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系統十大敗筆調查科技界
1、專利檢索有什麼作用?中國專利檢索系統有哪些?
中國專利檢索就是從大量現有的專利文獻或專利資料庫中,檢索出符合某一指定要求的專利文獻和專利相關信息的過程。簡單的說,專利檢索就是專利信息的查找。通過專利檢索,你可以查詢到專利的申請號、申請人、專利名稱等公開信息。那麼專利檢索有什麼作用?中國專利檢索系統有哪些?專利檢索有什麼作用?專利檢索用處很大,舉個應用於專利申請的例子。中國某企業設計的一款跟部嵌有輪的鞋子,新品推出前打算申請專利。通過專利檢索系統作新穎性分析,發明已存在設計基本相同的專利,該專利尚且還在有效期內。檢索其同族專利,發現即使修改設計也無法避開其專利保護范圍。專利檢索過程讓該企業確認了自己的設計是否能申請專利,也學習到同行是如何對自己的專利進行保護的。中國專利檢索系統有哪些?專利檢索方法中,哪些傳統的手工查詢檢索方式已經遠去,隨著知識產權的普及,現已出現很多專業的中國專利檢索系統。1、中國及多國專利審查信息查詢系統,每周進行數據更新,主要用於查詢專利申請的信息。2、SooPat專利搜索,專利搜索界的百度。3、一個免費的、公信力高的中國專利檢索系統,中國知識產權局的專利檢索及分析系統。它的信息量之全可以和商業資料庫一較高下,而且專利局的專利檢索系統展示的專利信息可信度幾乎不容置疑。關於專利檢索有什麼作用?中國專利檢索系統有哪些?這一問題小編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有更多關於專利檢索的問題,大家可以繼續關注八戒知識產權,或電話聯系我們。
2、專利申請的十大誤區是哪十大誤區?
專利申請的十大誤區是哪十大誤區?自從我國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走入了創新的戰略思回想,我答國也不短萌芽出各式各樣的創業基地,各行各業的科技成果呈現著直線的增長趨勢,正式因為專利科技擁有了這樣的增長趨勢,百度搜索引擎隨即出現了大批的專利交易第三方平台,但是很多專利授權人在專利申請上有很多的誤區,那麼專利申請的十大誤區是哪十大誤區?專利申請的十大誤區是哪十大誤區專利申請的十大誤區是哪十大誤區?專利申請的十大誤區1:自主研發的成果不申請專利就有知識產權。專利申請的十大誤區2:產品投入大規模生產後才申請專利。專利申請的十大誤區3:專利產品的改進不需再申請專利。專利申請的十大誤區4:一項技術成果只能申請一類專利。專利申請的十大誤區5:得到了專利證書就獲得了有效的專利權。專利申請的十大誤區6:技術方案交待不清楚。專利申請的十大誤區7:專利申請前不做任何檢索。專利申請的十大誤區8:先發表論文或成果鑒定再申請專利。專利申請的十大誤區9:對專利缺乏有效的管理。專利申請的十大誤區10:缺乏長遠的專利戰略規劃。
3、著名的專利檢索系統
國外:
1、歐洲專利局專利檢索網站
為全免費的專利文獻資料庫。
2、美國專利與商標辦公室
收錄了美國專利局從1790年以來公布的所有專利文獻。
3、日本特許廳特許電子圖書館
國內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信息檢索系統
收錄85年以來所有的發明專利,實用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檢索,可以下載100頁以內的專利說明書,為國內最為權威的專利檢索系統。
4、中國上下對知識產權有多少認識誤區
中國上下對知識產權有多少認識誤區?(上)
「知識產權」翻譯錯誤
馬維野說,要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就要提高硬軟兩種實力:硬實力主要是提升自主創新能力;軟實力就是自主創新完成的優化。自主創新能力主要體現在擁有的發明專利上,自主創新環境越來越表現在知識產權文化的優化上。
但對知識產權到底是什麼,很多人是不清楚的,包括政府界、經濟界、科技界、文化界,甚至知識產權界的學者,往往把知識產權中的「知識」跟知識經濟的「知識」混為一談。
知識產權在英文中有兩個概念:Intellectual Property(簡稱IP)和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簡稱IPR)。
這兩個概念不同,卻統統被中國大陸的學者翻譯成四個字:知識產權。而三個英文單詞(Intellectual智力、Property財產、Right權利)的中文詞意中根本沒說知識,講的是智力、智慧。
台灣的翻譯是比較准確的,把IP翻譯成智慧財產,把IPR翻譯成智慧財產權。
「知識」的英文是Knowledge,指有公知性的認識、認知、學問、學識。「知識」由於其公知性,是不能產權化的。不是張三學了「牛頓三定律」,李四就不能學了。
台灣翻譯的「智慧」是指用其非公知性獲得與運用知識的能力,這種能力運用得好才可能產權化。知識是死的,智慧才活的,死知識離開活智慧的使用一文不值。
中國有很多傳說,說明中國人的知識比美國人豐富得多,比如「花木蘭」。但美國人把「花木蘭」,以及中國的國寶大熊貓都拍成動畫片,在全世界賣錢。說明我們的智慧不如美國人。
可見,在知識產權制度下,智慧遠遠重於知識。中國人在接受新概念時往往習慣於顧名思義,很多人一見到知識產權就想當然地把它說成是「產權化的知識」。這是極其不準確的。
要准確理解知識產權的本質含義,千萬不要顧名思義,應該懂得:知識產權是智力成果的法定權,而不是知識的法定權。
而且我認為,「知識產權」是個很不好的翻譯,它一直在誤導中國民眾乃至高層領導人。
「專利」卻是英文Patient的絕好翻譯。專利制度就是通過公開發明換取壟斷的制度。
英國是第一個實施專利的國家,把國王簽發的獨占權利證書稱之為發明權利證書,「專利」Patient的特點是公開和壟斷。在發明公開的前提下,保證了發明人對其發明創造的壟斷權。
「知識產權」是30年前由中國大陸學者創造的;「專利」一詞則是幾千年前就有了。在古漢語里,「專利」一指專謀私利,二指壟斷利益。
「自主創新」的誤區
近些年來,「自主知識產權」、「自主創新」的說法在全國上下廣為流行。
「自主」指自己能做主。「自主創新」的含義有三: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
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則表明,「自主創新」並不排斥別人的東西,也不等於當年提倡的「獨立自主,自力更生」的自主。
「自主知識產權」指的是擁有排他性的獨占權。獨占權可多渠道獲得:可以自主創新,可以花錢買,也可是他人贈送。「自主創新」與「自主知識產權」的「自主」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兩個概念。
「自主創新」需要花錢。而許多中小企業無力承擔高昂的研發費用。「自主創新」也要講求成本。如果購買成本大大低於研發,何需「自主創新」?因此,企業不但要學會自主創新,還要學會購買、引進、合作。讓知識產權為我所用,才是企業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最高境界。
「自主創新」的成果不等於「自主知識產權」,換言之,創造並不等於擁有。沒有受到法律的保護,創造的成果不過是公知技術,人人可以無償使用。只有受到法律的保護,發明創造的成果才具有獨占性,企業才能真正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獨占性是知識產權非常重要的特性,恰恰是它才能使知識產權成為企業競爭的核心競爭力。因為任何企業都不可能用不受法律保護的科技成果打擊對手,防止別人模仿。
「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誤區
「知識產權」是私權,張三擁有的,李四就不能再擁有。「擁有自主」是同一概念的重復表達。語言學上顯得十分羅嗦。
「自主知識產權」的說法也是很可笑的。盡管「知識產權」翻譯得不好,但其私權性質表明,任何「知識產權」都是「自主產權」。既然沒有「非自主知識產權」,又何來「自主知識產權」呢?
「自主知識產權」大概是科技界提出來的,不是知識產權界提出來的。
科技界提出來的「自主知識產權」也已上升為國家戰略之一。如果不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永遠不可能改變受制於人的被動局面。
而科技界在「自主創新」成果得到知識產權局的專利授權之後,為了突出「自主創新」的重要性,就在「知識產權」前面畫蛇添足地加上了「自主」二字。這大概就是全國上下廣為傳播的「自主知識產權」說法的由來。
如果要真正理解「知識產權」,「自主」二字實在是要不得的。
「知識產權」的價值
「知識產權」很有價值。據報道,iPhone手機只在中國生產,可是蘋果公司拿走了58.5%的利潤,中國人拿到了可憐的1.8%。相當於庫克每天掙100多萬美元,合人民幣650多萬元。名牌LV包一個賣好幾萬元,而生產LV包的皮革,每平方米就幾十塊錢。它們都體現了知識產權的價值。
知識產權是經濟發展、社會進步、人類文明、文化繁榮的標志,是企業的生命線。有作為的企業應該學會構築知識產權壁壘。
比如商標的價值。可口可樂商標價值700多億美元。美國一家公司吸取蘋果公司在iPad商標上的教訓,進軍中國市場之前,在中國商標局注冊了60多個商標。
專利的價值遠勝於科技成果的價值。2009年,貴陽一家企業領導告訴我,他們公司已連續4年每天申請一件專利,是因為吸取了教訓。他們的產品銷往海外,在與外商合作中,為證明他們是中國技術創新能力最強的企業,曾出示過20多個獲獎證書,包括在人大會堂獲得的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證書。外商看不懂:「技術先進與否是市場說了算的,你們中國政府憑什麼說了算呢?」而我國的科技獎勵制度是從蘇聯學來的,全世界保留科技獎勵制度的目前大概只有中國。
他們趕緊拿出幾張國家知識產權局簽發的專利證書,老外一看態度大變,合作非常順利,一家外商甚至多付給貴陽這家企業200萬美元,以示對其知識產權的尊重:「你們國家科技進步獎的標準是什麼,你們通過什麼手段得來的,我們既搞不清楚,也沒興趣搞清楚。你們能獲得這些專利了不起,因為發明專利能不能授權,全世界是統一的標准。不該授權,就是用盡一切不正當手段也不可能得到授權。」
專利價值有時高於商標品牌的價值。這也是馳名300年多年的剪刀品牌北京的王麻子和杭州的張小泉倒閉的原因。它們是被1983年創立的廣州陽江十八子打敗的。陽江十八子大量申請專利,通過授權專利不斷擴大市場,壟斷市場,最終把王麻子、張小泉擠出了市場。這個例子說明,知識產權對企業都很重要,但是,專利才是企業,特別是創新型、技術依賴型企業最有價值的知識產權。
一家企業老總曾經問我:「商標、專利到底是什麼關系?」我隨口告訴他:「商標是你的『名片』,專利是你的『晶元』。」他說這句話讓他恍然大悟。
http://blog.ce.cn/html/01/597101-1673569.html
5、互聯網的專利侵權案例有哪些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4月15日發布2014年度北京市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十大典型案例,QQ商標爭議行政案、蘋果APP著作權侵權案、獵豹瀏覽器不正當競爭案、馬愛儂仿冒不正當競爭案等數起涉互聯網案件入選。
案例一 通信控制系統發明專利權無效行政案
【案情】
交互數字技術公司是名稱為「用於碼分多址(CDMA)通信系統的自動功率控制系統」的發明專利權人。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興通訊)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下稱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維持該專利權有效。中興通訊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經審理後作出判決:撤銷無效決定,判令專利復審委員會重新作出無效決定。
【點評】
專利侵權的判定方法可以用於判斷訴爭的技術方案是否具備新穎性。這種方法的基本思路是,如果現有技術落入訴爭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則訴爭技術方案不具備新穎性。在此基礎上,為了判斷新穎性而對比訴爭技術方案和作為現有技術的技術方案時,可以委託專利巴巴等專業代理機構進行正向比較,而不是進行反向比較。所謂正向比較,是分析作為現有技術的技術方案是否具備訴爭技術方案的全部技術特徵。所謂反向比較,是分析訴爭技術方案是否具有現有技術方案的全部技術特徵,如果訴爭技術方案不具有現有技術的技術方案的全部技術特徵,或者說現有技術方案比訴爭專利的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徵更多,則認為多出來的技術特徵構成二者的區別技術特徵,因而認定訴爭專利的技術方案具備新穎性。反向比較是錯誤的新穎性判斷方法,應當予以否定。近年來,通信領域的專利糾紛頻發,本案的審結對於通信領域的專利權保護與專利權有效性認定具有重要示範意義。特別是該案對專利新穎性判斷方法進行了探索和明確,有利於專利授權確權案件裁判標準的統一。
案例二 「固定框架」專利權侵權案
【案情】
哈廷電子有限公司及兩合公司(下稱哈廷公司)是名稱為「固定框架」的發明專利權人。哈廷公司通過北京希格諾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希格諾公司)購買了由浙江永貴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永貴公司)製造、銷售的電連接器產品,哈廷公司認為該產品侵犯其發明專利權,應當依法承擔停止侵權並賠償經濟損失約1500萬元。
法院經審理後作出判決:希格諾公司和永貴公司立即停止侵權,永貴公司賠償哈廷公司經濟損失70萬元、合理支出15.97萬元。
【點評】
技術特徵如何劃分是專利權利要求解釋中的重要環節,但是,如何科學合理地劃分出技術特徵以及主題名稱是否屬於技術特徵,是否對權利要求具有限定作用,在理論及實務界一直存在爭議。該案首先對技術特徵的劃分標准進行了有益嘗試,從專利巴巴等代理機構代理人的角度,將專利技術特徵的劃分與實現發明整體技術效果的各個技術環節相聯系。此外,該案還准確界定了主題名稱的限定作用,認定主題名稱本身並不屬於解決技術問題的必要技術特徵。在確定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時,權利要求中記載的主題名稱應當予以考慮,但實際的限定作用應當取決於該主題名稱對權利要求所要保護的技術方案本身產生了何種影響。該案裁決具有較高的學術研究價值,其在權利要求的解釋規則、保護范圍的確定以及賠償數額的計算等方面都做出積極探索,既科學合理地界定了保護范圍,制裁了被控侵權人的侵權行為,同時也注意權衡權利人與社會公眾之間的利益平衡,支持了權利人的合理訴求,取得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案例三 「QQ」商標爭議行政案
【案情】
「QQ」商標(下稱爭議商標)由騰訊公司於2005年5月19日提出申請,核准注冊日為2008年3月7日,核定使用在機車、汽車等商品上。2009年11月26日,奇瑞公司在法定期限內針對爭議商標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下稱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了撤銷申請。2013年2月17日,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裁定:爭議商標予以撤銷。騰訊公司不服該裁定,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經審理後判決:維持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被訴裁定。
【點評】
根據2001年施行的我國商標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商標所有人通過宣傳、使用,投入了人力、物力,得到了消費者的認可,逐漸在商標上積累了商譽,這些都是商標所有人的無形財產,雖然不像注冊商標那樣可以獲得專有性的權利,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如果申請人明知或者應知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未注冊商標而搶先在不相同、不相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進行注冊,即可認定其採用了不正當手段。在先商標的使用人能夠提供證據證明其在先商標有一定的持續使用時間、區域、銷售量或者廣告宣傳等的,可以認定其有一定影響。
案例四 「稻香村」商標異議復審行政案
【案情】
1997年5月21日,北京稻香村食品集團經核准注冊了「稻香村」商標(第30類),後注冊人變更為北京稻香村公司。
2006年7月18日,蘇州稻香村公司提出「稻香村及圖」商標(下稱被異議商標)的注冊申請,指定使用商品在第30類。
被異議商標初步審定公告後,北京稻香村公司提出異議申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裁定被異議商標准予注冊。北京稻香村公司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評委裁定被異議商標不予注冊。蘇州稻香村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經審理後作出判決:維持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被訴裁定。
【點評】
此案是對兩個具有歷史淵源的老字型大小如何通過商標近似的判斷來區分各自的市場的一個典型案例。蘇州稻香村公司在本案申請注冊的「稻香村」商標與其受讓的在先商標,在表現形式上不同,反而與北京稻香村公司的具有較高知名度的「稻香村」商標非常接近,從而會導致消費者的混淆誤認,打破了能夠區分的市場實際和已經形成的穩定市場秩序,將導致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的混淆誤認,故不應准予注冊。通過本案的審理,法院確立了對於歷史悠久的老字型大小之間應當維護已經穩定的市場秩序,不得侵入對方商標權保護領域的基本規則。
案例五 嵌入式軟體著作權侵權案
【案情】
微軟公司發現北京合眾思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合眾思壯公司)銷售的汽車導航儀上使用了Windows CE 6.0計算機軟體,認為合眾思壯公司的上述行為侵犯了其對上述軟體享有的著作權,遂將合眾思壯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法院經審理後判決:合眾思壯公司停止侵權並賠償微軟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193萬余元。
【點評】
嵌入式軟體是一種嵌入在硬體中的操作系統和開發工具軟體。隨著社會信息化的日益加強以及計算機科技的快速發展,嵌入式系統已經開始滲透到日常生活的許多領域。但由於搭載嵌入式軟體的硬體通常作為產品的零部件,而非單獨作為軟體商品進入流通領域,所以,權利人在維權中的取證過程相對於一般計算機軟體案件更加困難。本案作為「第一起涉及車載導航中嵌入式操作系統軟體侵權的案件」,確認了正版標簽在嵌入式軟體合法來源證明過程中的重要作用,對於研究有關嵌入式計算機軟體的著作權侵權問題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案例六 「蘋果APP」著作權侵權案
【案情】
《李可樂抗拆記》由甘肅人民美術出版社出版,李承鵬是該書作者。李承鵬指控蘋果公司未經其許可,自行上傳或與開發者通過分工合作等方式,將其享有著作權的作品上傳到蘋果應用商店,並通過該商店向社會公眾提供下載閱讀,獲取經濟利益,上述行為侵害了涉案作品的信息網路傳播權。
法院經審理後判決:蘋果公司賠償李承鵬經濟損失1萬元及因訴訟支出的合理費用1000元。
【點評】
本案是「作家維權聯盟」因蘋果公司在其經營的App store(應用程序商店)上提供涉嫌侵犯其著作權的應用程序而向蘋果公司提起的系列維權訴訟之一。最終,法院認定蘋果公司是App store(應用程序商店)的經營者,應用程序商店是一個以收費下載為主的網路服務平台,並且在與開發商的協議中,約定了固定比例的直接收益,因此蘋果公司應對開發商的侵權行為負有較高的注意義務。蘋果公司在可以明顯感知涉案應用程序為未經許可提供的情況下,仍未採取合理措施,未盡到注意義務,具有主觀過錯,其行為構成侵權。在當前互聯網產業飛速發展、各種新的網路平台經營模式不斷出現的情況下,本案的審理對如何界定平台服務商的行為性質、責任,具有一定借鑒和指導意義。
案例七 錢鍾書書信著作權及隱私權侵權案
【案情】
2013年5月,中貿聖佳國際拍賣有限公司(下稱中貿聖佳公司)發布已故著名學者錢鍾書書信手稿拍賣公告。錢鍾書遺孀楊季康(筆名楊絳)遂向法院提起侵害著作權及隱私權訴訟,認為李國強和中貿聖佳公司構成對其著作權及隱私權的侵犯。
法院經審理作出判決:中貿聖佳公司和李國強停止侵權、賠償楊季康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並賠禮道歉。
【點評】
此案不僅因涉及著作權、隱私權以及物權等多項權利的認定,頗具代表性並廣受關注,而且還對拍賣公司因從事拍賣活動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責任進行了界定和規范,特別是拍賣公司在拍賣活動中,除應依據拍賣法就拍賣標的的所有權歸屬、委託人的身份情況進行審查,並簽訂委託拍賣合同外,對於負載著作權、隱私權、肖像權等其他民事權利的拍賣標的,還應對相關著作權權利歸屬、隱私權和肖像權的權利保護等情況進行審查,以履行拍賣法所賦予拍賣人的法定義務。此案的審結,明晰了拍賣者的法律義務,規范了拍賣市場秩序,對維護相關權利人的著作權、隱私權等民事權利具有積極的意義。
案例八 《推拿》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案
【案情】
畢飛宇系第八屆茅盾文學獎獲獎小說《推拿》的作者,人民文學出版社於2008年9月出版該小說。2009年7月,畢飛宇將電視劇改編權獨家提供給中融公司。2010年12月2日,中融公司將其獲得的授權轉讓給禾穀川公司。2011年1月,禾穀川公司委託陳枰為文學作品《推拿》的電視劇改編編劇。2013年4月,陳枰與西苑出版社就陳枰版《推拿》(上、下冊)簽訂《圖書出版合同》,同年6月,該書出版。畢飛宇、人民文學出版社以陳枰版《推拿》的出版發行行為侵權為由,訴至法院。
法院經審理作出判決:西苑出版社停止出版發行圖書《推拿》;北京市新華書店王府井書店停止銷售圖書《推拿》;陳枰、西苑出版社連帶賠償畢飛宇經濟損失14萬元;陳枰、西苑出版社連帶賠償人民文學出版社有限公司經濟損失8萬元及因訴訟支出的合理費用5000元。
【點評】
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立法目的在於規制市場經營者的經營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社會經濟秩序,故反不正當競爭法主要是規制商品市場流通過程中的授權,而不是規制商品創作過程中的授權。本案中,陳枰和西苑出版社僅具有改編作品的授權,並不具有出版改編作品的授權,也就是說不具有將相關改編後的作品推向文化市場、作為圖書商品流通的授權,因此,被告出版同名作品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本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當前圖書出版市場存在的授權混亂、權利意識淡薄、誠信缺失等現象。通過本案的審理,有利於當事人規范其行為,也對整個圖書出版行業的合法規范經營發展提出了指引。
案例九 馬愛儂仿冒不正當競爭案
【案情】
馬愛農在翻譯界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和知名度。2012年6月18日至2013年1月4日,新世界出版社與北京興盛樂公司就出版《愛的教育》等13本圖書分別簽訂了出版合同,合同約定作者的署名為「馬愛儂編譯」。2012年10月至2013年6月,新世界出版社出版發行了上述13本圖書。這些圖書的封面、書脊、扉頁及版權頁上均署有「馬愛儂 編譯」,版權頁上同時還署名「作者 馬愛儂」。馬愛農認為新世界出版社仿冒其姓名,構成了不正當競爭,要求新世界出版社停止侵權並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50餘萬元。
法院經審理作出判決:新世界出版社賠償馬愛農經濟損失10萬元及合理費用1.5萬元,並判令新世界出版社停止出版發行涉案圖書。
【點評】
該案是一起典型的仿冒他人姓名的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了擅自使用他人姓名,引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的行為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從字面上看,該條似乎不包括擅自使用與他人姓名相近似的姓名的情況。但從反仿冒和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目的出發,本案擴張解釋了上述規定,將擅自使用與他人知名姓名相近似的姓名的行為也認定為上述規定所規范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另外,本案還探討了出版者出版仿冒他人姓名的圖書時的注意義務問題,提出了出版者在出版發行圖書過程中應當對作者署名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且對於作者筆名的注意義務應當高於對作者真名的注意義務,並以此作為出版者是否構成侵權的依據,這對於規范出版者的出版行為,防止仿冒他人姓名的圖書的出版發行具有積極意義。
案例十 獵豹瀏覽器不正當競爭案
【案情】
合一信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下稱合一公司)經營優酷網,主要以兩種方式向用戶提供視頻播放服務,一是「廣告+免費視頻」服務,二是向收費注冊用戶提供無廣告的視頻服務。合一公司發現獵豹瀏覽器通過修改並誘導用戶修改優酷網參數,過濾優酷網視頻廣告,遂起訴要求金山網路公司等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並消除影響,賠償其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500萬元。
法院經審理作出判決:金山網路公司、金山安全公司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30萬元等。
【點評】
目前,「廣告+免費視頻」服務模式是國內外視頻網站普遍採用的商業模式,包括優酷網在內的視頻網站確實存在貼片廣告過多、過長,無法跳過的問題,市場上部分消費者對此頗有微詞。但商業模式的優劣理應由市場選擇決定,而非由其他經營者以破壞性手段,採取「叢林法則」競爭方式進行評判。本案是我國首例瀏覽器過濾視頻廣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代表了互聯網行業內容服務提供者與技術服務提供者的生存邊界之爭。國外也存在類似的糾紛,但未形成生效判決。本案裁判不僅法律意義重大,而且廣受互聯網行業關注,社會影響巨大。法院判決重點闡明了瀏覽器過濾視頻廣告的不正當性在於商業模式利益應受法律保護,除非存在更優越的可替代之模式,他人不應以該模式存在缺陷而借中立技術之名破壞該商業模式,損害該商業模式經營者的可得利益。
望採納,謝謝!
6、PC World評出科技界最著名5起專利訴訟案,都有那些啊?
以下是PC World評選出的科技界最著名的五起專利訴訟案:
1、誰才是圖形用戶界面的發明者?蘋果?微軟?還是施樂?
這看起來是一件陳年舊案,因為微軟發布的首款成功的圖形用戶界面操作系統Windows 3.0已經面世近30年了。圖形用戶界面確實是一個偉大的創意,但它到底是誰發明的呢?針對圖形用戶界面的專利權,蘋果、微軟和施樂展開了連環訴訟戰。
蘋果創始人史蒂夫·喬布斯(Steve Jobs)認為,發明圖形用戶界面的不是微軟,而是蘋果。市場調研機構Insight 64的資深半導體行業分析師南森·布魯克伍德(Nathan Brookwood)表示,當年喬布斯參觀施樂的帕洛阿爾托研究中心時看到了一款早期的操作系統版本,之後產生了圖形用戶界面的創意。
不管這種說法是真是假,蘋果於1988年將微軟告上聯邦法庭,稱微軟的圖形用戶界面設計侵犯了蘋果Mac操作系統的專利權。然而不久之後,施樂又將蘋果告上法庭,指責蘋果偷竊施樂的創意。
在經過長達六年的訴訟和上訴之後,美國最高法院做出了終審判決,駁回蘋果和施樂的起訴。蘋果的起訴被駁回的原因是,蘋果無法提出有力的證據;施樂的起訴被駁回的原因是,該案件拖延的時間太長。
2、SCO起訴Linux剽竊UNIX代碼:一場鬧劇。
2003年初,一家名不見經傳的公司SCO做出了一個震驚矽谷的宣布:開放源代碼的Linux操作系統剽竊了UNIX系統的代碼。
此案可追溯到1993年,當時Novell斥資3億多美元收購了UNIX系統實驗室,後者擁有UNIX版權及許可證。兩年後,Novell將UNIX業務出售給SCO。之後,這筆交易是否包含了UNIX代碼版權的出售就成為爭議的焦點。
隨後,SCO發起了一系列訴訟,首先將IBM告上法庭,要求IBM支付10億美元的侵權賠償金。之後,Novell、紅幅和戴姆勒-克萊斯勒先後成為SCO的被告。
然而,2007年8月10日,美國法官判定,Novell擁有UNIX的版權,SCO應向Novell支付250萬美元補償金。當年9月18日,SCO申請了破產保護,12月27日被納斯達克摘牌,這場鬧劇也以這樣的方式收場。
3、黑莓製造商RIM遭起訴,6億美元了解官司。
原本很少有人知道美國弗吉尼亞州還有一家叫作NTP的公司,然而,2001年這家公司將著名的黑莓手機製造商RIM告上法庭,稱RIM侵犯了包括無線電子郵件技術在內的多項NTP所持有的技術專利,並索取5300萬美元的賠償。
如果本案就此結束,那它也就是又一起侵犯專利案件而已。之後不久,又一位法官判定,RIM的黑莓數據網路同樣侵犯了NTP的專利權。當時很多人擔心黑莓手機的命運將就此終結。幸運的是,RIM與NTP達成和解,RIM向NTP支付了6.15億美元,成為科技專利訴訟案中和解費用最高的案件之一。
4、英特爾晶元設計遭起訴,殃及惠普等PC廠商。
英特爾和一家名為Integraph的電腦晶元開發商於1997年捲入一場馬拉松式的專利訴訟戰。Integraph指責英特爾侵犯了其Clipper晶元的專利技術,並要求英特爾賠償3億美元。另外,Integraph還指責英特爾的VLIW微處理器指令組設計侵犯其專利,英特爾最後賠償了2.25億美元。Integraph通過這兩起訴訟案獲得了英特爾的5.25億美元的巨額賠償。
使問題進一步復雜的是,包括惠普在內的電腦生產商也被捲入其中,因為這些電腦生產商都從英特爾購買了涉及侵犯Integraph專利的晶元產品。最後,這些訴訟案都達成和解。
5、微軟Word遭起訴,巨人做出讓步。
或許世界上沒有哪款軟體比微軟Word更為普及。因此,當一家名為i4i的加拿大公司針對Word侵權提起訴訟時,全世界都震驚了。
這家總共只有30名員工的小公司稱,微軟Word中的XML功能侵犯了其專利技術,並要求法院禁止微軟Word在市場銷售。2009年8月,美國德克薩斯州東區聯邦地方法院判定,微軟Word軟體侵犯i4i專利技術的事實成立,對微軟處以2.9億美元的罰款,並要求微軟在60天內停止銷售侵權的Word版本。
微軟對該判決存在異議,並將此案上訴至美國上訴法院。2009年12月,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駁回微軟的上訴請求,並禁止微軟銷售包含侵權代碼的Word軟體。該判決已於2010年1月11日正式生效。隨後微軟表示,將移除Word 2007和Office 2007中的部分代碼。
盡管微軟Word並未遭到完全封殺,但微軟也被迫對Word程序做出改動,向i4i做出讓步。
7、專利查詢不得不了解的系統——專利之星檢索系統
專利之星檢索系統能使企業明晰世界專利的動態、避免重復研發與資金浪費,任何個人和企業在申請專利前都應認真檢索自己的想法是否已經被別人實現。所以,專利之星專利檢索對於企業的成長,對於全球生產力的節省與提高都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專利查詢不得不了解的系統;;專利之星檢索系統專利之星檢索系統是在我國第一個專業專利文獻檢索系統CPRS的基礎上,經過改進和優化而成的全新多功能專利檢索系統,於2012年7月已經上線對外服務。提供專利檢索服務為主,結合統計分析、機器翻譯、定製預警等功能為一體的綜合性專利信息服務系統。系統收錄了全球98個重要國家和地區的專利文獻及相關信息,是全球專利數據收錄最完整的系統之一。專利之星檢索系統包含中國及世界專利檢索功能、專利下載功能、專利翻譯功能、專利分析功能、專利定製及自定義專利庫功能,現以檢索網站的模式對公眾服務。專利之星檢索系統提供包括簡單統計分析功能及高級統計分析功能。分別在總體趨勢、區域、申請人、發明人、技術分類、專利類型上進行二維或三維統計,並進行分析統計,生成多種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