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軟體專利
1、軟體專利申請怎麼做
填寫申請表
《計算機軟體登記申請表》填寫指南
(一)軟體名稱欄:
1.全稱:申請著作權登記的軟體的全稱。各種文件中的軟體名稱應填寫一致。
2.簡稱(沒有簡稱不填此欄)。
3.分類號:按照國家標准 GB/T13702 和 GB/4754 中的代碼確定的分類編號。
4.版本號:申請著作權登記的軟體的版本號。
(二)開發完成日期欄:指軟體開發者將該軟體固定在某種有形物體上的日期。
(三)首次發表日期欄:指著作權人首次將該軟體公之於眾的日期。發表是指以贈送、銷售、發布和展示等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未發表的軟體不填此欄。
(四)軟體開發情況欄:(根據實際情況選擇)
1、獨立開發:即單獨開發的軟體。
2、合作開發:指由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作開發的軟體。填此項同時應提交合作開發合同。無合作開發合同的,申請者應提交相關情況說明。
3 、委託開發:指委託開發的軟體。應提交標明著作權歸屬的委託開發合同。無委託開發合同的,應提交相關證明。
4 、下達任務開發:指由國家下達任務開發的軟體。應提交項目任務書或合同。無項目任務書或合同,應提交相關證明。
(五)原始取得權利欄:原始取得權利指獨立開發軟體取得的權利。填寫的內容應與上欄提供的證明文件證明的事項一致。選擇此欄的,不填寫繼受取得權利欄。
(六)繼受取得權利欄,在三種繼受的方式中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原始取得權利的不填寫此欄):
1、繼承是指通過繼承取得著作權。應提供合法的繼承證明,如經過公證的遺囑或法院判決書等。
2、受讓是指經過原著作權人轉讓取得著作權。應提供明確轉讓事項的轉讓合同或法院判決書。
3、承受是指法人或其他組織發生變更和終止,而由其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享有軟體著作權的情況。申請者應提供合法的承受證明,如工商變更登記證明和法院判決書等。
(七)權利范圍欄:權利范圍是指著作權人取得的權利是全部還是部分。取得部分權利的,應當註明具體權項,選擇填寫如修改權、復制權、發行權和信息網路傳播權等或其他權利。
(八)軟體用途和技術特點欄:
1、軟體用途和技術特點欄(需要說明以下五點)
a.登記軟體的適用行業和用途、主要功能的簡要說明(不超過600字)
b.登記軟體的開發和運行的硬體環境(機型及CPU)、軟體環境(操作系統、支持軟體的名稱及版本號)、分類號(查我方提供表)、軟體版本號(若不是原始版本號如,V1.0,還要提供原始版證明,見我方提供的證明);
c.登記軟體的編程語言及版本號,程序量(總條數)
d.登記軟體的創作目的、主要功能和技術特點
e.登記軟體的零售價或者報價
f.軟體的全稱(所有文件統一名稱)、開發完成日期、發表(公開)日期;申請人、版權所有人及其地址,前2人若不是同一人,說明關系;
g.著作權利范圍:全部還是部分(如修改權、復制權、發行權等部分權利)。
h.簽署委託代理書(我方提供)。
i.注意:源程序或文檔中不要出現外國公司名和人名。
(九)申請者欄:
1、個人申請者:除填寫各項內容外,應提交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如護照等)的復印件。
2、法人申請者:名稱欄應填寫單位全稱。身份證件號欄應填寫企業法人登記號或事業法人代碼證書號,同時加註聯系人的姓名、電話。應提交企業法人登記證書或事業法人代碼證書的復印件。
3 、法人分支機構和法人內部組成部分應由法人開具證明。
(十)代理者欄:
1、個人代理者:除填寫各項內容外,應提交與軟體申請者簽定委託代理授權書。
2.法人或其他組織代理者申請者:名稱欄應填寫單位全稱。身份證件號欄應填寫企業法人登記號或事業法人代碼證書號,在電話欄中加註聯系人的姓名。應提交與軟體申請者簽定的委託代理授權書。
( 十一 ) 軟體鑒別材料交存方式欄,鑒別材料是指軟體程序和文檔。交存方式有三種選擇:
1、一般交存:提交源程序和任何一種文檔前後各連續 30 頁。整個程序和文檔不到 60 頁的,應當提交整個源程序和文檔。一般情況下,程序每頁不少於 50 行,文檔每頁不少於 30 行。選擇一般交存不再填寫本欄其他內容。
2、例外交存:在欄中三種情況中選擇一種,並提供相應材料。
3、封存:分為封存源程序和封存樣品兩種。選擇封存源程序的,應填寫頁數。選擇封存樣品的,應提供光碟。
(十二)申請人保證聲明欄:申請人應認真核對申請表格各項內容、應提交的證明文件和鑒別材料是否真實,符合申請要求;明確因提交不真實的申請文件所帶來的法律後果。核實無誤後,個人申請者簽名或者加蓋名章;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者,由單位加蓋公章。簽章應為原件,不得為復印件。
2、開發了個軟體如何申請專利啊?
開發的軟體可以申請專利?
一、如何申請專利?
首先,專利必須向專利局提出申請才能獲得,因此必須積極申請。
其次,軟體申請描述的是軟體的構思(一定要以技術方案的形式),主要是你的軟體流程圖的內容。採用何種語言以什麼具體的語句實現,專利並不說明。授權以後,他人採用該構思,就可能構成侵權。因此,軟體專利的保護力度就比軟體著作權的保護力度大的多。
二、什麼時候申請專利?
第一,在時間上,在軟體需求定下來後,軟體開發過程中,就可以考慮申請軟體專利,很多企業都是產品做出來就才考慮申請,實際上國內外成熟的互聯網公司都是專利先行,產品殿後。
第二,承包出去,專利這種法律文件的撰寫對於非專利從業者來說十分麻煩,後續提交流程和維護流程也令人頭疼,所以建議企業不要嘗試讓一知半解的技術人員來寫專利,寫出來的東西毫無價值,這只能是成本的浪費,更好的做法是委託給口碑好的知識產權公司來做。
從目前國內外發展形勢來看,歐美、日本等國家相繼修改了專利法律,以便於軟體申請專利。相信國內在不久的將來相關法律也將迎來修改。
3、軟體專利如何申請?
只有符合條件的計算機軟體才能申請專利,首先你要寫一份申請表、准備好軟體設計說明書、源代碼以及其他相關資料(要蓋章)資料提交給版權局審核並付款,等待取證。然後再約定時間對軟體進行測試,等待測試報告,最後再網上申請,帶上前面的證明,經批准後等待發證,最後去辦事大廳領取證書。
4、編程序能申請專利嗎
軟體程序不能直接申請專利,不過軟體流程可以作為處理方法申請發明專利。
另外,軟體源代碼可以通過軟體著作權登記加以保護。
5、軟體專利指的是什麼?
軟體專利,是指通過申請專利對軟體的設計思想進行保護的一種方式,而非對軟體本身進行的保護。
對軟體本身的保護由《專利法》和《著作權法》結合來實現。
從客觀情況來講,軟體的專利保護實際操作上比較麻煩,也就是程序上不像著作權,直接備案登記的,即使,著作權人不登記備案,只要是你自己創作的就當然地取的該創作的著作權的。軟體專利保護可以在你有某個完好的創意的時候就可以申請了,就算該發明還沒有最終成功完成。因為在專利保護上,我國實行先申請制度的,誰申請在先,誰就享有該專利權。
從理論上講,對軟體設計思想的保護與對軟體本身的保護相比,保護力度要大的多。因為對軟體本身的保護,僅僅是保護了一種具體的編碼程序,而對軟體設計思想的保護則實現了在此設計思想下所有可能編碼形式的打包保護。
在我國,軟體專利的起步時間比較晚。因為在2006年之前,基本上不批准軟體專利,而必須軟體與硬體結合後才能申請專利。隨著網路技術和軟體技術的發展,我國的專利審查制度也不斷更新,最近,軟體的設計思想本身已經被允許單獨申請專利,而不再要求必須與硬體結合。但是,軟體專利的撰寫要求比較高。
根據審查標準的要求,軟體專利可以寫成產品也可以寫成方法形式。但不管寫成哪種形式,在突出該方案的創造性方面都是比較難處理的環節,需要具體案件具體分析。
可以得到專利保護的軟體主要包括(不限於):
(1)工業控制軟體,如控制機械設備動作;
(2)改進計算機內部性能的軟體,如某軟體可以提高計算機的虛擬內存;
(3)外部技術數據處理的軟體,如數碼相機圖像處理軟體。
可以說,相當一部分的軟體是屬於第(3)類。
關於專利的保護辦法,可以詳見《專利法》、《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
6、軟體專利和軟體著作權有什麼區別?
軟體著作權採取登記制,基本是100%可以通過的。專利採取審查制,必須滿足專利授權的條件才行。對應的軟體是非常難授權的。軟著是對作品的外在表現形式進行保護,專利是對技術的功能,性能等進行保護。對於相同的軟體,著作權的價值遠小於專利的價值。
關於如何申請軟體專利的流程具體如下:
軟體技術可以申請軟體著作權以保護軟體源代碼,也可以申請發明專利以保護軟體流程中的步驟執行方式。專利保護的是軟體解決問題的思想,而軟體著作權保護的是軟體代碼(即軟體思想的表達形式)。例如,離線傳送文件,那發明專利保護是如何實現離線傳送文件。基於相同的軟體思想,但實現離線傳送的程序代碼有千千萬萬種,每種代碼都可以享有各自的軟體著作權。申請發明專利可以直接提交專利局,也可以委託代理機構代辦。
7、自己編的輔助設計軟體怎麼申請專利?這個軟體哪方面可以申請專利
你好!
純軟體不是專利保護的客戶,它在專利法中定義為智力活動,故只能申請軟體著作權
軟體申請專利只有兩種可能性:
1.該軟體有硬體作為載體,如導航儀。
2.該軟體解決了生產、使用中的某些技術問題,如你製作出了QQ音樂,那不能做專利;如果你用某種方式使QQ音樂的音質產生了變化,帶來了某種積極效果,那可以申請專利。
謝謝!
8、使用專利公式編寫的軟體可以申請軟體專利嗎
公式不存在說是不是專利啊,應該是一個專利技術中的方法或者技術方案吧。
單獨的軟體一般是不能申請專利的,即使可以申請專利也不合算,而是應該登記版權,保護你的版權就可以了。而且這樣的話,即使你使用了別人的東西,你的軟體版權是受保護的。如果你使用了他的專利,侵犯了權利,也不影響你的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