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修回
1、專利申請提交了,還可以撤回嗎?
1、《專利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申請人可以在被授予專利權之前隨時撤回其專利申請。
2、申請專利,申請人應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規定的文件。
3、申請人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專利申請後,在申請的專利權批准之前,申請人隨時可以撤回專利申請。
4、申請撤回專利申請,應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書面聲明,聲明書應寫出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的名稱,申請號和申請日。
5、國務院專利行政管理部門收到申請人的撤回專利申請聲明,即可作出撤回專利申請決定,並予以公告。
6、如果申請人撤回專利申請是在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已經作好了公布專利申請文件的印刷准備工作之後提出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仍可以作出撤回專利決定,但申請人提交的專利申請文件仍要予以公布,對於申請人的撤回專利聲明在以後的專利公告上予以公告。
7、順便提一句,專利申請被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受理後,提交的專利文件,專利申請人仍有修改權,但是對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申請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范圍,對外觀設計專利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圖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圍。如果超出規定的范圍,原專利申請應撤回重新申請專利。
2、請教幾個於專利補正問題
哈,你是自己寫的啊?!你不要生氣,有句笑話可以送給你:真是沒有文化不知道害怕啊!就算你覺得專利代理人不怎麼的,程序性的問題你還是沒他們熟吧。
第一個問題結合起來回答吧,權利要求書要清楚、簡明,是專利的核心,有很多行文格式的,審查意見書的意思就是讓你改成「或」,你原來有把1和2結合起來引用的意思,這是審查指南不允許的。
C:是權利要求書的替換頁。如果僅權利要求書修改的話。
D:不錯,原文件的修訂版本。
3、專利權如何恢復
專利權恢復的規定如下:
1、申請人因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導致未交年費的,可以申請恢復權利;
2、請求專利權恢復期限為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
3、其他規定。
【法律依據】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條
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當事人依照本條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應當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附具有關證明文件,並辦理權利喪失前應當辦理的相應手續;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還應當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
本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規定不適用專利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九條、第四十二條、第六十八條規定的期限。
4、預審作者修回是什麼意思
預審階段的,作者修改之後再次提交
5、請問一下:專利補正需要提交的材料?
補正書一份,修改頁1份,替換頁2份(國知局現在可以1份了);「修改頁我是使用word的修訂功能」可以;
再加一個窗口遞交回執,如果是郵寄就不用了。
6、專利申請補正問題
(1)通過補正的方式修改過來,先看說明書的為准,還是權利要求書的為准,兩者進行統一就好了,不過在修改權利要求書的時候,盡量不要擴大保護范圍
(2)除了補正書,還要提交修改文件的修改參照頁(也就是讓審查員知道修改了什麼地方,刪除的用刪除線,增加的用下劃線)以及修改後的干凈版本(替換頁,沒有修改的部分不用提交,要注意如果你的修改導致頁面內容出現不同,都要提交的,如你只修改了說明第2頁的第三段,並沒有引起第四段以及後面內容的變化,如頁面有內容跑到第3頁了,則僅需要提交第2頁,但如果頁面內容跑到第3頁了,那你就要提交第2頁和第3頁,最保險的方法就是提交修改後的整份文件)
請求書不用再提交,除非請求書也有修改.
7、專利法一共修改了幾次最近一次是什麼?
專利法一共修改了三次,最近一次修改是2008年。
公元1950年8月11日,政務院頒布《保障發明權與專利權暫行條例》,1950年10月9日,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頒布了上述條例的實施細則。1985年3月19日,中國正式加入《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一九六七年斯德哥爾摩文本)。1985年4月1日開始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於2008年12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7)專利修回擴展資料專利審批
①登記制
專利局對專利申請案只進行形式審查,如果手續、文件齊備即給予登記,授予專利權,而不進行實質審查。採用登記制的,其專利往往質量不高。我國現行專利法對實用新型專利及外觀設計專利就採取的是這種方式,這在減輕審批壓力的同時,也在實踐中引發了專利數量泛濫質量卻普遍低下的問題。
②實質審查制
即不僅進行形式審查,還要審查發明的新穎性、先進性和實用性。實質審查能夠保證專利的質量,但需有大批高水平的審查人員,且容易造成大量積壓。
③延期審查制
對形式審查合格的申請案,自提出申請之日起滿一定期限(如18個月)即予以公布,給予臨時保護;在公布後一定年限內經申請人要求專利局進行實質審查,逾期未要求實質審查的,則視為撤回申請。採用延期審查制可減輕審查工作的負擔。中國對專利的審批採用延期審查制。
8、專利申請應該如何做補正?
如何辦理專利申請補正
(一)填寫專利申請補正書的專利號必須一致,這是授權前唯一標識申請的手段。如果該申請辦理過著錄項目變更手續的,應按照專利局批准變更後的內容填寫。
(二)填寫專利申請補正書的發明名稱一般來說是原申請時的名稱,但如果是須不正的剛好是發明名稱,則只需要寫將發明名稱由什麼改為什麼。
(三)填寫專利申請補正內容時:要刪除的內容和改正的內容可以分在兩條補正內容中寫明,這樣比較清晰,也容易表達。如果你有申請文件的復印件,那麼在上面標出修改對照內容,掃描成圖片作為附件發送。
(四)專利申請補正申請文件的復印件:如是電子補正則可以不提交這個文件了。
(五)表格放不下的時候,直接在表格裡面填寫,然後用附件的形式寫,寫明第幾頁第幾行,修改前後的內容即可,而且修改前的內容,不一定要全部抄上去,不需要修改的內容用省略號表示即可
(六)附圖的修改:修改前什麼問題,修改後消除了什麼問題,寫上就好,然後提交替換頁的時候,在修改前的圖上標示修改的地方,方便讓人一眼就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