劃、是否牽頭成立行業、技術標准、得到什麼的第三方檢測、通過什麼用戶的試用以及相關報告。
3 有相關的軟體著作權,至少兩個。
4 獲得一定的榮譽稱號、例如民營科技企業、守信重合同企業、高新企業等
5 有一定的行業地位,例如加入某行業協會,如能擔任理事類更好
6 項目所需的其他條件 如完稅證明、會計師審計報告、驗資報告等
7、深圳專利資助有什麼要求?要怎樣申請?
深圳專利資助是深圳市專利申請資助管理辦法,為鼓勵我市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及個人積極從事發明創造,促進我市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制定的辦法。但是不是所有的企業都可以申請資助的,下面我們就來介紹一下深圳專利資助有什麼要求?要怎樣申請?深圳專利資助有什麼要求?要怎樣申請?深圳專利資助有什麼要求?要怎樣申請?(一)我市黨政機關以及在我市注冊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二)具有我市常住人口戶籍並在我市工作、學習的個人;(三)在我市工作、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證》或者《出國留學人員來深工作證》的個人;(四)在我市全日制大專院校學習的學生;(五)在內地全日制大專院校學習的深圳籍學生。其它在深圳工作、學習持有《深圳經濟特區勞務暫住證》和《深圳經濟特區非勞務暫住證》的人員,其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對我市經濟發展有重大意義的,也可以依照本辦法申請資助。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資助的申請應當在取得專利證書之後6個月內提出。第八條 國內發明專利申請資助可以按獲取專利證書的進度分兩次付款:(一)申請人請求實質性審查並繳納有關費用後資助人民幣(下同)2200元(但對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批准費用減緩的,在低於資助額度下,專利申請費和審查費按實際支出給予資助);(二)取得專利證書後,每件給予資助1500元,委託專利代理服務機構代理的,增加資助1700元。申請人在取得專利證書後一並申請資助的,則由市知識產權局按以上資助標准一次性給付。符合《深圳市高新技術產品目錄》的實用新型專利在取得專利證書後每件給予一次性資助600元。國外發明專利在取得專利證書後按不同的國家和地區分兩個檔次給予一次性資助(每件最多資助二個國家或地區):在美國、歐盟和日本等國家取得的專利每件專利資助50000元;設有專利審批機構的其他國家或地區每件資助30000元。受理與審批,市知識產權局收到申請報告及相關資料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市知識產權局在收到市財政局撥款後,通知申請人領取專利資助資金或根據申請人提供的方式直接撥付申請人。本辦法所指的專利代理機構應是依法在深圳市注冊設立的代理機構。本辦法由市知識產權局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本辦法自2003年4月1日起實施。關於深圳專利資助有什麼要求?要怎樣申請?就給大家介紹到這里了,有符合條件的企業朋友可以按照我們上述的方法來申請資助。
8、專利資助如何申報備案
專利資助申報要求
1.申報者為該專利的第一專利權人且是第一專利申請人。
2.申請資助的專利或專利申請具有良好的市場應用前景,符合我市的產業發展方向。
3.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提交專利申請並獲得專利授權。
4.辦理時限:
(1)中國發明專利申請階段資助或獲得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授權後的資助,應分別在發明專利申請進入實審或專利獲得授權之日起6個月內到市政務中心科技局(知識產權局)窗口(以下簡稱窗口)辦理。
(2)PCT申請國際階段資助、國外專利申請資助或獲得外國國家(地區)授權專利資助應在PCT申請國際檢索報告郵寄之日、國外專利受理之日或專利授權之日起12個月內到窗口辦理。
(3)企事業單位年度涉外發明專利申請總量資助應在次年12月31日前辦理。
(4)逾期不予受理。
5.已在國內其他地區享受同類性質專利資助的同一專利,不再給予資助。
6.屬於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規范專利申請行為的若干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第45號令)所列的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獲得的專利不予資助。
專利資助申報材料
1.專利資助申請表;
2.證明材料:
(1)中國專利的資助:
發明專利申請階段的資助需提交: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發明專利申請進入實審通知書;
獲得授權專利的資助需提交:專利證書、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
(2)向外國國家(地區)申請專利的資助,應提交與國內專利代理機構簽訂的委託合同復印件並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同時提交:
通過PCT途徑提出的,提交PCT國際申請號和國際申請日通知書、PCT申請請求書、國際檢索報告以及繳納規定費用的繳費憑證;
通過巴黎公約途徑提出的,提交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向外國申請專利保密審查意見通知書,外國專利審查機構出具的受理通知書、相關繳費憑證及中文譯本。
(3)在外國國家(地區)獲得授權專利的資助:應提交外國專利審查機構出具的受理通知書、授權專利公告首頁、授權證書的復印件及中文譯本,並加蓋申報單位公章;通過巴黎公約途徑提出的,還需提交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向外國申請專利保密審查意見通知書。
(4)企事業單位年度涉外發明專利申請總量資助應提交:與國內專利代理機構簽訂的委託合同復印件並加蓋申報單位公章;通過PCT途徑提出的,提交PCT國際申請號和國際申請日通知書、PCT申請請求書、國際檢索報告以及繳納規定費用的繳費憑證;通過巴黎公約途徑提出的,提交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向外國申請專利保密審查意見通知書,外國專利審查機構作出的受理通知書、相關繳費憑證及中文譯本。
3.權利人證明材料:
(1)單位申請資助的,提供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社團登記證(需有年檢記錄),組織機構代碼副本;企業提供近三個月稅務部門出具的納稅證明,事業單位和社團提供開展正常經營活動證明,並提供權利人授權委託書及經辦人身份證。
(2)個人申請資助的,本市居民提供身份證及戶口簿;非本市居民提供身份證和成都市長期居住證。
4. 申請非職務發明資助的專利權人還需提供本人在成都市開設的建設銀行儲蓄卡的復印件。
5. 職務發明的專利資助申請人需提供現行合法的財務收據,註明收款單位、開戶行、賬號等。
6.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企業更名後需提供工商注冊變更等相關材料(據實提供)。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按順序裝訂,統一使用A4紙張。申報時,需提供證明材料或復印件材料的原件以備核查。
五、申報時限
項目實行常年申報、分批審核,採取後補助支持方式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