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處罰條款
侵犯外觀專利的處罰方式:一般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對行為人處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銷毀作案工具、行政罰款等行政處罰。但若其行為構成犯罪的,則由審理的法院,根據具體情節,判處相應刑罰。
【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六十五條
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專利侵權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六十三條 假冒專利的,除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外,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並予公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一條 違反本法第二十條規定向外國申請專利,泄露國家秘密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二條 侵奪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權和本法規定的其他權益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3、侵犯別人專利權會受到什麼處罰?
根據專利法,侵犯專利權需要承擔是民事責任,但是不用承擔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關於賠償的數額:
專利法第六十五條
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權利人的損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和專利許可使用費均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型、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確定給予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4、專利號過期工商罰款標准
專利只有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才有效。專利權的有效保護期限結束以後,專利權人所享有的專利權便自動喪失,一般不能續展。
專利號是在授予專利權時給出的編號,是文獻號的一種。文獻號是各工業產權局在公布專利文獻(包括公開出版和僅提供閱覽復制)時編制的序號。
1、專利權終止前依法在專利產品、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注專利標識,在專利權終止後許諾銷售、銷售該產品的,不屬於假冒專利行為。
2、專利權終止後,繼續在其生產的產品包裝及產品說明書等物品上,標注已失效的發明專利號,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規定的假冒專利行為
3、銷售不知道是假冒專利的產品,並且能夠證明該產品合法來源的,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停止銷售,但免除罰款的處罰。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四條 下列行為屬於專利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的假冒專利的行為:
(一)在未被授予專利權的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注專利標識,專利權被宣告無效後或者終止後繼續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注專利標識,或者未經許可在產品或者產品包裝上標注他人的專利號;
(二)銷售第(一)項所述產品;
(三)在產品說明書等材料中將未被授予專利權的技術或者設計稱為專利技術或者專利設計,將專利申請稱為專利,或者未經許可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公眾將所涉及的技術或者設計誤認為是專利技術或者專利設計;
(四)偽造或者變造專利證書、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
(五)其他使公眾混淆,將未被授予專利權的技術或者設計誤認為是專利技術或者專利設計的行為。
專利權終止前依法在專利產品、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注專利標識,在專利權終止後許諾銷售、銷售該產品的,不屬於假冒專利行為。
銷售不知道是假冒專利的產品,並且能夠證明該產品合法來源的,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停止銷售,但免除罰款的處罰。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三條 假冒專利的,除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外,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並予公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專利侵權的罰款處罰是按什麼標准計算?
專利侵權的罰款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八條等。前述法律規定規定,行為人侵犯專利權的,應當依法由負責專利執法的部門責令改正並予公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處合理罰金,若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五條
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
第六十八條
假冒專利的,除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外,由負責專利執法的部門責令改正並予公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在五萬元以下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假冒專利罪既遂的處罰標准及認定標准
假冒專利罪既遂細分的處罰標准: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假冒專利罪是指違反國家法規,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均可構成。假冒專利罪的適用范圍僅限於專利法中所規定的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而冒充專利行為和專利侵權行為則完全被排除在刑罰處罰之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條
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