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條碼專利 » 專利法修改對照頁

專利法修改對照頁

發布時間: 2022-06-17 00:06:08

1、專利申請怎樣修改

專利申請修改的方式如下:(一)提交替換頁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五十二條的規定,說明書或者權利要求書的修改部分,除個別文字的修改或者增刪外,應當按照規定格式提交替換頁。替換頁的提交有兩種方式。(1)提交重新列印的替換頁和修改對照表——這種方式適用於修改內容較多的說明書、權利要求書以及所有作了修改的附圖。申請人在提交替換頁的同時,要遞交一份修改前後的對照明細表。(2)提交重新列印的替換頁和在原文復製件作出修改的對照頁——這種方式適用於修改內容較少的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申請人在提交重新列印的替換頁的同時遞交直接在原文復製件上修改的對照頁,使審查員更容易察覺修改的內容。申請人提交的替換頁應當一式兩份。(二)審查員代為修改通常,對申請的修改必須由申請人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提出。對於申請文件中個別文字、標記的修改或者增刪及對發明名稱或者摘要的明顯錯誤,審查員可以依職權予以修改,並通知申請人。此時,應當使用鋼筆、簽字筆或者圓珠筆作出清楚明顯的修改,而不得使用鉛筆進行修改。

2、如何修改已經遞交的專利申請書

(一)提交替換頁

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五十二條的規定,說明書或者權利要求書的修改部分,除個別文字的修改或者增刪外,應當按照規定格式提交替換頁。替換頁的提交有兩種方式。

1、提交重新列印的替換頁和修改對照表——這種方式適用於修改內容較多的說明書、權利要求書以及所有作了修改的附圖。申請人在提交替換頁的同時,要遞交一份修改前後的對照明細表。

2、提交重新列印的替換頁和在原文復製件作出修改的對照頁——這種方式適用於修改內容較少的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申請人在提交重新列印的替換頁的同時遞交直接在原文復製件上修改的對照頁,使審查員更容易察覺修改的內容。申請人提交的替換頁應當一式兩份。

(二)審查員代為修改

通常,對申請的修改必須由申請人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提出。對於申請文件中個別文字、標記的修改或者增刪及對發明名稱或者摘要的明顯錯誤,審查員可以依職權予以修改,並通知申請人。此時,應當使用鋼筆、簽字筆或者圓珠筆作出清楚明顯的修改,而不得使用鉛筆進行修改。

3、如何同時提交「權利要求書修改對照頁」和「說明書修

作為一個原則,凡是對說明書(及其附圖)和權利要求書,作出不符合專利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修改,均是不允許的。具體地說,如果申請的內容通過增加、改變和/或刪除其中的一部分,致使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看到的信息與原申請公開的信息不同,而且又不能從原申請公開的信息中直接地、毫無疑異地導出,那麼這種修改就是不允許的。這里所說的申請內容,是指原說明書(及其附圖)和權利要求書公開的內容,不包括任何優先權文件的內容。 (一)不允許的增加 不能允許的增加內容的修改,包括下述幾種: (1)將某些不能從原說明書(包括附圖)和/或權利要求書中直接明確認定的技術特徵寫入權利要求和/或說明書; (2)為使公開的發明清楚或者使權利要求完整而補入既不能從原說明書(包括附圖)和/或權利要求書中直接明確地導出也不能由所屬技術領域技術人員的常識直接獲得的信息; (3)增加的內容是通過測量附圖得出的尺寸參數技術特徵; (4)引入原申請文件中未提及的附加組份,導致出現原申請沒有的特殊效果; (5)補入了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不能直接從原始申請中導出的有益效果; (6)補入實驗數據以說明發明的有益效果,和/或補入實施方式和實施例以說明在權利要求請求保護的范圍內發明能夠實施,(但這些補充的信息可以放入申請案卷中,供審查員審查新穎性、創造性或實用性時參考); (7)增補原說明書中未提及的附圖,一般是不允許的;如果增補背景技術的附圖,或者將原附圖中的公知技術附圖更換為最接近現有技術的附圖,則應當允許。 (二)不允許的改變 不能允許的改變內容的修改,包括下述幾種: (1)改變權利要求中的技術特徵,超出了原權利要求書和說明書記載的范圍。 例1,原權利要求限定了一種在一邊開口的唱片套。附圖中也只給出了一幅三邊膠接在一起,一邊開口的套子視圖。如果申請人後來把權利要求修改成「至少在一邊開口的套子」,而原說明書中又沒有任何地方提到過「一個以上的邊可以開口」,那麼,這種改變,超出了原權利要求書和說明書記載的范圍。 例2,原權利要求涉及製造橡膠的成分,不能將其改成製造彈性材料的成分,除非原說明書已經清楚地指明。 例3,原權利要求請求保護一種自行車閘,後來申請人把權利要求修改成一種車輛的閘,而從原權利要求書和說明書不能直接導出修改後的技術方案。這種修改也屬於超出了原權利要求書和說明書記載的范圍。 例4,原權利要求中記載的是具體的或下位概念的技術特徵,後修改成較寬的一般表達,而從原始申請文件中不能直接得出該較寬的一般表達。例如用不能從原申請文件中直接概括得出的「功能性術語+裝置」的方式,來代替具有具體結構特徵的零件或者部件。這種修改超出了原權利要求書和說明書記載的范圍。 (2)由不明確的內容改成明確具體的內容而引入原申請文件中沒有的新的內容。 例如,一件有關合成高分子化合物的發明專利申請,原申請文件中只記載在「較高的溫度」下進行聚合反應。當申請人看到審查員引證的一份對比文件中記載了在40℃下進行同樣的聚合反應後,將原說明書中「較高的溫度」改成「高於40℃的溫度」。雖然「高於40℃的溫度」的提法包括在「較高的溫度」范圍內,但是,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並不能從原申請文件中理解到「較高的溫度」是指「高於40℃的溫度」。因此,這種修改引入了新內容。 (3)將原申請中分開的幾個分離的特徵,改變成一種新的組合,而原申請沒有明確提及這些分離的特徵彼此間的關聯。 (4)改變說明書中的某些特徵,使得改變後反映的技術內容完全不同於原申請公開的內容或者超出了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范圍。 例如,一件有關多層層壓板的發明專利申請,其說明書中描述了幾種不同的層狀安排的實施方式,其中一種結構是外層為聚乙烯。如果申請人修改說明書,將外層的聚乙烯改變為聚丙烯,那麼,這種修改是不允許的。因為修改後的層壓板,完全不同於原來公開的層壓板。 又例如,原說明書中記載了「例如螺旋彈簧支持物」的內容,經修改後改變為「彈性支持物」,導致將一個具體的螺旋彈簧支持方式,擴大到一切可能的彈性支持方式,使所反映的技術內容超出了原說明書記載的內容。 (三)不允許的刪除 不能允許的刪除某些內容的修改,包括下述幾種: (1)從獨立權利要求中刪除在原申請中明確認定為發明的必要技術特徵的那些技術特徵,即刪除在原說明書中始終作為發明的必要技術特徵加以描述的那些技術特徵;或者從權利要求中刪除一個與說明書公開的技術方案有關的技術術語;或者從權利要求中刪除在說明書中明確認定的關於具體應用范圍的技術特徵。 例如,將「有肋條的側壁」改成「側壁」。又例如,原權利要求是「用於泵的旋轉軸密封……」,修改後的權利要求是「旋轉軸密封」。上述這種修改都是不允許的,因為在原說明書中找不到依據。 (2)從說明書中刪除某些內容而導致修改後的說明書超出了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范圍。 例如,一件有關多層層壓板的發明專利申請,其說明書中描述了幾種不同的層狀安排的實施方式,其中一種結構是外層為聚乙烯。如果申請人修改說明書,將外層的聚乙烯這一層去掉,那麼,這種修改是不允許的。因為修改後的層壓板,完全不同於原來公開的層壓板。

4、關於專利補正通知書的問題

1、按照審查員的意見修改就行了。被引用的權利要求編號之間全部用「或」。
擇一引用,你可以理解為在引用多項權利要求時,被引用的權利要求之間應該是「或」的關系,不能是「和」的關系。只用頓號等標點,難以判斷是「和」的關系還是「或」的關系,所以要修改。
2、盡管審查員提出了要求,那隻是一種程序上的套話,你沒有必要提供修訂格式的替換文件,只需要提供補正書和一份修改後的替換文件即可,會得到審查員認可的。
另外,審查員讓你修改哪個部分,你就修改哪個部分,其餘的不用修改。比如,權利要求書部分出的問題,你只要提供權利要求書的替換文件即可。並在補正書中這樣填:文件名稱:權利要求書;文件中的位置:權利要求3、4;補正前:(不填);補正後:按要求修改。
如果權利要求書的文字改動影響到了說明書,那麼也需要對說明書進行適應性的修改。

5、新舊專利法對比修改是怎樣的?

新舊專利法對比修改的內容如下:1、發明專利授權的條件變更為新穎性,外觀設計授權的條件改為不屬於現有設計;2、增加了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的措施規定;3、增強了對遺傳資源的保護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二條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第二十三條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不屬於現有設計;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外觀設計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告的專利文件中。第七十二條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專利權、妨礙其實現權利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財產保全、責令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作出一定行為的措施。

6、專利申請文件修改的方式是什麼

專利申請文件修改的方式包括四種:1、主動修改:申請人可以在被授予專利權之前隨時撤回其專利申請。2、被動修改:國家知識產權局經過審查,對專利申請中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缺陷發出補正通知書或者審查意見通知書,要求申請人對其申請文件進行修改。3、國家知識產權局依職權進行修改。依職權進行修改應當符合如下條件和要求:第一,一般來說,只有當一份專利申請具有授予專利權的前景,並已接近審查的最後階段,才有必要進行這樣的修改;對不具有授權前景的申請文件中的文字元號錯誤,國家知識產權局無需自行進行修改;第二,這樣的修改應當限於文字和符號的明顯錯誤,如果對某種缺陷的修改會對專利權的保護范圍產生實質影響,則國家知識產權局不能代替申請人進行修改;第三,國家知識產權局應當將其依職權作出的修改及時通知申請人。4、修改的方式修改內容較多時,提交重新列印的替換頁和修改對照表。修改內容較少時,提交重新列印的替換頁和在原文復製件作出修改的對照頁,申請人在提交重新列印的替換頁的同時遞交直接在原文復製件上修改的對照頁,使審查員更容易察覺修改的內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三十五條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

7、專利申請文件提交之後,還可以進行修改嗎

對於發明專利申請人來說,有兩次機會修改申請文件。第一次是在提出實質審查請求時;第二次是對專利審查員第一次實質審查意見通知書作出答復時。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人修改申請文件的時間被限制為自申請日起3個月內。同時,法律對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有限制性規定,即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申請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所記載的范圍。對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圖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范圍。也就是說,對說明書的修改,主要限於非實質性部分,對於實質性部分,比如發明目的、技術解決方案和實施例等,則不允許修改。權利要求書的修改,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不能超出說明書的范圍。對外觀設計圖片或者照片的修改,僅限於對不清晰的線條或者對視圖的明顯差錯部分的修改。申請文件修改後提交時,要按規定填寫「補正書」或者「意見陳述書」,寫明修改文件的名稱和內容,並提交修改文件的替換頁,還應附上「申請後提交文件清單」一份。
專利申請文件提交後如何修改
(一)提交替換頁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五十二條的規定,說明書或者權利要求書的修改部分,除個別文字的修改或者增刪外,應當按照規定格式提交替換頁。替換頁的提交有兩種方式。
1、提交重新列印的替換頁和修改對照表--這種方式適用於修改內容較多的說明書、權利要求書以及所有作了修改的附圖。申請人在提交替換頁的同時,要遞交一份修改前後的對照明細表。
2、提交重新列印的替換頁和在原文復製件作出修改的對照頁--這種方式適用於修改內容較少的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申請人在提交重新列印的替換頁的同時遞交直接在原文復製件上修改的對照頁,使審查員更容易察覺修改的內容。申請人提交的替換頁應當一式兩份。
(二)審查員代為修改通常,對申請的修改必須由申請人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提出。對於申請文件中個別文字、標記的修改或者增刪及對發明名稱或者摘要的明顯錯誤,審查員可以依職權予以修改,並通知申請人。此時,應當使用鋼筆、簽字筆或者圓珠筆作出清楚明顯的修改,而不得使用鉛筆進行修改。

8、新的《專利法》修改了哪些內容?

這個修改的主要內容是專利轉讓需要雙方需要雙方簽署《專利權轉讓合同》,然後向國家知識版產權局辦理著錄項目權變更手續。辦理著錄項目變更手續應當提交 1、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 2、自提出請求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著錄項目變更費200元。 3、證明材料(《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權人因權利的轉讓或者贈與發生權利轉移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轉讓或者贈與合同。該合同是由單位訂立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公民訂立合同的,由本人簽字或者蓋章。有多個專利權人的,應當提交全體權利人同意轉讓或者贈與的證明材料。

熱點內容
我要開店淘寶 發布:2020-09-09 12:06:51 瀏覽:854
十大相機品牌 發布:2020-08-29 10:57:46 瀏覽:788
淋浴器十大品牌 發布:2020-08-29 01:52:31 瀏覽:627
開店寶支付 發布:2020-09-15 10:25:50 瀏覽:560
技術專利申請 發布:2020-08-27 21:42:43 瀏覽:545
怎麼掃條形碼 發布:2020-08-29 10:28:31 瀏覽:538
怎麼保護知識產權 發布:2020-08-29 01:30:26 瀏覽:535
濟南創新谷 發布:2020-09-10 04:19:14 瀏覽:533
淘寶開店照片要求 發布:2020-09-09 12:08:29 瀏覽:532
開店美發 發布:2020-09-02 20:04:55 瀏覽: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