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人兩個
1、發明專利兩個人可以申請一個嗎?
發明專利能有兩個專利權人的。因為關於專利申請人,我國法律並無人數限制。例如,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但當事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八條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一個單位或者個人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託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被批准後,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第九條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授予一項專利權。但是,同一申請人同日對同樣的發明創造既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又申請發明專利,先獲得的實用新型專利權尚未終止,且申請人聲明放棄該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可以授予發明專利權。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
2、關於 一項專利的專利權人有兩個人的問題
如果沒有另外約定,兩個專利申請人的視為平等的,權利視為各佔一半。
有另外書面約定或合同的,從其約定。
因此,你們書面約定兩個人所佔比率不同,合法。
3、簡述專利人享有哪些權利?
根據《專利法》的規定專利權人享有以下權利:1、獨占權。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或銷售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權利方法。2、許可權。專利權人允許他人實施其專利的權利,被許可人無權允許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該權利。3、轉讓權。可以將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轉讓給其他人。4、標記權。專利權人有權在其專利產品或者該產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5、放棄其專利的權利。可以提交放棄專利權的書面申請,或不交年費放棄專利權。6、請求保護專利權的權利。當專利權受到侵犯時,有權向專利管理機關請求處理,也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法律保護,排除侵害、賠償損失。
4、專利權人可以有幾個
法律分析:無特定人數限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八條 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一個單位或者個人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託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被批准後,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
5、專利權人包括哪些人
法律分析:專利權人包括:1、設計人、發明人所在單位。2、設計人、發明人。設計人或發明人完成非崗位發明創造,所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其個人所有。3、共同設計人、共同發明人。通常是由兩個以上的單位、或是個人共同協作所完成的發明創造,會稱為「共同發明創造」,完成該項發明創造的人則可以稱為「共同設計人、或共同發明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百八十三條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6、專利申請 專利可以同時多個人一起申請嗎
可以多人一起申請。如果一項非職務發明創造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發明人、設計人共同完成的,則完成發明創造的人稱之為共同發明人或共同設計人。共同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和取得的專利權歸全體共有人共同所有。
《專利法》
第八條
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一個單位或者個人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託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被批准後,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
第九條
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授予一項專利權。但是,同一申請人同日對同樣的發明創造既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又申請發明專利,先獲得的實用新型專利權尚未終止,且申請人聲明放棄該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可以授予發明專利權。
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
7、專利權人的權利
專利權人享有下列權利:1、獨占權,獨占權又稱之為「專有權」。2、許可實施權。許可實施權,也就是許可使用權,指專利權人有條件地允許他人使用其專利技術。3、轉讓權。4、專利權人的其他權利。①標記權。②放棄權。③訴請保護權。
【法律分析】
專利權人是專利權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統稱。即專利申請被批准時,被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既可以是單位也可以是個人。專利權人的權利包含專利人身權和專利財產權兩個方面。(一)專利人身權:專利人身權主要是指專利發明人、設計人有權在專利文件中寫明自己是該專利的發明或設計人,即署名權,署名權不因專利財產權的轉讓而消失。另外,還有專利文件的修改權等。(二)專利財產權:專利財產權主要包含以下三個方面:獨占權。指只有專利權人才有實施其發明創造的製造、使用、銷售,對該專利獲得享有獨占的權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和別的組織均不得不經許可,不支付報酬使用、製造、銷售專利產品。許可權。即許可別人實施其專利的權利。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他人專利的,應當與專利權人訂立書面實施許可合同,向專利權人支付專利使用費。被許可人無權允許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專利。但是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發明專利,對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義的,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報經國務院批准,可以決定在批件的范圍內推廣應用,允許指定單位實施,由實施單位按國家規定向專利權人支付報酬。集體所有制單位和個人的發明專利,對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義,需要推廣的,也可以按前述辦法執行。被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強制實施許可的專利,可以不徵得專利人許可,但使用人應支付報酬。轉讓權。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專利申請權和專利可以轉讓。但轉讓必須簽訂書面合同並登記,經公告後轉讓合同才生效。在了解專利權人可以享有哪些權利之前,還是應該先搞清楚到底法律中規定的專利權人是什麼意思。通常情況下,法律賦予專利權人的權利包括兩方面,即專利人身權與專利財產權,這些權利在法律的范圍內都是受到嚴格保護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十一條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