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姑蘇區專利局
1、蘇州專利局在哪裡?
蘇州市三香路998號5號樓3樓,郵編215004,傳真:0512-68615314
2、蘇州申請專利
據我所知,是這樣的。
蘇州對專利的鼓勵性政策非常明顯,通常表現專為政府補助,屬具體補助依各地區而有所不同,對發明專利而言,
崑山市的補助金額是10000元,5000元是在受理之後就能拿到的,另外的5000是在授權之後方能拿到。
太倉市的補助金額是18000元。其中8000元是在受理之後就能拿到,另外的10000元是在授權之後才能拿到。
蘇州園區也是10000元,5000元是在受理之後就能拿到的,另外的5000是在授權之後方能拿到。
蘇州新區是3000元,受理之後便能拿到。
吳江市是2000元,受理之後可以拿到。
張家港市是3000元,受理之後可以拿到。
常熟市是8000元,受理之後拿到3000元,授權之後拿到5000元。
蘇州市范圍內的補助政策大致是這樣的,這也是我從一個做專利的朋友那裡聽說來的。
3、2018年姑蘇知識產權人才計劃申報層次及條件是什麼?
2018年姑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申報條件和扶持政策
一、支持領域
聚焦符合蘇州轉型升級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高端服務業、現代農業等產業領域,優先支持在納米技術、高端裝備、智能製造、新材料、新能源與節能環保、生物醫葯與醫療器械、新一代信息技術等重點產業領域創新創業的人才(團隊)。
二、類型和條件
1.重大創新團隊。主要支持在重點產業領域已取得傑出成績,擁有重大原始創新技術,具備解決重大產業技術問題的持續創新能力或成果轉化能力,能夠引領和推動產業向高端延伸及跨越發展的具有世界影響力的重大創新團隊。具體條件如下:
(1)團隊由領軍人才和相關核心成員組成,至少5人以上。成員間的專業結構和職責分工合理,可穩定合作3年以上,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礎、明確的主攻方向和研究開發目標,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
(2)領軍人才應在國際相關領域具有重要的創新地位和學術影響,創新能力和資源整合能力強,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領域、本行業前列,業績突出。團隊成員應具有博士學歷學位,並有較強的創新能力、較豐富的相關研發及管理等經驗、較好業績和成效。
(3)團隊於2015年1月1日後(特別優秀的可放寬到2011年1月1日以後)在蘇州創業或全職到蘇州企業、在蘇高校及科研院所領銜創新(屬於自主創業的團隊,企業須已正式設立;屬引進的創新團隊,應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並已到崗工作)。
(4)實施的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三年內投入不低於1億元,且產業化前景好、具有顯著發展潛力和引領作用,能夠在未來5年內實現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帶來重大經濟社會效益。
2.創新創業領軍人才。重點支持帶項目、帶技術、帶資金來蘇創新創業,特別是懂技術、懂市場,在相關領域開創技術新路徑、商業新模式、產業新質態,對我市實施創新驅動發展和經濟轉型升級起到示範、支撐作用的領軍人才(團隊)。具體條件如下:
創業類:(1)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1961年1月1日後出生);(2)具有3年以上研發、管理工作經歷或自主創業經歷,在產品開發和企業經營管理方面具有比較豐富的實踐經驗,並取得較突出業績;(3)掌握項目相關核心技術。創業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且技術成果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水平,主導產品具有較好市場前景和產業化潛力;(4)為申報企業的主要創辦人,且主要精力在蘇州企業,股權一般不低於20%,且已到位的現金出資(實收資本,不含技術入股)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優先支持全職來蘇創業的人才(團隊);(5)第一批(上半年)受理2013年7月1日-2015年6月30日之間來蘇州創業,並完成工商注冊登記、驗資等等相關手續的創業人才(團隊);第二批(下半年)受理2015年7月1日-2016年8月30日之間來蘇州創業的,並完成工商注冊登記、驗資等等相關手續的創業人才(團隊)。
創新類:(1)擁有博士學歷學位,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1961年1月1日後出生);(2)具有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關鍵崗位5年以上相關研發管理工作經歷,並取得較為突出業績,擁有能夠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技術升級的產權明晰的核心技術成果;(3)2015年1月1日後引進到蘇州企業工作,並於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引進相關手續正式到崗,引進後能全職連續為企業服務3年以上;(4)實施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且技術水平先進,能夠推動企業轉型升級或更上新台階;(5)引才企業應建有市級以上研發機構(含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技術中心、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公共技術服務平台等),能為引進人才提供較好的薪酬福利和項目實施保障。
三、支持政策
1.對立項的重大創新團隊,三年內給予最高5000萬的科研經費,團隊成員享受姑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相關政策。
2.對立項的創新創業領軍人才,三年內給予100-400萬元的科研經費、50-250萬元的安家補貼資助。
3. 享受姑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實施細則規定的工作場地、投融資、生活待遇等相關政策。
四、申報受理
1.申報方式
申報人及單位登錄蘇州市科學技術局網站(www.szkj.gov.cn),進入「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系統」, 按要求填寫項目信息表、項目申報書、《創業計劃書》並上傳相應附件證明材料電子檔(原件圖片)後,按屬地管理原則,由當地科技部門在網上審查並推薦上報。
2.申報材料
創業人才需提供:人才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海外留學人員應提供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以往工作經歷及業績證明;創辦企業證明材料(營業執照、驗資報告、公司章程及股權結構、2015年度財務審計報告、上年度單位用工參加社保、企業繳納稅收證明等);創業項目主要成果及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創新人才需提供:人才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海外留學人員應提供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以往工作經歷及業績證明;引才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質(市級以上研發機構)證明、2015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引進人才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協議、薪酬或股權證明、在當地繳納養老保險及個人所得稅等相關證明材料;實施項目主要成果及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3.受理時間
1.第一批(上半年)受理重大創新團隊、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創業類項目,集中受理時間:3月28日-4月8日;
2.第二批(下半年)同時受理領軍人才創業和創新類項目,集中受理時間:9月1-9日。
五、相關事項
1.重大創新團隊採用一事一議,專題論證方式組織。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繼續按照常年申報、兩次集中受理評審立項的方式組織。
2.重大創新團隊、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的資助經費,按照姑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實施細則相關規定,由蘇州市和落戶地財政分擔。重大創新團隊、創業領軍人才的科研資助經費根據項目情況分年度撥付;創新領軍人才的科研資助經費採用引導+後補助的方式撥付。
3.申報的人才、團隊及申報單位應守法守規,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職業操守,且近3年無重大不良記錄。申報人及申報單位應客觀、真實、完整地填寫申報材料。對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申報資格,記入誠信檔案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3年內不再接受該單位和個人的申報。
4.已獲得「姑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資助的人才及企業,尚未通過驗收的,不得重復申報;己獲得蘇州所轄各市、區人才引進計劃資助的人才,不得異地申報。
5.各地要高度重視推薦申報工作,廣泛動員,嚴格審核,保質保量。每批申報項目匯總表(排序並蓋章後)分別於4月14日前、9月15日前報送市科技局。
4、蘇州政府對申請專利有補助嗎?如果有,是怎樣的辦理流程呢?
蘇州市專利資助資金申請須知
2011-12-12
一、申請范圍和內容
1、凡在本市滄浪區、平江區、金閶區范圍內的專利申請人可向蘇州市知識產權局申請和辦理專利資助申請。其他市、區的專利申請人向所在地知識產權局申請和辦理專利資助。
2、提出申請資助的時間段原則上是本年度或上一年度發生的費用(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開具的發票日期為准)。
3、申請資助資金僅限專利申請費和發明專利實質性審查費兩項(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開具的收據金額為准)。
二、提供材料
1、填寫《蘇州市專利資助資金申請報》、《蘇州市專利資助資金付款憑證》(打「*」號的項目不要填寫),並簽名(個人)或蓋單位公章(單位)。
2、必要的證明材料
(1)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專利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2)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收費收據(個人提供原件,單位可提供復印件並加蓋單位財務章或公章);
(3)單位須提供收款收據。
三、材料遞交
蘇州市知識產權局專利管理處(電話:68615318,地址:蘇州市金閶區三香路998號市政府大院內5318室)。
四、審核和支付
我局對專利申請人遞交的材料進行審定資助金額。核定的專利資助資金原則上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支付。
相關表格可以在蘇州市知識產權局網站「蘇州市知識產權局>下載中心 >專利相關表格下載 >下載中心 >專利相關表格下載」一欄中下載。
5、沂水到蘇州市國家專利局多遠
駕車路線:全程約599.9公里
起點:沂水縣
1.臨沂市內駕車方案
1) 從起點向正東方向出發,沿正陽路行駛1.1公里,左轉進入長安中路
2) 沿長安中路行駛1.9公里,右轉進入青援路
3) 沿青援路行駛940米,進入北一環路
4) 沿北一環路行駛1.9公里,朝南京方向,稍向右轉上匝道
2.沿匝道行駛360米,直行進入長深高速
3.沿長深高速行駛140.8公里,朝鹽城/南通方向,稍向右轉進入城南樞紐立交橋
4.沿城南樞紐立交橋行駛1.0公里,右前方轉彎進入瀋海高速
5.沿瀋海高速行駛27.9公里,朝鹽城/南通/淮安/南京方向,稍向右轉進入連霍高速
6.沿連霍高速行駛910米,直行進入瀋海高速
7.沿瀋海高速行駛11.7公里,朝連雲港/南京/淮安/G25方向,稍向右轉進入灌雲北樞紐立交橋
8.沿灌雲北樞紐立交橋行駛1.5公里,直行進入長深高速
9.沿長深高速行駛84.9公里,朝北京/上海/G2方向,稍向右轉進入王興樞紐立交橋
10.沿王興樞紐立交橋行駛1.9公里,直行進入京滬高速
11.沿京滬高速行駛152.9公里,直行進入正誼樞紐立交橋
12.沿正誼樞紐立交橋行駛1.1公里,直行進入京滬高速
13.沿京滬高速行駛78.7公里,調頭進入京滬高速
14.沿京滬高速行駛42.1公里,過錫北運河大橋,朝蘇州/上海方向,稍向右轉進入無錫樞紐
15.沿無錫樞紐行駛1.8公里,直行進入京滬高速
16.沿京滬高速行駛25.9公里,過蠡河大橋,朝太倉/東山/蘇通大橋/S9方向,稍向右轉進入東橋樞紐
17.沿東橋樞紐行駛840米,過胡家橋約320米後,直行進入繞城高速
18.蘇州市內駕車方案
1) 沿繞城高速行駛14.5公里,在太湖大道/東渚/天池山出口,稍向右轉進入天池山互通
2) 沿天池山互通行駛1.0公里,過旺象橋約400米後,直行進入太湖大道
3) 沿太湖大道行駛230米,過半浜橋,右後方轉彎進入藏北路
4) 沿藏北路行駛580米,右轉進入馬澗路
5) 沿馬澗路行駛1.4公里,右轉進入華佗路
6) 沿華佗路行駛320米,左轉進入科靈路
7) 沿科靈路行駛530米,左轉進入道元路
8) 沿道元路行駛330米,到達終點(在道路右側)
終點: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
6、蘇州市專利促進條例(2020修正)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鼓勵發明創造,促進專利運用,培育自主知識產權,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建設創新型城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江蘇省專利促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專利促進工作及相關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專利促進工作應當堅持激勵創造、有效運用、依法保護、科學管理、優化服務的原則,促進本市自主創新能力的提升。第四條 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專利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和實施與本地經濟、科技發展狀況相適應的專利發展戰略,建立和完善專利工作的組織、協調及保障機制。第五條 市、縣級市(區)專利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利促進工作。
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教育、科技、公安、財政、商務、文化廣電和旅遊、稅務、海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專利促進工作。第六條 鼓勵、支持相關行業協會制定、實施促進專利事業發展的制度和措施,開展行業交流與協作,指導、推動本行業的專利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工作。第二章 激勵措施第七條 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大專利促進工作的財政投入,設立專利專項資金,其規模與本地經濟、科技發展相適應。專利專項資金應當用於下列事項:
(一)資助專利申請和獎勵專利授權;
(二)促進專利實施;
(三)促進企業、事業單位制定實施專利戰略;
(四)健全完善專利服務體系,扶持專利中介服務機構發展;
(五)開展專利預警分析與維權援助;
(六)開展專利宣傳和人才培養;
(七)進行專利工作獎勵;
(八)其他專利促進事項。
專利專項資金使用時,應當加大對申請國外(境外)專利和國內發明專利、發明專利授權的資助獎勵力度。第八條 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設立專利獎,對在發明創造中取得突出成績的專利發明人或者設計人,以及取得較好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專利的專利權人、專利實施人給予獎勵。
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對國家、省專利獎的本地獲獎者給予獎勵。
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及專利行政管理部門對專利事業發展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第九條 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專利人才隊伍建設列入人才工作計劃,培養、引進高層次專利管理、服務和貿易人才。
鼓勵普通高等院校、職業技術院校將專利知識納入課程教育體系。鼓勵、支持中小學校普及發明創造相關知識,增強中小學生創新意識和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鼓勵、支持企業、事業單位通過與普通高等院校、職業技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等形式,培養實務型專利人才。第十條 專利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對專利申請、授權和實施情況進行分析,並會同有關部門,圍繞本地產業發展戰略,制定和實施重大專利推廣應用計劃,推動專利技術產業化。第十一條 專利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專利信息公共服務平台,鼓勵、支持相關行業協會和企業、事業單位建設各類專業專利信息資料庫,促進專利信息的共享、開發和利用。第十二條 以政府財政資金安排的創業風險投資資金和設立的創業風險投資機構,應當加大對專利技術產業化項目的投資力度。
鼓勵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開展專利質押融資業務;鼓勵擔保機構優先為專利、專利技術產業化項目提供融資擔保。第十三條 建立和完善專利優勢企業培育、認定和獎勵制度。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十四條 鼓勵、支持企業、事業單位增加研究開發專利技術及產品的投入。
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按照國家規定據實扣除和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國家規定攤銷。第十五條 鼓勵、支持企業與普通高等院校、職業技術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專利權人合作,進行專利技術應用試驗與開發。
鼓勵專利權轉讓、許可、入股、質押。專利權轉讓、許可、入股所取得的收入,依法享受稅收優惠。第十六條 鼓勵、扶持專利服務業發展。在本市設立專利中介服務機構或者分支機構的,政府按照規定給予優惠政策和開辦經費、辦公設施等支持。
專利中介服務機構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依法免徵增值稅。
專利中介服務機構提供專利代理服務,在計算增值稅計稅額時依法予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