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觀專利權遭侵犯
外觀專利侵權的判定標准:
1、發生在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後;
2、行為人主觀上具有生產經營目的;
3、行為人客觀上,實施了製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
4、侵權行為導致了專利權人遭受實際損失;
5、其他判定標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一條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2、侵犯外觀專利怎麼判定
法律分析:判定外觀設計侵權,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用授權公告中表示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與被訴侵權外觀設計,或者體現被訴侵權外觀設計的圖片或照片進行比較,而不應以專利權人提交的外觀設計專利產品實物與被訴侵權外觀設計進行比較。
2、應當以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一般消費者的知識水平和認知能力,判斷外觀設計是否相同或者近似,而不應以該外觀設計專利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設計人員的觀察能力為標准。
3、判斷外觀設計是否構成相同或相近似時,應以整體觀察、綜合判斷為原則,即應當對授權外觀設計、被訴侵權設計可視部分的全部設計特徵進行觀察、對能夠影響產品外觀設計整體視覺效果的所有因素進行綜合考慮後作出判斷。被訴侵權設計與授權外觀設計在整體視覺效果上無差異的,應當認定兩者相同;在整體視覺效果上無實質性差異的,應當認定兩者構成相近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三條: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不屬於現有設計;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外觀設計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與現有設計或者現有設計特徵的組合相比,應當具有明顯區別。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不得與他人在申請日以前已經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本法所稱現有設計,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設計。
3、外觀專利侵權怎樣賠償
按照現行法律規定,專利侵權賠償一共有五種計算方法:1、權利人損失根據專利法第65條和法釋[2015]4號第20條第1款規定,權利人損失可以根據專利權人的專利產品因侵權所造成銷售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專利產品的合理利潤所得之積計算。權利人銷售量減少的總數難以確定的,侵權產品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乘以每件專利產品的合理利潤所得之積可以視為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用公式表示如下:權利人損失=專利產品減少銷量(或侵權產品銷量)Ⅹ專利產品合理利潤而我國法釋[2015]4號第20條規定,侵權產品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可以視為權利人銷售量減少的總數。也就是說,侵權產品每銷售一件,可以認為會導致權利人的專利產品銷量減少一件。2、侵權人獲利根據專利法第65條和法釋[2015]4號第20條第2款規定,可以根據該侵權產品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乘以每件侵權產品的合理利潤所得之積計算。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權人的營業利潤計算,對於完全以侵權為業的侵權人,可以按照銷售利潤計算。用公式表示如下:侵權人獲利=侵權產品銷售量*侵權產品合理利潤(營業利潤或銷售利潤)其中,銷售利潤=銷售收入-銷售成本-銷售費用-稅收附加,而營業利潤=銷售利潤-管理費用-財務費用。3、許可費的合理倍數根據專利法第65條和法釋[2015]4號第20條第2款規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有專利許可使用費可以參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型、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專利許可的性質、范圍、時間等因素,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賠償數額;沒有專利許可使用費可以參照或者專利許可使用費明顯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型、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依照專利法第六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確定賠償數額。4、法定賠償專利法65條第2款規定,權利人的損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和專利許可使用費均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型、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確定給予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賠償。5、約定賠償法釋[2016]1號第28條規定,權利人、侵權人依法約定專利侵權的賠償數額或者賠償計算方法,並在專利侵權訴訟中主張依據該約定確定賠償數額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根據專利法第65條規定,上述第1種到第4種的計算方法有所謂的法定順序,即只有前一種計算方法難以確定的,才能適用第二種計算方法,依次類推。賠償計算方法的法定順序,似乎可以理解為對權利人的限制和對侵權人利益的保護。但只要權利人拒絕提交證據證明專利產品的合理利潤,就足以使權利人損失難以確定,進而可以按照第二種計算方法主張權利,這實際上使得法定順序的規定沒有任何操作價值。2014年6月6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布的著作權法徵求意見稿第76條第1款則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相關權的,在計算賠償數額時,權利人可以選擇實際損失、侵權人的違法所得、權利交易費用的合理倍數或者一百萬元以下數額請求賠償。國務院法制辦在徵求意見稿說明中提出,將順序性規定修改為選擇性規定的目的在於:著力強化著作權保護力度、有效防範侵權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六十五條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損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和專利許可使用費均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型、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確定給予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4、外觀專利侵權怎麼處罰?
侵犯外觀專利的處罰方式:一般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對行為人處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銷毀作案工具、行政罰款等行政處罰。但若其行為構成犯罪的,則由審理的法院,根據具體情節,判處相應刑罰。
【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六十五條
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5、外觀專利被侵權怎麼辦
外觀專利被侵權後,有3種解決方法。如下:1、應該是對方將產品申請了實用新型或外觀專利,並投訴侵權;2、實用新型和外觀是不經過實質審查就能授權,所以對方可能用產品申請專利反而告侵權;3、這種行為涉嫌惡意申請專利維權,應該不受法律保護,完全可以通過正當的途徑尋求法律援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五十九條 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准,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於解釋權利要求的內容。
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產品的外觀設計為准,簡要說明可以用於解釋圖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該產品的外觀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