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實用新型專利權
1、實用新型專利涉及哪些范圍
實用新型專利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與相比,實用新型專利的創造性較低,授權時未經實質審查,專利穩定性較差,所以數量龐大的實用新型專利對市場經營自由所帶來的限制尤為突出。在司法審判中,合理界定實用新型專利的權利保護范圍,在鼓勵技術創新的前提下防止技術壟斷和惡性競爭,應屬於當前我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中不能忽視的一個因素,對於實現宗旨有著積極意義。 一、界定實用新型專利權利保護范圍的意義 (一)界定權利保護范圍是專利制度的本質要求。 專利制度源於封建特許制,其理論主要有三個方面內容:一是發明人通過勞動創造出技術成果,應當予以相應的獎勵以提高創新積極性;二是通過法律預先設定授予專利權的條件,對符合條件的技術方案授予專利權,使發明人享有獨占利益,防止不正當競爭;三是專利權人以其將技術發明內容向社會公開為代價,獲得一段時間內對專利技術的獨占權,專利審查機構代表公眾對發明人提出的權利要求進行審查並予以授權。筆者認為,發明人之所以獲得專利獨占權,除了源於獎勵其技術創新行為外,同樣也是社會整體利益考慮下的產物。因此,專利制度更多被當做一種公共政策的工具,其將特權授予個人或者單位完全是為了產生更大的公共利益。[1]界定權利保護范圍體現的正是發明人對專利獨占利益的意志要求和基於公共利益對發明人意志進行約束兩個層面的價值權衡。合理界定權利保護范圍既有助於激勵技術創新,更利於促進技術的推廣應用和防止公共利益因濫用專利權利的行為而受到侵害。 (二)合理界定權利保護范圍是專利制度發展的歷史選擇。 專利制度早期,封建君主濫發專利權的行為引起了社會公眾的嚴重不滿,催生了1474年的《威尼斯專利法》和1623年的《英國壟斷法》。[2]而伴隨工業產業進步,出現了越來越多的改進技術,人們便開始對專利權利保護范圍是否過寬加以關注。在18世紀國際自由貿易理論影響下,人們認為專利權利保護破壞了自由競爭並且影響了技術改進和社會化大生產,更以反壟斷名義對專利制度進行攻擊。十九世紀後,專利制度的重心逐漸由激勵發明人轉向了保護社會公眾利益,從而對界定專利權利保護范圍產生了根本性的影響。雖然保護專利獨占利益,激勵技術創新在當今社會特別是中國社會仍然非常重要,但防止因為專利獨占造成對公眾利益的侵蝕以及避免專利權利濫用造成對市場競爭秩序的破壞也同樣應成為現代專利制度的核心內容之一。 (三)合理界定權利保護范圍是國家利益的需要。 專利是一種技術壟斷。對於發達國家而言,專利制度可以充分發揮技術創新優勢,鞏固市場壟斷地位;對發展中國家而言,則意味著要付出更多代價來換取經濟發展的空間。從國家政策考慮,如果一個國家的科學技術發達,那麼其專利政策就會更多地偏向對專利權人的保護;而對於技術相對落後的國家,則希望利用後發優勢促進本國經濟發展,對專利權利保護就會採取嚴格的限制。在我國,雖然數量很大,但還是一個主要依靠技術引進和技術改進推動經濟發展的國家,擁有專利的企業只佔全國企業總數的1%左右。而在當前的國際競爭中,跨國集團的競爭策略已經從過去的價格和質量競爭轉變為知識產權競爭,通過技術壟斷壓縮發展中國家企業的國際空間。可見,合理界定專利權利保護范圍更加符合我國國情。反觀西方發達國家在專利保護方面同樣採取雙重標准,即在國內強調技術推廣應用和利益共享,在國際社會則要求加強專利保護。這一點對於我國專利權利保護應當有所啟發。筆者認為,應當加強對創造性較高的發明專利的保護,激勵關鍵技術的自主創新和對國外先進技術的引進,對於創造性較低且數量龐大的實用新型專利則應嚴格界定權利保護范圍,避免經濟發展和市場競爭受到不當束縛。 二、界定實用新型專利權利保護范圍的影響因素 專利制度的設定一方面是讓公眾知道如何實施專利技術,使專利技術得以推廣應用;另一方面則是讓社會公眾能夠清晰地知道專利權利范圍,知曉哪些是發明人的發明,哪些屬於公有領域。所以,界定專利權利保護范圍既不能剝奪公眾使用公開技術的自由,又必須使公眾能夠以足夠確定的程度知道專利保護的內容。[3]由於專利權保護的客體是專利技術方案而非專利產品,其性質是一種信息,不能從外部形態進行觀察,所以專利制度要求發明人必須通過專利權利要求書的形式向社會公開其技術方案和專利權利保護的邊界。因此,界定實用新型專利權利保護范圍也應以專利權利要求為依據,主要考慮三個方面的因素:一是專利權利要求的作用;二是專利權利要求的解釋模式;三是專利權利效力審查機制。 (一)專利權利要求的作用。 專利權利要求表達了發明人就專利技術方案要求予以確認和救濟的主觀願望,而當該權利要求經過審查批准後就成為決定專利權利范圍的依據。專利權利要求對於界定專利權利保護范圍有三方面作用:一是專利權利要求界定了需要保護的發明內容,對於權利要求中沒有提及的發明部分,視為發明人不要求保護而貢獻給社會公眾使用;二是專利權利要求通過技術特徵來表明要求保護的范圍,權利要求中的每個技術特徵都對權利保護產生限定作用;三是通過專利權利要求,社會公眾可以事先得知哪些技術受到了專利權保護,並將那些表述不清、界限不明的部分排除在專利權利保護范圍之外,確保公眾信賴利益和交易安全。 (二)專利權利要求的解釋模式。 對專利權利要求進行解釋可以明確發明技術方案以及發明人意圖保護的權利邊界,有助於合理界定專利權利保護范圍。當前,專利權利要求的解釋理論主要有兩種:一是中心限定製,即專利權利要求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定義發明人在現有技術的基礎上做了什麼貢獻。在該種模式下,審理專利侵權糾紛的法院在判斷專利侵權指控是否成立時可以通過專利說明書和附圖的內容來理解發明的構思,並能夠較為自由地對專利權利要求做出擴大解釋,使之涵蓋從文字上看不同於專利權利要求內容的實施行為;二是周邊限定製,即專利權利保護范圍完全由權利要求的文字內容來確定。在這種模式下,權利要求書居於十分重要的地位,一旦權利要求書的文字經專利局審查確定,其保護范圍也就固定下來,審理專利侵權糾紛的法院在解釋專利權利要求時必須嚴格遵循權利要求書的文字內容。(三)專利權利效力審查機制。 專利在授權公告以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都可以提起異議程序,要求宣告專利權利無效。專利權利效力審查目前也有兩種模式,即由法院在審理專利侵權糾紛的同時審查專利是否有效的美國模式,以及由專門法院或者專門機關來處理專利是否有效的德國模式。在美國模式下,法院有更大的決定權,對界定專利權利保護范圍起主導作用;而在德國模式下,審理侵權訴訟的法院不能決定專利權利效力,所以專利權利要求書對於界定專利權利范圍的作用就更為突出。不過,由於美國法院採納周邊限定製的解釋理論,有效限制了法院在侵權訴訟中界定專利權利保護范圍時的裁判權力,而德國法院接受中心限定製的解釋理論,擴大了法院對專利權利保護范圍的決定權。所以,兩種專利效力審查模式配合各自的專利權利解釋理論所實現的專利保護水平實質基本相當。 (四)我國界定專利權利保護范圍的模式選擇。 在中國,對專利權利效力的審查由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審理專利侵權訴訟的法院不能決定專利權利效力問題;而在權利解釋方面,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准。在此制度下,專利權利要求成為決定專利權利保護范圍的主要因素,法院在審理專利侵權訴訟時必須將經過專利局審批的專利權利要求的有效性作為判斷侵權是否成立的前提和基礎,不得否定專利權利的有效性,並且專利權利保護范圍應受到專利權利要求內容的嚴格限制,法院不能脫離專利權利要求的內容隨意擴大或者縮小專利權利保護范圍。對於未經實質審查的實用新型專利而言,專利授權范圍基本等同於發明人的原始要求,也就是說專利權利要求缺乏出於維護公眾利益而進行的必要限制。如果在司法環節不對專利權利保護范圍作出合理界定,勢必導致對專利權人的保護力度過大,而忽視了社會公共利益,從而背離專利制度的宗旨。
2、實用新型專利的專利權都有哪些?
積特知識產權:實用新型專利的專利權都有哪些?
1、獨占實施權:指專利權人對其專利產品或者專利方法依法享有的進行製造、銷售或者使用的專有權利;
2、進口權:指將專利權人在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內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經許可或授權,以經營為目的的進口專利產品的權利;
3、轉讓權:指專利權人將其獲得的專利所有權轉讓給他人的權利;
4、實施許可權:指專利權人通過實施許可合同的方式,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並收取專利使用費的權利;
5、放棄權:指專利權人在保護期限屆滿前的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聲明或以不交年費的方式放棄其專利權的權利;
6、標記權:指專利權人享有在專利產品或者該產品的包裝上、容器上、說明書上、產品廣告上作上專利標記和專利號的權利。
7、專利權的終止根據其終止的原因可分為:
(1)期限屆滿終止:發明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算維持20年,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算維持滿10年,依法終止;
(2)未繳費終止:專利權人未照規定繳納或繳足年費及滯納金的,專利權自上一年度期滿之日起終止。
8、如果錯過了繳納年費的時間,可以在期滿日起六個月內補交,但要繳納滯納金。如果超過了六個月,可在收到專利權終止通知書兩個月內向國家相關機構辦理權利恢復手續,補交年費和恢復費。如果已經超過了上述時間,則專利權終止,無法恢復。
9、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准,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於解釋權利要求。
3、我國專利法規定,實用新型專利權是指什麼?舉個例子!
實用新型專利又稱小發明或小專利。實用新型通常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比如說對凸輪形狀、刀具形狀作出的改進;或者是對型材的斷面形狀的改進
4、實用新型專利是什麼?實用新型專利如何申請?
實用新型專利是什麼?實用新型專利如何申請?我國,專利分為三種,分別是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這三種專利,申請方式各不相同,而且專利期限也不一樣。對於發明專利和外觀設計我們都比較了解,那麼實用新型專利是什麼?實用新型專利如何申請呢?實用新型專利是什麼?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專利法中對實用新型的創造性和技術水平較發明專利低,但實用價值大,在這個意義上,實用新型有時會被人們又稱小發明或小專利。針對實用新型,在專利權審批上採取簡化審批程序、縮短保護期限、降低收費標准等辦法加以保護。關於實用新型,有些國家並沒有將其列為專利保護的獨立類型,而是將其放在發明專利中予以保護。另外有些國家,實用新型則列為專利保護的獨立類型。實用新型專利如何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1、申請階段實用新型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實用新型專利請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權利要求書、摘要及其摘要附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必須具備有說明書附圖。委託專利代理機構的,應提交委託書。申請費用減緩的,應提交費用減緩請求書及相應的證明文件。實用新型專利申請2、審查階段中國對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實行初步審查制度。在初步審查過程中,審查員會針對申請文件中的形式問題發出補正通知書。申請人針對該通知書做出補正。同時審查員會針對是否屬於實用新型專利保護客戶進行審查,若存在不屬於實用新型專利保護客戶的,審查員將發出審查意見通知書,申請人針對該審查意見通知書進行答復或者對申請文件進行修改。實用新型專利只進行初步審查,沒有像發明專利申請一樣的實質審查。主要審查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是否具備專利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這些文件是否符合規定的格式,並包括審查下列各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是否明顯屬於專利法第五條、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的,或者明顯不符合專利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的,或者明顯不符合專利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第三十三條、專利法第二條第三款、第二十二條第二款或第四款關於新穎性與實用性規定的;是否明顯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三款或第四款、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或者依照專利法第九條規定不能取得專利權的;專利局應當將審查意見通知申請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內陳述意見或者補正;申請人期滿未答復的,其申請被視為撤回。申請人陳述意見或者補正後,專利局仍然認為不符合前款所列各項規定的,應當予以駁回。實用新型專利申請3、授權階段(1)授權:在通過初步審查後,審查員會發出授予專利權通知書。申請人在接到授予專利權通知書之後,需要辦理以下登記手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專利登記費、授權當年的年費、公告印刷費以及專利證書印花稅。(2)頒發證書:申請人在辦理登記手續之後即可獲得專利證書。此段時間約為2-3個月左右。關於實用新型專利是什麼?實用新型專利如何申請?這一問題我們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想要申請實用新型專利,請聯系我們在線客服,或撥打八戒知識產權全國免費服務熱線,我們有著多年專業的知識產權代理經驗,專業的業務團隊和全心全意為顧客服務的理念,能幫助您順利申請。
5、什麼叫實用新型專利權
法律分析:實用新型專利是三種專利類型(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中的一種,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對實用新型的創造性和技術水平要求較發明專利低,但實用價值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整體或者局部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