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復審請求
1、專利復審請求文件有什麼要求?專利復審費用如何提交?
專利復審請求文件有什麼要求?專利復審費用如何提交?專利復審程序是指專利申請被駁回時,給予申請人的一條救濟途徑。只有專利申請人才有權啟動專利復審程序,而且必須在接到駁回通知3個月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下面我們就來一起詳細了解下。專利復審請求文件有什麼要求?1、復審請求人應當提交復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還應當附具有關證據。2、復審請求書應當符合規定的格式,不符合規定格式的,專利復審委員會應當通知復審請求人在指定期限內補正;期滿未補正或者在指定期限內補正但經兩次補正後仍存在同樣缺陷的,復審請求視為未提出。專利復審費用如何提交?1、復審請求人在收到駁回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了復審請求,但在此期限內未繳納或者未繳足復審費的,其復審請求視為未提出。2、在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視為未提出決定後復審請求人提出恢復權利請求的,如果恢復權利請求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有關恢復權利的規定,則允許恢復,且復審請求應當予以受理;不符合上述規定的,不予恢復。3、在收到駁回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後才繳足復審費、且在作出視為未提出決定前提出恢復權利請求的,可對上述兩請求合並處理;該恢復權利請求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有關恢復權利的規定的,復審請求應當予以受理;不符合該有關規定的,復審請求視為未提出。專利復審請求文件的形式要求有哪些?1、專利請求人應當提交復審請求書,並且說明理由,必要時還應當附具有關證據。2、專利請求人應當使用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制定的《復審請求書》表格,並嚴格按照填表注意事項填寫。3、專利請求人在提出復審請求或者在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通知書作出答復時,可以修改專利申請文件;但是,修改應當僅限於消除駁回決定或者復審通知書指出的缺陷。關於專利復審請求文件有什麼要求?專利復審費用如何提交?這一問題我們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想要申請專利復審,請聯系我們在線客服,或撥打八戒知識產權全國免費服務熱線,我們有著多年專業的知識產權代理經驗,一流的業務團隊和全心全意為顧客服務的理念,一定能幫助您順利申請。
2、專利復審請求的費用需要多少?
請求人應當在收到駁回決定之日起3個月內繳納復審費。復審費為:發明專利1000元,實用新型專利300元,外觀設計專利300元。復審費可以減繳,減繳比例為:請求人為個人或者單位的,減繳85%;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個人或者單位為共同請求人的,減繳70%。
減繳復審費的請求可以與專利申請同時提出,也可以在相關收費繳納期限屆滿日兩個半月之前提出,未按上述規定提交減繳請求的,不予減繳。請求人匯款時應當註明申請號和復審費。
3、專利復審請求是怎樣的?
專利復審請求是怎樣的?專利復審程序是指專利申請被駁回時,給予申請人的一條救濟途徑。專利復審請求專利復審請求是怎樣的?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的,應當提交復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還應當附具有關證據。復審請求書不符合規定格式的,復審請求人應當在專利復審委員會指定的期限內補正;期滿未補正的,該復審請求視為未提出。請求人在提出復審請求或者在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通知書作出答復時,可以修改專利申請文件;但是,修改應當僅限於消除駁回決定或者復審通知書指出的缺陷。修改的專利申請文件應當提交一式兩份。專利復審委員會應當將受理的復審請求書轉交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原審查部門進行審查。原審查部門根據專利復審請求人的請求,同意撤銷原決定的,專利復審委員會應當據此作出復審決定,並通知復審請求人。專利復審委員會進行復審後,認為復審請求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的,應當通知復審請求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內陳述意見。期滿未答復的,該復審請求視為撤回;經陳述意見或者進行修改後,專利復審委員會認為仍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的,應當作出維持原駁回決定的復審決定;專利復審委員會進行復審後,認為原駁回決定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的,或者認為經過修改的專利申請文件消除了原駁回決定指出的缺陷的,應當撤銷原駁回決定,由原審查部門繼續進行審查程序。復審請求人在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決定前,可以撤回其專利復審請求。如果復審請求人在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決定前撤回其復審請求的,復審程序終止。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專利復審請求是怎樣的?想要了解更多內容,歡迎撥打八戒知識產權在線客服。八戒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專註:商標、專利、版權、域名等知識產權業務方向。主營業務三大板塊:常規知識產權、涉外知識產權、知識產權交易。互聯網+知識產權行業的黑馬型企業。
4、專利請求復審的程序是什麼?
專利權請求恢復程序:
1、請求恢復權利人,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附具有關證明文件;
2、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接收申請材料後,進行審查;
3、對於審查通過的,准予恢復專利權。
【法律依據】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條
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當事人依照本條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應當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附具有關證明文件,並辦理權利喪失前應當辦理的相應手續;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還應當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
本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規定不適用專利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九條、第四十二條、第六十八條規定的期限。
5、專利申請復審請求書內容怎麼寫
專利申請復審請求書的內容包括:復審申請人的姓名等基本身份信息、專利申請號、發明創造名稱、復審請求的事實及理由、專利復審有關證據等。並且專利復審申請應當自專利申請人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一條
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復審。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復審後,作出決定,並通知專利申請人。
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十條
依照專利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的,應當提交復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還應當附具有關證據。
復審請求不符合專利法第十九條第一款或者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專利復審委員會不予受理,書面通知復審請求人並說明理由。
復審請求書不符合規定格式的,復審請求人應當在專利復審委員會指定的期限內補正;期滿未補正的,該復審請求視為未提出。
6、專利復審請求書是如何申請的?
申請專利並非已申請就能成功,專利申請被劃分為多個環節,從專利申請、專利受理、專利初步審查或是專利實質審查、授權到最後的發發證書環節,其中專利審查是最重要的了如果專利申請不符合專利三性那麼就可能直接被專利局駁回需要通過專利復審的程序來解決,那麼如果做好專利復審請求書的相關准備呢?專利復審請求書專利復審書程序是指專利申請被駁回時,給予申請人的一條救濟途徑。只有專利申請人才有權啟動專利復審程序,而且必須在接到駁回通知3個月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根據專利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專利復審委員會對復審請求進行受理和審查,並作出決定。復審請求案件包括對初步審查和實質審查程序中駁回專利申請的決定不服而請求專利復審的案件專利復審委員會經過形式審查受理復審請求從而啟動復審程序後,首先將復審請求書(包括附具的證明文件和修改後的申請文件)連同原申請案卷一並送交作出駁回申請決定的原審查部門進行前置審查。原審查部門應當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前置審查意見書。除特殊情況外,原審查部門應當在自收到案卷之日起1個月內完成前置審查。當然如果專利復審請求還是沒能通過專利局的審查那麼專利申請的基本是不具備什麼新穎性才會這樣,但是如果是有望審查的成功的情況最後還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的,根據法院管轄權的相關規定,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最終以法院的審判結果為准,這也是專利人維護自己的專利技術的最後一道程序了。
7、專利復審如何提出有什麼要求?
專利復審是如何提出的,以及專利復審又需要對應有什麼要求?帶著這些問題一起來看看提出專利復審的操作及專利復審的要求。專利復審如何提出有什麼要求專利復審如何提出專利申請人不服專利局駁回其專利申請的決定;專利權人不服專利局撤銷其專利權的決定;撤銷專利權請求人不服專利局維持專利權的決定的,可以自收到通知3個月內,向專利局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請求復審應提交復審請求書,說明理由並附具有關的證明材料。復審程序為申請人提供了一個申訴的機會。復審的實質是專利局對專利申請或者撤銷專利權請求的再審查,具有法律監督作用,以維護專利權人和公眾的利益。發明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或撤銷發明專利權的請求人,對復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不服的,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作出的決定為終局決定。復審委員會對申請人、專利權人或撤銷專利權的請求人關於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復審請求作出的決定為終局決定。被撤銷的專利權視為自始不存在。專利復審有什麼要求一件專利申請經過中國專利局的審查被駁回後,申請人應該認真分析該申請被駁回的理由,如果認為該專利應該有理由獲批准,可以向中國專利局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中國專利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專利局設立專利復審委員會,對專利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或者對撤銷或者維持專利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局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根據中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五十三條規定,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予以駁回的情形是指:1、申請不符合本細則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的(即不屬於中國專利法所稱的發明);2、申請屬於專利法第三條、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的,或者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二條、本細則第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或者依照專利法第十條規定不能取得專利權的(即屬於中國專利法規定不授予專利范圍的,不符合專利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的,同樣發明已授予專利的、同樣發明已有在先申請的);3、申請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三款、第四款或者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的(即說明書撰寫不符合要求的,不符合單一性的);4、申請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請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范圍的。根據上述規定,凡中國專利局以上述理由作出駁回決定,而申請人不服決定的,可以向復審委員會提出復審請求並說明理由。同時,申請人在請求復審時可以按照中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五十九條規定:申請人請求復審時,可以修改被駁回的專利申請,但是修改應當僅限於駁回申請的決定所涉及的部分。因此,申請人在請求復審時,可以對專利申請文件作一些必要的修改,克服駁回理由中指出的缺陷,這樣有利於申請人得到專利權。