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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專利信息利用工作指南

發布時間: 2022-06-15 20:50:32

1、企業如何有效利用專利信息?

企業有效利用專利信息應該注意以下方面:
 一、 專利文獻蘊含豐富信息
專利信息蘊含重要的技術、法律和經濟信息。專利文獻的說明書、權利要求書、附圖和摘要等部分中,披露了發明創造的技術內容,其中的技術信息新穎、完整、具有連續性,且涉及領域廣泛、數量巨大、格式統一,便於企業閱讀、檢索,追蹤技術發展動態。
法律信息包括:權利要求的范圍大小、專利審查、復審、無效的結果;與專利權的授予、轉讓、許可、繼承、變更、放棄、終止和恢復等法律狀態有關的信息;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發明人或設計人的信息,以及專利申請日、公開日、授權日等信息。
經濟信息包括:專利信息中的專利許可、專利轉讓或受讓等信息還可以反映出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經濟狀況、市場佔有率等;另外,通過專利申請的國別、申請人、專利權人、發明人或設計人等信息,可以了解某領域的市場分布、主要競爭者或合作者的狀態等。
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統計,世界上創新成果的70%至90%都出現在專利文獻中,充分利用專利信息可以節約60%的研發時間及40%的研發經費。因此,企業應重視在專利文獻中體現的技術、法律和經濟信息。
二、跟蹤動態提高科研水平
專利信息利用對企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專利文獻為科研人員學習借鑒世界各國的先進技術提供了主要的參考依據,他們可以跟蹤最新科技動態、提高研究起點。科研項目立項時,不僅要進行專利信息的追溯檢索,還要進行定題檢索,以了解國內外現有技術所處的階段,未來的發展方向以及新技術涉及的關聯領域,還可以了解本行業的技術發展動態及新技術的競爭焦點。
研發中,通過相關專利的對比,可以避免重復研究,有效地借鑒世界先進技術,吸取他人精華,同時避開已有專利的技術陷阱,發覺並盡早做規避設計,開拓思路、提高科研水平和技術創新能力。
此外,在技術出口、技術引進和技術合作過程中,通過專利文獻可了解國內外同類技術的發展現狀。例如,對要引進的項目進行評審和預測,通過專利信息查詢確定引進技術的技術起點、技術難度和技術成熟度,如果引進的是專利技術,還要了解其專利的保護范圍和技術內容,以及專利權人、專利時效和保護地域等專利法律信息,避免盲目引進。專利文獻可以為專利產品和許可貿易提供情報。
三、情報來自定量定性分析
企業進行專利信息分析的方法,一般分為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
定量分析是對專利文獻的外部特徵(著錄項目)按照一定的指標(比如專利數量)進行統計,並對獲得的統計數據進行解讀,以獲得技術動向、企業動向等有價值的情報;定性分析是以專利說明書、權利要求等技術內容為分析對象,按技術特徵來歸並相關專利,一般用於獲得特定權利狀態、技術發展路線等情報。

2、企業專利情報分析與利用工作包括哪些

專利情報分析是指對來自專利說明書、專利公報中大量的、個別的專利信息進行加工及組合,並利用統計方法或技術手段使這些信息具有縱覽全局及預測的功能,並且通過分析將原始的專利信息從量變到質變,使它們由普通的信息上升為企業經營活動中有價值的情報。
就是根據專利的信息,為公司制定決策、發展助力。

3、如何利用專利信息?

專利分析是情報分析的重要分析方法之一,據統計,世界上每年發明創造成果的90%至95%在專利文獻上記載,現在世界上約90個國家、地區及組織用大約30種文字每年出版約100多萬件專利文獻,全世界發明成果的70%~90%僅僅出現在專利文獻中,而不會出現在期刊論文、會議報告等其他文獻形式上。由於專利文獻技術內容的廣泛性、專業性、及時性、公開性,專利文獻法律保護的嚴密性、規范性和時效性,靈活運用專利文獻,進行專利分析,企業將獲得獨特而實用的信息,從而提高企業的競爭和創新能力。
一、專利文獻的特點
專利文獻一般包括專利公報、專利申請文件、專利說明書、專利索引、專利分類表、專利文摘等有關專利和專利權人的已出版或未出版的資料。
除了數量巨大、內容廣泛等特點,專利文獻具有其它情報源所沒有的特點:
1、新穎性:大多數國家採用的先申請制原則使申請人在發明完成之後盡早提交申請,以防他人捷足先登;其次,由於新穎性是專利申報的首要條件,因此,發明創造多以專利文獻而非其它科技文獻形式公布與眾;而20世紀70年代初以來專利申請早期公開制度的推行,更加快了專利反映新技術的速度。同一發明成果出現在專利文獻中的時間比出現在其它媒體上的時間平均早1~2年。
2、可靠性:專利經過了長期的公示和嚴格審查,其內容既確定又准確,可以根據專利文獻進行技術復制。
3、詳盡性:專利文獻必須公開其技術細節,是申請者唯一不得不向公眾透露其關鍵信息,而在其它地方都不會透露的文獻。
4、規范性:專利文獻採用統一的分類方法,有著同一的著錄格式,非常便於檢索。
二、通過專利文獻可以獲得的信息
通過專利文獻的檢索和分析大致可獲得以下幾方面的信息:
1、技術信息
專利文獻可提供很多新技術和新技術的關鍵信息及背景信息。利用專利可發現供改進現有產品、工藝和設計的可能性和方法,以及在先技術,或可替代的新技術和新的研究方向。
2、技術和產業動向
專利文獻可以顯現出哪些機構、哪些人員、那些國家正在從事哪些研究,這些研究處於什幺階段,又有那些成果;從時間、空間上進行分析,就可以顯示當前的前沿技術是什麼,市場前景怎樣,某一技術或產品的生命周期狀況如何,潛在的市場價值和潛力是怎樣的,本領域及相關領域產品或技術的轉折方向和重大變化如何演變,技術和市場空隙在哪裡。
3、競爭對手信息
競爭對手的專利文獻可顯示對方正在從事和投入的領域和技術水平 。對對方在各個時期在各地申請的各種專利的數量和種類進行分析即可展現對方研發和產品戰略的變化、重點和技術偏好,其未來可能的發展方向及市場戰略。
4、知識產權信息
專利文獻是集技術、經濟、法律為一體的信息資源。專利文獻包括已授權的專利文獻和已公開但未授權的專利文獻,法律信息主要包括了技術保護范圍、申請日、優先權日、專利類型、優先權申請國等有效保護期和地域范圍信息事寧人。

4、企業應該如何利用專利信息

企業有效利用專利信息應該注意以下方面:
 一、 專利文獻蘊含豐富信息
專利信息蘊含重要的技術、法律和經濟信息。專利文獻的說明書、權利要求書、附圖和摘要等部分中,披露了發明創造的技術內容,其中的技術信息新穎、完整、具有連續性,且涉及領域廣泛、數量巨大、格式統一,便於企業閱讀、檢索,追蹤技術發展動態。
法律信息包括:權利要求的范圍大小、專利審查、復審、無效的結果;與專利權的授予、轉讓、許可、繼承、變更、放棄、終止和恢復等法律狀態有關的信息;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發明人或設計人的信息,以及專利申請日、公開日、授權日等信息。
經濟信息包括:專利信息中的專利許可、專利轉讓或受讓等信息還可以反映出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經濟狀況、市場佔有率等;另外,通過專利申請的國別、申請人、專利權人、發明人或設計人等信息,可以了解某領域的市場分布、主要競爭者或合作者的狀態等。
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統計,世界上創新成果的70%至90%都出現在專利文獻中,充分利用專利信息可以節約60%的研發時間及40%的研發經費。因此,企業應重視在專利文獻中體現的技術、法律和經濟信息。
二、跟蹤動態提高科研水平
專利信息利用對企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專利文獻為科研人員學習借鑒世界各國的先進技術提供了主要的參考依據,他們可以跟蹤最新科技動態、提高研究起點。科研項目立項時,不僅要進行專利信息的追溯檢索,還要進行定題檢索,以了解國內外現有技術所處的階段,未來的發展方向以及新技術涉及的關聯領域,還可以了解本行業的技術發展動態及新技術的競爭焦點。
研發中,通過相關專利的對比,可以避免重復研究,有效地借鑒世界先進技術,吸取他人精華,同時避開已有專利的技術陷阱,發覺並盡早做規避設計,開拓思路、提高科研水平和技術創新能力。
此外,在技術出口、技術引進和技術合作過程中,通過專利文獻可了解國內外同類技術的發展現狀。例如,對要引進的項目進行評審和預測,通過專利信息查詢確定引進技術的技術起點、技術難度和技術成熟度,如果引進的是專利技術,還要了解其專利的保護范圍和技術內容,以及專利權人、專利時效和保護地域等專利法律信息,避免盲目引進。專利文獻可以為專利產品和許可貿易提供情報。
三、情報來自定量定性分析
企業進行專利信息分析的方法,一般分為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
定量分析是對專利文獻的外部特徵(著錄項目)按照一定的指標(比如專利數量)進行統計,並對獲得的統計數據進行解讀,以獲得技術動向、企業動向等有價值的情報;定性分析是以專利說明書、權利要求等技術內容為分析對象,按技術特徵來歸並相關專利,一般用於獲得特定權利狀態、技術發展路線等情報。

5、如何建立企業內部專利信息利用網路辦公系統

專利申請是獲得專利權的必須程序。專利權的獲得,要由申請人向國家專利機關提出申請,經國家專利機關批准並頒發證書。申請人在向國家專利機關提出專利申請時,還應提交一系列的申請文件,如請求書、說明書、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等。在專利的申請方面,世界各國專利法的規定比較一致,但也存在許多差異。

6、如何制定企業專利管理方略

第一條 為規范企業專利工作,充分發揮專利制度在企業發展中的作用,促進企業技術創新和形成企業自主知識產權,推動企業加強對知識產權的管理、保護和利用,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企業專利工作的任務是充分依靠和運用專利制度,使專利機製成為促進企業技術創新的一個主要動力機制和保護機制,鼓勵和調動企業職工的積極性,為企業技術創新以及生產、經營全過程服務。

第三條 國務院專利工作行政主管部門、宏觀經濟調控部門共同負責對企業專利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和協調。 企業的專利狀況指標及專利管理水平作為評價考核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技術創新工作業績的重要依據。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於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其他企業可參照執行。企業應根據本辦法並結合自身狀況建立和完善各項具體專利管理規章制度。 地方各級專利管理機關、宏觀經濟調控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及相關法規政策制定適合本地企業情況的具體實施措施辦法。

第一章 企業專利工作人員及機構

第五條 有條件的企業應配備專職專利工作人員,建立專門機構。其他企業可根據工作需要,明確承擔專利工作的機構和專職或者兼職人員。 企業專利工作機構的具體組織結構及管理模式,可根據本辦法要求並結合企業自身情況靈活建制。企業主要負責人應主管和統籌企業專利工作。

第六條 企業缺乏條件配備專利工作者,可以從社會中介機構聘請具有注冊執業資格的專業人員任企業專利顧問,幫助企業開展專利工作。 企業專利顧問應嚴格按照執業要求履行職務,保守企業秘密。

第七條 企業要明確企業專利工作者、企業專利顧問的工作任務和職責,提供工作條件,保障他們應有的權利,支持他們參加專利以及其他相關業務的培訓、交流等活動。

第八條 各級專利管理機關應對企業專利顧問及其執業活動予以業務指導。要適時組織企業專利工作者、企業專利顧問開展業務培訓及業務交流等活動。

第二章 專利產權管理

第九條 企業要制定適應本企業情況的覆蓋企業各相關環節的專利產權管理制度。企業專利產權管理的內容包括:

(一)專利技術開發;

(二)專利申請、維持、放棄的確定,職務與非職務發明的審查;

(三)專利評價、評估;

(四)專利資產運營,包括專利權轉讓、許可貿易、運用實施,專利作價投資,專利權質押等;

(五)企業技術活動中形成的與專利申請相關技術檔案的管理及對技術人員業務活動的規范;

(六)對涉及專利技術開發權益的流動人員相關活動的規范;

(七)專利權保護,包括專利侵權監視、專利訴訟及專利權邊境保護等;

(八)其他企業專利產權管理事項。

第十條 企業要建立職工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申報與審查制度,制訂具體申報、審查程序和辦法。 大中型企業可在基層技術單位(項目組)及其他必要的企業基層單位指定兼職專利聯絡員,由專利聯絡員配合企業專利工作機構或企業專利顧問開展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申報等工作。

第十一條 企業對做出的發明創造,應進行分析評價,凡應該申請專利的,及時申請國內外專利。 對符合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應先提出專利申請,取得專利申請日後,再進行科技評價、評估、評獎、產品展覽與銷售等會導致技術發明公開喪失新穎性的活動。 對於不適於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一般應將其納入企業技術秘密保護范圍,從本企業專利戰略及經營實際出發需要公開的除外。

第十二條 企業職務發明創造在申請專利前,有關人員應對該發明創造保密。企業職工調離、離退休,或者外來學習進修、臨時工作人員在離開企業前,應將其從事、參與企業技術工作的技術資料交給企業,並承擔保密義務。未經企業許可,不得擅自發表涉及應予保密內容的文章,不得將屬於企業的發明創造申請個人專利。

第十三條 職工將其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企業應予支持,不得壓制和侵犯其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需要企業出具證明的,由企業審查確認後,出具非職務發明證明。 職工就其做出的發明創造的職務與非職務性質與企業發生爭議的,可提請當地專利管理機關處理,確認為非職務發明的,由專利管理機關為其出具處理決定。

第十四條 企業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技術開發的合同,或者簽訂其他在將來履行中可能產生發明創造的合同時,合同應明確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的歸屬。 對於跨單位學習進修、合作、工作的人員及企業臨時聘用人員,企業應當事先就該人員在學習、工作中做出的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歸屬與其本人及接受或派出單位簽訂合同。未簽訂合同或者合同規定不明確的,其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的歸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 需向國外申請專利的項目,企業應進行可行性論證。 企業建立中外合資、合作企業時,外方以技術、設備、產品作投資的,企業應就所涉及的專利和相關技術領域進行專利檢索和論證。 企業與外方簽訂涉及專利或將來可能涉及專利問題的涉外合同,應對專利事宜或可能涉及的專利事宜作明確約定。

第十六條 企業對其專利或專利申請,應依法及時交納年費或申請維持費,維持其有效。對擬在法定期限屆滿前放棄或終止的專利和專利申請,要予以論證確認並建立管理檔案。

第十七條 企業應依法維護其專利權益。發生被侵權,或者與他方產生專利侵權糾紛或其他專利糾紛的,及時採取措施,必要時請求專利管理機關處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企業職工有權保護本企業的專利權不受侵犯。發現侵犯本企業專利權行為,應及時向企業報告,並幫助做好調查取證工作。 企業專利權益涉及海關保護的,要按照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要求,及時向海關總署申請辦理專利權海關保護備案。 企業應避免侵犯他人專利權。

第十八條 企業要定期對專利權及專利申請狀況進行統計分析與評估,估算企業專利資產,並將其納入企業財會核算管理體系,作為企業經營決策的依據。 企業聯營、兼並及對外合資、合作,開展重大技術貿易,涉及專利的企業應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專利資產評估。企業開展上述專利資產評估應委託符合執業要求的中介機構完成。

第三章 專利信息利用

第十九條 企業要建立適合本企業的專利信息利用機制。 大中型企業應逐步建立企業專利信息資料庫,有條件的企業要建立企業專利信息計算機管理系統。缺乏條件建立專利信息資料庫的企業可依託社會專利信息中介機構與專利信息網路利用專利信息。 企業專利工作者、專利顧問要及時收集、研究與企業有關的專利信息,為企業技術創新、經營管理等相關企業活動提出對策。

第二十條 地方專利管理機關、宏觀經濟調控部門應採取措施促進專利信息的傳播、開發和利用。要鼓勵和支持本地區專利信息網路建設,逐步建立本地區中國專利信息網網站。鼓勵和支持社會專利服務中介機構開展專利信息服務。

第二十一條 企業在產品、技術研究開發立項之前,應進行專利文獻檢索,在研究開發過程中及完成後,要進行必要的跟蹤檢索。企業研究開發項目進行鑒定驗收時應有專利檢索報告。 企業技術創新項目申請列入政府經濟科技計劃或者政府參與投資的,項目審批部門應當要求項目承擔企業提供專利檢索報告作為審批立項的依據之一。項目取得階段性成果或完成後,承擔企業向項目審批部門申報時,申報材料應提供項目所涉及技術領域的新的專利檢索報告,及項目中產生的發明創造是否申請專利的說明。

第二十二條 企業開展對外貿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進行項目專利檢索:

(一)技術、成套設備和關鍵設備的進出口;

(二)未在國內銷售過的原材料和產品的進口;

(三)未在其他國家和地區銷售過的原材料和產品的出口。

第二十三條 對企業重大的新技術、新產品研究開發項目,或者企業具有重大市場前景需要申請外國專利的技術創新成果,企業要進行項目專利戰略研究,提出專利戰略分析報告。

第四章 考核評價與扶持措施

第二十四條 企業專利狀況指標作為評價企業技術創新工作與專利工作的主要考核指標,包括:

(一)專利權、專利申請權擁有量指標,包括自主開發和引進的專利權、專利申請權;

(二)專利開發率指標,包括年度專利權、專利申請權數與同期研究開發投資額比,年度專利權、專利申請權數與企業技術人員數比等;

(三)專利收益指標,包括自主開發專利和引進專利的收益;

(四)企業專利管理狀況,包括專利管理綜合水平,專利產權管理狀況,專利信息利用狀況,制定與實施專利戰略狀況,專利收益分配與獎勵狀況等。 企業應將企業專利狀況指標及專利管理要求納入企業有關負責人任期考核目標。

第二十五條 國務院專利工作行政主管部門、宏觀經濟調控部門共同制定企業專利工作達標和優秀兩級評價標准,對企業進行評價。由企業自願申報,省級以上專利管理機關、宏觀經濟調控部門組織評價。 對專利工作優秀並符合有關要求的企業,納入有關扶持企業計劃或其他政策支持范圍。

第二十六條 對於政府財政支持的科技計劃項目所取得的新技術成果,除合同規定應向社會推廣或保密外,項目承擔企業可以申請專利,並可以有償轉讓或自行實施,所得收益屬於承擔企業。

第二十七條 各級專利管理機關、宏觀經濟調控部門應優先將擁有自主專利權並符合有關條件的高新技術項目推薦納入國家有關經濟和科技計劃。優先向社會推薦有自主專利權的高新技術產品。對擁有自主專利權且形成一定產業規模具有市場前景的新產品和新技術,採取傾斜支持政策。 地方可以根據本地情況制定鼓勵支持專利技術實施和產業化的具體措施。鼓勵和支持地方建立專利基金,鼓勵企業建立企業的專利基金。

第二十八條 鼓勵和支持企業依託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社會技術力量開展以專利為目標的技術創新活動。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技術持有人以專利權入股,與企業合作建立新的經營實體。鼓勵企業從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引進專利進行技術創新。

第二十九條 地方專利管理機關應鼓勵發展面向企業服務的社會專利中介服務機構,引導幫助本地區成立企業專利工作者協會、專利顧問協會等有關企業專利工作的社會團體組織,並予以業務指導。第五章 利益分配與獎勵

第三十條 企業要根據專利法及實施細則和國家相關政策規定要求,建立企業內部合理的專利利益分配與獎勵制度。對企業專利發明人或設計人作出的專利及其實施效益定期評價,兌現應分配利益與獎勵。 專利利益分配與獎勵應與專利發明人、設計人的貢獻和專利實施效益對應。專利利益分配與獎勵形式可以用股權分配,一次性支付應分配金額,或者按實施效益的一定比例提成等符合國家政策的形式。

第三十一條 企業開展專利利益分配與獎勵,對專利及其實施效益評價時,可以組織專門委員會依國家規定的評價要求評價。

第三十二條 職務專利發明人、設計人對企業關於其職務專利及實施效益的評價與利益分配、獎勵持嚴重異議的,可以向企業所在地專利管理機關申訴和請求處理。申訴事實成立的,專利管理機關可以督促企業重新進行評價及分配、獎勵,或者直接依法作出處理。企業對專利管理機關的處理決定應予履行。

第三十三條 在依託產學研合作的企業技術創新活動中,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專利完成人及專利實施的主要完成人,企業應支付與其實際貢獻相當的報酬,可以用股權收益分配等符合國家政策的形式支付報酬。 企業可以在研究開發前訂立的合同中約定研究開發完成後取得專利權及專利實施後,給予專利完成人的分配比例。

第三十四條 企業應將專利發明與設計成績作為考核技術人員工作的重要依據。 企業在聘任技術人員職務和給予相關獎勵時,應將其申請專利和獲專利權情況,作為考核的主要依據之一。 企業技術人員所作出職務專利產生突出效益的,可作為有突出貢獻的專業人員,在評定技術職務時破格晉升。

第三十五條 企業開展技術創新項目的鑒定驗收與獎勵時,應將項目申請專利及獲專利權情況作為重要考評依據。

第三十六條 各級專利管理機關、宏觀經濟調控部門要適時表彰專利技術創新成績顯著的企業、優秀項目和先進個人,在企業專利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專利工作機構、專利工作者、專利顧問以及其他專利工作人員。 在企業專利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獲得表彰、獎勵的人員,其成績作為職務聘任和晉升的主要依據之一。第六章 責任與處罰

第三十七條 企業可以依據本辦法制定本企業具體的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本辦法規定,造成企業專利資產和其他財產損失的,給予責任人員行政處分。

第三十八條 未及時申請專利或忽視專利權保護工作造成企業嚴重損失的,企業有關負責人及直接責任者應按國家政策法規和企業規定承擔責任。 職工將職務發明創造以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或者有其他嚴重違反本辦法規定侵犯、損害企業權益行為造成企業嚴重損失的,企業應依法採取措施,追究其應承擔的責任。

第三十九條 企業專利顧問玩忽職守、履行職責不當或者泄露秘密,造成企業損失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承擔相應責任。專利管理機關可根據有關規定視專利顧問過錯情節作出相應處罰。 附 則

7、專利信息分析如何助力企業科技創新

一、 專利信息分析簡介

1.在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大背景下,專利信息作為集技術信息、法律信息、經濟信息為一體的重要信息源,正在越來越被人們所重視,通過對專利信息的分析,可以跟蹤最新技術動態,考察行業的技術走向和競爭對手的重要技術等。

2. 專利信息分析的概念 所謂專利信息分析,是指通過對專利信息進行加工整理,分析形成專利競爭情報,並針對其中的著錄項、技術信息和權利信息進行組合統計分析,整理出直觀易懂的結果,並以圖表的形式展現出來。 企業通過專利信息分析可以對其行業領域內的各種發展趨勢、競爭態勢有一個綜合的了解,為企業戰略決策的制定提供了更為可靠的依據。

3.專利信息分析的本質 通過對專利信息得內容、專利數量以及數量的變化或不同范圍內各種量的比值(如百分比、增長率等)的研究,對專利文獻中包含的各種信息進行定向選擇和科學抽象的研究,是情報工作和科技工作結合的產物,是一種科學勞動的集合。

4. 專利分析的方法  對專利信息進行分析的方法有很多種,常見的有定性分析、定量分析、擬定量分析和圖表分析方法。以下主要對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進行簡要概述。 定性分析是指通過對文獻的內在特徵,即對專利技術內容進行歸納和演繹、分析與綜合以及抽象與概況等,,了解和分析某一技術發展狀況的方法。定性分析的本質是對研究對象進行「質」的方面的分析; 定量分析是在大量的專利信息加工整理的基礎上,對專利信息中的專利分類、申請人、發明人、專利引文等某些特徵進行科學計量,從中提取有用的、有意義的信息,並將個別零碎的信息轉換成系統的、完整的有價值的信息。 在實際工作中,分析人員常常將兩者配合起來使用,由數理統計入手,然後全面、系統的技術分類和比較研究,在進行有針對性的量化分析,最後進行高度科學抽象的定性分析描述,使整個分析過程由宏觀變微觀,逐步深入進行。

5. 專利信息分析流程 專利信息分析流程通常分為三個階段:准備期、分析期和應用期: (1) 數據採集階段:數據採集階段主要完成針對分析目標的原始數據的採集,即確定分析目標群,其過程包括確定專業領域、擬定專利檢索方案、進行專利檢索、確定分析樣本資料庫。 (2) 數據分析階段:數據分析階段主要任務在於對分析樣本資料庫進行技術處理和分析解讀,其過程包括數據清洗、按專利指標聚集數據、生成工作圖表和深度分析目標群、分析與解讀專利情報及撰寫分析報告等。 (3) 應用期:應用期的主要工作包括對分析報告進行評估、制定相應的專利戰略以及專利戰略的實施等。從理論上講,應用期的工作是專利信息分析工作的延伸。專利信息分析的最終目的在於將專利情報應用於實際工作中,因而,以積極的行動將這些情報用於配合制訂企業、國家的發展戰略,指導企業的經營活動或國家政策的貫徹實施十分重要,並有利於企業或國家相關產業在市場競爭中贏得有利地位。需要注意的是,應用期的主要工作通常由專利信息分析報告的委託方組織實施。

二、 專利信息分析在企業技術創新中的應用

1.企業技術創新能夠為企業發展提供源源不斷的動力,專利技術創新的集中體現,從專利視角出發,利用專利信息分析工具,對其所涉及領域進行深入的技術挖掘。在企業研發投資決策或技術開發活動中,專利信息分析能幫助企業充分了解相關技術領域中專利技術的現狀、重點技術、技術生命周期,檢測本領域的技術發展趨勢、核心專利分布等。

2.首先,在產品研發選題、立項或投資前,進行專利信息採集與分析,可全面了解特定技術領域的現有技術水平,確定正確的研究方向,提高研發起點,避免重復開發,節省時間及科研經費。

3.科研選題、立項是科學研究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科研工作的出發點。實踐證明,課題選擇得好,可以事半功倍,迅速取得科研成果;課題選擇不當,往往使科研工作受到影響,甚至半途而廢,造成人、財、物和時間上的浪費。所以能否選出有創建的、合適的科研課題,是科研工作中首先要解決的問題。

4.專利信息具有延續性、系統性,是進行科學調研的最佳信息源之一。通過對相關專利信息的系統檢索,了解相關技術領域中的空白點和存在的問題,然後在此基礎上確定研究方向、尋找研究起點或最高點,並判斷其可行性,為科研選題提供決策依據。從而使選定的科研課題起步於先進水平,充分利用已有的成果,避免重復,使投入的財力、物力和人力產生更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5.其次,在研發中進行專利分析,了解已取得的成果及各種解決方案,有助於科研人員開拓思路,啟發創造性思維,同時及時避開已有專利的技術陷阱,及時發覺並盡早作專利迴避和創新設計。   在專利文獻中,每一件專利說明書都有較為詳細的文字說明,並附有圖表,詳細記載了解決技術課題的最新技術方案。這些技術信息出現在專利說明書的現有技術描述、技術方案詳述、權利要求、摘要或附圖中,其中許多構思可以啟發思維、開拓視野,有助於技術人員進行調查、分析和研究,吸取裡面的技術精華,用於自己的技術創新。   另外,由於絕大多數專利說明書是公開出版的,而且技術信息充分公開,因此相同技術領域中工作的人都可以得到,從而大大壓縮了創新成本。

三、 專利信息分析在企業專利工作中的作用和意義專利信息分析在企業工作中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環節中: (1) 在確定企業發展戰略環節:利用專利文獻跟蹤某項技術的發展動向並進行技術預測,為領導決策服務,要進行大量的文獻收集、分析工作,要有一定的客觀條件的保證,包括人員、設備、資金等。企業專利工作部門,以專利信息分析為企業做出科學的分析和預測,謀求最大效益而發揮參謀作用,這也是企業制定專利戰略的基礎; 

(2) 在進行研究開發活動環節:充分利用專利的實踐性和地域性,是小的專利可以無常利用,有效的專利可以借鑒;

(3) 在技術革新、技術改造環節:技術創新、技術改造是企業經營活動中的重要環節,在這一環節利用專利信息分析可啟發、擴大思路,藉助他人的技術構思和技術方案,解決本企業在技術革新和技術改造中的實際問題,同時還可以促進新發明的產生、有利於採用新技術和避免侵權;

(4) 在對外合作和技術貿易環節:在全球經濟一體化、國際貿易自由化的新形勢下,國際上公認「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體現了專利在國際經濟、科技貿易中的日益重要的作用;

(5) 在與同行對手進行市場競爭的環節:企業在將新產品推向市場之前,進行充分的專利檢索至關重要,否則,產品進入市場之後,一旦遭遇同行之中關於專利侵權的訴訟,蒙受損失的是企業自己; 

(6) 在技術人才引進環節:技術人才是企業技術創新的核心,作為發明創造專利權的發明人或設計人,其本身酒具有一定的知識水平和創新能力,因而運用專利文獻是企業發現和發覺創新人才資源的最佳途徑;

(7) 失效專利的利用價值:專利制度保護具有地域性和時效性,由此產生的失效專利是一筆巨大的社會財富,有極大的可利用價值,若企業對這些失效專利加以開發利用,既是對資源的再利用,又是最大限度地節省開發時間和經費,同時還可為企業節約巨大專利轉讓費。

四、專利信息分析在企業專利工作的意義:           專利權作為一種商品化的權力,一種市場競爭手段,如果得到妥善有效地利用,將會給企業帶來極大地經濟效益,因此對於企業而言,科學的進行企業專利工作,對於提升自身產品的競爭能力,更好地佔領和開拓市場具有重要的意義。 (1) 開拓市場並取得市場競爭優勢:隨著經濟全球化和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國內企業採用的低價競爭策略佔領市場是國際市場的方法不再適應新的發展趨勢,產品革新、研發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已經成為企業謀求發展的根本。在市場競爭尤其是國際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形勢下,有計劃地針對市場和競爭對手制定實施戰略性的專利部署,專利信息分析無疑成為企業在競爭中取得市場的重要措施; (2) 有效的保護企業的無形資產:專利作為無形財產已經成為企業競爭中的重要籌碼,企業許多科技成果通過申請專利進行保護,以防止無形資產流失; (3) 激勵企業技術創新活力。

五、總結

我國專利制度起步較晚,改革開放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十分重視我國的專利制度建設, 於1985年4月12日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專利實施至今,我國專利技術的實施取得了顯著地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但是對於企業而言,從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對專利工作的客觀需要來看,我們的企業專利工作差距甚大。所以我們的企業在以後的專利工作中應該更加重視專利信息分析這一環節,我們必須認識到專利信息的有效收集、分析、管理和專利競爭情報的准確運用是其開展自主創新的基礎,決定著企業發展的成敗,乃至企業的盛衰,對促進企業自主創新、科技進步、提升競爭實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8、如何做好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內容

知識產權管理,是知識產權戰略制定、制度設計、流程監控、運用實施、人員培訓、創新整合等一系列管理行為的系統工程。知識產權管理不僅與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一起構成了我國知識產權制度及其運作的主要內容,而且還貫穿於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各個環節之中。從國家宏觀管理的角度看,知識產權的制度立法、司法保護、行政許可、行政執法、政策制定也都可納入知識產權宏觀管理的內容;從企業管理的角度看,企業知識產權的產生、實施和維權都離不開對知識產權的有效管理。知識產權是全世界范圍廣泛關注的普遍問題,各國有各國的具體情況,對知識產權的理解也不盡相同。
知識產權管理實質上是知識產權人對知識產權實行財產所有權的管理。所有權是財產所有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對其所有的財產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知識產權雖然在形態上有其特殊性,但它仍然是客觀實在的財產。所以,我們仍然可以對無形的知識產權進行科學管理,提高知識產權的經營、使用效益。
知識產權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知識產權的開發管理。企業應當從鼓勵發明創造的目的出發,制定相應策略,促進知識產權的開發,做好知識產權的登記統計,清資核產工作,掌握產權變動情況,對直接佔有的知識產權實施直接管理,對非直接佔有的知識產權實施管理、監督。
(二)知識產權的經營使用管理。主要對知識產權的經營和使用進行規范,研究核定知識產權經營方式和管理方式,制定知識產權等等。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管理。對知識產權使用效益情況應統計,合理分配。
(四)知識產權的處分管理。企業根據自身情況確定對知識產權的轉讓、拍賣、終止。 根據管理主體的不同,知識產權管理可為國家機關對知識產權的管理及權利主體對其所有的知識產權的管理。
國家的管理主要從知識產權的取得和保護方面進行。
權利主體的管理主要從知識產權的合理開發、應用、推廣、自我保護等方面的考慮。 加強知識產權管理能夠提高知識產權創造的數量和質量
創造更多更好的知識產權是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前提,但是要提高知識產權創造的數量和質量,必須加強知識產權管理。
使創造目標更加明確
第一,從知識產權創造最重要的主體——企業層面上看,一是知識產權管理可以使創造的目標更加明確。知識產權管理的主要任務之一就是確立以專利戰略為主的企業知識產權戰略,並在戰略框架內,依據企業的總體經營和創新策略,對知識產權的創造特別是對專利申請的數量、質量、時機、類別形成一個總的目標和方針。國外許多大公司十分重視專利申請戰略,如東芝公司根據企業研發未來產品、下一代產品和先行產品的不同步驟,把專利申請分成概念性發明發掘階段、戰略性專利申請階段和專利網構築階段,從而使專利申請形成由點到線、由線到面、由面到網的總體戰略。二是知識產權管理可以提高創新研發的起點,避免低水平重復研究。通過加強知識產權信息管理,建立和完善與本單位科研、生產領域相關的專利信息資料庫,充分運用專利文獻信息,可以及時了解與本單位相關的國內外技術動態,避免低水平重復研究,節約人力和資金資源。三是通過知識產權管理可以提高發明人、設計人的創造積極性。企業應根據專利法等知識產權法律和國家相關政策規定要求,建立企業內部合理的知識產權利益分配與獎勵制度。通過兌現獎酬,可以最大限度地調動職務發明人的積極性,充分發揮職務發明人的聰明才智,避免人才技術流失。
第二,從國家行政管理層面看,專利、商標、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等知識產權,都需要國家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依據法律代表國家向申請人授予相應的知識產權。因此,這些國家行政管理機關的管理水平高低,知識產權審查速度快慢和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了我國知識產權創造數量和質量。
促進知識產權的創造
第三,從地方行政知識產權管理層面看,地方政府通過出台鼓勵知識產權創造的政策等行政管理手段,可以促進知識產權的創造。各地政府為了提高本地區的知識產權數量和質量,結合本地的實際出台了各具特色的鼓勵政策,如設立專利申請資助資金、將專利申請量納入考核地方官員的指標體系。
管理保護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加大知識產權的執法力度對於鼓勵創新,維護公平的競爭環境十分重要。但是,知識產權保護相對於知識產權管理,一個側重於事後的救濟,一個側重於事前的預防;一個是治標之策,一個是治本大計。只有全面加強知識產權管理,才能夠提高知識產權保護的水平。
第一,對於企業來說,一是知識產權的科學管理奠定了知識產權維權的基礎。企業維權經常出現的困擾之一就是權利的穩定性問題,如果企業平時知識產權管理到位,對自己的知識產權的數量、內容、法律狀態以及與他人權利的界限十分清楚,就可以從容的應對他人提出的行政撤銷、宣告無效和侵權訴訟等糾紛。二是知識產權管理可以積累維權的可靠證據。通過知識產權管理,將知識產權取得和實施等過程中的重要資料分類管理,並完整保存,可以為維權提供可靠的證據支持。這一點對於商業秘密的保護尤其重要。三是知識產權管理本身就是對知識產權的保護。通過加強技術人員和技術成果管理,明確技術人員的權利義務,以及技術成果的權利歸屬,從而最大程度地避免因資產流轉和人員流動而引發的知識產權糾紛。另外,知識產權管理在衡量、降低維權成本,選擇維權途徑,確定維權方案等方面也發揮重要作用。
第二,在我國知識產權執法處於分散管理的情況下,更要加大知識產權執法的協調管理,建立跨部門、跨地區的知識產權案件移送、信息通報、配合調查等機制,搭建具有信息服務、案件督辦、數據分析、狀況評價、監測預警等功能的平台,實現執法協調部門、行政執法部門和司法保護機關工作的有機銜接。武漢市委、市政府成立武漢市知識產權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統籌協調全市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達到了35家,其范圍涵蓋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市仲裁委以及海關等系統的相關部門。
第三,司法保護和行政保護機關本身需要加強管理,通過內部管理,全面加強執法能力建設,提高人員素質,嚴格執法程序,規范執法行為,強化執法手段。
加強知識產權管理能夠提高知識產權運用的能力
知識產權運用是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核心,加強知識產權的創造、管理和保護的目的是為了提高知識產權的運用能力,全面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和國家的核心競爭力。知識產權管理水平的高低制約著知識產權運用能力的充分發揮。
第一,從企業管理來看,企業是知識產權運用的主體。知識產權管理是企業經營管理活動中的重要環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在企業經營管理中,從整體管理體系的定位到管理部門的設置、人員的配備及實際職能,都具有重要地位。通過知識產權管理能夠提高知識產權的經濟效益。知識產權盈利的主要手段是知識產權的實施、轉讓和許可,在這些工作過程中,必須加強包括計劃管理、產權管理、許可管理等知識產權的全面管理。
第二,從國家和地方知識產權行政管理來看,強化知識產權實施和運用,提高國家和本地區的競爭力是行政管理的主要任務之一。國家與地方為鼓勵實施知識產權,出台了一系列鼓勵創新的政策,國務院2006年發布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在科技投入、稅收激勵、金融支持、政府采購、知識產權、人才隊伍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各地政府結合本地實際,也都出台了更加具體的鼓勵政策。中共武漢市委、武漢市人民政府在《關於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爭創國家創新型城市的決定》中提出,實施扶持自主創新的政府采購政策。建立自主創新產品認證制度、認定標准和評價體系,確定政府采購自主創新產品目錄。由市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自主創新產品目錄實施政府采購優先購買自主創新產品的政策。實施政府首購政策和訂購制度,不斷提高政府采購中本市創新產品和服務的比例。通過工程設計、預算控制、招投標等形式,引導和鼓勵政府部門、企業和事業單位擇優購買本國、本地高新技術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這些政策的落實,將極大地推動知識產權的運用和實施。
知識產權管理既是一個理論問題,更是一個實務問題。在當今這個飛速發展的知識經濟時代,只有從理論探討與實務創新兩個方面來考察知識產權管理,才能夠立體地把握其應處之坐標點,充分發揮管理在知識產權能力建設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 集團企業管理模式  企業集團多為產業發展多元化且具有一定規模的大型企業。針對該類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客體的廣泛性、復雜性,企業集團應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與之相適應。
首先,在集團總部成立獨立的知識產權管理委員會。由集團副總經理親自掛帥,全權負責企業知識產權方面各項事務。委員會由集團副總經理、法律顧問、集團辦公室主任、各產業塊經理與辦公室負責人等7人組成,獨立行使如下職能:
(1) 結合企業特點制訂企業知識產權的經營方針策略及規劃。
(2) 指導集團產業塊以及各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的各項規章制度。
(3) 監督各項規章制度的實施。
(4) 對違反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與個人提起法律訴訟或通過非法律手段進行處理。
(5) 組織職工,特別是高級管理人員及技術研究開發人員進行系統的知識產權教育培訓。
(6) 協調部門之間、產業塊之間的知識產權事務。
(7) 督促集團各產業塊及時對已具備條件的專利、商標、版權等進行申請、注冊的保護工作。
其次,集團辦公室、行政部、發展部、集團下屬的各產業塊辦公室、發展部、集團下屬的各產業塊辦公室、發展部、產業塊總經理配合知識產權管理委員會開展工作。知識產權管理委員會每月與上述各部門召開一次會議。在知識產權管理委員會的指導下,由這些部門和個人將知識產權方面的工作落實到集團以及各產業塊的每個部門、每個職工、每項工作及其每個環節中去。同時,這些部門亦將在知識產權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問題以及建議及時反饋給知識產權管理委員會。
此外,知識產權管理委員會還與各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構保持密切的聯系,及時搜集各類知識產權法律法規、政策為已所用。
二、 產業單一的中型企業管理模式  產業單一、規模不大的中型企業,亦應建立獨立的知識產權部,作為董事會的智囊團,直接由企業董事會領導,該部由主管技術與法律事務的副總經理負責,下設技術室、商標室、法律室、信息室。各室負責人作為聯絡員由副總經理定期召集開會,研究、協調各職能部門的工作,以及制訂企業知識產權的產業策略、經營方針,從而開成一種網路型的管理模式。各職能部門對總經理負責具體履行下列職責:
(1)確定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對象;
(2)制訂企業各項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3)實施企業知識產權產業策略,實現企業知識產權效益最大化;
(4)開展職工知識產權教育培訓,提高企業職員知識產權的保 護意識;
(5)建立知識產權侵權監控網路,防止企業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三、小型高新技術企業管理模式  小型高新技術企業一般具有規模小、技術含量高、機構精簡的特點,對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的設置宜採取點面結合型管理模式,即選擇重點,協調全面。無須質疑,科學技術的此類企業的生命,其重要性固然居各部門的首位,因此,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不獨立設置,而與本企業的總工程師辦公室或者科技管理部門相結合。設置專職人員,專司專利、商業秘密、商標、計算機軟體等知識產權的登記管理工作,並直接由企業中主管知識產權的幹部領導。
另在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人員選派方面,我們認為大中型企業均應配備知識產權專業管理人才,技術部門應有專利代理人,商標部門應有商標代理人,法務部應有知識產權專業律師。管理人員專業化是現代企業管理的大趨勢,許多跨國公司對此均十分重視。如美國IBM公司其有關專利的專門事務由專利律師及專利代理人來處理。在美國本部就有一百多位專利律師,其他地區則有一百多名專利代理人。當然,國內多數企業暫無如此雄厚的人力資源。因此,權宜之計,一方面企業須加強與外部各類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構及事務機構的聯系,以及時獲得各類知識產權信息和咨詢,了解政府政策、行業要求。另一方面,從企業長遠發展需求角度看,企業須有意識地培養自己的知識產權專業管理人員。把企業現有的技術成果、專利方面的管理人員和技術合同的法務人員集中起來,進行系統的知識產權法律培訓,並鼓勵職工參加專利代理人、商標代理人或律師資格考試,努力造就一批既熟悉知識產權法律業務,懂得企業管理知識,又懂得本行業專業技術的高級復合型人才 ,更好為本企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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