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獨立權利項是什麼
1、什麼叫專利的主權項和從權項,別人利用了從權項里的一個屬於侵犯專利權 嗎
1、從權項的作用是更加詳細的縮小解釋保護范圍。如果仿冒產品的技術與專利產品主權項不同,就不能稱為仿冒產品。從權項的作用是幫助主權項更加精確地確定保護范圍。
2、這個問題可以看功能等同代換和故意變劣等方面的解釋來判定否對專利產品構成侵權。
2、關於專利申請的獨立權利要求,請專家賜教,謝謝!
1)獨立權利要求與從屬權利要求的目的是不同的。 獨立權利要求是要求防止別人侵你的權的。 而從屬權利要求是防止萬一你侵了別人的權利時(或者說:後來發現你的獨立權利要求不成立的時候),你好退一步,退到哪裡呢??退到從屬權利要求那裡。也就是說,只要你的獨立權利要求成立,並且有效,那麼,你的十條或者八條的從屬權利要求都沒有用。 不要把這兩個目的弄混淆了。 2)所以,你一定要從一大堆各種必要的連接,結合中,尋找出一個最關鍵的點,繞不過去的關鍵點,離開這個關鍵點,這個專利就無法實施的關鍵,作為獨立權利要求。 獨立權利要求越少越好,越簡單越明了越好,這樣,保護范圍才最寬。相反,獨立權利要求寫得越多,越詳細,保護范圍反而越窄。 3)其他的,可作為從屬權利要求。 4)如果你覺得你的專利產品一共有十個關鍵點,而且,每一個關鍵點都不能忽略,都是繞不過去的。無論繞開哪一個關鍵點,專利都無法實施。而且這十個關鍵點,都是前人沒有發明的,都是創新的,那麼,你應該就這個產品,申請十個專利來保護,每個專利保護一個關鍵點,而不是企圖用一個專利來保護十個關鍵點。
3、申請專利時,權力要求的項數指什麼
權利要求的項數,就是請求保護專利權利的項目和數量。一件專利申請的權利要求可以有多項(包括獨立權利要求和從屬權利要求) ,獲得批准後,專利局是按照每年每項權利進行收費的。
按我國規定,權利要求書是申請發明專利的和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必須提交的申請文件。它是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要求保護的內容,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是申請專利的核心,也是確定專利保護范圍的重要法律文件。申請人可以自行填寫或撰寫,也可以委託專利代理機構代為辦理。
4、簡答題:專利權包括哪些權項?
專利權人的權利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兩個方面。專利權人的人身權利是指專利權人為發明人時,其本人所享有的與其人身不可分離的權利。這種人身權,不得轉讓和繼承,不因專利技術的轉讓或者其財產權的轉讓而消滅。根據我國專利法的有關規定,專利權人主要享有以下財產權利:(一)專有實施權;是指專利權人依法對其獲得專利的發明創造享有的獨占實施權。(二)轉讓權;是指作為一種財產權可依法轉讓。(三)放棄權;是指專利權人在其專利權有效期屆滿前,以書面形式聲明放棄其權利的一種法律行為。(四)標記權;是指專利權人有權在其專利產品或者該產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
5、專利中的獨立權利要求是什麼?
獨立權利要求中是實現該專利的必要技術特徵,就是實現專利要達成的技術效果所必不可少的技術特徵。
6、關於專利法中的獨立權利要求和從屬權利要求、給我舉個例子、謝謝
通常,獨立權利要求由二部分構成,即前序部分和特徵部分。
前序部分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以及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與一份最為接近的現有技術所共有的必要技術特徵;特徵部分應當使用「其特徵是……」或者類似的用語,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區別於其最為接近的現有技術的技術特徵。
前序部分和特徵部分的特徵合在一起,限定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從屬權利要求應當用附加的技術特徵,對所引用的權利要求作進一步的限定。附加的技術特徵可以是對被引用權利要求的技術特徵作進一步限定的技術特徵,也可以是另外增加的技術特徵。
從屬權利要求也應當由二部分構成,即引用部分和特徵部分。
引用部分應當寫明被引用的權利要求的編號及其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特徵部分應當寫明該從屬權利要求所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在被引用權利要求基礎上附加的技術特徵。
從屬權利要求所包含的技術特徵,不僅包括它所附加的技術特徵,還包括它所從屬的那個權利要求的全部技術特徵。因此,一項從屬權利要求所確定的保護范圍必定小於它所從屬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
(6)專利獨立權利項是什麼擴展資料:
屬權利要求有三大作用,認識到這一點就可以在撰寫過程中避免很多未來潛在的問題。
作用一:申請階段的作用,僅限於發明專利。
發明專利在進行實質審查時,如果獨立權利要求不具備專利性,審查員將審查從屬權利要求,不需要申請人修改獨立權利要求。這樣做,就節省了審查順序,為審查員和申請人都節省了時間。
作用二:訴訟階段的作用。
從屬權利要求由於增加了新的技術特徵,因此保護范圍更窄,而同時,保護范圍也就更加明確具體。在專利訴訟過程中,侵權者有可能以獨立權利要求籠統寬泛的借口逃避責任,而從屬權利要求的存在將使法官更容易判斷侵權責任。
作用三:專利無效階段的作用。
專利被申請宣告無效,國家規定,無效程序中僅允許三種修改方式,1.合並權利要求,2.刪除權利要求,3.刪除並列技術方案。很明顯,如果沒有從屬權利要求,那麼獨立權利要求只有一條則很可能被宣告無效。如果存在從屬權利要求,則有退守的餘地,使專利權更加穩固。
7、關於專利申請中的獨立權利要求,請專家賜教!
獨權1可採用上位概念,如動力傳動部分。專利申請文件是法律文件,獨權1,從屬權利要求,說明書都很重要。提交專利申請不僅要授權,還要獲得合適的保護范轉以最大限度的保障申請人的權益,授權後還要保持權利穩定,不易被無效掉。最好委託代理機構。可在網上查華順港。或電話前四位6328,後四位1039
8、發明專利申請獨立權的要求?
首先,樓主所謂的「發明專利申請獨立權」我想應該指的是獨立權利要求。根據回我國答相關專利法的規定可以知道,一份專利最重要的是權利要求書,權利要求書又分為獨立權利要求和從屬權利要求。從屬權利要求僅對獨立權利要求作進一步限定。
其次,所謂獨立權利要求必須對一項發明創造從整體上反映技術方案,記載解決問題的必要技術特徵,也就是為解決其技術問題所不可缺少的技術特徵。
再者,獨立權利要求如果涉及到產品又涉及到方法等等的,獨立權利要求還可以有多個,特別是化學方面的發明專利!
最後,獨立權利要求就得要記載解決問題的必要技術特徵,也就是為解決其技術問題所不可缺少的技術特徵。
這些信息希望對你有用!
9、專利申請書中的獨立權利要求與從屬權利要求?
1.權利要求書中當然可以只有獨立權利要求;
2.一份專利的保護范圍是以最寬的為準的(獨立權利要求),寫了從權不是意味著范圍只有從權那麼大;
3.這樣寫的目的不是為了防止獨權范圍過寬,而是為了防止申請過程中獨權保護范圍過寬而被駁回(被審查員找到影響新穎性創造性的對比文件),此時答復審查意見的時候可以把更為下位的從權(范圍小,方案更具體,更不容易被駁)上升為獨權。審查過程是一個討價還價的過程,多准備點籌碼總是好的,更重要的原因在於如果涉及無效,只能在很有限的方式內對權利要求做改動,沒有從權,你就被動了;
4.如果僅僅是獨權范圍過寬,從權沒問題,那麼只能是部分無效,而從權是有效的,這也是為什麼要寫從權的一個原因,如果這時候你沒有從權,那麼你的獨權被無效就相當於整個無效了,有從權的話還可以有機會獲得相對小的范圍的一個權利,總比沒有的好,而且誰也不能說范圍小了就沒有用了,有時候還是很有用的;
5.接上所述,權利要求的無效是一條一條分析的,因為每個權利要求的范圍(技術方案)是不一樣的,包含的技術特徵也就不一樣,獨立權利要求包含特徵最少,最容易被無效,從權相比多了特徵,所以面對一樣的對比文件,能無效獨權不一定能無效從權。
10、什麼是獨立權利要求與從屬權利要求
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准。」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十條也規定,「權利要求書應當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徵,清楚和簡要地表述請求保護的范圍。由此可見,專利權的大小和范圍是由權利要求書決定的。」作為專利申請文件中最重要的權利要求書,其撰寫質量對權利人而言至關重要。權利要求書中應當至少包括一項獨立權利要求,還可以包括從屬權利要求。實施細則規定,「獨立權利要求應當從整體上反映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記載解決技術問題的必要技術特徵。」專利申請人必須明白,獨立權利要求中的所謂必要技術特徵是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為解決其技術問題所不可缺少的技術特徵,是使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技術方案區別於所有在先技術方案的發明點以及專利授權後可以得到保護的范圍。從屬權利要求是跟隨獨立權利要求之後,用附加的技術特徵對引用的權利要求(包括獨立或從屬權利要求)進一步限定的權利要求。從屬權利要求是獨立權利要求的下位權利要求,是對獨立權利要求改進,本身必定落入獨立權利保護范圍之內,但通過增加新的技術特徵進一步優化和限定獨立權利要求。因為從屬權利要求是獨立權利要求中闡述的技術的優化方案和進一步限定,獨立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必然比從屬權利要求寬。侵犯從屬權利要求就必然侵犯獨立權利要求,而侵犯獨立權利要求未必直接侵犯從屬權利要求。然而從屬權利也有自身不可替代的重要功能,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在獨立權利要求萬一被宣告無效時可以被提升為新的獨立權利要求。比如一個專利獨立權利要求請求保護行動電話。審查員發現在此之前已經有可獨立使用的無線電話,該獨立權利要求喪失了新穎性。但是同一專利申請案中有一個從屬權利主張保護的是帶攝像頭的行動電話。假如在此之前確實沒有手機裝配過攝像頭,申請人可以通過放棄原獨立權利要求,把從屬權利修改為新的獨立權利要求從而維持專利申請案得以通過。這就是從屬權利的妙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