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專利案子
專利侵權案的律師費一般是按照索賠金額來確定的。一般情況下在5-8萬左右。具體情況還是要看侵權方企業情況來判定的。
2、我不知道怎樣申請專利
專利是指一項發明創造,向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經依法審查合格後,向專利申請人授予的在規定時間內對該項發明創造享有的專有權。專利是一種產權或財產權。財產可以分為有形財產和無形財產,而無形財產中最重要的是知識產權,知識產權通常分兩部分,即工業產權和著作權(或版權)。按照《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的規定,工業產權包括專利、商標、服務標記、廠商名稱、貨源標記或原產地名等,其中專利權是工業產權最主要的組成部分。
專利權不是自然而然產生的,而是政府授予的一種權利,必須經過申請——審查——授權的程序,且具有時間性和地域性的限制。
現代專利制度的基本理念是——以技術公開換法律保護,這一思想是世界各國專利法立法的基石。
凡屬下列技術內容均可申請專利:
各種新產品,機器,設備,生產線,運輸工具,零件,部件,工具,化學製品,葯物,化合物,組合物,產品配方,農葯,獸葯,電器,電路,日用品,玩具,微生物,基因片段,蛋白質。
各種新工藝,使用方法,製造方法,通訊、通信、電子商務方法,檢測方法,培育方法,飼養方法,新用途。
各種產品的外形,產品包裝,產品裝璜,標志,標記,瓶子,瓶蓋,平面產品的圖案(如床單圖案,壁紙圖案)以及產品的色彩。
一、明確專利權的歸屬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被批准後,該單位為專利權人。
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准後,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
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歸屬作出約定。
二、明確申請專利的類型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保護期限為20年。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用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保護期限為10年。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並適用於工業上應用的新設計。保護期限為10年。
三、判斷是否符合申請專利的條件
1、新穎性:指在申請提交專利局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創造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在該申請提交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實用新型有他人向專利局提出過申請。
2、創造性:指同申請提交日前的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或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3、實用性:指該發明創造能夠在工農業及其他行業的生產中批量製造,或能在產業上或生活中應用,並能產生積極的效果。
四、申請專利的程序和費用
(一)申請專利的程序
1、申請專利的途徑
委託代理申請專利。專利代理是申請人與國家專利局之間的「橋梁」,專利代理機構的專利代理人是經過專業培訓,專門從事專利代理業務、既懂技術又懂有關知識產權法律的專家,所以委託代理機構辦理專利申請事宜是申請人的最佳選擇可以省時,省心,省力還省錢,大大提高了獲得專利權的成功率。當然,申請人也可以自行辦理專利申請事宜。
2、技術資料的准備
申請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提供的技術資料包括以內容:
發明創造名稱
所屬技術領域
技術背景
發明目的全部技術內容(如有附圖應提供附圖)
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提供產品的正投影視圖或照片,也可直接提供產品實物,由代理機構代為拍照或制圖。
(二)申請專利所需費用
申請專利的費用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支付代理機構的代理費用;另一部分是繳納國家專利局的有關費用(該部分費用可由代理機構向國家專利局請求減緩,最高減緩比例可達85%)。申請專利的費用可以登錄本網站查看居體服務收費情況。
3、互聯網的專利侵權案例有哪些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4月15日發布2014年度北京市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十大典型案例,QQ商標爭議行政案、蘋果APP著作權侵權案、獵豹瀏覽器不正當競爭案、馬愛儂仿冒不正當競爭案等數起涉互聯網案件入選。
案例一 通信控制系統發明專利權無效行政案
【案情】
交互數字技術公司是名稱為「用於碼分多址(CDMA)通信系統的自動功率控制系統」的發明專利權人。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興通訊)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下稱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維持該專利權有效。中興通訊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經審理後作出判決:撤銷無效決定,判令專利復審委員會重新作出無效決定。
【點評】
專利侵權的判定方法可以用於判斷訴爭的技術方案是否具備新穎性。這種方法的基本思路是,如果現有技術落入訴爭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則訴爭技術方案不具備新穎性。在此基礎上,為了判斷新穎性而對比訴爭技術方案和作為現有技術的技術方案時,可以委託專利巴巴等專業代理機構進行正向比較,而不是進行反向比較。所謂正向比較,是分析作為現有技術的技術方案是否具備訴爭技術方案的全部技術特徵。所謂反向比較,是分析訴爭技術方案是否具有現有技術方案的全部技術特徵,如果訴爭技術方案不具有現有技術的技術方案的全部技術特徵,或者說現有技術方案比訴爭專利的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徵更多,則認為多出來的技術特徵構成二者的區別技術特徵,因而認定訴爭專利的技術方案具備新穎性。反向比較是錯誤的新穎性判斷方法,應當予以否定。近年來,通信領域的專利糾紛頻發,本案的審結對於通信領域的專利權保護與專利權有效性認定具有重要示範意義。特別是該案對專利新穎性判斷方法進行了探索和明確,有利於專利授權確權案件裁判標準的統一。
案例二 「固定框架」專利權侵權案
【案情】
哈廷電子有限公司及兩合公司(下稱哈廷公司)是名稱為「固定框架」的發明專利權人。哈廷公司通過北京希格諾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希格諾公司)購買了由浙江永貴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永貴公司)製造、銷售的電連接器產品,哈廷公司認為該產品侵犯其發明專利權,應當依法承擔停止侵權並賠償經濟損失約1500萬元。
法院經審理後作出判決:希格諾公司和永貴公司立即停止侵權,永貴公司賠償哈廷公司經濟損失70萬元、合理支出15.97萬元。
【點評】
技術特徵如何劃分是專利權利要求解釋中的重要環節,但是,如何科學合理地劃分出技術特徵以及主題名稱是否屬於技術特徵,是否對權利要求具有限定作用,在理論及實務界一直存在爭議。該案首先對技術特徵的劃分標准進行了有益嘗試,從專利巴巴等代理機構代理人的角度,將專利技術特徵的劃分與實現發明整體技術效果的各個技術環節相聯系。此外,該案還准確界定了主題名稱的限定作用,認定主題名稱本身並不屬於解決技術問題的必要技術特徵。在確定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時,權利要求中記載的主題名稱應當予以考慮,但實際的限定作用應當取決於該主題名稱對權利要求所要保護的技術方案本身產生了何種影響。該案裁決具有較高的學術研究價值,其在權利要求的解釋規則、保護范圍的確定以及賠償數額的計算等方面都做出積極探索,既科學合理地界定了保護范圍,制裁了被控侵權人的侵權行為,同時也注意權衡權利人與社會公眾之間的利益平衡,支持了權利人的合理訴求,取得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案例三 「QQ」商標爭議行政案
【案情】
「QQ」商標(下稱爭議商標)由騰訊公司於2005年5月19日提出申請,核准注冊日為2008年3月7日,核定使用在機車、汽車等商品上。2009年11月26日,奇瑞公司在法定期限內針對爭議商標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下稱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了撤銷申請。2013年2月17日,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裁定:爭議商標予以撤銷。騰訊公司不服該裁定,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經審理後判決:維持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被訴裁定。
【點評】
根據2001年施行的我國商標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商標所有人通過宣傳、使用,投入了人力、物力,得到了消費者的認可,逐漸在商標上積累了商譽,這些都是商標所有人的無形財產,雖然不像注冊商標那樣可以獲得專有性的權利,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如果申請人明知或者應知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未注冊商標而搶先在不相同、不相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進行注冊,即可認定其採用了不正當手段。在先商標的使用人能夠提供證據證明其在先商標有一定的持續使用時間、區域、銷售量或者廣告宣傳等的,可以認定其有一定影響。
案例四 「稻香村」商標異議復審行政案
【案情】
1997年5月21日,北京稻香村食品集團經核准注冊了「稻香村」商標(第30類),後注冊人變更為北京稻香村公司。
2006年7月18日,蘇州稻香村公司提出「稻香村及圖」商標(下稱被異議商標)的注冊申請,指定使用商品在第30類。
被異議商標初步審定公告後,北京稻香村公司提出異議申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裁定被異議商標准予注冊。北京稻香村公司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評委裁定被異議商標不予注冊。蘇州稻香村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經審理後作出判決:維持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被訴裁定。
【點評】
此案是對兩個具有歷史淵源的老字型大小如何通過商標近似的判斷來區分各自的市場的一個典型案例。蘇州稻香村公司在本案申請注冊的「稻香村」商標與其受讓的在先商標,在表現形式上不同,反而與北京稻香村公司的具有較高知名度的「稻香村」商標非常接近,從而會導致消費者的混淆誤認,打破了能夠區分的市場實際和已經形成的穩定市場秩序,將導致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的混淆誤認,故不應准予注冊。通過本案的審理,法院確立了對於歷史悠久的老字型大小之間應當維護已經穩定的市場秩序,不得侵入對方商標權保護領域的基本規則。
案例五 嵌入式軟體著作權侵權案
【案情】
微軟公司發現北京合眾思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合眾思壯公司)銷售的汽車導航儀上使用了Windows CE 6.0計算機軟體,認為合眾思壯公司的上述行為侵犯了其對上述軟體享有的著作權,遂將合眾思壯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法院經審理後判決:合眾思壯公司停止侵權並賠償微軟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193萬余元。
【點評】
嵌入式軟體是一種嵌入在硬體中的操作系統和開發工具軟體。隨著社會信息化的日益加強以及計算機科技的快速發展,嵌入式系統已經開始滲透到日常生活的許多領域。但由於搭載嵌入式軟體的硬體通常作為產品的零部件,而非單獨作為軟體商品進入流通領域,所以,權利人在維權中的取證過程相對於一般計算機軟體案件更加困難。本案作為「第一起涉及車載導航中嵌入式操作系統軟體侵權的案件」,確認了正版標簽在嵌入式軟體合法來源證明過程中的重要作用,對於研究有關嵌入式計算機軟體的著作權侵權問題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案例六 「蘋果APP」著作權侵權案
【案情】
《李可樂抗拆記》由甘肅人民美術出版社出版,李承鵬是該書作者。李承鵬指控蘋果公司未經其許可,自行上傳或與開發者通過分工合作等方式,將其享有著作權的作品上傳到蘋果應用商店,並通過該商店向社會公眾提供下載閱讀,獲取經濟利益,上述行為侵害了涉案作品的信息網路傳播權。
法院經審理後判決:蘋果公司賠償李承鵬經濟損失1萬元及因訴訟支出的合理費用1000元。
【點評】
本案是「作家維權聯盟」因蘋果公司在其經營的App store(應用程序商店)上提供涉嫌侵犯其著作權的應用程序而向蘋果公司提起的系列維權訴訟之一。最終,法院認定蘋果公司是App store(應用程序商店)的經營者,應用程序商店是一個以收費下載為主的網路服務平台,並且在與開發商的協議中,約定了固定比例的直接收益,因此蘋果公司應對開發商的侵權行為負有較高的注意義務。蘋果公司在可以明顯感知涉案應用程序為未經許可提供的情況下,仍未採取合理措施,未盡到注意義務,具有主觀過錯,其行為構成侵權。在當前互聯網產業飛速發展、各種新的網路平台經營模式不斷出現的情況下,本案的審理對如何界定平台服務商的行為性質、責任,具有一定借鑒和指導意義。
案例七 錢鍾書書信著作權及隱私權侵權案
【案情】
2013年5月,中貿聖佳國際拍賣有限公司(下稱中貿聖佳公司)發布已故著名學者錢鍾書書信手稿拍賣公告。錢鍾書遺孀楊季康(筆名楊絳)遂向法院提起侵害著作權及隱私權訴訟,認為李國強和中貿聖佳公司構成對其著作權及隱私權的侵犯。
法院經審理作出判決:中貿聖佳公司和李國強停止侵權、賠償楊季康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並賠禮道歉。
【點評】
此案不僅因涉及著作權、隱私權以及物權等多項權利的認定,頗具代表性並廣受關注,而且還對拍賣公司因從事拍賣活動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責任進行了界定和規范,特別是拍賣公司在拍賣活動中,除應依據拍賣法就拍賣標的的所有權歸屬、委託人的身份情況進行審查,並簽訂委託拍賣合同外,對於負載著作權、隱私權、肖像權等其他民事權利的拍賣標的,還應對相關著作權權利歸屬、隱私權和肖像權的權利保護等情況進行審查,以履行拍賣法所賦予拍賣人的法定義務。此案的審結,明晰了拍賣者的法律義務,規范了拍賣市場秩序,對維護相關權利人的著作權、隱私權等民事權利具有積極的意義。
案例八 《推拿》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案
【案情】
畢飛宇系第八屆茅盾文學獎獲獎小說《推拿》的作者,人民文學出版社於2008年9月出版該小說。2009年7月,畢飛宇將電視劇改編權獨家提供給中融公司。2010年12月2日,中融公司將其獲得的授權轉讓給禾穀川公司。2011年1月,禾穀川公司委託陳枰為文學作品《推拿》的電視劇改編編劇。2013年4月,陳枰與西苑出版社就陳枰版《推拿》(上、下冊)簽訂《圖書出版合同》,同年6月,該書出版。畢飛宇、人民文學出版社以陳枰版《推拿》的出版發行行為侵權為由,訴至法院。
法院經審理作出判決:西苑出版社停止出版發行圖書《推拿》;北京市新華書店王府井書店停止銷售圖書《推拿》;陳枰、西苑出版社連帶賠償畢飛宇經濟損失14萬元;陳枰、西苑出版社連帶賠償人民文學出版社有限公司經濟損失8萬元及因訴訟支出的合理費用5000元。
【點評】
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立法目的在於規制市場經營者的經營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社會經濟秩序,故反不正當競爭法主要是規制商品市場流通過程中的授權,而不是規制商品創作過程中的授權。本案中,陳枰和西苑出版社僅具有改編作品的授權,並不具有出版改編作品的授權,也就是說不具有將相關改編後的作品推向文化市場、作為圖書商品流通的授權,因此,被告出版同名作品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本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當前圖書出版市場存在的授權混亂、權利意識淡薄、誠信缺失等現象。通過本案的審理,有利於當事人規范其行為,也對整個圖書出版行業的合法規范經營發展提出了指引。
案例九 馬愛儂仿冒不正當競爭案
【案情】
馬愛農在翻譯界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和知名度。2012年6月18日至2013年1月4日,新世界出版社與北京興盛樂公司就出版《愛的教育》等13本圖書分別簽訂了出版合同,合同約定作者的署名為「馬愛儂編譯」。2012年10月至2013年6月,新世界出版社出版發行了上述13本圖書。這些圖書的封面、書脊、扉頁及版權頁上均署有「馬愛儂 編譯」,版權頁上同時還署名「作者 馬愛儂」。馬愛農認為新世界出版社仿冒其姓名,構成了不正當競爭,要求新世界出版社停止侵權並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50餘萬元。
法院經審理作出判決:新世界出版社賠償馬愛農經濟損失10萬元及合理費用1.5萬元,並判令新世界出版社停止出版發行涉案圖書。
【點評】
該案是一起典型的仿冒他人姓名的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了擅自使用他人姓名,引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的行為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從字面上看,該條似乎不包括擅自使用與他人姓名相近似的姓名的情況。但從反仿冒和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目的出發,本案擴張解釋了上述規定,將擅自使用與他人知名姓名相近似的姓名的行為也認定為上述規定所規范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另外,本案還探討了出版者出版仿冒他人姓名的圖書時的注意義務問題,提出了出版者在出版發行圖書過程中應當對作者署名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且對於作者筆名的注意義務應當高於對作者真名的注意義務,並以此作為出版者是否構成侵權的依據,這對於規范出版者的出版行為,防止仿冒他人姓名的圖書的出版發行具有積極意義。
案例十 獵豹瀏覽器不正當競爭案
【案情】
合一信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下稱合一公司)經營優酷網,主要以兩種方式向用戶提供視頻播放服務,一是「廣告+免費視頻」服務,二是向收費注冊用戶提供無廣告的視頻服務。合一公司發現獵豹瀏覽器通過修改並誘導用戶修改優酷網參數,過濾優酷網視頻廣告,遂起訴要求金山網路公司等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並消除影響,賠償其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500萬元。
法院經審理作出判決:金山網路公司、金山安全公司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30萬元等。
【點評】
目前,「廣告+免費視頻」服務模式是國內外視頻網站普遍採用的商業模式,包括優酷網在內的視頻網站確實存在貼片廣告過多、過長,無法跳過的問題,市場上部分消費者對此頗有微詞。但商業模式的優劣理應由市場選擇決定,而非由其他經營者以破壞性手段,採取「叢林法則」競爭方式進行評判。本案是我國首例瀏覽器過濾視頻廣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代表了互聯網行業內容服務提供者與技術服務提供者的生存邊界之爭。國外也存在類似的糾紛,但未形成生效判決。本案裁判不僅法律意義重大,而且廣受互聯網行業關注,社會影響巨大。法院判決重點闡明了瀏覽器過濾視頻廣告的不正當性在於商業模式利益應受法律保護,除非存在更優越的可替代之模式,他人不應以該模式存在缺陷而借中立技術之名破壞該商業模式,損害該商業模式經營者的可得利益。(知識產權報)
4、獲賠8000萬 華為勝訴三星的專利侵權案究竟咋回事
福建泉州中院受理的華為公司維權案一審宣判。判決認定天津三星、惠州三星、三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等三被告構成對華為終端有限公司的專利侵權,需連帶承擔8000萬元人民幣的賠償金,並支付華為公司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50萬元;電訊公司和電器公司應立即停止相關侵權行為。
目前這個案子的判決書還沒能從裁判文書網上查到,歐陽九律師也在密切關注,有消息的話會第一時間分享給大家。
5、2017年度專利復審無效十大案件揭曉!
2017年度專利復審無效十大案件揭曉!2017年度專利復審無效十大案件揭曉!2017年度專利復審無效十大案件揭曉! 2018年國家知識產權局開放日活動4月26日在京舉辦。啟動儀式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發布了2017年度專利復審無效十大案件(下稱年度十大案件)。當天下午,專利復審委員會舉行走近十大案件;;2017年度專利復審無效十大案件解讀活動。案件合議組成員對審查決定進行分析和解讀,向參會人員分享案件審理過程中的心路歷程,以期促進創新主體和專利代理人更好地理解復審無效相關審查標准,促進專利質量的提升。1、具有全局電子快門控制的條形碼讀取裝置發明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案本案涉及請求人福建新大陸自動識別技術有限公司就專利權人碼捷(蘇州)科技有限公司的第200680016023.5號發明專利權提出的無效宣告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經審理後作出第28549號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宣告專利權部分無效。2017年底,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維持上述審查決定。合議組以創造性判斷回歸技術本質為題對本案進行了講解和分析。技術方案是由多個技術特徵組成的,可以從技術本質出發確定部分特徵之間存在的特定關聯。在對一項權利要求進行創造性判斷時,如果該方案的某一特徵與對比文件中對應特徵的對比關系不夠明確,則可以藉助與該組特徵有關聯的另一組特徵進行推理判斷,以此獲得更准確的判斷結果。2、一種無線區域網移動設備安全接入及數據保密通信的方法發明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案本案涉及請求人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下稱蘋果公司)就專利權人西安西電捷通無線網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第02139508.X號發明專利權提出的無效宣告請求。該專利是我國無線區域網鑒別與保密基礎結構(WAPI)的核心技術和標准必要專利,先後遇到索尼移動通信產品(中國)有限公司(下稱索尼公司)和蘋果公司的挑戰,專利復審委員會經審理,作出第31501號無效決定,維持專利權有效。合議組就本案中涉及的網頁證據的公證和認定等相關問題進行了分析和解讀。對於公證書,審查時應主要關注公證書是否對保全過程全面完整記錄,是否體現該網路證據來源並載明相關時間等信息;在審查判斷以公證書形式固定的互聯網站網頁發布時間的真實性與證明力時,除了考慮公證書的製作過程之外,還需要綜合考慮該網頁及其發布時間的形成過程,管理該網頁的網站資質和信用狀況、經營管理狀況、所採用的技術手段等相關因素,綜合案件其他證據,對公證書所附網頁的內容和發布時間的真實性和證明力做出判斷。3、互聯網門禁臨時用戶授權裝置和方法發明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案本案涉及請求人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摩拜公司)就專利權人深圳市呤雲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呤雲科技)的第201310630670.7號發明專利權提出的無效宣告請求。涉案專利涉及互聯網門禁系統中針對用戶的開鎖許可權進行設定的相關技術,屬於遠程開鎖技術領域中的核心技術。專利復審委員會成立五人合議組進行了公開審理,作出第34304號無效宣告請求決定,宣告專利權全部無效。合議組以無效程序中域外證據真實性的審查標准為題對本案進行了分析和講解。對於外文教科書而言,一般屬於域外證據,但如果國內館藏或其它國內公開渠道能夠獲得該證據,則無需公證認證。
6、通信行業專利怎麼申請
4G專利中的技術就和標准公開的技術一樣,一定要被標准公開,否則不應被稱作4G專利。
看來您不大懂標准和專利的關系。大公司會推標准,而要推標准,必先申請專利,專利被受理之後,如果成功推動該技術成為標准,則該專利會成為標准專利,如果被授權,則其價值將以一敵萬。由於專利是先申請的,早於標準的公開日期,所以其不怕公開,反而希望被標准公開。
相反,如果標准先公開了,自己不知道,而去申請了專利,則該專利不符合新穎性要求,不會被授權,即使審查員疏忽授權了,其權利也不穩定,很容易被無效掉,沒有什麼價值。
如果自己胡亂編的通信技術去申請專利,最後也沒有成功推動成標准,即使專利被授權,該專利也不會被用到,或者存在侵權難以檢測的問題,專利也沒有什麼價值。一般推標準的公司,如果申請的專利沒有進入標准,很可能直接放棄,不再花錢維護。
最後總結一下:研發公司掌握的4G專利就和公開的標准中的技術一樣,但由於其申請日早於標准公開日,標準的公開不影響其專利的穩定性,反而價值很高。而專利如果和標准不一樣,或者在標准公開後申請,則這種專利不應被稱作4G專利,僅僅是普通專利,只能裝點門面,偏偏外行,而不堪大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